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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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让“活资产”可抵押 破解“带毛不算”融资难
搜狐财经· 2026-02-28 11:24
文章核心观点 - 甘肃省通过印发《关于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 助力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通知》,旨在将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等传统上难以抵押的资产转化为可用于融资的有效资产,以解决特色农业产业的融资难题 [1][3] 政策背景与目标 - 长期以来,农业设施确权难、畜禽活体价值评估缺乏标准且存在死亡风险,导致这两类资产在传统金融体系中难以作为合格抵押物 [3] - 新政旨在解决制约甘肃“牛羊菜果薯药粮种”八大特色产业发展的融资堵点 [3] - 政策目标是通过金融创新,让“沉睡”的温室大棚和圈舍里的活畜变成“有效资产” [1] 核心制度突破 - 新政从制度层面为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赋权” [3] - 对权属清晰、符合规划的温室大棚、养殖圈舍等设施依法进行确权登记 [3] - 针对活体资产,创新性引入科技手段,大力推广电子耳标、智能项圈等识别技术,为每头抵押牲畜赋予唯一的“数字身份” [3] - 通过实时采集生长、健康、位置等核心数据,实现畜禽活体从“活牲口”到“估值可查、流转可追溯的‘数字资产’”的转变 [3] 估值与风险管控机制 - 健全价值评估机制,支持金融机构或第三方评估机构综合运用市场比较法、重置成本法进行估值 [4] - 定期收集发布本地建造成本、养殖收益等指导价,为市场提供公允的参照系 [4] - 鼓励探索“抵押+政策性担保”、“抵押+保险+信贷”等风险共担模式 [4] - 要求金融机构利用物联网平台建立贷后监测台账,实现对抵押活体存栏数量及价值变动的动态跟踪 [4] 已有实践与未来规划 - 新政是对甘肃多地成功探索经验的总结与推广 [5] - 在平凉市,金融机构依托物联网、大数据技术推出的“智慧畜牧贷”,已成功向红牛产业链上的企业投放千万元级贷款 [7] - 在甘南草原,邮储银行通过纯信用的“农牧贷”解决了牦牛养殖户的资金需求 [7] - 计划推行“一链一行一策”服务模式,针对特色产业链建立专业化金融服务团队 [7] - 鼓励开发更多“乡村振兴畜禽贷”之类的特色抵押贷款产品 [7] - 加快建立健全县、乡、村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为抵押资产的处置流转搭建平台 [7] 预期影响 - 政策将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畜牧业“难抵押、难监管”的困境 [7] - 通过“政、银、保、担”多方协作,提高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的可得性和便利度 [7] - 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三农”领域 [7] - 让温室大棚和畜禽活体成为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金钥匙” [8]
养猪户的“钱袋子”活了!猪和棚能直接贷款,2026年融资不再难
搜狐财经· 2026-02-09 00:35
政策核心内容 - 央行、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的通知》,旨在系统性解决养殖业贷款难、融资贵问题 [1] - 政策允许将生猪、标准化猪舍、智能料线等养殖资产转化为可抵押流转的“活资金” [1] 行业融资困境与政策背景 - 生猪养殖行业长期面临融资困境,生猪、棚舍等资产因权属难界定、无法登记确权、难以科学评估,在银行眼中不属于“硬资产” [1] - 2025年生猪行业陷入亏损,散户头均亏损超过200元,许多养殖户因缺乏资金无法升级设施、优化配方以降低成本 [1] - 2026年生猪行业仍处于周期磨底阶段,规模场与散户的成本差距持续拉大,散户生存与发展亟需资金支持以升级设施或扩大规模 [3] 政策提供的具体保障措施 - **构建标准化评估体系**:银行将结合生猪购销合同、历史猪价数据、养殖成本清单及大数据建模进行综合评估,确保资产得到合理定价,贷款额度精准匹配资产价值 [2] - **建立数字化监管平台**:通过“一棚一码、一批一码”的专属二维码、物联网电子围栏及视频监控,实现远程查看资产状态,并在全国统一登记系统公示,防止“一物多押”和私下转卖风险 [2] - **建立全链条风险机制**:通过“保险+担保+流转”模式,推广“农业保险+融资”,并打通抵押资产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快速处置的渠道,引入资产管理公司等托底收购,降低银行风险 [3] 政策实施效果与案例 - 四川眉山青神县养殖户在办理养殖设施不动产权证书后,成功获得500万元贷款,且利率下降1个百分点 [3] - 云南农行的“智慧畜牧贷”通过为生猪佩戴电子耳标,实现实时监控健康与运动轨迹,保障资产安全并优化贷款流程 [2] - 政策优先支持养殖大县、设施农业集聚区的新型经营主体,旨在将金融资源引向实体养殖户 [3] 对行业与公司的潜在影响 - 政策将散户手中的生猪、棚舍转化为“硬通货”,使其在猪价上行期能贷款扩产抓住盈利窗口,在低迷期能融资扛周期避免被迫清栏 [3] - 为养殖户升级智能环控、粪污处理等设施提供了资金支持的可能性 [3] - 政策有助于缩小散户与规模场之间的竞争差距,促进行业结构优化 [3]
中国改革现场丨可以抵押的猪牛羊
央广网· 2026-01-26 09:57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的通知》,从国家层面正式赋予畜禽活体和农业设施合法抵押地位,旨在通过制度创新与科技应用,盘活农村“沉睡资产”,解决农业经营主体长期面临的抵押难、贷款难问题,从而满足其融资需求并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1][8][16] 政策与制度创新 - 国家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了畜禽活体和农业设施的合法抵押地位及确权登记办法 [1][8] - 《通知》提出“制度+科技”组合拳,针对“确权难、估值难”,推广电子耳标、生物识别等数字化技术实现精准确权,并通过大数据建模构建标准化价值评估体系 [8] - 《通知》鼓励探索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预交易”模式,并优先在本地农村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拍卖处置,以解决抵押物顺畅流转与高效处置变现的问题 [15] 畜禽活体抵押融资实践(安徽蒙城案例) -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是养牛大县,2025年底全县肉牛养殖规模达到20万头,但养殖户因缺乏有效抵押物面临贷款难问题 [4] - 中国工商银行蒙城支行创新推出“保险+信贷”模式,养殖户购买肉牛保险后,可将肉牛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 [5] - 