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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完善法治保障
大众日报· 2026-01-03 09:15
《山东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完善法治保障 9类妨碍公平竞争行为被明确禁止 围绕民营企业普遍关注的公平竞争问题,《条例》重申并强化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公平竞争审查 制度的刚性约束,要求及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 域,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 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障碍。"省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处二级调研员 陈旭光表示,这一规定的核心是坚决破除各种市场隐性壁垒,让民营资本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针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反映突出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条例》从拓宽融资渠道、助企增 信、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等方面,明确提出鼓励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服务,合理提高对民营企业不良贷款的 容忍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首次贷款、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支持 力度,提供应收账款、仓单、股权、知识产权等权利质押贷款,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和便利度。这能 有效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陈旭光介绍。 在加强权益保护方面,《条例》着重完善了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对国家机关、事业单 ...
新年新规落地 内蒙古全力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新浪财经· 2026-01-02 23:24
转自:草原云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获悉:2026年1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 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新年新规落地,内蒙古全力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创新激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民营经济组织建立创新合作机制,加快创新型人才培养。对 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创客空间等,落实财政扶持政策。支持建立国有企业与民营经济 组织协同合作机制。鼓励民营经济组织牵头实施自治区重大示范工程、重点研发计划。支持民营经济组 织参与重点产业集群建设。鼓励和扶持民营经济组织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加强品牌保护和推广。 早在2024年11月,《条例》起草工作启动。起草团队充分借鉴浙江、山东、黑龙江、山西等省份的立法 经验形成初稿,并向内蒙古各有关部门、盟市、民营企业征求意见,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过报送司法厅审核、区内外调研、提交审议,2025年11月27日,自 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该《条例》。 《条例》共七章59条。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政企沟通协调常态化、制度化、 规范化。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 ...
青岛发布营商环境综合性政策5.0版
大众日报· 2025-12-31 14:17
聚焦产业发展,持续强化要素支撑,服务保障"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建设。围绕"10+1"创新型产业体 系、"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十大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提出加快建设高能级海洋科技创新平 台;定制服务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鼓励引导有意愿的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加力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等 7条措施。 聚焦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稳外贸、稳外资。围绕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推 动服务业扩大开放等方面,提出实施航空货运"空侧直通"模式;探索推进服务业开放综合试点改革;支 持上合示范区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高地,支持青岛自贸片区建设制度型开放示范区等7条措施。 近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发布会,发布了《青岛市全面提升为企服务 水平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围绕公平竞争、产业发展、高水平 对外开放、规范经营、权益保护、提升为企服务水平等6个方面,提出36条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青岛市自2021年首次推出营商环境综合性政策1.0版 后,逐年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迭代升级。今年,出台了《行动方案》,也是青岛市营商环境综 ...
年度复盘|这四天四场深聊会探讨“大树底下如何长草”
搜狐财经· 2025-12-17 21:14
广东省及深圳市民营经济发展战略与政策动向 - 中共广东省委发布“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建设民营经济强省,并把深圳建设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之都,为广东及深圳的民营经济发展确立新战略坐标 [1] - 深圳作为“民营经济第一城”,市政协将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与高质量发展作为2025年履职重点,并于5月围绕公平竞争、要素支持、权益保护和个体经济四个方面连续召开四场“深聊会”,邀请政府、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及委员共同研讨 [1] 深圳市民营经济现状与立法进展 - 2024年,深圳市民营企业数量超260万家,增长10万户以上,7家深圳民企入围世界500强,27家上榜中国民企500强,40家成为广东省民企100强 [2] - 深圳正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地方立法,立法专班已访谈超300家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召开超20场政府部门、智库及行业协会座谈会,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征求65家部门及各区意见 [2] - 委员们期待立法能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并建议通过立法明确政府职责边界,为企业“松绑”,政府应在保障和服务方面“有所为”,在企业发展拓展方面“有所不为” [5] 公平竞争与市场环境 - 公平竞争被视作民营企业的核心诉求,也是民企老板最关注的问题,其实质性推进对未来经济转型和深圳先行示范有不可估量的价值 [4] - 有观点指出,深圳大企业得到更多关照,但更多中小企业需要得到更多关心和照顾,需解决“大树底下不长草”的生态问题,构建更有利于民企健康发展的环境 [5] 企业融资与要素支持 - 当前融资矛盾最突出的是员工人数在500-2000人的“中型企业”,这类企业规模超过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限制,社会融资能力又不及超大型企业,处于“两头不靠”的尴尬境地 [5] - 对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最大的矛盾是续贷难、续贷成本高,而非融资难融资贵,建议引导银行推出授信额度更大、期限更长的金融产品支持企业 [7] - 建议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直接续贷,以降低中小企业融资借新还旧的隐性成本 [7] - 委员建议金融机构在资产评估时要有“底线思维”,避免因抵押物估值暴跌引发连锁反应 [5] 产业空间与市场场景支持 - 有委员建议通过统筹财政资源、政策工具等手段盘活闲置空间,推动低成本产业空间建设,并对初创企业给予租金补贴或梯度优惠 [8] - 提出“场景即资源”的观点,建议开放博物馆、交通设施等公共场景,为VR、机器人等创新产品提供试错和展示舞台,认为市场机会是比钱和地更宝贵的要素 [8] 民营企业权益与知识产权保护 - 权益保护聚焦七大问题,包括清理废除有违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原则的规章、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行为加快建立案件“绿色通道”等 [9] - 呼吁司法实践中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确保法律适用一致性 [11] - 深圳公开发布了《企业商业秘密管理与维权指引》,并编印《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手册》,为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和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指引 [11] - 针对中小微企业在法律博弈中的弱势地位,建议公检法提供专项培训或类似法律援助,给予指引和帮助 [11] 个体经济发展现状与支持 - 截至2025年3月末,深圳市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有168.72万户,占商事主体总量的38%,同比增长1.9%,创业密度连续19年居全国首位 [12] - 电商和直播成为个体户转型的新方向,但深圳发展直播电商在租金、人力等成本方面明显高于国内绝大多数城市,且核心岗位人才供给不足 [13] - 委员希望政府能为个体户提供公益性技能培训和更开放的数据环境,并帮助弥补电商营销方面的天然缺陷 [13] - 针对地摊经济、个体户售卖电动自行车等涉及民生与城市管理的难题,建议各职能部门在权力范围内往前多走一步,通过具体先行示范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卡点 [15] - 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围绕个体经济打造更多亮点和地方特色,例如提炼皇岗村美食、推广非遗,并利用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更好地将消费者留在深圳 [15]
民营经济促进法公布三个月 多地启动配套地方性法规立修工作
第一财经· 2025-07-30 22:22
立法进展 - 自《民营经济促进法》公布后,江苏、河南、山东、福建、珠海经济特区等多地正推进配套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或修法工作 [1] - 江苏与福建的条例草案已于7月28日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河南与山东的草案已公开征求意见,珠海则启动了对2016年条例的修订工作 [1] - 陕西、安徽、天津等多省市也已开展相关的立法调研与研讨工作,《陕西省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已列入2025年11月审议项目 [1][10] 公平竞争原则 - 地方性法规基本贯彻了民促法“平等对待”与“公平竞争”原则,强调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2] - 山东条例草案为“公平竞争”设立专章,在平等准入、公平竞争审查、融资服务平等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2] - 福建条例草案强调保障民营企业在要素获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参与及融资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要求金融机构不得设置歧视性规定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3] - 珠海经济特区在修订条例时新增“公平竞争”专章,规定禁止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限制或排斥民营经济组织 [2] 权益保护细化 - 针对民营企业“要账难”问题,民促法加强应收账款保护,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及时支付账款,不得以内部流程等为由拖延 [4] - 山东条例草案规定不得强制民营经济组织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 [4] - 河南条例草案明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最长不得超过60日 [4] - 民促法规定不得约定“背靠背”条款,保护中小民营企业收款权利,多地条例草案吸收此规定 [5] - 河南条例草案还规定应健全防范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发挥投诉平台作用,加大对拖欠主体的督导力度 [5] 执法规范与资产保护 - 民促法禁止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财物行为 [6] - 珠海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对经营性涉案财物可允许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减少对正常经营的影响 [6] - 民促法建立健全异地执法协助制度,禁止为经济利益滥用职权实施异地执法 [6] - 河南条例草案细化异地执法规定,要求提前备案并接受监督,跨省域调取证据需持省级协作函 [7] - 山东条例草案规定在条件允许时应为民营经济组织预留必要流动资金,对查封财物保管不力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7] 法律责任与监督机制 - 民促法有禁止乱收费、乱罚款、摊派财物的规定,但未明确法律责任,山东条例草案进一步明确违规者需改正、赔偿或受处分 [8] - 江苏条例草案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若干禁止行为,如违法干预经营决策或转嫁中介服务费,违规者将受处分或承担赔偿责任 [8] - 在权力监督方面,江苏条例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可采取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监督 [9] - 此前民促法草案二审稿曾规定政府需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但该规定未出现在最终法律中 [9]
