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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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社保基金!税收利好政策来了→
金融时报· 2025-09-04 14:23
近日,社保基金又迎来了利好政策!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对承接主体在运用划转的国有股权和现金收益投资过程中,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是将转让划转的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投资取得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三是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免征承接主体应缴纳的印花税。 四是对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以及运用现金收益买卖证券应缴纳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实行先征后返。 为支持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税收政策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四项税收优惠政策。 专家表示,这些措施将显著提高投资回报率,增强承接主体的投资动力。同时,税收优惠降低了试错成本,鼓励承接主体从传统低风险资产(如国债)转 向多元化配置,例如增加权益类资产、REITs或跨境投资,从而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提升收益弹性,真正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几个基本概念 这里提到的"承接主体",指的是负责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的主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及由各省、自治区、 ...
四大免税政策,释放社保基金红利!最新解读来了
券商中国· 2025-09-03 07:15
9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税收政策的通知》(下称《通 知》),四项免税举措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通知》发布前已缴税款,符合条件的可予以退回。 受访专家认为,多项免税直接提升了承接主体的净收益空间。未来,社保基金有望成为资本市场长期机构投资者的"压舱 石",推动市场从"短期博弈"向"长期价值"转型。 4项免税举措提升承接主体净收益空间 为支持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通知》明确四项免税举措: 一是对承接主体在运用划转的国有股权和现金收益投资过程中,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和金融商 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是将转让划转的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投资取得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三是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免征承接主体应缴纳的印花税。 四是对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以及运用现金收益买卖证券应缴纳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实行先征后 返。 《通知》所提承接主体,按照 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 (下称《实施方案》)包括 :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财政部、税务总局重磅发布!4项免税政策释放社保基金红利
证券时报· 2025-09-02 21:55
一是对承接主体在运用划转的国有股权和现金收益投资过程中,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 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是将转让划转的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投资取得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三是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免征承接主体应缴纳的印花税。 (原标题:财政部、税务总局重磅发布!4项免税政策释放社保基金红利) 财政部、税务总局最新发布。 9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税收政策的通知》 (下称《通知》),明确4项免税举措,以支持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4项免 税举措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通知》发布前已缴税款,符合条件的可予以退回。 受访专家认为,多项免税直接提升了承接主体的净收益空间。未来,社保基金有望成为资本市场长期机 构投资者的"压舱石",推动市场从"短期博弈"向"长期价值"转型。 4项免税举措提升承接主体净收益空间 为支持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通知》明确4项免税举措: 四是对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以及运用现金收益买卖证券应缴纳的证券交易印花税, 实行先征后返。 ...
财政部、税务总局,重磅发布!4项免税政策释放社保基金红利
证券时报· 2025-09-02 20:52
三是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免征承接主体应缴纳的印花税。 四是对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以及运用现金收益买卖证券应缴纳的证券交易印花税, 实行先征后返。 《通知》所提承接主体,按照《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以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负责集中持有、管理和运营划转国有股权的国有独资 公司或受托对划转国有股权实行专户管理的具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的公司等。 财政部、税务总局最新发布。 9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税收政策的通知》 (下称《通知》),明确4项免税举措,以支持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4项免 税举措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通知》发布前已缴税款,符合条件的可予以退回。 受访专家认为,多项免税直接提升了承接主体的净收益空间。未来,社保基金有望成为资本市场长期机 构投资者的"压舱石",推动市场从"短期博弈"向"长期价值"转型。 4项免税举措提升承接主体净收益空间 为支持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通知》明确4项免税举措: 一是对承接主体在 ...
财政部、税务总局,重磅发布!4项免税政策释放社保基金红利
证券时报· 2025-09-02 20:48
财政部、税务总局最新发布。 9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税收政策的通知》 (下称《通知》),明确4项免税举措,以支持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4项免税 举措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通知》发布前已缴税款,符合条件的可予以退回。 受访专家认为,多项免税直接提升了承接主体的净收益空间。未来,社保基金有望成为资本市场长期机构 投资者的"压舱石",推动市场从"短期博弈"向"长期价值"转型。 4项免税举措提升承接主体净收益空间 为支持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通知》明确4项免税举措: 一是对承接主体在运用划转的国有股权和现金收益投资过程中,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 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是将转让划转的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投资取得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三是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免征承接主体应缴纳的印花税。 四是对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以及运用现金收益买卖证券应缴纳的证券交易印花税, 实行先征后返。 《通知》所提承接主体,按照《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