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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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私域直播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立案30件 市场监管总局:已处罚没金额293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6 22:45
私域直播专项整治行动 - 市场监管总局针对私域直播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立案30件,其中平台6件、商家24件,已处罚没金额293万元,拟处罚没金额约663万元 [1][3] - 专项整治行动查办老年人药品、保健品相关违法案件4516件,罚没金额6876.91万元,责令3611家主体整改、涉及金额382.42万元 [2] - 专项行动征集群众及经营主体提供的问题线索7415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规违纪线索95条 [2] 监管措施与法律更新 - 市场监管总局推动治理关口前移,约谈平台企业要求压实主体责任,通过技术措施限制涉嫌违法内容的外部链接访问 [3]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0月15日正式施行,增加对关键词搜索、侵害数据权益、虚假交易等行为的规制,并强化平台企业责任 [3][4] - 监管部门研究制定虚假宣传法律适用问题指引,为地方执法办案提供参考借鉴 [3] 行业合规要求 - 监管部门要求经营主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主动合规并公平参与竞争 [5] - 平台内经营者被提示避免利用技术挑战竞争秩序边界,不得借"私域"之名从事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 [5] - 平台经营者被要求严格落实反不正当竞争法,引导规范平台内经营者依法竞争,并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报告 [5]
老年消费者被“围猎”?监管部门整治私域直播虚假宣传
中国新闻网· 2025-10-15 22:08
私域直播行业监管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针对私域直播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已征集问题线索7415个 查办违法案件4516件 罚没金额6876.91万元 责令3611家主体整改 涉及金额382.42万元 [1] - 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对私域直播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立案30件 其中私域直播平台6件 直播商家24件 已处罚没金额293万元 拟处罚没金额约663万元 [2]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0月15日正式实施 完善了对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的法律条款并强化了平台企业责任 [4] 针对老年群体的违法行为特点 - 不法商家通过"免费健康讲座"、"专家义诊"、"直播领福利"等形式精准"围猎"老年群体 将其引流至私域直播间实施虚假营销 [1] - 主要违法手段包括虚假宣传与夸大功效 通过虚构身份、虚假原料、虚构疗效等将普通商品包装成"神药"、"神器" 诱导老年消费者购买高价商品 [2] - "专家人设"造假问题突出 部分直播间通过"伪科学养生课"、"专家一对一咨询"等形式诱导营销 而所谓"专家"往往没有真实专业背景和资质 [2] 产品资质与消费维权问题 - 产品资质造假现象严重 一些私域直播间销售的产品没有合法资质 却伪造或冒用批准文号、认证标志等 例如将普通食品宣传为药品 [2] - 消费维权困难 不法商家通过"播完即关"、屏蔽信息、解散群组等方式销毁证据、逃避责任 并通过虚构售后服务、拖延退款等手段进一步侵害消费者权益 [3] - 上述行为给监管执法带来主动监控监测难、"私域"内容取证难、上下游链条追溯难等挑战 [3] 监管执法措施与平台责任 -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强化电子取证固证、跨区域协同办案、全链条"穿透式"监管等手段提升监管能力 [3] - 市场监管总局约谈相关平台企业 要求其压实主体责任 配合监管部门办案取证 并对涉嫌违法内容的外部链接进行限制访问 [3] - 针对基层执法难点 研究制定虚假宣传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指引 为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办案提供参考 [4]
法治聚焦丨网络平台经营者应明示平台内公平竞争规则
人民日报· 2025-10-09 10:36
法律修订核心内容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0月15日起施行 [1] - 新修订的法律立足数字经济时代市场竞争的新特点、新挑战,对虚假交易、数据权益保护、平台责任等焦点问题作出回应 [1] - 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保障各类经营者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5] 针对网络不正当竞争的规定 - 新法完善了关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对实践中恶意交易的多种表现形式进一步细化 [4] - 规定经营者不得滥用平台规则,直接或者指使他人对其他经营者实施虚假交易、虚假评价或者恶意退货等行为 [4] - 浙江丽水市云和县警方破获的一起“网络水军”刷单案中,犯罪团伙为5000余家电商提供虚假交易服务,涉案金额超3000万元 [4] - 广告屏蔽、流量劫持、数据杀熟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花样翻新,损害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 平台经营者的责任与义务 - 