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税收优惠政策
icon
搜索文档
开学税收课丨教育行业主要有哪些税惠政策?请看这组图→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4 09:06
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 -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满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三个条件 [24] - 从业人数包含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及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按全年季度平均值计算 公式为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25] - 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实际经营期作为纳税年度确认指标 资产总额计算方式与从业人数一致 [27] 税收优惠政策 - 企业所得税: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缴纳 实际税负为5% [29][30] - 六税两费减免:同期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1] - 政策叠加:六税两费减免可与其他优惠政策叠加享受 [32] 增值税专项优惠 - 免税政策: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或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36] - 征收率优惠:同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 预缴增值税项目同样减按1%预征率 [36][37] 其他关联政策 - 印花税豁免: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纳税义务以书立合同当日企业划型为准 [39] - 残疾人保障金优惠: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 在职职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40]
四大免税政策,释放社保基金红利!最新解读来了
券商中国· 2025-09-03 07:15
税收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四项免税举措 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包括增值税免征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 印花税免征及先征后返政策 [1][3][4][5] - 承接主体运用划转国有股权和现金收益投资时 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收入免征增值税 [3] - 转让划转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投资取得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4] - 承接主体转让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免征印花税 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及买卖证券实行证券交易印花税先征后返 [5] 政策影响分析 - 税收优惠直接提升承接主体净收益空间 免征增值税降低交易成本 印花税减免鼓励参与非上市股权市场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扩大投资收益实际留存比例 [5] - 政策降低试错成本 推动承接主体从传统低风险资产转向权益类资产 REITs或跨境投资等多元化配置 [6]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中央层面现金收益投资运营 地方层面将不低于上年底累计现金收益的50%委托其运营 [10][11] 政策战略意义 - 政策传递"稳预期"信号 通过税收支持强化社保基金长期稳定性 缓解人口老龄化下的养老金支付压力 [7] - 体现"促改革"导向 加速推进国企改革与社保体系联动 推动国有资本从规模扩张转向价值创造 [8] - 发挥"稳市场"作用 鼓励承接主体加大资本市场配置力度 为A股等市场注入长期资金 [9] - 构建从资本划转到资本增值的可持续政策框架 2017年方案提供制度基础 2024年办法明确操作规范 税收政策形成执行保障 [11] 政策背景与实施框架 -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的重要举措 [10] - 国务院2017年实施方案要求划转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 金融机构10%国有股权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10] - 各承接主体是现金收益投资运营主体 现金收益限于境内投资 地方剩余部分可在限定范围内(银行存款 一级市场购买国债 对划转企业增资)进行投资运营 [10][11]
两部门出台四项免税政策 护航社保基金国有股权运作
证券时报· 2025-09-03 02:13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通知 明确四项支持划转充实社保基金的免税举措 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1] - 四项免税举措包括:对承接主体运用划转股权和现金收益投资取得的利息及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相关企业所得税作为不征税收入 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免征印花税 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及买卖证券的印花税实行先征后返 [1] - 政策发布前已缴纳的符合条件税款可予以退回 [1] 政策目标与影响 - 税收优惠直接提升承接主体的净收益空间 并显著提高其投资回报率 增强投资动力 [2] - 政策鼓励承接主体参与非上市股权市场以挖掘高成长性资产 并支持其从传统低风险资产转向多元化配置 如增加权益类资产、REITs或跨境投资 [2] - 该政策与2017年的《实施方案》和2023年的《办法》形成闭环 共同构建了从资本划转到资本增值的可持续政策框架 [3] 宏观背景与政策信号 -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是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的重要举措 要求划转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10%的国有股权 [2] - 政策向市场传递稳预期信号 通过税收支持强化社保基金长期稳定性 缓解人口老龄化下的养老金支付压力 [3] - 政策表明政府正加速推进国企改革与社保体系联动 推动国有资本从规模扩张转向价值创造 并通过鼓励承接主体加大资本市场配置为A股等市场注入长期资金 [3]
我国已划转万亿国资充实社保基金,免征3项税收
第一财经· 2025-09-02 23:49
