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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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三环: 中科三环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0 19:12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1,215,725,773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2,157,235股后的1,203,568,5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98000元(含税)[1][2] - 现金分红总额为24,071,370.76元,每股现金红利(含税)为0.0198000元[1]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2,157,235股不参与利润分配[1][2]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8日[2]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0.0198000元/股[1][4] 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2]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自派股东需自行承担因股份减少导致的红利不足风险[3] 计算公式调整 -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为0.198000元/10股,计算公式为实际现金分红总额除以总股本乘以10股[4] - 除权除息参考价调整遵循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总股本保持不变[4]
现代投资: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0 19:12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4月2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517,828,33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27,674,250.10元(含税) [1] -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若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变化,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 [1] 权益分派方案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1] -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 [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1] -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红利税,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1]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 [2] -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9日 [2] 权益分派对象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权益分派方法 -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划入资金账户 [2] - 部分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2] - 若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2] 有关咨询方法 - 咨询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 [3] - 咨询联系人为罗荣玥、刘慧,电话为0731-88749889 [3] - 传真电话为0731-88749811 [4] 备查文件 - 公告中提及的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文件为备查文件 [4]
钱江摩托: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0 19:12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526,61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10,644,4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式为固定比例 [1] - 现金分红总额为210,644,400元,A股除权除息价格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每股0.40元 [2] 分派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9日 [1]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8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1]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机构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2] 税务处理 - 通过深股通持有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元 [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持股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0.8元,持股1个月至1年每10股补缴0.4元,持股超过1年不需补缴 [1]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按10%征收,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 [1] 其他信息 - 咨询机构为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联系人为王海斌、林慧梅,电话0576-86192111 [2][3]
和远气体: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0 19:05
利润分配方案 -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211,23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12.35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1] - 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人民币现金 [1] 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7日 [2]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 - 现金红利将由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将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2024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2] - 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或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2] -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
华阳国际: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0 18:13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5年5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 - 截至权益分派申请日(2025年5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196,042,743股 [1] 权益分派方案 - 以2025年5月28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1] - 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0000元 [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1]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9日 [2] 权益分派对象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权益分派方法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2] 相关调整事项 - 可转债(华阳转债,债券代码:128125)的转股价格由18.39元/股调整为18.0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5月29日生效 [2] - 2021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咨询机构 - 咨询地址为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3栋 [3] - 咨询联系人为卞晓彤、莫晓桦,电话为0755-82739188,电子邮箱为hygj@capol.cn [3]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5-02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5-20 08:10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86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9,75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且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2][3] - 不同股东类型(如深股通、QFII、RQFII、个人及基金)的扣税标准存在差异,其中香港市场投资者及特定机构每10股实得1.35元,个人股东按持股期限差异化征税 [4]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7日 [4] 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6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5]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于2025年5月27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部分股东由公司自行派发 [6][7] 其他信息 - 咨询方式包括地址(杭州市富阳区)、联系人(胡斌)及电话/传真 [8] - 备查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 [8]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5-20 08:10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250,429,67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合计派发20,034,373.60元,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1] - 分配方案实施前若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或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变动,将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比例调整分配总额 [1] - 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 权益分派方案实施细节 - 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未超过两个月 [3][4] - 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元(税后),其他股东按持股期限差异化征税 [5]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7日 [5] 权益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6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6] -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7日通过托管机构划入资金账户,首发前限售股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7][8] 相关参数调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最低减持价格由16.70元/股调整为16.62元/股,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11] -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程序及信息披露将后续公告 [12] 咨询与备查文件 - 咨询可通过公司证券法务部联系,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1303 [13] - 备查文件包括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权益分派时间安排文件、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 [13]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5-20 08:07
分配方案 - 2024年度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3]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59,999,862股A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2][7] - 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857,856,529股为基准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7,157.13万元含税 [3] 差异化分红计算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4]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按参与分配股本总数与总股本比例折算为每股0.1937元 [4] - 实际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调整为(前收盘价格-0.1937)元/股 [5] 分配实施安排 -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 其余股东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6] - 卢勤、边程、佛山市新明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8] - GDR投资者现金红利通过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于2025年6月3日发放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3日 [12] 扣税处理标准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持股1月内按20%征税 1月至1年按10%征税 [9]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 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 [10] - 沪股通投资者暂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 [11] - GDR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12] - 其他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 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0元 [12]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20 04:54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每股现金红利分配方案为A股每股0.104元,差异化分红送转实施[2] - 分配方案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后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4元(含税)[4] - 实际参与利润分配股数为2,744,667,116股,总计派发现金红利285,445,380.06元(含税)[4] - 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0.10372)元/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6][7]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指定交易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8] -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等特定对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9]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0.104元,税负根据持股期限差异化处理(1个月内20%,1年内10%,超1年免税)[10]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0936元;沪股通投资者同样适用10%税率[11][12] 回购股份价格调整公告 - 回购股份原价格上限为9.83元/股,因权益分派调整为9.73元/股,自2025年5月26日生效[16][18] - 调整依据为(调整前价格-虚拟每股现金红利0.10372元)÷(1+流通股变动比例0)[18] - 回购总金额维持3亿至6亿元不变,按新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约为3,083万股至6,166万股,占总股本1.12%-2.24%[18] - 回购方案其他事项无变化,公司将在期限内推进计划并履行信披义务[19]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20 03:51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15元(含税)[2] - 利润分配方案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 - 分配以总股本400,980,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147,000元(含税)[4] 分派对象 - 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3] - 奥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王振滔、王进权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9] 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5]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5]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5] 扣税说明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缴[10] - QFII按每股0.135元派发,扣除10%企业所得税[11] - 沪港通投资者按每股0.135元派发,扣除10%所得税[11]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判断纳税,按每股0.15元派发[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