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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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船王”入主杉杉集团 按下“暂停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05 22:50
每经记者|黄海 每经编辑|董兴生 "民营船王"任元林重整并入主杉杉集团一事,按下"暂停键"。 11月3日晚间,杉杉股份(SH600884,股价12.80元,市值287.90亿元)披露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三次 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经债权人和出资人分组表决,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未通过,因此,《重整计划(草案)》未获表决通过。 每经记者 朱成祥 摄 此次审议的《重整计划(草案)》由江苏新扬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扬子)、江苏新扬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扬船)、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及厦门TCL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TCL产投)四方组成的联 合体递交。 但眼下,这个由任元林带领的联合体没能说服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 11月3日晚间,一位接近联合体中心的人士冯源(化名)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直言,最终多方未能谈拢,原因是"各有各的诉 求"且"矛盾不可调和"。至于杉杉集团破产重整后续如何推进,冯源仅表示,"顺其自然"。 重整计划草案未通过 在此前的《重整计划(草 ...
“民营船王”重整杉杉集团计划草案,最后关头被否!知情人士:多方利益诉求难以调和,不排除重新遴选的可能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04 16:11
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 - 杉杉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在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上未获表决通过,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表决通过,但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未通过 [1] - 草案未通过的核心原因是债权人对偿付比例不满意,且多方利益诉求难以调和 [5] 重整计划具体内容 - 由新扬子牵头的联合体提出三步方案,计划以32.84亿元总价最终实现对杉杉股份23.36%股权的控制 [3] - 方案包括直接收购杉杉股份9.93%股权(交易对价25.55亿元)和1.94%股权(交易对价5亿元),间接收购0.89%股权,以及对剩余股权表决权的委托 [3][4] 重整后续走向 - 随着草案被否,杉杉集团重整进程可能将推倒重来,重整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继续推进工作 [6][8] - 后续可能路径包括与未通过表决组协商再次表决,或由法院强制裁定,但法律界人士认为对杉杉集团这样规模的企业进行强制裁定可能性较小 [7] 重整过程中的变数 - 赛迈科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会议前夕发难,使事件复杂化,其指控联合体在通过初选后将其移出局 [9] - 有分析指出,新扬子此番遭遇发难可能与早期神秘组局者的部分诉求未得到满足有关 [10]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杉杉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暨投资获得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自愿性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1-04 07:29
重整投资概述 - 公司通过其产业投资平台TCL厦门产投,与多家机构组成联合投资方,参与杉杉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合并破产重整 [2] - 联合投资方已于2025年9月29日与重整管理人及相关方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2] - 此次投资基于公司对杉杉股份长期发展潜力的认同,旨在提升供应链韧性和效率,符合其聚焦半导体显示、新能源光伏及半导体材料主业的发展战略 [2] 重整投资最新进展 - 2025年10月21日,重整计划草案在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上未获表决通过 [3] - 后续重整工作将根据《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继续推进 [3]
“民营船王”重整杉杉集团计划草案被否 知情人士:多方利益诉求难以调和 不排除重新遴选的可能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04 00:40
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 - 杉杉集团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表决通过,但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未通过 [2] - 该草案由新扬子、新扬船、东方资产及TCL产投组成的四方联合体递交 [2] 重整计划草案核心内容 - 联合体计划通过“直接收购+间接收购+表决权委托”方案,以总价32.84亿元最终控制杉杉股份23.36%股权 [4] - 直接收购部分:新扬子牵头设立的持股平台收购杉杉股份9.93%股票,交易对价25.55亿元;TCL产投收购1.94%股票,交易对价5亿元 [4] - 间接收购部分:新扬子指定子公司与服务信托组建合伙企业,收购杉杉股份0.89%股票 [4] - 表决权委托部分:杉杉集团重整后保留的剩余杉杉股份股票,其全部表决权将委托给投资人持股平台行使 [4] 草案被否原因 - 草案未获通过的核心原因是债权人对偿付比例不满意,且多方利益诉求难以调和 [7] - 表决规则要求同意人数过半且涉及金额超过三分之二才能通过 [5] 重整后续走向 - 随着草案被否,杉杉集团重整进程可能推倒重来,重整管理人将根据企业破产法继续推进工作 [8] - 部分表决组未通过草案时,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与其协商后再次表决,但当前三个主要组别均未通过,方案修补难度大 [8] - 法律界人士认为,对杉杉集团如此规模的企业进行法院强制裁定缺乏先例且影响巨大,重整事宜很可能重新进行遴选 [9] 重整过程中的变数 - 赛迈科在债权人会议前发难,使事件复杂化,其曾指称新扬子在通过初期遴选后将其移出局 [10] - 接近新扬子人士称,新扬子最初是受神秘组局者所托作为牵头人报名,完成遴选后因组局者资质问题接过主导权,决定长期经营 [10] - 有分析认为,新扬子遭赛迈科发难可能与神秘组局者的部分诉求未得到满足有关 [11]
