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配置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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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 厦门钨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4 18:15
资产重组与业务布局优化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协议转让海沧分公司二次资源制造部相关业务资产组 转让价格为7887万元 旨在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 [1] - 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拟出资6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用于承接并拓展二次资源业务 [2]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协议转让所持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47%股权 转让价格为11966.67万元 以优化业务布局并落实整体战略规划 [2] 董事会决策情况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通过三项议案 包括资产转让和子公司设立事项 参会董事9人全部出席 [1][2] - 三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显示决策过程高度一致 [1][2]
硅产业链新闻动态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 2025-05-14 17:40
新疆特变电工工业硅产能转移 - 新疆特变电工楼兰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获得阿勒泰福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转出的10万吨/年工业硅产能指标 用于建设若羌县二期项目 [1] - 项目计划建设8台33000KVA矿热炉及配套辅助设施 年产高纯工业硅10万吨 作为特变电工新特能源多晶硅项目的配套转化项目 [1] 内蒙古兴发科技工业硅项目 - 内蒙古兴发科技拟投资14.95亿元建设10万吨/年工业硅项目 一期用地面积241867平方米 建筑面积101999.65平方米 [2] - 项目位于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 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设施及配套工程 [2] 弘元绿能股权转让 - 弘元绿能以12.45亿元转让内蒙古鑫元27.0737%股权给江苏中能 对应实缴出资额10.2亿元 [3] - 转让原因为公司自有硅料产能已建成 且光伏行业供需关系发生变化 旨在优化资源配置聚焦核心主业 [3] 协鑫能科储能项目融资 - 协鑫能科拟使用不超过6.9亿元募集资金向四家子公司提供借款 用于新型储能电站建设项目 [4][5] - 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 利率参考同期LPR 资金专款专用并受监管协议约束 [5]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5-02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5-08 11: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内蒙古鑫元")27.0737%的股权(对应实缴出资额人民币102,000.00万元)以124,500.00万元的价格全 部转让给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 内蒙古鑫元股权。 本次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系双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合作条款,江苏中能尚需按照协议规定办理转让价款 的支付,双方尚需完成标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交易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江苏中能签署协议,将所持内蒙古鑫元27.0737%的股权(对应实缴出资额人民币102,000.00万 元)全部转让给江苏中能,本次转让对价为124,5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内蒙古 鑫元股权。 2025年5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 《关于 ...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4-28 06:12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拟分两期向ALFING转让合资公司共计50%股权,转让价9600万元,完成后不再持有合资公司股权,此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利于回收资金和优化资源配置 [2][4]。 交易概述 - 2018年公司与ALFING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双方各持50%股权 [4] - 2025年4月27日签署两份《股权转让协议》,分两期转让全部50%股权,转让价合计9600万元 [4] - 董事会审议通过转让议案,交易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5] 交易对方情况 - 公司名称为Maschinenfabrik Alfing Kessler GmbH,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是Konrad Grimm,注册资本1300万欧元,成立于1911年4月1日 [6] - 主营1.5米至8米大型曲轴业务,向全球知名发动机生产商提供曲轴,应用范围广泛,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7]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合资公司为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王长顺,注册资本2200万欧元,成立于2018年5月2日 [7] - 主要从事船机曲轴等大型曲轴业务,公司和交易对方各持50%股权,标的产权清晰,无限制转让情况 [7][8] - 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8] 交易标的定价依据 资产评估情况 - 中京民信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合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 [8] - 成本法评估:总资产账面价值25920.97万元,评估价值28347.97万元,增值率9.36%;净资产账面价值13465.90万元,评估价值15892.90万元,增值率18.02% [9] - 收益法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7180.69万元,增值额3714.79万元,增值率27.59% [10] - 评估师选定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结论,认为其能更全面合理反映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1] 交易价格及定价合理性分析 - 合资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7180.69万元,经协商50%股权转让交易价格确定为9600万元 [12] - 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12] 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第一期股权转让协议 - 转让25%股权,转让价格4800万元,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ALFING将款项汇至银行共管账户 [13][14] - 致力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市监局登记/备案,登记后ALFING可决定公司名称使用至2028年5月31日,前提是公司仍位于FUDA地址 [14] - 现有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至2028年5月31日,到期后续租需提前12个月通知并协商租金 [14][16] 第二期股权转让协议 - 转让剩余25%股权,转让价格4800万元,协议签署且生效后2025年12月31日前,ALFING将款项汇至银行共管账户 [18][19][20] - 致力于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市监局登记/备案,登记后相关名称使用和租赁事项同第一期协议 [20] - 协议自第一份协议共管资金发放给FUDA且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生效 [23][24] 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利于回收资金、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公司发展,预计增加2025年利润总额和现金流 [25] - 交易完成后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不涉及人员安置 [26] - 公司与合资公司租赁厂房按合同履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68833357.30元,占净资产2.88%,ALFING将在60个工作日内解除公司担保义务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