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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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24小时 | “光伏第一省”新动作,什么信号?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6 10:33
山东省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 - 山东省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山东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重点支持四类绿电直连项目发展,包括新增负荷可配套建设新能源项目、存量负荷已有燃煤燃气自备电厂、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消纳受限的新能源项目 [1] - 方案强调源荷匹配,并网型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装机规模和储能规模,采取整体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模式运行 [1] - 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不超过20% [1] - 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而通过与用户直接连接的电力线路向单一用户供电,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 [1] 绿电直连政策背景与山东现状 - 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通知,从国家层面鼓励“绿电直连”模式发展,江苏、四川、云南、青海等省份已陆续推出实施方案 [2] - 山东作为经济大省,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量占全国近十分之一,能源结构长期“一煤独大”,现已成为新能源装机大国和中国光伏第一大省 [2] - 截至今年6月底,山东累计并网光伏发电装机容量9118.4万千瓦,居全国第一,其中分布式光伏电站累计并网容量5929.1万千瓦 [2] - 方案旨在有效消纳绿色电力,满足企业尤其是出口外贸型企业的绿色用能需求 [2][3] 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 国家将在天津、河北雄安新区、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四川7个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推出158项改革举措 [4] - 举措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等7方面重点,旨在加快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4][5] 区域产业动态 - 香港争取11月起实施“粤车南下”计划,初期入境香港市区的预约名额为每天100个,每辆车最多留港3天 [6] - 上海印发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产业总体规模突破3000亿元,打造3家以上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消费级终端品牌,实现人工智能计算机、手机、新终端规模各达到千万台以上 [6] - 广西印发糖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力争2025年糖产业链工业产值达720亿元,2026年突破760亿元,2027年达810亿元,打造国际先进水平的蔗糖制造业基地 [6] 社会融资规模数据 - 2025年9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437.08万亿元,同比增长8.7% [7] - 前三季度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30.09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4.42万亿元 [7] - 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14.54万亿元,政府债券净融资11.46万亿元(同比多4.28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3168亿元(同比多1463亿元) [7] 中国基础研究竞争力 - 《中国基础研究竞争力报告2025》显示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湖北、山东、四川、安徽和陕西位居前十 [8] - 十强省市拥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数量全国占比84.62%,国家实验室数量全国占比87.50%,全国重点实验室数量全国占比67.10% [10] - 北京引领全国基础研究,辐射津冀,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达227项,支持经费超1亿元;长三角以上海为引领,重大基础设施数量30个,院士377人 [10]
数创企业迎来政策组合拳,鼓励发放数据券、算法券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29 12:21
政策核心观点 - 国家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场景创新、数据价值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培育数创企业[1] - 政策旨在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产业升级帮助企业降低创新成本提高效率在数字经济新赛道抢占先机实现跨越发展[1] - 核心亮点在于构建多维度保障体系从数据、算力、创新到融资全方位支持企业成长特别是探索"数据券""算法券"等创新政策工具激活数据要素市场[5] 企业培育机制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牵头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发现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数创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实行动态调整[2] - 各级数据管理部门加强对入库企业的服务对接和监测分析针对性提供培育政策和精准服务[2] - 政策鼓励地方加快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和应用创新生态促进公共数据可持续供给及开发利用[2] 要素资源支撑 - 强化算力资源供给支撑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坚持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规模部署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4] - 引导各类算力资源与数创企业需求高效精准对接鼓励国家枢纽节点面向数创企业提供低成本、广覆盖、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务降低使用门槛[4] - 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降低企业治数用数成本解决数据获取难、成本高的问题[2][4] 创新能力建设 - 提升原始创新能力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带头推进联合创新发展整合创新资源与服务向数创企业开放共享[4] - 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领域专利池建设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平台生态圈的融通创新[4] - 依托数字产业集群建设发挥集群主导产业优势吸引各类创新资源集聚打造有利于数创企业专业化特色化产业化发展的创新生态[4] 重点领域与场景 - 人工智能、垂类大模型等数创企业被重点提及以场景和行业痛点为牵引强化算力、数据等要素协同加强培育[2] - 强化场景和机会供给通过改善环境创造应用场景落地条件促进数字创新企业的产生和发展壮大[2][5] 金融与资本支持 - 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数创企业投融资需求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金融服务规范银行与投资机构合作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5] - 促进银企对接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质数创企业项目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5]