“民营船王”重整杉杉集团计划草案被否 知情人士:多方利益诉求难以调和,不排除重新遴选的可能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04 00:37
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 - 杉杉集团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表决通过,但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未通过 [1] - 表决规则为同意人数需过半且涉及金额要超过三分之二才能通过,各组之间独立核算 [3] 被否重整计划的核心内容 - 新扬子牵头的联合体计划通过“直接收购+间接收购+表决权委托”三步方案,以32.84亿元总价最终实现对杉杉股份23.36%股权的控制 [2] - 直接收购部分:新扬子与新扬船设立的持股平台收购杉杉股份9.93%股票,交易对价25.55亿元;TCL产投收购杉杉股份1.94%股票,交易对价5亿元 [2] - 间接收购部分:新扬子指定子公司与服务信托组建的合伙企业收购杉杉股份0.89%股票 [2] - 表决权委托部分:杉杉集团重整后保留的剩余杉杉股份股票,其全部表决权将委托给投资人持股平台行使 [2] 重整计划被否原因 - 草案被否核心原因是债权人对偿付比例不满意,多方利益诉求难以调和 [4] -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未能通过草案 [4] 重整后续可能走向 - 重整管理人将根据企业破产法继续推进重整工作 [4] - 债务人或管理人可同未通过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再表决一次 [5] - 由于三个主要组别均未通过,方案可能非修补能解决,重新进行遴选的可能性较大 [5][6] - 法院强制裁定被认为没有先例且不太可能,因杉杉集团规模大影响大 [6] 重整过程中的争议与变数 - 赛迈科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债权人会议前发难,指称新扬子将其移出联合体 [6] - 接近新扬子人士称赛迈科的相关指控为不实信息,并透露新扬子最初是受神秘组局者所托作为牵头人报名 [7] - 完成初期遴选后,因组局者资质问题,新扬子接过主导权,决定长期经营 [7] - 部分分析认为赛迈科发难与神秘组局者的部分诉求未得到满足有关 [8]
杉杉集团重整遭否,船王任元林入主受阻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03 22:33
破产重整方案投票结果 - 杉杉股份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朋泽贸易的破产重整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 [1] - 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表决通过草案 但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未通过草案 [1] -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为债权和股权金额较大的主要组别 其否决导致草案未获通过 [1][2] 重整计划具体内容 - 由江苏新扬子商贸、江苏新扬船投资、厦门TCL科技产业投资和中国东方资产组成的联合体计划以32.84亿元整体对价取得杉杉股份23.36%股权控制权 [2] - 新扬子系将通过持股平台直接受让杉杉股份9.93%股份 TCL产投收购1.94%股份 联合服务信托收购0.89%股份 其余10.6%股权保留给后续重整投资者 [2] 重整计划争议与诉讼 - 赛迈科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称其重整投资者资格被TCL产投替换 对新重整协议签署不知情 要求判决重整计划无效 [2] - 法院和管理人虽召开说明会议并继续债权人投票 但结果显示说明会并未打消债权人对收购计划的顾虑 [3] 后续法律程序与可能性 - 重整计划是否继续执行需由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裁决生效 [3] - 根据企业破产法 法院在特定条件下可强制批准未获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 但需充分保护否决组别利益 [3] - 由于三个主要组别均未通过草案 法院强制批准计划的可能性偏低 [3]
杉杉集团重整遭否,船王任元林入主受阻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03 22:29
破产重整方案债权人投票结果 - 杉杉股份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朋泽贸易的破产重整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1] - 投票于2025年10月21日以网络会议形式进行 10月30日投票届满[1] - 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表决通过草案 但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未通过草案[1] - 后续管理人将根据企业破产法继续推进重整工作[1] - 知情人士透露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债权和股权金额较大为主要组别 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债权金额很小为次要组别[1] - 即主要债权组别均否决了此次重整草案[2] 重整计划具体内容与争议 - 由任元林控制的扬子江系主体江苏新扬子商贸等组成的联合体 计划以32.84亿元整体对价取得杉杉股份23.36%股权的控制权[2] - 新扬子商贸和新扬船投资将设立持股平台直接受让杉杉股份9.93%的股份 TCL产投收购1.94%股份[2] - 新扬子商贸联合服务信托设立合伙企业收购0.89%股份 其余10.6%杉杉股份股权作为保留部分受让与后续重整投资者[2] - 赛迈科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发去诉讼投诉文件 称其重整投资者资格被TCL产投替换 对新重整协议签署并不知情 要求法院判决重整计划无效[2][3] - 法院和管理人虽召开说明会议并继续债权人投票 但情况说明并未打消债权人对收购计划的顾虑[4] 法院强制批准的可能性 - 重整计划是否继续执行尚需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裁决判定生效[4] -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 即使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法院仍可在特定条件下强制批准该计划[4] - 知情人士表示 法院理论上存在强制批准可能 但一般针对少数组别未通过的情况 此次三个主要组别都未通过 法院强制批准可能性偏低[4] - 相关司法解释指出 法院强制批准计划需要建立在充分保护否决组别的基础上 如普通债权清偿比例不低于破产清算程序中的清偿比例 出资人权益调整必须公平公正等[4]
