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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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思诺: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6 19:10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86,93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0元(含税)[1] - 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1] 权益分派方案细则 -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及境外机构每10股派3.87元[1] -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87元[1] - 持有其他类型股份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1]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按10%征收,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1]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3日[2] -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6日[2] 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3日收市后在册的全体股东[2] - 现金红利将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2] 价格调整机制 - 公司相关股东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权益分派实施后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2]
佳驰科技: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6 19:10
分红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1元(含税)[1] - 以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001,000元[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9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1] 分配实施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1]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1] - 邓龙江、梁迪飞、谢建良等特定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2]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缴[2] - 持股1个月以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0.09元/股[4]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0.09元/股[4] - 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所得税,实际派发0.1元/股[4] 咨询方式 - 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7888068[5]
峰岹科技: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6 18:16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以92,170,3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71,892,896.4元 [2][3] - 本次分配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红股 [2] - 若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现金总额 [2] 差异化分红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减去虚拟分派现金红利0.7784元/股 [3]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因无送转股 [3]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按参与分配股本92,170,380股计算得出 [3]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具体日期未披露但已通过2024年股东大会审议 [2][3] 红利派发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至指定交易账户 [3] - 香港公司及三家有限合伙企业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4] 税收政策差异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税持股1年以内按持股期限适用10%或20%税率 [6]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解禁前按10%税率扣税后每股派0.702元 [7] - QFII及非居民企业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后每股派0.702元 [7][9] - 香港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机制按10%税率扣税后每股派0.702元 [8][9]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纳税税前每股派0.78元 [9]
九丰能源: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时可转债停止转股和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6 17:22
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1] - 2024年全年固定现金分红总额合计750,000,000元(含税),其中2024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249,797,301.20元(含税) [1] - 2024年年度拟分派现金红利合计530,202,698.80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预计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317元(含税) [2] 可转债转股安排 - 自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5年5月22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九丰定01"、"九丰定02"将停止转股 [1] -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九丰定01"、"九丰定02"恢复转股 [2] - 公司将根据相关约定对可转债"九丰定01"及"九丰定02"的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2]
达梦数据: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6 17:22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9股,转增后总股本从76,000,000股增加至113,240,000股 [4] - 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6,000,000股为基数,共计转增37,240,000股 [4] - 转增股本来源为公司股本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不涉及扣税 [5] 实施细节 - 转增股本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5]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及上市日等具体日期未在公告中明确 [3][4] 财务影响 -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113,240,000股摊薄计算的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3.65元 [5] - 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未全部上市流通 [1][5] 股东会审议 - 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会议日期为2025年5月8日 [4] 股本结构变动 - 本次变动前A股股本为76,000,000股,变动后增至113,240,000股 [5] - 公司股本总数从76,000,000股增加至113,240,000股 [5]
吉比特: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5 19:08
分红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3.50元(含税)[1] - 差异化分红方案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1] - 总现金红利派发金额251,147,053.50元(含税)[2]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5/23 [1] - 除权(息)日为2025/5/26 [1] - 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5/26 [1] 股本结构 - 公司总股本72,041,101股 [2] - 参与分红的股本总数71,756,301股 [2] - 回购专户持股数284,800股 [2] 除权除息计算 - 摊薄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3.4862元 [2] - 除权参考价=前收盘价-3.4862元 [2]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2] 分配实施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 [2] - 特定股东(卢竑岩等)由公司直接派发 [4]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保管 [2] 税务处理 - 个人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4]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5] - 沪港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5]
四方股份: 四方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5 19:07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72元(含税),总股本833,268,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99,952,960元(含税)[1][2] - 差异化分红送转未实施[1]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为2025年5月8日[1]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1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5月22日[1][2]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及股权激励限售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发放日领取,未指定交易的由中登公司暂管[2] - 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奇逊、王绪昭等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3]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1个月内税负20%,1-12个月税负10%)[3][4][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若需税收协定优惠需自行申请[5]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648元[5]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不代扣企业所得税,自行判断纳税义务[6] 咨询方式 - 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10-82181064[6]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15 05:00
权益分派方案 - 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029,603,40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60,361,192.8元 [2] -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 - 回购专户中的22,589,592股不参与此次权益分派 [2] 除权除息计算 - 每股现金红利为0.3424858元/股,计算公式为360,361,192.8元÷1,052,193,000股 [2][7] - 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424858元/股 [2][7] 税收安排 - 通过深股通持有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元 [5] - 持股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元,持股1个月至1年每10股补缴税款0.35元,持股超过1年不需补缴 [5]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1日 [5]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1日通过托管机构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7] 股东大会审议 -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5年5月12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 方案实施时间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两个月 [4] 分派对象及方法 - 分派对象为2025年5月2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6][7] - 部分A股股东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7]
天赐材料: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4 20:15
股东大会审议权益分派情况 -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以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 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若股份总数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 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 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1] 权益分派方案 -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1,905,724,851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190,572,485.10元 [2] -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 [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1]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1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2日 [2] 权益分派对象 - 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 权益分派方法 - 现金股利将于2025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调整相关参数 -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8,619,26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实际参与分派的股数为1,905,724,851股 [2] -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 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为0.0995497元/股 [3] -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5497元/股 [3]
东鹏控股: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4 18:15
权益分派方案 - 以现有总股本1,156,981,15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2,367,764股后的1,124,613,3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含税)[1] - 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为281,153,348.50元,计算公式为1,124,613,394股×0.25元/股[1] - 按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2430059元/股,计算公式为281,153,348.50元÷1,156,981,158股[1]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3日[3] -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0.2430059元/股[2] 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3]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3] 减持价格调整 - 实际控制人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从发行价11.35元/股调整为10.21元/股,调整公式考虑历次现金分红及股份变动[4] - 调整后最低减持价格计算公式为(11.35元/股-累计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4] 其他事项 - 若实施期间股本变动,将按分配比例固定原则调整[2] -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同步调整,具体信息需关注后续公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