民营经济促进法公布三个月,多地启动配套地方性法规立修工作
第一财经· 2025-07-30 18:52
立法推进概况 - 自民营经济促进法公布后 江苏 河南 山东 福建 珠海经济特区等多地正推进配套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或修法工作 [1] - 江苏省和福建省的条例草案已于7月28日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河南省和山东省的草案已公布并正公开征求意见 珠海经济特区则启动了修订工作 [1] - 陕西省 安徽省 天津市等多省市也已开展相关的立法调研与研讨工作 《陕西省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已列入2025年度审议项目 安徽省的制定工作也已启动 预计今年将有更多地方公布草案 [10] 公平竞争原则 - 已公布的地方性法规基本贯彻了民促法对"平等对待"和"公平竞争"原则的强调 包括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保障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依法平等使用 [2] - 山东省新启动的立法工作为"立新废旧" 其草案为"公平竞争"设立了专章 在平等准入 公平竞争审查 平等对待 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 融资服务平等 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2] - 福建省条例草案强调保障民营企业在要素获取 公共资源交易 项目参与及融资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 明确要求金融机构不得对民营经济组织设置歧视性规定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不得变相提高融资成本 [3] - 珠海经济特区在修订条例时新增"公平竞争"专章 规定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定期清理市场准入壁垒 禁止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限制或排斥民营经济组织 [2] 权益保护细化 - 针对民营企业"要账难"问题 地方条例草案细化规定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应依法或依合同及时支付账款 不得以人员变更 内部流程或等待批复审计等为由拒绝或拖延支付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 不得强制要求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4] - 山东省条例草案进一步规定不得强制民营经济组织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 河南省条例草案明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 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4] - 多地条例草案吸收民促法对中小企业的特殊保护 规定不得约定"背靠背"付款条款 河南省草案还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健全防范化解拖欠账款长效机制 发挥投诉平台作用 加强投诉事项的分办催办督办反馈 并公布大型企业逾期未支付信息 [5] - 在执法权益保护方面 珠海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 可允许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保值保管措施 以减少对正常经营的影响 [6] 执法规范与法律责任 - 针对异地趋利性执法 民促法规定需建立健全异地执法协助制度 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 禁止为经济利益等目的滥用职权实施异地执法 [6] - 河南省条例草案细化规定实施异地执法应提前向所在地同级执法机关书面备案并接受监督 跨省域调取证据或采取强制措施应持省级主管部门协作函 且不得重复调取已核查的同一事实证据 [7] - 山东省条例草案补充规定在条件允许时应为民营经济组织预留必要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 对查封扣押的涉案财物应妥善保管 因保管不力造成损毁灭失的应予赔偿 [7] - 在法律责任方面 山东省条例草案明确对违反规定乱收费 乱罚款 摊派财物的 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 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造成不良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8] - 江苏省条例草案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干预经营主体自主决策或利用职权指定中介机构 转嫁费用的 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 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承担赔偿责任 [8] 权力机关监督 - 江苏省条例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采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 执法检查 质询 询问或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 加强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监督 并在预算决算审查中加强相关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9] - 民促法草案二审稿曾规定政府定期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但该规定未出现在最终法律中 此举旨在通过人大监督督促法律实施 [9]
农行济南起步区太平支行金融宣教进万家,筑牢权益防护网
齐鲁晚报· 2025-06-20 08:38
金融宣教活动 - 农业银行济南太平支行金融宣教团队走进太平街道社区,开展"保障客户权益,乐享安心生活"主题活动,通过面对面交流和点对点答疑的方式提供定制化金融安全知识宣讲 [1] - 团队针对老年群体易受"养老骗局""免费旅游陷阱"侵害的特点,重点解析"保本高收益""虚假保健品推销"等骗局特征,并现场演示如何识别虚假短信、电话及可疑链接 [2] - 团队累计走访个体商户十余户,开展一对一解答6次,发放资料三十余份,帮助居民筑牢"心理防线" [2] 社区驻点宣讲 - 在社区活动中心,农行宣教团队为居民提供"一对一"咨询服务,重点讲解"银行卡密码保护""网络支付安全""个人信息泄露防范"等知识 [3] - 团队成员针对居民提出的"可疑短信如何处理""投资理财如何避坑"等问题进行详细解答,提升了居民的金融安全意识 [3] 未来计划 - 农行济南太平支行表示未来将联合街道社区不定期开展金融安全宣传活动,到社区驻点宣讲,并通过社区微信群定期推送金融安全小知识 [4] - 公司将持续关注更多居民的防范电诈意识,以社区为阵地,通过一对一精准宣讲将金融安全知识送到群众"心坎里" [4]
这部法5月施行 四川民企说“正当时”
四川日报· 2025-05-09 15:52
