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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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外卖平台食品安全监管行政约谈会
中国食品网· 2026-02-28 12:27
核心观点 - 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对美团外卖和淘宝闪购平台进行行政约谈,要求其针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进行整改,以最严标准筑牢食品安全防线[1][3][4] 监管约谈背景与目的 - 约谈会基于近期监管检查、投诉举报及舆情监测数据,针对平台在入网商户审核、经营行为管控、配送环节卫生、消费投诉处置等方面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防控不严密等问题[3] - 约谈旨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现象,逐一明确规范标准、整改要求和管控措施[3] 对平台提出的具体整改要求 - **严把入网准入关**:立即开展全量商户资质复核,3月底前完成现场核查,清退无证、假证、套证、超范围经营及“幽灵外卖”“影子店铺”,严格核验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确保线上线下一致、证照真实有效[3] - **压实日常管控责任**:建立商户动态巡查与信用分级机制,对卫生不达标、食材不合规、加工不规范的商户立即下架整改,督促商户亮证亮照、明厨亮灶,规范信息公示,严禁虚假宣传和超范围经营[3] - **规范配送全流程**:配齐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骑手健康管理与食安培训,配送容器需定期清洗消毒,全面推行食安封签以防餐品污染、拆封、调换,保障配送过程的温度控制与包装安全[3] - **畅通投诉处置闭环**: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及时核查处置消费举报,对高频问题商户进行重点管控和限期整改,主动配合监管部门调查,落实问题商户一键下线及联合惩戒[4] - **强化合规与协同治理**: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主动对接监管数据以配合风险预警、溯源核查与专项整治,不得以流量、排序、服务费等手段违规施压商户[4] 整改时限与监管后续措施 - 平台企业需高度重视、立行立改,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方案,并按期报送整改进展与自查报告[4] - 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问题反弹的平台,监管部门将依法采取暂停服务、立案查处、公开曝光等措施,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4]
重磅新规来了!整治“幽灵外卖”,外卖网店名称须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一致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2-26 21:55
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1][2] 对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外卖商家)的要求 - 外卖网店名称必须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保持一致[2] - 必须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照片、实际经营地址等核心信息,或设置清晰的信息链接标识[2] - 实际经营地址必须与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2] - 必须严格落实原料控制、设施维护、操作规范等要求,不得在操作区外加工食品或委托他人代工[2] - 专门从事外卖服务、不提供堂食的外卖商家必须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2] - 倡导外卖商家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方式,向社会公开餐食加工制作过程[2] 对外卖平台的管理责任要求 - 外卖平台需将“无堂食”标识同步展示在商家列表页面[2] - 外卖平台需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列表页面展示“互联网+明厨亮灶”相关标识[2] - 外卖平台需对外卖商家进行实名登记,并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经营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保证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3] - 外卖平台需将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信息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数据进行核验比对,核验不符的不得提供平台服务[3] - 外卖平台应至少每六个月对外卖商家登记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核验更新一次,保证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4] - 外卖平台需做到备案即担责、上线即受管、经营即履责,将食品安全责任嵌入平台运营的各个环节[3]
市场监管部门告诫外卖平台: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
人民日报· 2026-02-26 20:11
行业概况与市场规模 - 网络餐饮业态迅猛发展,外卖已成为大众尤其是年轻人的日常餐饮消费方式之一 [1] - 中国外卖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4万亿元,同比增速超10%,占餐饮行业总收入24%左右,成为行业重要的增长极 [1] 行业现存问题 - 监管部门发现存在外卖商户提供虚假地址、上传虚假照片、甚至资质造假等问题 [1] - 部分外卖平台存在审核不严、纵容失信商户和问题外卖、罔顾平台责任和食品安全的情况 [1] 新规核心监管方向一:压实平台责任 - 新规紧扣平台主体责任,细化了外卖平台对商户资质审核、信息公示、过程管控、问题处置等全链条的管理责任 [2] - 要求外卖平台做到备案即担责、上线即受管、经营即履责,将食品安全责任嵌入平台运营各环节 [2] - 明确外卖平台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不能只管流量不顾品质,必须担起食品安全“守门员”的主体责任 [2] 新规核心监管方向二:规范商户经营 - 新规聚焦商户规范经营,明确商户必须具备真实的实体经营门店,经营项目、地址与资质证书必须保持一致 [2] - 要求商户严格落实原料控制、设施维护、操作规范等要求,不得在操作区外加工食品或委托他人代工 [2] - 对于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户必须设置专门标识 [2] 新规核心监管方向三:强化惩戒措施 - 新规与《电子商务法》衔接,将外卖平台纳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统一监管框架 [3] - 进一步强化平台在信息报送、数据共享、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责任 [3] - 大幅提升平台、商户的违法违规处罚力度,罚款最高可达二十万元 [3] - 对故意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平台主要负责人,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处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3]
裕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网络餐饮消费差评召开约谈暨食品安全培训会
中国食品网· 2026-01-29 12:58
