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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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开出私募业“史上最重”罚单 瑞丰达及关联机构、责任人员合计被罚4100万元
上海证券报· 2026-01-24 02:12
监管处罚 - 证监会近日对浙江瑞丰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关联机构、责任人员合计罚款4100万元,处罚力度为私募行业“史上最重” [1] - 上海证监局对瑞丰达及关联私募机构共罚没2800余万元,对5名责任人员共罚款1300余万元 [1] - 瑞丰达实际控制人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相关私募机构管理人登记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注销 [1] 违规行为与监管行动 - 瑞丰达及关联私募机构、相关责任人员严重违反私募基金法律法规 [1] - 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犯罪问题线索,证券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 [1] - 2025年,证券监管部门对600余个机构、个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立案稽查约30起,移送公安机关线索约40条 [2] - 今年以来,证券监管部门已对超10家私募机构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 行业监管态势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基金纪律处分典型案例(第二批)》,涵盖募集推介、投资运作、内部控制、从业资格管理等方面的严重违规行为 [1] - 私募领域并非监管空白地带,任何严重违规行为都将受到多维度、立体化的严格惩处,包括自律注销登记、行政处罚和刑事移送 [2] - 证监会将持续严厉查处私募基金领域违规募集、侵占挪用、自融自用、利益输送等恶劣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2] - 证监会将继续深化宣传教育工作,督促私募机构自查自纠,抓紧整改通道化、违规代持等各类不规范行为 [2]
因未按规定向中基协报送信息等问题,杭州龙蠡等三家私募被监管警示
北京商报· 2026-01-19 19:29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实习生 岳雯艳)1月19日,浙江证监局对杭州龙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杭州龙蠡")、杭州天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天域")、浙江壹诺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壹诺")发布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具体来看,杭州龙蠡存在未按规定向中基协进行信息报送;未建立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未做好实际控 制人和公司的风险隔离的问题。杭州天域存在未按规定向中基协进行信息报送以及报送的信息存在虚假 记载;未建立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未做好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的风险隔离的问题。浙江壹诺存在未按规 定向中基协进行信息报送以及报送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未建立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未做好实际控制 人和公司的风险隔离的问题。 浙江证监局指出,上述情形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杭州龙蠡、杭州天域和浙江壹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监督管理措施。 同时,乔中兴作为杭州龙蠡、浙江壹诺、杭州天域的实际控制人并实际负责上述公司经营管理,未勤勉 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相关规定。王醒作为杭州天域的法定代表 人、执行董事和经理,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责任。 浙江证 ...
因未穿透核查投资者是否合格等问题,广州因果投资管理被监管警示
北京商报· 2026-01-06 19:49
公司违规行为 - 广州因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管理私募基金产品“广州花金普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时,存在未穿透核查投资者天津某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否为合格投资者的违规情形 [1] - 公司同时存在未妥善保管部分投资者适当性资料的违规情形 [1] 监管措施与要求 -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广州因果投资管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 - 监管要求公司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1] - 监管要求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1] - 监管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1]
私募基金经理拿持仓“送人情”?罚
搜狐财经· 2025-12-21 19:43
文章核心观点 - 私募基金经理通过泄露未公开信息(包括提供账户密码)为他人输送利益,遭到监管处罚,显示监管正严厉打击此类违规行为 [1][2] - 监管机构年内频繁对私募投研人员泄密、利用非公开信息牟利等问题“亮剑”,行业优胜劣汰加速,正迈向规范发展 [1][4][8][10] 具体违规案例与处罚 - **案例一:龚某某泄密案**:龚某某曾担任5只私募基金的投资经理,在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期间,通过当面告知、微信、提供账户密码等方式,向赵某泄露基金投资决策等未公开信息,被上海证监局警告并罚款二十万元 [1][2] - **案例二:浙江某私募IT人员窃密案**:浙江某私募关联企业一名IT人员窃取未公开交易信息,通过他人账户进行趋同交易获利近9000万元,被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等额罚款,合计罚没1.77亿元 [4] - **案例三:徐某与张某帆泄密案**:徐某向陈某泄露其管理的两只投顾产品的投资决策信息,被上海证监局罚款50万元;张某帆向潘某泄露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资决策信息,同样被上海证监局罚款50万元 [6] 行业监管与趋势 - 监管机构加快出清“伪私募”、“劣私募”,私募野蛮生长时代已经结束 [1] - 行业优胜劣汰加速,管理人数量显著下降:截至10月末,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共计19367家,相较年初的20289家减少922家 [10] - 行业规模在规范中持续增长:截至10月末,私募基金管理规模达22.05万亿元,创历史新高,较9月末增加1.31万亿元;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存续规模为7.01万亿元,较9月末增长超1万亿元,亦创历史新高 [9] 行业发展前景 - 未来唯有专业团队、规范机构才能活得久、活得好 [1] - 在监管引导下,私募业正迈向规范发展,客户与人才资源将向合规性强的头部机构集中 [10] - 私募管理人需加强公司治理,防控多类风险,定期进行员工执业合规培训,并建立全流程合规闭环管理机制 [10]
