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砍头息
icon
搜索文档
最高法严整高利贷砍头息!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顽疾
北京商报· 2025-08-10 19:23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意见》支持民营经济融资 - 最高法发布25条司法保障举措 重点解决民营企业"融资贵"问题 明确提出依法规制"高利贷 砍头息"等违法行为 [1][3] - 要求规范金融机构放贷行为 推动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包括禁止单方面增加贷款条件 中止放贷或提前收贷等侵害权益行为 [3] - 强调严惩民间借贷犯罪活动 重点打击非法职业放贷和转贷 引导民间融资秩序规范化 [3] 民营企业融资困境与政策影响 - 民营企业因财务不健全等因素常被正规金融机构拒贷 被迫转向民间借贷并陷入"高利贷 砍头息"陷阱 实际资金成本远超合同金额 [3][4] - 贷款中介通过"咨询费 顾问费"等名义抬升融资成本 加剧民营企业负担 [4] - 相较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面临隐性融资壁垒 长期存在融资难 融资贵问题 [4] 金融机构与政府层面的改进建议 - 金融机构需创新供给机制 设定合理信贷配给 建立快速审批通道 提高服务覆盖率 [5] - 政府应建立企业维权快速通道 推动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 允许仓单 应收账款 知识产权等权利质押融资 [5] - 健全失信惩戒分级机制 对轻微失信主体给予宽限期 通过和解 重组等方式盘活资产 运用单次解禁制度促进执行和解 [5] 行业专家观点 - 政策有助于肃清贷款乱象 震慑不法分子 引导资金流向健康实体经济领域 [4] - 建议结合国常会贴息政策出台细则 对服务业主体实施金融"精准滴灌" [4] - 法律规制将直接降低民企融资成本 避免"借少还多"恶性循环 [4]
最高法重拳整治高利贷、砍头息,叫停银行“随意抽断贷”行为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09 17:48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意见》支持民营经济融资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提出25条司法保障举措,重点解决民营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 - 《指导意见》明确规制"高利贷"、"砍头息"等违法行为,规范金融机构放贷行为,鼓励创新融资担保模式 [1] - 《民营经济促进法》已于5月20日施行,投资融资促进是该法核心内容之一 [1] 严惩非法民间借贷行为 - 《指导意见》明确规范民间借贷秩序,依法打击"高利贷"、"砍头息"等非法职业放贷和转贷行为 [2] - 案例显示某借款人实际到手18.8万元却被要求偿还31.2万元,最终累计借款达1741.58万元,实际还款2887.6万元仍被宣称欠款470余万 [2] - 此类非法放贷行为将实际年化利率推高至法定上限的500倍以上,增加民营企业融资成本 [2] 规范金融机构放贷行为 - 《指导意见》要求规范金融机构单方面增加贷款条件、中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等行为 [3] - 案例显示某企业主在抵押房产估值下滑后,银行压缩贷款额度并变更还款方式,最终拒绝发放新贷款导致资金链断裂 [3] - 金融机构随意抽贷、断贷现象直接影响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壮大 [3] 拓展新型融资担保方式 - 《指导意见》支持民营经济组织依托供应链产业链拓展新的融资担保方式,依法确认非典型担保的法律效力 [4][5] - 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有限,支持非典型担保和供应链融资有助于解决融资难题 [5] - 最高法将协同相关部门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及时更新企业信用信息并依法修复信用 [5] 建立融资保障长效机制 - 最高法将与金融监管部门协作,推动金融机构优化普惠金融供给和服务,规范利息收取 [5] - 将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防止因信息更新不及时影响企业正常融资 [5] - 加强与市场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作,为有修复意愿的企业提供信用修复机会 [5]
银行被禁止随意抽断贷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09 17:12
民营经济促进法指导意见核心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5条司法保障举措 重点解决民营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 - 依法助力拓宽融资渠道 规制"高利贷"、"砍头息"等违法行为 规范金融机构放贷行为 [2] - 鼓励创新融资担保模式 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2] 民间借贷乱象整治 - 明确规范民间借贷秩序 严惩"高利贷"、"砍头息"等非法职业放贷和转贷行为 [4] - 典型案例显示某借款人实际到手18.8万元 合同却要求偿还31.2万元 被预先扣除1.2万元"砍头息" [4] - 有案例通过"以贷养贷"陷阱 使借款人一年内累计借款达1741.58万元 实际还款2887.6万元仍被宣称欠款470余万 [5] - 部分非法借贷将实际年化利率推高至法定上限500倍以上 [5] 金融机构行为规范 - 要求规范金融机构单方面增加贷款条件、中止放贷、提前收贷等行为 [7] - 典型案例显示某企业620万元循环授信贷款 在抵押物估值下滑后被银行拒绝续贷 导致资金链断裂 [7] - 指导意见从司法环节严控抽贷、断贷现象 推动金融机构更好服务民营经济 [7] 融资担保创新 - 支持依托供应链产业链拓展非典型担保方式 依法确认其法律效力 [9] - 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 及时更新企业信用信息防止影响正常融资 [9] - 协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及时修复企业信用 给予有修复意愿企业重新发展机会 [9] 金融服务优化 - 要求法院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沟通 推动优化普惠金融供给和服务 [10] - 依法规范利息收取 协同推动金融管理政策落实落地 [10]