平台经营者应在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中明确平台内公平竞争规则,建立不正当竞争举报投诉和纠纷处置机制 [4] - 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及时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保存记录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4] - 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5] - 平台经营者应立足长远,通过创新做大蛋糕,优化竞争规则,实现优胜劣汰,保持健康经营生态 [6] 对特定行业竞争乱象的规范 - 充电宝行业部分厂商使用劣质电芯压缩成本,导致安全隐患激增 [5] - 外卖平台通过补贴或强制手段迫使商家参与低价竞争,损害商家利益,容易造成企业质量控制水平下降,带来低水平无序竞争 [5] - 新法将“内卷式”竞争纳入调整范围,有效落实相关规定需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平台和相关企业协同,形成全链条系统化治理体系 [5] - 新法施行后,为商家的合理利润空间和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6]
10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中国基金报· 2025-09-29 10:17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 - 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 聚焦数字经济时代恶性竞争问题 包括平台强制低价 拖欠账款和数据侵权等行为 [1] - 明确禁止擅自使用他人新媒体账号 应用程序名称或图标 规范搜索关键词滥用行为 禁止帮助他人实施混淆 [1] 交通运输电子发票改革 - 全国铁路旅客运输领域自10月1日起全面使用电子发票 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 保留行程信息提示单打印服务 [1] - 增加线下电子发票申请渠道和购票(代办)人开具服务 为老年人和脱网人群提供便利 [1] - 民航境内航线自10月1日起统一使用电子行程单 不再提供纸质行程单 [2] - 设置过渡期至2025年9月30日 过渡期内电子与纸质行程单均可使用 [2] 公司登记管理制度 - 市场监管总局《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自10月10日起施行 采用批量公告方式 公告期限90天 [3] - 对异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 相关部门 债权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即终止强制注销程序 [3] - 对失联公司可采用公告送达方式 强制注销程序终止或恢复登记满三年后可再次启动程序 [3]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 -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共四章五十条 [4] - 要求网络销售企业展示经营主体信息和产品信息 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包括机构设置 人员培训和销售记录等重点内容 [4]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 首次明确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规定 [6] -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划定储备区 作为重大建设项目占用补划来源 [6] - 优先划入储备区的包括土地综合整治新增耕地 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等六类情形 [6] 伤残抚恤管理 -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伤残证件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主管部门统一制作 [6] - 证件有效期按年龄分段:15周岁以下5年 16-25周岁10年 26-45周岁20年 46周岁以上长期 [6] - 证件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可申请换发 遗失需登报声明作废 [6] 动物检疫管理 - 新版动物检疫标志自2025年10月1日起启用 旧版于202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7] - 要求生猪胴体全覆盖加施检疫标志 加快推进牛羊胴体加施 逐步扩大其他产品覆盖面 [7] - 只需选择一类动物检疫标志加施于畜禽产品 [7]
对话王先林:“内卷式”竞争本质是低效消耗战,破坏行业生态
南方都市报· 2025-07-31 22:02
平台经济"内卷式"竞争现状 - 2024年7月起多个行业开展反内卷整治 包括建筑 光伏 新能源汽车和平台经济领域 [1] - 外卖平台通过高额补贴掀起价格战 例如满18减18等补贴行为 引发监管关注 [1][4] - 平台经济从增量扩张进入存量竞争阶段 流量红利消退导致企业采取价格竞争策略 [1] 价格战的成因与影响 - 价格战本质是企业以短期亏损换取生存空间和行业话语权的战略选择 在经济下行和供大于求环境下形成囚徒困境 [6][7] - 低价竞争导致行业利润率下降和发展停滞 属于系统性资源错配的恶性竞争形态 [5] - 短期看价格战带来流量增长和消费者实惠 长期导致行业创新停滞 质量下降和市场垄断风险 [8] 法律规制与监管趋势 -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禁止平台强制商家按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 [11] - 《价格法》修正草案将低价倾销适用范围从商品扩展至服务 并新增禁止强制经营者低价倾销条款 [12] - 法律适用需认定低于合理个别成本的行为 并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 [12] 平台经济特殊性问题 - 平台隐性成本包含流量分配 数据支持和算法优化 例如商家需分摊流量曝光成本 [14] - 动态定价算法需结合边际成本与长期平均成本综合判断 单次订单成本覆盖仍可能构成倾销 [14] 行业转型方向 - 需从价格战转向价值竞争 通过技术创新和效率提升实现良性发展 [16][17] - 政策端需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框架 行业需制定竞争公约 企业需转向用户思维和技术创新 [16] - 治理需避免一刀切 通过成本量化 行为清单和行业分类实现精准施策 [19]