中国证监会:依法严厉查处私募基金各类违法违规活动
新华网· 2025-12-12 20:52
监管处罚 - 中国证监会对浙江优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作出顶格行政处罚 该处罚被描述为私募监管领域“史上最重” [1] - 优策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存在违规挪用基金财产、报送虚假信息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1] - 浙江证监局对优策投资罚款2100万元 对3名责任人员罚款1425万元 对实际控制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步撤销了该公司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1] 监管行动与趋势 - 证监会明确将依法严厉查处私募基金各类违法违规活动 以清除“害群之马” 净化市场环境 [1] - 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犯罪问题线索 证券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 [1] - 近5年监管部门已出清违法违规及僵尸机构超过8000家 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行业风险明显收敛 [1]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大幅提高了处罚力度 证监会表示将用好用足相关条款 进一步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1] 行业引导与发展 - 监管部门将积极开展合规培训和普法教育 督促机构自查自纠 以促进私募行业高质量发展 [2] - 引导行业积极践行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 投资方向为“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国家战略 [2]
证监会:顶格重罚!
中国基金报· 2025-12-12 18:31
案件概要与处罚结果 - 浙江证监局对浙江优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责任人员开出重磅罚单 合计罚款3525万元 其中对公司罚款2100万元 对3名责任人员罚款1425万元 [1][4] -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巍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步撤销其管理人登记 [4][5] - 此次处罚力度为顶格处罚 被描述为私募监管领域的“史上最重”罚单 [4][5]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公司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2019年3月至调查日期间 公司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为李某晴 但实际控制人实为黄巍 [11] - 公司挪用基金财产 实际控制人黄巍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2020年4月至2024年6月期间 通过网银转账将3只投资层产品投向的银行协议存款资金转出至非托管账户 截至2024年7月2日 尚有9.55亿元未归还 [11] - 公司提供、报送的产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4月至2024年6月 公司隐瞒基金财产被挪用事实 向投资者及基金业协会报送的11只基金产品的资产、收益、净值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12] 其他关联违法违规行为 - 公司与关联机构存在办公场地、业务、人员混同的情况 包括办公地址混同 财务信息共同存储 财务人员混同 [15] - 公司管理的多只私募基金产品的投资者风险测评不符合要求 调查问卷题目标注分值并附匹配结果 使投资者可自行达到预期风险等级 [15] 监管态度与后续处理 - 证监会指出 侵占挪用私募基金财产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破坏市场秩序 将依法严厉查处私募基金各类违法违规活动 [6] - 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犯罪问题线索 证券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 [5]
蜂巢基金被罚90万,法定代表人被罚27万
搜狐财经· 2025-12-12 18:23
公司违规行为与处罚 - 蜂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大连)有限公司因资不抵债,自2024年4月16日起无法维持正常运营,且不履行基金管理职责,办公场所与电话均无人响应 [1] - 公司未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其管理的14支基金产品以及管理人自身的2023年及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1] - 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张中华在调查期间拒绝配合调查 [1] -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条例》相关规定,张中华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 - 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对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90万元人民币,对张中华处以警告并罚款27万元人民币 [2] 公司基本情况 - 蜂巢基金于2016年5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1] - 公司管理包括荣道新三板转板2号私募投资基金在内的14支备案基金产品 [1]
证监会:顶格重罚!