六部门: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中国证券报· 2025-09-27 09:25
政策核心目标 - 加快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推动涌现更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 [1] - 旨在让更多企业在数字经济新领域新赛道跑出加速度 [1] 企业培育与遴选机制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牵头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发现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数创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实行动态调整 [2] - 组建涵盖相关部门、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投资机构、孵化机构等各类专业人员的数创企业专业化遴选培育组 [2] - 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专业化遴选培育机制 [2] 数据要素支持与成本降低 - 鼓励地方加快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和应用创新生态,促进公共数据可持续供给及开发利用 [2] - 支持数创企业公平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探索以成本共担、收益共享等方式保障早期用数需求 [2] - 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降低治数用数成本 [3] - 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等构建产业链上下游、平台生态圈数据服务平台,开发提供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 [3] - 对提供普惠便利数据服务的企业和行业可信数据空间予以重点支持 [3] 创新能力提升与成果转化 - 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在知识产权、研发投入等方面对数创企业提供支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 [4] - 依托数字产业集群建设,吸引各类创新资源集聚,打造有利于数创企业专业化特色化产业化发展的创新生态 [4] - 探索建立数创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新服务"首购首用"专项政策,帮助更快开拓"首市场" [4] - 鼓励地方通过推荐目录、路演推介、应用大赛等促进成果供需对接 [4] 场景开放与要素协同 - 引导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等推进场景开放,为数创企业提供测试、展示、应用机会 [4] - 以场景和行业痛点为牵引,强化算力、数据等要素协同,加强对人工智能、垂类大模型等数创企业培育 [4] 投融资服务优化 - 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数创企业投融资需求,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金融服务 [5] - 强化创投资金引导,优化完善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将培育数字经济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考核机制 [5] - 鼓励地方完善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构建符合数创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模型 [5] - 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规范银行与投资机构的合作,为数创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5] - 促进银企对接,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质数创企业项目 [6] - 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1][6]
数创企业迎来政策组合拳 鼓励发放“数据券”“算法券”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27 07:18
政策核心观点 - 国家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旨在系统培育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的数创企业,将其视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实践主体 [1] - 政策意义在于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产业升级,是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通过政策支持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提高创新效率,帮助企业在数字经济新赛道上抢占先机 [1] - 政策核心亮点在于构建多维度的保障体系,从数据、算力、创新到融资,对企业发展生命周期进行全周期激励,特别是通过创新性的政策工具如“数据券”来激活数据要素市场 [4][5] 企业培育与支持机制 - 提出健全数创企业源头发现机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牵头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发现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并实行动态调整 [2] - 各级数据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入库企业的服务对接和监测分析,有针对性地提供各类培育政策和精准服务 [2] - 政策鼓励地方加快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和应用创新生态,促进公共数据可持续供给及开发利用,并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以降低企业治数用数成本 [2][3] 关键要素资源支撑 - 在算力资源供给上,提出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坚持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规模部署,持续优化热点应用区域需求保障,并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 [3] - 引导各类算力资源与数创企业需求高效精准对接,鼓励国家枢纽节点面向数创企业提供低成本、广覆盖、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务,以降低算力使用门槛并解决算力不足和分布不均的问题 [3] - 在数据保障上,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有望让企业更便捷地获取关键资源,针对性解决数据获取难、成本高的问题 [2][3] 创新能力与生态建设 - 政策提出提升原始创新能力,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等带头推进联合创新发展,整合推进各类创新资源与服务向数创企业开放共享 [3] - 将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领域专利池建设,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平台生态圈的融通创新 [3] - 依托数字产业集群建设,发挥集群主导产业优势,吸引各类创新资源集聚,打造有利于数创企业专业化特色化产业化发展的创新生态 [3] 重点领域与场景应用 - 人工智能、垂类大模型等数创企业被重点提及,政策提出以场景和行业痛点为牵引,强化算力、数据等要素协同,加强对这些领域企业的培育 [2] - 通过强化场景和机会供给,为数创企业创造应用场景落地条件 [2][5] 投融资与金融服务 - 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数创企业投融资需求,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金融服务,并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规范银行与投资机构的合作,为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4] - 将促进银企对接,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质数创企业项目,并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4]