该模式将肉牛保险与信贷深度绑定,既提供授信额度,又通过保险筑牢风险防控,银行在审批时还会考量养殖经验、经营年限等因素 [7] - 通过该模式,养殖户赵理想先后获得两笔贷款共计500万元,使其养殖规模从1000多头计划增至5000头 [7] - 2025年,该银行向蒙城县约35户养殖户完成放贷,授信额度达3500万元 [7] 农业设施抵押融资实践(云南昆明案例) - 云南昆明晋宁区花卉产业面临融资困境,高标准设施大棚亩均建设成本从约3万元增至30万元左右,一个50亩的单元投入约1500万元,对花农是天文数字 [9] - 大棚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导致权属难界定、价值难评估,传统抵押方式难以适应,且信贷产品期限(1-3年)与花卉企业投资回收期(3-5年)存在错配 [9][10] - 市场调研发现,通过高标准大棚种植的花卉,其品质和收入是传统方式的3倍至4倍,风险相对较低 [13] - 当地通过盘活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成立专门登记部门为大棚等农业设施确权登记,打通了“农村土地经营权+地上附着物”担保的关键堵点 [13][14] - 当地金融机构开发“云花贷·花企贷”等产品,接受上述组合担保 [13] - 2025年,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累计向32户花企、3511户花农提供信贷支持,金额达7.17亿元 [14] - 对于风险处置,调研发现高标准大棚稳定性高、价值贬值不快,且抵押率为50%,在出现风险时有人愿意接手承租,从而控制住了贷款风险 [15] 模式总结与影响 - 创新模式通过确权颁证将资产变为物权,解决了经营主体抵押物不足的痛点 [16] - 建立从确权到流转的全流程制度,使大棚、圈舍等“沉睡资产”变成可交易、可抵押的“真金白银”,实现资产变资金 [16] - 创新“抵押+担保+保险”等模式,提升了设施农业的投资吸引力,引导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流向农村,带动产业融合与提档升级 [16]
畜禽设施确权抵押 让农村“沉睡资产”变成活资金
央视网· 2026-01-06 07:32
政策动向 - 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文,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旨在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并盘活农村资源要素[1] - 政策核心目标是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1] 地方实践与创新 - 四川省创新推出了“畜禽养殖设施确权登记抵押”等一系列农村产权融资新模式[1] - 四川省颁发了全国首本相关不动产权证,实现了将农村“沉睡资产”转变为活资金[1]
央行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广农业设施 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的通知》
金融时报· 2025-12-30 10:07
政策核心 - 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文,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 [1] 抵押标的与确权 - 聚焦投资价值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业设施以及权属清晰的畜禽活体开展抵押融资 [1] - 规范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确权登记,科学评估其价值 [1] 登记与风险管理 - 完善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登记模式,鼓励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规范开展登记、查询 [1] - 建立健全信贷风险分担和监测机制,探索创新担保服务路径,扩大保险覆盖范围 [1] - 支持通过物联网平台等智能化手段加强在押资产管理 [1] 抵押物处置与交易平台 - 不断完善抵押物处置机制,探索构建多级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2] - 规范开展以农业设施为抵押物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拓宽处置变现渠道 [2] 政策激励与信贷投放 - 加强政策激励和融资配套服务,综合运用货币、信贷等政策 [2] - 激励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贷款投放 [2]
大棚、牛羊都能当抵押物贷款了,三部门力挺乡村振兴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27 14:55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文 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 旨在将大棚、养殖舍、猪牛羊等农业资产转化为可抵押的“活资产” 以破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缺抵押的痛点 为乡村振兴提供实打实的融资支持 [1] 可抵押的核心资产类别 - 新政明确两类核心农业资产可用于抵押:一是投资价值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业设施 二是权属清晰的畜禽活体 [2] 资产确权与数字化管理 - 农业设施确权需明确管理机构 完善申报、调查、核实、公示等流程 对符合条件的设施办理所有权登记备案并制发产权证 [2] - 畜禽活体确权鼓励应用电子耳标、生物识别等数字化技术 探索赋予电子动态档案和数字身份标识 实现确权精准可追溯 [2] - 鼓励建设数字化管理平台 赋予抵押资产专属“二维码” 实现农业设施“一棚一码”、畜禽活体“批次赋码”管理 探索与乡村振兴数字平台对接 建立多方联动机制 [3] 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 - 鼓励金融机构因地制宜创设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专属信贷产品 [4] - 探索供应链金融模式 围绕龙头企业为上下游中小农户、合作社提供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订单融资等服务 [4] - 探索“农业保险+融资”模式 鼓励金融机构在风控模型中有效运用农业保险综合情况 [4] - 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基于抵押物的中长期贷款 可提前介入项目前期设计投融资方案 优化还本付息方式 保障抵押物剩余价值与贷款余额相匹配 [5] 风险控制与贷后管理强化 - 强化风险保障 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 推行“担保+产业链”、“担保+数字化”等模式 完善保险政策并创新产品 [5] - 加强贷后管理 金融机构需跟踪监测生产经营及押品价值变化 对异常情况可要求追加担保或采取保全措施 [5] - 强化在押资产管理 农业农村部门协助关注资产质量 