Workflow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icon
搜索文档
劲旅环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5 00:27
股权激励计划合规性核查 -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包括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6个月内无违规利润分配记录等 [1] - 激励对象范围符合规定,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及其直系亲属,且无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处罚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 激励计划内容与实施依据 - 激励计划制定流程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授予安排(数量、日期、价格、限售条件)未违反法规或损害股东利益 [3] - 公司明确表示未向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贷款、担保等) [3] 激励计划战略意义 - 该计划旨在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保留优秀人才,绑定管理层、核心技术骨干与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实施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伟测科技: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5 00:25
伟测科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 核心观点 - 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股份登记,535,796股将于2025年7月18日上市流通 [1][6] - 本次归属涉及201名激励对象,包括5名董事/高管及196名其他人员,归属比例均为获授总量的29.37% [6] - 归属后总股本增加0.36%至148,943,529股,对2025年一季度每股收益摊薄影响有限 [8] 激励计划执行流程 - 2023年4月19日董事会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 [2] - 2023年5月11日股东大会批准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授予事宜 [4] - 2024年6月27日调整授予价格及数量,完成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5] - 2025年6月24日董事会通过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议案 [5] 本次归属详情 - **股份分配**:董事/高管合计获授312,650股(占比17.13%),本次归属91,819股;其他人员获授1,511,705股,归属443,977股 [6] - **资金来源**:激励对象以货币出资12,141,137.36元,其中535,796元计入股本,11,605,341.36元计入资本公积 [8] - **限售安排**:董事/高管所持股份每年转让不得超过25%,离职半年内禁止转让 [6] 股本变动影响 - 无限售股份增加535,796股至103,258,033股,总股本增至148,943,529股 [8] - 2025年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从0.2277元/股摊薄,但归属股份占比仅0.36%,财务影响有限 [8]
劲旅环境: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5 00:25
公司基本情况 -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劲旅有限,成立于2002年7月24日,2022年7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001230",注册资本为13,349.6097万元 [3][4]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于晓霞,经营范围涵盖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污水处理、固体废物治理、智能机器人研发等环保及科技领域 [4]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784.833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目前股本总额为13,349.61万股 [3][10]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激励计划拟授予不超过173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0%,授予价格为11.18元/股 [10][16] - 激励对象包括22名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 [8][10] - 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和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自筹资金购买 [10]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 [11][13] - 解除限售分三期进行,比例分别为40%、30%、30%,对应2025-2027年三个考核年度 [13][17] - 禁售期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相关规定,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 [14] 业绩考核要求 - 考核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以2024年为基数,2025年触发值分别为15%/10%,目标值分别为25%/20% [17][18]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按考核指标完成度计算,个人层面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100%或0%解除限售比例 [18] - 未达考核目标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17] 计划实施程序 - 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1][22] - 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激励对象公示、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等程序 [22] - 股东大会将采用特别决议形式,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24] 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5][6] - 公司承诺不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等任何形式财务资助 [23] - 律师事务所认为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4][25]
劲旅环境: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证券之星· 2025-07-15 00:25
股权激励计划合规性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3] 激励对象合规性 - 激励对象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3] 激励计划合规性 -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 -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票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3]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3]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已列明董事、高管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3]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行使权益的条件 [3]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行权安排等已明确披露 [5] 绩效考核指标 - 绩效考核指标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8] -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取的对照公司不少于3家 [8] 限售期与行权期合规性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2个月 [9]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9] 审议程序合规性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发展发表意见 [9] - 公司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发表专业意见 [9] - 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12]
汇成股份: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5 00:24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召开 [1] - 会议通知提前3天发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郭小鹏主持 [1] - 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认为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1][2] - 作废处理已授予但未归属的3.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2][3] - 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条件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 [3][4] 员工持股计划调整 - 审议通过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持股计划草案规定 [2] 表决结果 - 三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全票通过(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4]
汇成股份: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5 00:2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与归属情况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16日,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6月14日至2026年6月13日 [9]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营业收入相较业绩比较基数增长率,2024年实际增长率为91.27%,达到100%归属比例 [11][12]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57.79%,达到100%归属比例 [12][13]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 - 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5元,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从6.58元/股调整为6.49元/股 [7][8] - 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V为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0.0936元/股 [8] 激励对象归属情况 - 首次授予的66名激励对象中64名符合归属条件,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均为A,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 [13][14] - 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为A,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 [14]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207.2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7.50万股 [14]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 -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50万股限制性股票 [14]
和泰机电: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5 00:12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 [1] - 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7月3日至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栏和内部OA系统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1] - 公示期满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 激励对象核查情况 - 核查方式包括检查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及职务信息 [2] - 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3] -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适当人选情形 [3]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 [3] 核查意见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3] -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3] - 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无虚假或隐瞒信息 [3]
绿的谐波: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4 19:17
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已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2] - 公司监事会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并公示,未收到异议 [3]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10月26日披露内幕信息自查报告 [3] - 董事会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意见 [3] - 董事会调整授予价格及数量,并审议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意见 [3] - 董事会审议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事项,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意见 [3] 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相关情况 - 公司根据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授予价格,2022年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总股本168,712,168股,共计派发16,871,216.8元 [3] - 2023年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总股本168,672,168股,共计派发50,601,650.4元 [3] - 2024年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总股本183,212,735股,共计派发18,321,273.5元 [3] - 调整后授予价格由41.99元/股降至41.89元/股 [3] 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的信息披露 - 公司承诺按规定公告与本次调整相关的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 [3] - 公司需持续履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3] 结论意见 - 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4] - 公司已履行当前信息披露义务,后续需继续遵守相关法规要求 [4]
涛涛车业: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4 17:19
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飞剑主持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0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认为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1] -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相关事宜 认为归属条件已成就且符合相关规定 [2] 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 因3名激励对象(含1名重复人员)离职 监事会同意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37 44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决策依据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2] 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全票通过(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3] 信息披露 -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 - 归属条件成就及股票作废事项分别对应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专项公告 [2][3]
争光股份: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3 16:13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1] - 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由监事会主席张翼主持 [1] - 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未损害股东利益 [1][2]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确认第三个归属期条件已成就 [2] -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作废处理符合相关规定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2] - 三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 信息披露安排 - 三项议案详细内容均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步披露 [2][3] - 备查文件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