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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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12366热点问题解答(汇总纳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8 09:33
⇧ 点 蓝字 关注 "蓝色柳林财税室"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 | 总分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预 缴及汇算清缴时按什么原则处理? 答: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 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 财政调库" 的征收管理办法。具体包括: 总 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 额;总分支机构分别接受所在地税务机关管 理; 总分支机构分月或分季向所在地税务机 关预缴;年度终了后总机构统一计算年度应 纳税额, 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多退少补;财政 部定期将中央国库所得税待分配收入调整至 地方国库。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 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IIIIIIIIIIIIIIIIIIII 总公司是高新企业,分公司是否可 以适用15%的税率? 答: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总机构 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总分支机构应汇总计算 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统一计算、分级 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 管理办法享受15%优惠税率。涉及境外所得 的,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 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 高新技术 ...
财政部、税务总局最新公告!
搜狐财经· 2025-12-29 21:30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新规定 公告号为2025年第16号 [1] - 新政策执行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为期两年 [1] - 自2026年1月1日起 废止2020年第43号公告 [1] 特定行业扣除限额 -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 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 发生的相关广告宣传费支出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 准予税前扣除 [1] - 上述三类行业企业 广告宣传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收入30%的部分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 关联企业分摊机制 - 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 一方发生的符合税前扣除限额比例的支出 可以在本企业扣除 或按协议部分或全部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1] - 接收费用归集的关联方 在计算本企业广告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时 可不将归集而来的费用计算在内 [1] 烟草行业特别规定 -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
财政部、税务总局: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30%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金融界· 2025-12-29 17:16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新公告 [1] - 新政策执行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 - 旧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自2026年1月1日起废止 [1] 针对不同行业的扣除限额 -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1] - 烟草企业: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 关联企业分摊协议的特殊规定 - 签订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一方发生的符合税前扣除限额比例的广告费支出,可选择在本企业扣除,或按协议部分或全部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1] - 接收归集费用的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税前扣除限额时,可不将归集而来的费用计算在内 [1]
两部门: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搜狐财经· 2025-12-29 17:16
核心政策内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2025年第16号公告 明确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1] 针对特定行业的扣除政策 -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 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 发生的相关广告宣传费支出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 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 - 上述特定行业企业的广告宣传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收入30%的部分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 -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 关联企业间的费用分摊机制 - 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 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支出 可以在本企业扣除 也可以将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1][2] - 接收分摊费用的关联方 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 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费用不计算在内 [1][2]
财政部、税务总局: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搜狐财经· 2025-12-29 17:16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新公告 [1] - 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 - 2020年第43号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废止 [1] 特定行业税前扣除政策 -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 [1] - 超过当年销售收入30%限额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 关联企业分摊协议规定 - 签订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 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可以在本企业扣除或按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1] - 接收分摊费用的一方 在计算本企业税前扣除限额时 可不将归集至本企业的这部分费用计算在内 [1] 烟草行业特别规定 -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
两部门发布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新华财经· 2025-12-29 17:14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新公告 [1] - 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 适用行业及扣除标准 -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 - 烟草企业: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 关联企业分摊机制 - 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1] - 接收分摊的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1]
两部门: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证券时报网· 2025-12-29 17:04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新公告 [1] - 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 - 2020年发布的第43号公告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废止 [1] 特定行业扣除政策 -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 [1] - 超过当年销售收入30%限额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 关联企业分摊机制 - 签订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一方发生的限额内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在本企业扣除或按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1] - 接收归集费用的一方,在计算本企业税前扣除限额时,可不将归集而来的费用计算在内 [1] 烟草行业限制政策 -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
电子税务局|如何在电子税务局App查询开票数据和发票领用信息?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6 09:08
电子税务局App功能操作指南 - 电子税务局App已实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和证明开具等功能的线上化操作 使办税从线下转向指尖办理[3] - 查询开票数据和发票领用信息需通过身份切换至企业身份 并选择发票使用模块中的统计查询功能[4] - 发票种类统计分为领票和开票两类查询 需依次选择发票来源、种类、周期和时间进行筛选[5][9][11] 企业所得税扣除政策 -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可扣除 超额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21][22]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般按销售收入的15%扣除 化妆品、医药和饮料制造企业适用30%扣除限额 超额部分可结转扣除[24][25] - 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可扣除 超额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27][28] - 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按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后余额的18%扣除 超额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30][31]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25 09:0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 - 关联企业可通过签订分摊协议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另一方在计算扣除限额时不将归集费用计算在内 [2] -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并在税前扣除 [2]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需填写《期间费用明细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 [2] 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 纳税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可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 [7] - 退税标准按新购住房金额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计算 新购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时全额退还已缴个人所得税 [7] - 要求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在同一城市范围内且纳税人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7] 契税减免政策 - 自2024年12月1日起个人购买14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按1%税率征收契税 140平方米以上按1.5%税率征收 [9] - 家庭购买14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按1%税率征收契税 140平方米以上按2%税率征收 [9] - 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10] 增值税免征政策 - 自2024年12月1日起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免征增值税 [12] - 原针对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4个城市销售2年以上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停止执行 [13]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首套住房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14] - 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且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15][16]
涉税名词一起学 | 税前扣除系列(2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怎么进行税前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24 14:36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所得税扣除政策 -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 -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 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扣除比例提高至30% [2] -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 - 关联企业可通过签订分摊协议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在集团内进行优化分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