督促报备抵押活体出栏计划 支持运用物联网、电子围栏、区块链等技术提升管控能力 [5] 抵押资产处置与变现渠道 - 构建省、市、县、乡多级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鼓励优先在本地平台拍卖处置抵押资产 [6] - 探索“预交易”模式 提前让农村产权交易机构与养殖户、金融机构签订协议 违约后直接启动拍卖 收益优先偿还贷款 [6] - 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农业企业参与不良资产收购与收储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托底回购机制 加快资产流转变现 [6] 政策激励措施 - 推进贷款贴息试点 鼓励地方设立风险补偿基金 [6] - 对投放效果好的金融机构给予差异化信贷支持 对推广成效好的地区优先安排相关资金项目 [6] 优先推广地区与主体 - 新政优先选择在大中城市周边、设施农业集聚区和畜禽养殖大县等地区推广 [7] - 引导有较强运营实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大中型农业企业先行开展此类抵押融资 [7]
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门:激励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贷款投放
证券日报网· 2025-12-26 21:00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的通知》旨在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盘活农村资源要素 [1] - 政策核心是聚焦投资价值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业设施以及权属清晰的畜禽活体开展抵押融资,以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1] 抵押物管理与确权登记 - 要求规范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的确权登记,建立健全申报、调查、核实、公示等工作流程 [1] - 推广电子耳标、生物识别等数字化技术应用,并科学评估抵押物价值,鼓励地方建立评估机构及配套管理制度 [1] 抵押登记与数字化平台建设 - 完善抵押登记模式,因地制宜建立抵押物清单名录,鼓励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规范登记与查询 [2] -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数字化管理平台,为抵押资产赋予专属“二维码” [2] 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 -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农业保险+融资”模式,并利用好信贷市场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共享与融资对接 [2] - 建立健全信贷风险分担和监测机制,探索创新担保服务路径,扩大保险覆盖范围 [2] - 支持通过物联网平台等智能化手段,加强在押资产的管理 [2] 抵押物处置与政策激励 - 要求不断完善抵押物处置机制,探索构建多级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2] - 规范开展以农业设施为抵押物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以拓宽处置变现渠道 [2] - 加强政策激励和融资配套服务,综合运用货币、信贷等政策,激励引导金融机构扩大相关抵押贷款投放 [2] - 深入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加强资金激励支持 [2] 政策推广与后续工作 - 要求各单位积极宣传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 - 中国人民银行将加强与相关部委协同,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支持保障制度,确保工作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 [3]
央行等三部门:深入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加强资金激励支持
搜狐财经· 2025-12-26 18:09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旨在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 [1] - 政策要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聚焦投资价值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业设施以及权属清晰的畜禽活体开展抵押融资 [1] - 政策目标是逐步建立规范管理制度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1] 确权登记与价值评估 - 要求规范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的确权登记,建立健全申报、调查、核实、公示等工作流程 [1] - 推广电子耳标、生物识别等数字化技术在确权登记中的应用 [1] - 要求科学评估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价值,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评估机构及人员配备等配套管理制度 [1] 抵押登记与数字化管理 - 要求完善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登记模式,因地制宜建立抵押物清单名录 [1] - 鼓励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规范开展登记与查询 [1] -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数字化管理平台,为抵押资产赋予专属“二维码” [1] 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 -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农业保险+融资”模式 [1] - 要求用好信贷市场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共享与融资对接服务 [1] - 建立健全信贷风险分担和监测机制,探索创新担保服务路径,扩大保险覆盖范围 [1] - 支持通过物联网平台等智能化手段加强在押资产管理 [1] 抵押物处置与政策激励 - 要求不断完善抵押物处置机制,探索构建多级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2] - 规范开展以农业设施为抵押物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以拓宽处置变现渠道 [2] - 加强政策激励和融资配套服务,综合运用货币、信贷等政策,激励引导金融机构扩大相关抵押贷款投放 [2] - 深入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加强资金激励支持 [2] 后续工作部署 -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的协同配合 [2] - 将及时总结各地、各金融机构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支持保障制度 [2] - 确保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 [2]