政策背景与目标 - 为缓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并增进民生福祉 中国已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2] - 国务院2017年要求划转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 金融机构10%国有股权 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3] - 截至2020年末 共划转93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国有资本总额1.68万亿元[3] 税收优惠政策内容 - 对承接主体运用划转国有股权和现金收益投资过程中 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5] - 将转让划转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投资取得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6] - 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免征印花税[7] - 对承接主体转让划转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及运用现金收益买卖证券应缴证券交易印花税实行先征后返[8] 政策执行与运作机制 - 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日期追溯至2024年4月1日 此前已缴纳税款可退还[2] - 划转国有股权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承接主体集中持有管理和运营[3] - 承接主体持有的股权分红和运作收益由同级财政部门统筹考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需要和国有资本收益状况适时实施收缴[3] 社保基金现状 - 2023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7282万人 比上年末增加639万人[8] - 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2019亿元 基金支出72978亿元 年末累计结余87226亿元[8] - 基金投资运营规模达2.34万亿元[8]
事关养老金 万亿级国资充实社保免征3项税收
第一财经· 2025-09-02 20:33
政策背景与目标 - 为缓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并增进民生福祉 中国已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1] - 国务院2017年要求划转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 金融机构10%国有股权用于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2] - 截至2020年末 共划转93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国有资本总额1.68万亿元[2] 税收优惠政策内容 - 对承接主体运用划转资产投资过程中取得的利息及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4] - 转让划转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投资取得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5] - 转让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免征印花税 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及买卖证券实行证券交易印花税先征后返[6] 政策实施与运作机制 - 全国划转工作已基本完成 多数承接主体禁售期已过并开始收取现金分红[2] - 划转股权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及省级承接主体集中持有管理和运营[2] - 2024年3月财政部等部门印发暂行办法规范运作管理 4月1日起执行税收优惠政策[3] 市场与财务数据 - 2023年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2019亿元 支出72978亿元 累计结余87226亿元[6] - 基金投资运营规模达2.34万亿元 参保人数107282万人[6] - 承接主体现金分红规模逐年增加 需要通过运作管理进一步获取收益[2]
事关养老金,万亿级国资充实社保免征3项税收
第一财经· 2025-09-02 18:49
税收优惠政策 - 免征增值税 包括承接主体在运用划转国有股权和现金收益投资过程中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收入 [4] -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 转让划转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投资取得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5] - 印花税优惠 承接主体转让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免征印花税 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买卖证券实行证券交易印花税先征后返 [6] 政策背景与执行 - 政策追溯执行 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日期追溯至2024年4月1日 此前已缴纳税款可退还 [1] - 政策目标明确 通过税收优惠支持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 提升社保基金运作效率 [1][6] - 政策依据充分 基于2024年3月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的《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税收细则 [3] 国有资本划转规模 - 中央层面划转完成 截至2020年末共划转93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国有资本总额1.68万亿元 [2] - 股权管理机制 划转国有股权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及省级承接主体集中持有管理和运营 分红和收益专项用于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2] 养老保险基金状况 - 基金收支情况 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2019亿元 支出72978亿元 年末累计结余87226亿元 [7] - 投资运营规模 2023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规模达2.34万亿元 [7] - 参保人数增长 2023年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7282万人 较上年增加639万人 [7] 政策动因与影响 - 缓解支付压力 政策旨在缓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 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剧带来的挑战 [1][2] - 提升运作效率 税收优惠避免划转过程产生额外税负 保障社保基金收益和运作效率 [1][6] - 所有权实质未变 国有资本划转至社保基金所有权未明显变化 收益更多用于民生领域 [6]
三都县税务局:精准辅导进企业 税惠礼包助发展
搜狐财经· 2025-09-02 14:58
公司业务模式 - 公司创新采用将深加工环节搬进菜园子的模式 推动农工产业深度融合 [1] - 公司对新鲜农副产品进行严格检验 合格后进行清洗加工 熟化烹调 冷却包装 储存冷藏等标准化流程 [1] - 公司产品经最终检验达标后 精准供应县内各学校营养餐需求及国内市场 [1] 税务支持与辅导 - 税务人员为企业送上专属税惠礼包 开展精准化个性化税收宣传与辅导活动 [3] - 税务干部深入生产车间了解生产经营状况 市场拓展情况以及办税困难与诉求 [3] - 税务辅导针对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 进项税额抵扣 小微企业税收减免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进行详细讲解 [3] - 税务干部手把手指导企业完成申报表单填写 发票验旧领新等流程 帮助企业攻克操作难关 [3] - 公司财务负责人认为税务辅导及时实用 理清了政策要点并提高了办税效率 [4]