政府监管动态 - 裕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1月28日组织召开了网络餐饮经营单位约谈暨食品安全培训会 [1] - 会议旨在落实网络餐饮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并提升网络餐饮服务质量 [1] 监管要求与问题聚焦 - 会议向网络餐饮商户宣讲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就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3] - 会议要求各商家立即对照问题清单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重点落实三个方面的食品安全工作 [3] - 自查自纠的第一个方面是网络餐饮质量安全,包括检查食材新鲜度、餐品中混有异物、餐品未熟制或加工不当、以及食用后不适等问题 [3] - 自查自纠的第二个方面是与宣传不符的问题,主要指“图文不符”或“货不对板” [3] - 自查自纠的第三个方面是服务质量问题,包括分量不足或“偷工减料”、以及配送服务等问题 [3] - 监管目标是保证每一份餐食都符合安全标准,督促商户履行主体责任,以维护市场秩序 [3] 未来监管方向 - 裕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一步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3] - 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网络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旨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3]
五地政府部门约谈美团,涉食品安全、商户经营证照资质问题
证券时报· 2025-05-23 20:49
核心观点 - 多地政府部门密集约谈美团 要求其整改平台存在的食品安全及商户资质问题 [1][2][4] - 平台及商家存在未公示证照 证照过期 信息模糊 食品冒充等多重违规行为 [1][4] - 监管部门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 加强审核与内部管理 清理不合规商家 [1][2][4][5] 各地监管行动及问题 - **海南省澄迈县**:调查发现平台商家存在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量化分级信息缺失或未更新 公示许可证信息模糊或过期等问题 [1] - **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要求平台建立特殊食品入网销售审查登记制度 严格审核资质和产品信息 规范特殊食品经营行为 [2] - **江西省永修县**:要求平台遵守食品安全法规 加强外卖餐饮抽查监测和骑手食品安全培训 合法规范经营 [4] - **贵州省遵义市**:曝光美团平台某烧烤店将鸭肉串冒充牛肉串销售 该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对当事人处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2000元 [4] -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针对商家未公示证照 许可证超期问题 通过检察建议推动47家美团餐饮商家补充上传证照 [5] 监管要求与平台整改方向 - 平台需自查自纠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排查并清理下架无证无照经营商家 [1] - 平台需及时更新商户信息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外卖餐饮安全问题落实监管责任 [1] - 平台需加强内部管理 开展骑手培训 确保特殊食品的贮存和运输符合要求 [2][4] - 监管行动旨在促进网络订餐服务健康发展 维护消费者 平台内经营者和外卖骑手的合法权益 [1][4]
京东外卖因部分商家在平台公示的经营场所图片与线下门店实际不符,被约谈
YOUNG财经 漾财经· 2025-05-23 15:27
监管约谈与问题通报 - 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于5月22日依法约谈了“京东外卖”平台 [1] - 监管方通报了前期专项检查情况 指出平台存在部分商家公示经营场所图片与实际线下门店不符的问题 [1] - 平台存在部分商家超范围经营的问题 [1] - 平台存在部分商家进行低价低质竞争 从而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 [1] 监管要求与平台整改 - 监管要求“京东外卖”平台严肃整改现有问题 并举一反三加强自查自纠 做到立查立改 [1] - 监管要求平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加强内部管理 依法诚信经营 公平有序竞争 [1] - 监管要求平台切实维护消费者 平台内经营者和外卖骑手的合法权益 促进网络餐饮规范安全有序发展 [1] - “京东外卖”西南区域负责人表示将引以为戒 严厉惩戒违规商家 [2] - 平台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商家资质审查和信息审核 [2] - 平台表示将积极推进“明厨亮灶”等工作 以提升平台外卖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2] 后续监管动向 - 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下一步将持续开展平台外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3] - 监管将以线上监测与线下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夯实食品安全防线 [3]
京东外卖,被约谈!
新华网财经· 2025-05-23 11:34
监管行动与问题通报 - 5月22日,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约谈了“京东外卖”平台[1] - 监管局通报了前期专项检查情况,指出平台存在三大问题:部分商家公示的经营场所图片与实际不符、部分商家超范围经营、部分商家存在低价低质竞争扰乱市场秩序[3] 监管整改要求 - 要求平台严肃整改现有问题,举一反三加强自查自纠,并切实做到立查立改[3] - 要求平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内部管理,依法诚信经营,公平有序竞争[3] - 要求平台切实维护消费者、平台内经营者和外卖骑手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餐饮规范安全有序发展[3] 公司回应与整改措施 - “京东外卖”西南区域负责人表示将引以为戒,严厉惩戒违规商家[3] - 公司承诺进一步加强资质审查、信息审核,并积极推进“明厨亮灶”等工作,以提升平台外卖食品安全管理水平[3] 后续监管计划 - 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平台外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3] - 监管将采取线上监测与线下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夯实食品安全防线[3]
海南澄迈县检察院亮剑外卖餐饮监管
环球网· 2025-05-16 15:31
行业监管动态 - 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及入网商家存在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信息缺失或未更新、许可证信息模糊或过期等违规行为 违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 - 相关职能部门对美团外卖、饿了么等平台开展专项整治 要求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并完善审核机制 责令商家限期整改关键信息公示 加强日常巡查与动态监管[2] - 平台对10余户商家进行自查纠正 包括更新过期证件、补办证件、纠正量化评分不符问题 并对店招与许可证名称不符的餐厅经核实后公示地址及补充投诉电话[3] 公司整改措施 - 美团外卖和饿了么平台被约谈后开展自查自纠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排查并下架无证无照商家 及时更新相关信息[2] - 平台针对10余户商家完成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公示自查 纠正量化评分与实际不符问题 更新过期证件并补办相关证件[3] - 平台对店招与经营许可证名称不符的餐厅经核实地址后在门店页面公示 并补充公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3] 行业影响 - 网络餐饮服务已成为大众生活重要组成部分 但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漏洞使消费者承担潜在安全隐患[1] - 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和监督闭环管理 推动网络订餐服务健康发展 保障群众饮食安全[2][3] - 食品安全被定义为重大民生问题 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需多方共同织密防护网[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