银行被禁止随意抽断贷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09 17:09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核心要点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5条司法保障举措 重点解决民营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 - 依法规制"高利贷"、"砍头息"等违法行为 规范金融机构放贷行为 鼓励创新融资担保模式 [1] 严惩非法金融活动 - 明确打击"高利贷"、"砍头息"等非法职业放贷和转贷行为 严惩民间借贷犯罪活动 [3] - 典型案例显示:某借款人被预先扣除1.2万元"砍头息"后 实际到手18.8万元但需偿还31.2万元 [4] - 通过"以贷养贷"陷阱 借款人一年内累计借款达1741.58万元 实际还款2887.6万元仍被宣称欠款470余万 [4] - 部分非法放贷操作将实际年化利率推高至法定上限的500倍以上 [4] 规范金融机构行为 - 禁止金融机构单方面增加贷款条件、中止放贷或提前收回贷款 [5] - 典型案例显示:某企业620万元循环授信贷款因抵押物估值下滑被压缩至600万后 银行仍拒绝放贷导致资金链断裂 [5] - 司法环节严控抽贷、断贷现象 推动金融机构更好服务民营经济 [5] 创新融资担保方式 - 依法支持供应链产业链融资 确认非典型担保法律效力 [6][7] - 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 及时更新企业涉诉涉执信息 [7] - 协同相关部门修复企业信用 为有修复意愿的企业提供机会 [8] - 推动金融机构优化普惠金融服务 规范利息收取 [8]
男子陷“以贷养贷”,借款1741.58万,还款2887.6万!6名放贷者被刑拘
券商中国· 2025-07-10 22:54
借贷案例概述 - 高先生从初始20万贷款陷入借贷循环漩涡 累计借款1741 58万 实际还款2887 6万 仍被告知欠款470多万 [1][4][8] - 首次贷款因征信逾期无法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资金 被电话推销"低息"贷款吸引 实际首笔20万借款扣除砍头息后仅到手14 7万 [4][5][12] - 借贷模式涉及100次左右循环借款 合同金额与实际还款金额严重不符 电子借条与手写合同混杂使用 [6][8][10] 非法借贷操作手法 - 放贷者采用砍头息方式 首笔20万贷款实际放款18 8万 扣除1 2万手续费 首日即催收4 1万还款 [4][5] - 合同约定利息远低于实际执行利率 警方核算平均利息超出国家规定标准500多倍 [12] - 6名放贷者中3人承认放贷但声称属"朋友帮忙" 2人否认参与放贷行为 [11] 法律定性及处置 - 律师指出该案例属于典型套路贷 砍头息等行为不属于合法民间借贷范畴 [13] - 涉案放贷者因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 其中4人已被逮捕 最高可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2][13] - 现行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LPR四倍 2022年司法解释明确套路贷为打击重点 [13] 借款人财务影响 - 借款人通过变卖房产车辆及向亲友借款筹集资金 仍无法覆盖利滚利速度 [11] - 初始20万贷款最终实际偿还31 2万 多还12 8万 整体还款金额达借款本金的16倍 [6][8] - 放贷方采用家庭人身安全威胁手段逼迫持续还款 [1][11]
借贷宝出事!昔日“新三板首富”继续下坠
凤凰网财经· 2025-03-20 20:55
借贷宝业务模式与争议 - 平台撮合借贷双方签署电子协议但不监管后续交易 导致"套路贷""砍头息"泛滥 实际年化利率高达2234.69% [2][3] - 黑猫投诉平台累计超7800条投诉 涉及"15天涨息近4000""暴力催收"等问题 [3] - 通过收取展期费、逾期费盈利 业务模式客观上鼓励职业放贷人加入劣质借款人 [6] - 曾向九云小贷导流 业务包括"优选借"和"我要借钱" 现调整为"打欠条"等表面合规服务 [7] 借贷宝发展历程与融资 - 2015年8月起一年半内完成三轮融资共65亿元 估值超220亿元 [8] - 早期采用"注册送20元现金"的激进拉新策略 两个月获首轮20亿融资 [19] - 2016年被央视曝光百万级超额放贷 后续卷入裸条泄露等多次丑闻 [9] - 2021-2023年多地警方通报犯罪组织利用该平台实施"套路贷"诈骗 [10] 九鼎系与借贷宝的股权关联 - 九鼎投资公告否认控制关系 但九鼎集团被监管问询4.74亿元股权转让款事项 [14][15] - 运营主体人人行科技第一大股东为九鼎控股 第二大股东为吴刚 [15] - 借贷宝实为九鼎系2015年布局P2P的产物 早期融资主要来自九鼎LP及套现股东 [20] - 当前法定代表人王璐为吴刚前助理 体现实际控制关系延续 [20] 九鼎系金融版图变迁 - 2014-2015年通过新三板挂牌和借壳上市构建千亿金控帝国 涵盖基金/证券/保险等领域 [21] - 2018年后监管趋严导致富通保险等核心资产陆续出售 市值从千亿缩水至25亿元 [21] - 私募业务收入占比从2023年96%骤降至2024年48.8% 九泰基金规模从143亿萎缩至11.87亿 [23] - 实控人吴刚因证券违法被罚5.01亿 2023年再因干预基金运营被禁入市场5年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