杉杉集团重整遭否,船王任元林“入主”受阻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03 20:40
破产重整方案投票结果 - 杉杉股份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朋泽贸易的破产重整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 [1] - 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表决通过草案 但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未通过草案 [1] - 主要债权组别(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因其债权和股权金额较大 均否决了重整草案 [1] 潜在投资方与股权收购计划 - 由江苏新扬子商贸有限公司、江苏新扬船投资有限公司、厦门TCL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计划以32.84亿元整体对价取得杉杉股份23.36%股权的控制权 [2] - 收购方案包括新扬子系设立持股平台直接受让9.93%股份 TCL产投收购1.94%股份 联合服务信托收购0.89%股份 其余10.6%股权作为保留部分给予后续重整投资者 [2] 重整计划相关争议与诉讼 - 原中标联合体成员赛迈科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指控其重整投资者资格被TCL产投替换 并对新重整协议的签署不知情 要求法院判决该重整计划无效 [2] - 尽管管理人和法院召开了情况说明会 但债权人投票结果显示出主要债权人对收购计划仍存在顾虑 [3] 法院强制批准的可能性与条件 - 重整计划最终是否执行需由宁波市勤州区人民法院裁决 根据《企业破产法》 法院在特定条件下可强制批准未获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 [3] - 但此次三个主要组别均未通过草案 法院强制批准的可能性偏低 [3] - 相关司法解释指出 法院强制批准需建立在充分保护否决组别的基础上 例如普通债权清偿比例不低于破产清算程序中的清偿比例 出资人权益调整必须公平公正 [3]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日报· 2025-10-30 07:17
公司控制权与治理结构变更 -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控股股东由康惠控股变更为悦合智创 实际控制人由王延岭变更为李红明及王雪芳 [5] - 公司治理结构已调整完毕 [5] 子公司运营与战略调整 - 全资子公司北京康惠智创科技有限公司已逐步开展业务 目前对公司经营业绩尚未产生重大影响 [5] - 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康惠智创科技有限公司增资9,000万元人民币 增资后其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 [11][13][17] - 控股子公司陕西新高新药业有限公司注销其全资子公司咸阳新良方大药房有限公司 已于2025年8月4日完成注销 对公司经营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6] - 公司注销未开展业务的控股子公司陕西康惠新材科贸有限公司 已于2025年9月3日完成注销 对公司经营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7] - 为减少亏损 维护股东利益 控股子公司陕西友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号、2号及3号车间全面停产 停产事项对公司本期业绩影响较大 [7] 重大资产减值与财务影响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陕西友帮的应收款项余额为25,270.76万元 因陕西友帮已全面停产 公司预计款项收回可能性较小 [29][58] - 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应收陕西友帮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2,089.52万元 [30][59] - 此项坏账准备将减少公司2025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3.86万元 [30][60] 控股子公司重整安排 - 控股子公司陕西友帮因全面停产且难以清偿到期债务 拟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32][69] - 此举旨在通过破产重整程序引入战略投资者 改善陕西友帮资产负债结构 控制公司潜在投资损失 [32][74] - 截至2025年9月30日 公司对陕西友帮应收款项净额为13,181.24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为0元(已全额计提减值) 并为陕西友帮6,459.73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75] 投资者沟通安排 - 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举办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54][56] - 董事长李红明、总经理WANGJING、财务总监李甲、董事会秘书董娟、独立董事崔学刚将参会 [57] - 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包括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在内的议案 [39][42]
为困境企业重生注入动能
人民日报· 2025-10-23 06:02
公司重整案例:东方海洋 - 公司曾严重资不抵债并面临退市风险,受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因素影响[1] - 法院采用预重整机制,指导开展招募投资人、清产核资等工作,最终确定重整方案[1] - 重整计划执行后,战略投资企业注资13.54亿元并在4天内全部到位,公司得以盘活[2] - 重整保障了1000余人的企业职工岗位,以及632家债权人和近2万名中小投资者权益[2] - 公司总市值从重整前的12亿元提升至50多亿元,发展势头良好[2] 公司重整案例:合力车轮 - 合力车轮股份有限公司深陷困境并提出破产申请[2] - 在政府与法院联动下,仅用时36天就成功完成破产财产拍卖[2] - 拥有高铁车轮制造核心技术的山东波鸿轨道交通装备科技公司买下其先进生产线[2] 行业影响与资源配置 - 波鸿轨交公司通过收购生产线,已成长为集研发、制造、销售为一体的高科技企业,产品远销多国[3] - 山东法院坚持“积极救治”和“及时出清”并用,2023年以来通过破产处置化解债务、释放土地资源、盘活存量资产[3] - 相关措施安置职工21.7万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并防范化解区域性风险[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