开学第一课 | 接受学历继续教育是否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1 16:29
教育机构税收优惠政策 - 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 - 非营利性学校和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科研的免征契税 [3] - 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包括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和食堂伙食费收入 但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范围 [3] 农林牧渔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分类 - 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种植 农作物新品种选育 中药材种植 林木培育和种植 牲畜家禽饲养 林产品采集 以及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服务业项目 远洋捕捞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8] - 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种植 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0] 不得享受农林牧渔优惠政策的情形 - 项目不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定的免税或减半征收范围 包括蔬菜谷物等种植 花卉茶等种植 海水内陆养殖等 [22] - 农产品初加工项目不符合财税〔2008〕149号和财税〔2011〕26号文件规定的原料、工艺和产品要求 [22] - 企业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 如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农作物新品种选育认定证书、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兽医资格证明等 [25] - 企业未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或未与家庭承包户签订内部承包合同 [25] - 无法提供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及工艺流程说明或生产场地证明资料 [25] - 同时从事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项目时无法提供单独计算减免税项目所得的计算过程及相关账册 期间费用合理分摊依据和标准 [25] - 企业委托或受托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未取得委托合同、受托合同、支出明细等证明材料 [25] - 留存备查资料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情况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26][27] -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 [27] - 对外购茶叶进行筛选、分装、包装后销售的情况 [27] - 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所得 [27]
电子税务局丨用人单位如何办理社保费补缴?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28 09:09
社保费补缴线上操作流程 - 线上办理企业职工社保费补缴需满足两个前提条件:员工已登记就业信息(非补办)且用人单位已为该员工办理参保登记 [1] - 具体操作步骤包括: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官网并进入电子税务局 在热门服务中点击社保费业务 选择社保费账目处理菜单下的企业职工(一般)补缴申报 阅读告知事项后录入员工姓名、证件号码、补缴所属期、缴费工资和参保身份 点击开始计算后勾选需补缴数据并提交申报 [3][4][5][6][7] - 补缴申报成功后需及时缴纳费款 [10] 住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可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额退税 小于的按比例退税 [16] - 纳税人需满足出售和重新购买住房在同一城市范围内 且出售方与新购住房产权人直接相关 [17] - 2024年12月1日起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契税税率调整:140平方米及以下按1%征收 140平方米以上按1.5%征收 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140平方米及以下按1%征收 140平方米以上按2%征收 [19][20] - 全国范围内个人购买家庭唯一和第二套住房且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税率缴纳契税 [21] - 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标准后 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 原北上广深销售2年以上非普通住房征增值税规定停止执行 [24] -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 [26]
亚钾国际:税收红利助推业绩大幅增长!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上升219.48%
证券时报网· 2025-08-27 17:20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5.22亿元,同比增长48.54% [1] - 扣非归母净利润8.56亿元,同比增长219.48%,上年同期为2.68亿元 [1] - 经营活动现金流8.32亿元,同比增长218.66% [1] 产销量数据 - 钾肥产量101.4万吨,较去年同期上涨20% [1] - 钾肥销量104.54万吨,同比增长21.42%,产销率保持高位 [1] 税收优惠政策 - 2024-2028年出口关税税率由7%降至1.5%,老挝利润税率从35%下调至20% [1] - 2025年上半年出口关税2908万元,较2024年同期1.02亿元下降71.49% [1] - 亚钾工业园区享受一揽子优惠:7年内出口关税按1%征收,前四年净利润按0.1%征收,资源税按1%缴纳 [2] 非钾业务布局 - 全资收购亚钾智慧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强化对园区管控力度 [2] - 园区内企业共享基础设施和物流资源,降低运营成本并提升盈利水平 [3] - 通过非钾业务获得投资收益,为长期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 [3] 属地化发展战略 - 在老挝推行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三化发展模式 [1] - 税收优惠政策适用于园区内所有非钾产业项目,包括专家个人所得税按5%征收、劳工所得税减半 [2] - 政策红利有效转化为成本优势,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