六部门出台若干措施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 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中国证券报· 2025-09-27 06:43
政策核心目标 - 加快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 推动涌现更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1] - 数创企业被定义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实践主体 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 以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场景创新、数据价值创新为核心驱动力 [2] 企业遴选与培育机制 -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数据局牵头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 每年遴选发现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并实行动态调整 [2] - 组建涵盖相关部门、地方、企业、科研院所、投资机构等各类专业人员的专业化遴选培育组 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培育机制 [2] - 各级数据管理部门加强对入库企业的服务对接和监测分析 有针对性提供培育政策和精准服务 [2] 数据要素支持与成本降低 - 鼓励地方加快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和应用创新生态 促进公共数据可持续供给及开发利用 [2] - 支持数创企业公平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探索以成本共担、收益共享方式保障早期用数需求 [2] - 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和算法券以降低治数用数成本 [3] - 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构建产业链数据服务平台 开发提供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 [3] 创新能力提升与成果转化 - 鼓励地方在知识产权、研发投入等方面对数创企业提供支持 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 [4] - 依托数字产业集群建设 吸引创新资源集聚 打造有利于数创企业发展的创新生态 [4] - 探索建立数创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新服务的首购首用专项政策 帮助开拓首市场 [4] - 通过推荐目录、路演推介、应用大赛等方式促进成果供需对接 [4] 场景开放与要素协同 - 引导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推进场景开放 为数创企业提供测试、展示、应用机会 [4] - 以场景和行业痛点为牵引 强化算力、数据等要素协同 加强对人工智能、垂类大模型等数创企业培育 [4] 投融资服务优化 - 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数创企业需求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金融服务 [5] - 强化创投资金引导 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 探索将培育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考核 [5] - 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构建符合数创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模型 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5] - 规范银行与投资机构合作 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促进银企对接 推荐优质项目 [5] - 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1][5]
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中国证券报· 2025-09-27 04:48
政策核心目标 - 加快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推动涌现更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 [1] - 数创企业是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具备高敏捷性和高成长性的企业,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实践主体 [1] 企业遴选与培育机制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牵头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发现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数创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实行动态调整 [2] - 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专业化遴选培育机制 [2] - 各级数据管理部门加强对入库企业的服务对接和监测分析,有针对性提供各类培育政策 [2] 数据要素支持与成本降低 - 鼓励地方加快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和应用创新生态,促进公共数据可持续供给及开发利用 [2] - 支持数创企业公平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探索以成本共担、收益共享等方式保障早期用数需求 [2] - 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降低治数用数成本 [3] - 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构建产业链上下游数据服务平台,开发提供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 [3] 创新能力提升与成果转化 - 鼓励地方在知识产权、研发投入等方面对数创企业提供支持,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 [3] - 依托数字产业集群建设,吸引创新资源集聚,打造有利于数创企业发展的创新生态 [3] - 探索建立数创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新服务"首购首用"专项政策,帮助开拓"首市场" [3] - 鼓励地方通过推荐目录、路演推介、应用大赛等促进成果供需对接 [3] 应用场景与机会供给 - 引导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推进场景开放,为数创企业提供测试、展示、应用机会 [4] - 以场景和行业痛点为牵引,强化算力、数据等要素协同,加强对人工智能、垂类大模型等数创企业培育 [4] 投融资服务优化 - 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数创企业投融资需求,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金融服务 [4] - 强化创投资金引导,优化完善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将培育数字经济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考核 [4] - 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构建符合数创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模型,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4] - 规范银行与投资机构的合作,为数创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促进银企对接 [4] - 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1][4]