中国基金报· 2025-12-12 18:21
案件概况与处罚结果 - 浙江证监局对浙江优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责任人员开出重磅罚单 合计罚款3525万元 其中对公司罚款2100万元 对3名责任人员罚款1425万元 [1][4] -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巍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步撤销其管理人登记 [4][7] - 此次处罚力度为顶格处罚 在私募监管领域被称为“史上最重” 相关犯罪线索已移送公安机关 [4][5][7]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公司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自2019年3月起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黄巍 但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李某晴 [6][10] - 公司挪用基金财产 实际控制人黄巍利用基金财产牟利 2020年4月至2024年6月期间 违规将3只投资层产品资金转出至非托管账户 截至2024年7月2日尚有9.55亿元未归还 [11] - 公司提供、报送的产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隐瞒基金财产被挪用事实 导致其管理的11只基金产品的资产、收益、净值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11] - 公司存在办公场地、业务、人员与关联机构混同的情况 且投资者风险测评不符合要求 问卷设计存在缺陷 [18] 监管态度与行业影响 - 证监会指出 侵占挪用私募基金财产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破坏市场秩序 [7] - 监管将坚决贯彻落实新“国九条”要求 依法严厉查处私募基金各类违法违规活动 清除“害群之马” 以净化市场环境 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7]
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瀚源私募被监管警示
北京商报· 2025-10-14 22:16
监管处罚决定 - 广西证监局于2025年10月14日对广西瀚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陈立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1][2]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缺陷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立宁在未经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等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操作公司1只在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证券账户下单交易股票 [1] -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机制不健全,存在基金经理使用个人手机操作基金证券账户下单交易的情形,但未制定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和管控措施 [1] - 公司未建立健全相关用印管理制度,重要印章的使用缺乏规范的登记记录,关键信息未能及时留存,难以追溯核实 [1] - 公司未定期开展全面的外包业务风险评估 [1] - 公司未完整保存1只在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决策记录 [1] 运营合规性问题 - 公司办公地不具备独立性 [1] - 公司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办公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不符,且未及时履行变更手续 [1]
股市“捉妖”!量化私募跑路真相曝光 利用FOF进行场外配资、操纵市场
上海证券报· 2025-09-19 17:35
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 - 磐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实控人毛某、姚某及白某某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25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1][5] - 涉案人员利用FOF基金、私募基金进行场外配资并操纵一只代号为"企鹅"的股票,在被控制后拒不交代犯罪事实[1][4] - 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AI模型工具整合分析FOF基金和私募基金结构数据,最终侦破案件,二审维持原判[5] 操纵市场具体手法 - 毛某、姚某在2017年11月至2019年7月期间,通过控制的55个账户交易"企鹅"股票,并于2020年9月成为该公司大股东,毛某受聘担任总经理[3] - 2020年底为维持"企鹅"股价,涉案人员在多地组建操盘团队,利用资金和持股优势,以大量集中交易等方式操纵股价[4] - 为筹集资金,毛某找到上海J公司和浙江T公司,在未取得相关资质情况下,通过FOF基金产品投资至其控制的私募产品的方式进行场外配资4.6亿元[4] 行业黑灰产业链模式 - 案件暴露出存在以FOF基金、私募基金形式提供资金的配资团伙、操纵团伙和实际操盘团队的黑灰产业链[6] - 私募配资模式多样,例如资金需求方通过设立"伪FOF"与"金主"合作,以投资顾问费等形式实现杠杆配资[6] - 配资团伙采取与证券公司融资业务同质的风控措施来保证资金安全,属于非法经营证券融资业务[6] 行业监管动态与趋势 - 监管部门近年来加大管理力度,例如发布新规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嵌套层级进行监督,并从2023年8月1日起实施[7] - 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运作的情形,甚至有产品嵌套层级高达十层以虚增管理规模[7] - 行业正从量的增长迈向质的发展,监管"扶优限劣"趋势明确,伪私募和乱私募将加速出清[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