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周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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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兴新材:恒兴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3-09-19 19:17
上市信息 - 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1][5] - 发行股数4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发行后总股本16000万股[5][35] - 每股发行价格25.73元/股,发行市盈率44.35倍,发行市净率2.45倍[35] - 募集资金总额10292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90538.59万元[36] 股权结构 - 中港投资持有公司62.50%的股权[13] - 港兴管理持有公司8.33%的股权[13] - 金浦国调基金持有公司7.69%的股权[13] 产能规模 - 山东衡兴一期工程规模为18.60万吨,二期工程规模为8.45万吨[14] - 公司各类产品总产能为27.56万吨,酮类产能8.49万吨,酯类现有产能8.69万吨,在建2.4万吨[76] 财务数据 - 2020 - 2022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8.38%、33.50%和27.68%[24] - 2020 - 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0.45%、34.67%和28.32%[24] - 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63,680.17万元,2021年为48,378.57万元,2020年为40,069.37万元[49] - 2020 -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2816.51万元、51808.99万元和67715.42万元,增速分别为21.00%和30.70%[74] - 2020 - 2022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2463.76万元、8972.22万元和9327.87万元[74] - 2023年1 - 6月营业收入31,258.08万元,同比减少12.15%,净利润4,424.35万元,同比减少25.49%[84] 产品销售 -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高效、低毒、环境友好型农药、锂电池电解液、香精香料及环保涂料等领域[51] - 公司3 - 戊酮国外市场打开,2020 - 2022年外销收入分别为2800.77万元、5908.34万元及9305.49万元,复合增长率82.28%[65] - 公司2020 - 2022年酯类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6.39%[68] 未来展望 - 预计2023年1 - 9月营业收入49,508.08 - 55,008.08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7,217.81 - 8,002.81万元[94] - 宁夏厂区一期产品(丁酸钠、丁酸钙等脂肪酸盐系列产品及环戊酮)将于2023年四季度正式销售出货[97] 募集资金投向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万吨)、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补充流动资金[36] - 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万吨)项目总投资34551.00万元,计划利用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104] - 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总投资45995.00万元,计划利用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实际建设产能9万吨[10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计划利用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104] 公司历史 - 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14日,注册资本为12,000.00万元[31] - 2006年12月恒兴有限设立,初始注册资本200万元[137] - 2020年3月恒兴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按542.83:1比例折成12,000万股[137] 子公司情况 - 公司拥有3家全资子公司,连云港中港和山东衡兴股权结构均为恒兴新材持股100%[184][189][196] - 连云港中港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6000万元,产能6.34万吨[186][188] - 山东衡兴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5000万元,一期产能18.6万吨,二期待建产能8.45万吨,拟实现产能27.05万吨[193][194][195]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8-10 17:26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 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 (注册稿) 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声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险。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 --- | --- | | 发行股数 |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的 ...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6-26 07:00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 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声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1-1-2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 | | --- | | 六、发行人是否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