三部门: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
上海证券报· 2025-12-26 16:40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旨在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 [1] - 政策要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聚焦投资价值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业设施以及权属清晰的畜禽活体开展抵押融资 [1] - 政策目标是逐步建立规范管理制度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1] 确权登记与价值评估 - 规范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的确权登记,建立健全申报、调查、核实、公示等工作流程 [1] - 推广电子耳标、生物识别等数字化技术在确权登记中的应用 [1] - 要求科学评估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的价值 [1]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评估机构、人员配备等配套管理制度 [1] 抵押登记与数字化管理 - 完善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登记模式,因地制宜建立抵押物清单名录 [1] - 鼓励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规范开展登记与查询 [1] -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数字化管理平台,赋予抵押资产专属“二维码” [1] 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 -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1] - 探索“农业保险+融资”模式 [1] - 用好信贷市场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共享与融资对接服务 [1] 风险分担与资产管理 - 建立健全信贷风险分担和监测机制 [1] - 探索创新担保服务路径,扩大保险覆盖范围 [1] - 支持通过物联网平台等智能化手段,加强在押资产管理 [1] 抵押物处置与交易平台 - 要求不断完善抵押物处置机制 [2] - 探索构建多级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2] - 规范开展以农业设施为抵押物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拓宽处置变现渠道 [2] 政策激励与配套服务 - 加强政策激励和融资配套服务,综合运用货币、信贷等政策 [2] - 激励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贷款投放 [2] - 深入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加强资金激励支持 [2] 宣传与后续工作 - 要求各单位积极宣传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 - 中国人民银行将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的协同配合 [2] - 将及时总结各地、各金融机构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支持保障制度 [2] - 确保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 [2]
三部门联合发文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
新华网· 2025-12-26 16:33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的通知》,旨在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盘活农村资源要素 [1] - 政策聚焦于投资价值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业设施以及权属清晰的畜禽活体,以开展抵押融资 [1] - 政策目标是通过盘活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资产,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1] 抵押物管理与确权 - 将规范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的确权登记,建立健全申报、调查、核实、公示等工作流程 [1] - 推广电子耳标、生物识别等数字化技术在抵押物管理中的应用 [1] - 完善抵押登记模式,因地制宜建立抵押物清单名录,并鼓励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规范登记与查询 [1] -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数字化管理平台,为抵押资产赋予专属“二维码” [1] 金融机构服务与产品创新 -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农业保险+融资”模式 [1] - 加强信息共享与融资对接服务,以促进贷款投放 [1] - 综合运用货币、信贷等政策,激励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贷款投放 [2] 风险处置与市场建设 - 将不断完善抵押物处置机制,探索构建多级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以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2] - 规范开展以农业设施为抵押物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以拓宽处置变现渠道 [2] 政策实施与协同 - 中国人民银行将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的协同配合,不断完善支持保障制度 [2] - 确保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