法律框架和主要内容 - 法律共9章78条,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建立制度机制 [1] - 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明确民营经济法律地位 [1] - 首次将"促进民营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写入法律作为国家长期方针 [1]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标志性事件 [1] 社会影响 - 以法治稳定性增强发展预期,成为民营企业"定心丸" [3] - 回应民营企业关切,在市场竞争、生产要素使用、法律保护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 [4] -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破除准入壁垒 [5] 政策落实 - 联合发布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理整治准入壁垒 [6] -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两重"建设和新兴产业投资 [6] - 四川连续两年清理477项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11] 融资支持 - 设立"投资融资促进"专章,革新融资机制 [12] - 四川一季度民营经济贷款余额2.53万亿元,同比增长4.88% [12] - 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股票、债券直接融资 [13] 权益保护 - 强调"非禁即入、一视同仁、不得侵犯"原则 [14] - 明确禁止乱收费、乱罚款等执法乱象,建立涉企执法监督机制 [15] - 四川开展"五个专项治理"优化营商环境 [16] 区域案例 - 四川一季度民营经济增加值8425.6亿元,同比增长5.6% [10] - 新希望集团认为法律增强投资信心 [10] - 仁新焊机机器人公司受益于普惠贷款政策 [13]
重磅发布会,要点来了
中国基金报· 2025-05-08 14:35
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背景与意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民营经济促进法》于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通过立法确立党和国家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与宪法规定相贯通,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2] - 立法表明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不会变且不能变,将推动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律制度更健全完备 [2] 政策支持与配套措施 - 国家发改委重点推进破壁垒、拓空间、优服务三方面举措: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短,开展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并转为常态化,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招标投标 [3] -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核电项目民间资本参股比例达20%,工业设备更新等领域支持资金占比超80%,2024年将推出交通、能源等重点领域总投资约3万亿元的优质项目 [3] - 配套制度涉及投融资促进、科技创新、服务保障等领域正在加快实施,地方政府也在完善相关配套 [4] 金融与科技创新支持 - 金融监管总局设立74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在18个试点城市落地科技企业并购贷款 [7] - 推动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建设,优化质押融资政策,联合财政部门出台科技创新担保计划专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 [7] 行政执法与权益保障 - 司法部将加大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监督企业联系点,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遏制趋利性执法 [5][6] 工商联协同推进 - 全国工商联将配合出台配套政策,推动亲清政商关系构建和政企沟通机制完善,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 [8] - 实施"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提升计划",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企业参与"万企兴万村"等社会责任行动 [8]
权威解读民营经济促进法,哪些亮点值得关注
第一财经· 2025-05-08 12:19
民营经济促进法核心内容 -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4年5月20日起施行,共9章78条,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建立制度机制 [1] - 法律贯穿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原则,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明确民营经济法律地位,规定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方针政策 [2] - 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非禁即入",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数据、土地等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2][3] 市场准入与公平竞争 - 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短,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1-4月民营企业中标率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1亿元以下项目民营企业中标数量占比超80% [3] - 法律在公平竞争章节明确规定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等商业活动 [3] 投融资支持政策 - 金融监管部门对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差异化监管:风险资本权重给予85折到75折优惠,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放宽至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 [4] - 近五年民营企业贷款年平均增速比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1.1个百分点,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民营企业贷款余额76.07万亿元(同比+7.41%),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5.3万亿元(同比+12.5%) [5] - 建立普惠信贷授信尽职免责制度,每年督促银行制定民营企业服务目标,确保信贷投放力度 [4][5] 权益保护与执法监督 - 法律明确保护民营经济组织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经营自主权,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执法乱象 [6] - 将建立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监督 [6][7] - 司法部将加快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建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对重点问题提级办理,整改不力者督办约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