一财社论:用良法架起市场善治之桥
第一财经· 2025-06-30 21:36
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核心内容 - 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条文数由33条增至41条,新增对内卷式竞争、混淆行为、大数据杀熟、刷单、恶意交易等新现象的规制 [1] - 法律修订注重清晰化表述和确定性处理,旨在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并规范市场竞争行为 [1] - 新增条款明确禁止平台经营者强制或变相强制商家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防止扭曲资源配置逻辑 [3] 法律对新兴竞争行为的规范 - 将平台基于算法、数据实施的"杀熟"、"跳转"、"二选一"等行为纳入不正当竞争范畴 [2] - 新增侵害数据权益的明确规定,针对非授权使用用户数据的商业侵权行为进行疏导 [2] - 通过量化侵权惩罚力度,建立受损者评价模型,提升法律威慑力的可执行性 [2] 法律实施与市场响应机制 - 法律效力取决于市场主体遵从法规获得的边际净收益,而非单纯依赖强制力 [4] - 需配套建立维权护权渠道,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执法成本,强化法律威慑效力 [4] - 通过市场自律自治能力建设,形成供需双方及竞争对手间的制衡关系,实现法律内化为行为准则 [5] 立法对行业生态的影响 - 加速推进分工专业化和社会化,规范基于新媒体账号等新就业形态的竞争秩序 [1] - 遏制平台经济中的定价规则霸权,促使竞争回归质量与服务创新本质 [3] - 为算法驱动型商业模式的合规运营提供明确边界,优化平台经济生态 [2][3]
Meta否认用相册图训练AI|南财合规周报(第196期)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6-30 10:06
人工智能 - Meta表示目前未使用用户未发布的照片训练AI模型 但未明确未来是否会使用[2] - Meta推出"云端处理"功能 允许用户授权其访问相机胶卷内容用于AI创意生成 但强调当前未用于模型训练[3] - 美国法院连续两起判决认定AI公司未经授权使用书籍训练大模型属于"合理使用" 但强调数据采集方式需合法[4] - Anthropic案与Meta案对"影子图书馆"非法下载渠道的认定存在分歧 前者认为需区分偷书与学习行为 后者更倾向整体判断[4] 平台治理 -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通过 将于2025年10月15日施行 新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5] - 新法规禁止平台强制商家低价销售 限制利用数据算法妨碍竞争对手[6] - 专门规定禁止大型企业滥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6] 数据安全 - 公安部通报45款APP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包括《哈啰》《蘑菇街》等12款短剧APP存在误导用户行为[7] - 上海网信办专项治理AIGC网站 下线未通过安全评估的AI服务 重点打击"AI换脸""AI造假"等滥用行为[8]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京闭幕 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快讯· 2025-06-27 15:04
立法修订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1] - 会议同时通过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 [1] - 两项法律由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1] 财政决议 - 会议批准2024年中央决算 [1] 人事变动 - 会议免去苗华的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职务 [1]
反不正当竞争法完成修订
券商中国· 2025-06-27 10:09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6月27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该法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 [1] -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包含五章 分别为总则 不正当竞争行为 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 法律责任和附则 [1] - 法律规定国家将健全完善反不正当竞争规则制度 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 以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1] - 法律旨在健全统一 开放 竞争 有序的市场体系 [1]
反不正当竞争法完成修订
快讯· 2025-06-27 09:06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1] - 新修订的法律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 [1] - 法律包含总则、不正当竞争行为、调查、法律责任、附则五章 [1] 法律核心内容 - 国家健全完善反不正当竞争规则制度 [1] - 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 [1] - 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1] - 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