六部门发文!支持优质数创企业上市
中国证券报· 2025-09-26 19:02
政策核心目标 - 加快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推动涌现更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1] - 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1][6] 企业遴选与培育机制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牵头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一批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实行动态调整 [2] - 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专业化遴选培育机制 [2] 数据要素与算力支持 - 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降低企业治数用数成本 [2][3] - 引导各类算力资源与数创企业需求高效精准对接,国家枢纽节点提供低成本、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务 [3] - 支持数创企业公平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探索成本共担、收益共享模式保障早期用数需求 [3] 创新能力与成果转化 - 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整合创新资源向数创企业开放共享,推进重点产业领域专利池建设 [5] - 探索建立数创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新服务“首购首用”专项政策,帮助开拓首市场 [5] - 鼓励地方在知识产权、研发投入等方面对数创企业提供支持 [2][5] 场景开放与产业协同 - 引导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推进场景开放,为数创企业提供测试、展示、应用机会 [5] - 以场景和行业痛点为牵引,加强对人工智能、垂类大模型等数创企业的培育 [5] 投融资服务优化 - 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数创企业需求按市场化原则提供金融服务,优化国有创投考核机制 [6] - 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构建符合数创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模型,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6] - 规范银行与投资机构合作,促进银企对接,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质数创企业项目 [6] 创新环境与监管模式 - 结合行业特点稳慎探索“沙盒监管”模式,分级分类制定规则,鼓励风险可控的先行先试 [6] - 规范涉企检查,推进精准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必要干扰 [6]
刚刚!发改委,来利好!
中国基金报· 2025-09-26 17:05
政策核心观点 - 国家六部门联合印发文件,旨在系统性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推动其加速成长并涌现更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1][2][18] 企业筛选与培育机制 - 建立数创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并实行动态调整 [4][19] - 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专业化遴选培育机制,由多领域专业人员组成培育组 [4][19] - 各级数据管理部门加强对入库企业的服务对接和监测分析,提供针对性培育政策 [4][19] 数据要素保障与支持 - 鼓励地方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促进公共数据可持续供给及开发利用 [5][20] - 支持数创企业公平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探索成本共担、收益共享模式保障早期用数需求 [20] - 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降低企业治数用数成本 [5][20] - 鼓励龙头企业构建产业链数据服务平台,开发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 [20] 算力资源供给支撑 - 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坚持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规模部署,优化热点区域需求保障 [6][7][21] - 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推动算力资源有序池化、并网运行,实现统一调度和弹性供给 [21] - 引导算力资源与数创企业需求高效对接,鼓励国家枢纽节点提供低成本、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务 [21] 创新能力与成果转化 - 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推进联合创新,向数创企业开放共享创新资源与服务 [8][21] - 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领域专利池建设,强化产业链上下游的融通创新 [8][21] - 鼓励科研院所建立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9][10][22] - 探索建立数创企业新技术、新产品“首购首用”专项政策,帮助开拓“首市场” [22] 应用场景与市场机会 - 支持地方结合城市数字化转型等工作,开放应用场景和机会清单,形成可复制的高质量场景 [23] - 引导国有企业、平台企业推进场景开放,为数创企业提供测试、展示、应用机会 [23] - 以场景和行业痛点为牵引,强化算力、数据等要素协同,加强对人工智能、垂类大模型等企业的培育 [12][23] 投融资与上市支持 - 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结合数创企业需求提供金融服务 [14][25] - 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机制,探索将培育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考核 [14][25] - 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14][25] 创新环境与监管模式 - 稳慎探索推行“沙盒监管”模式,分级分类制定规则,鼓励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先行先试 [15][25] - 规范涉企检查,防止重复多头检查,探索非现场监管,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干扰 [15][25] 人才队伍建设 - 支持高等院校优化调整数字经济相关学科专业设置,推动数字人才梯队建设 [16][17][26] - 探索建立企业数字人才认定评价体系,通过多维度方式开展人才评价 [26] - 健全数字人才流动机制,鼓励高端人才在产学研间有序流动,推动校企合作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