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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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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6亿元!今年第一批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设备更新资金已下达
新浪财经· 2026-01-22 11:40
政策资金下达与规模 - 2026年第一批用于支持设备更新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936亿元已下达 [1][4] - 该笔资金将支持工业、能源电力、教育、医疗、粮油加工、海关查验、住宅老旧电梯、节能降碳环保、回收循环利用等领域的约4500个项目 [1][4] - 预计将带动总投资超过4600亿元 [1][4] 直接资金支持领域 - 采取直接向地方下达资金的方式,继续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新、老旧农机报废更新 [1][4] 财政贴息政策优化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通知,优化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1][5] - 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设备更新项目相关固定资产贷款本金贴息1.5个百分点 [1][5] - 贴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1][5] 设备更新支持范围扩大 - 在延续去年支持范围的基础上,新增三个方面的更新补贴 [2][5] - 民生领域增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设备更新 [2][5] - 安全领域增加消防救援、检验检测设备更新 [2][5] - 消费基础设施方面增加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超市等线下消费商业设施的设备更新 [2][5] 项目申报机制优化 - 优化项目申报机制和审核流程,进一步降低申报项目的投资额门槛 [2][5] - 此举旨在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扩大政策惠及面 [2][5] 政策目标与宏观影响 - 在外部不确定性增大的背景下,提振内需将扮演更关键角色,设备更新政策将从投资端为经济发展注入动力 [1][5] - 政策体现出更加鲜明的民生导向和安全导向,标志着设备更新已从单纯服务制造业投资转向兼顾公共服务供给和消费场景改善 [2][6] - 推动设备更新将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提振需求和信心 [2][6] - 推动设备更新将提升先进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市场出清 [2][6] - 推动设备更新将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2][6]
利好!财政部公布,促内需一揽子政策来了!
券商中国· 2026-01-20 17:32
文章核心观点 财政部公布五项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旨在通过优化贷款贴息和设立专项担保计划,从加力提振消费和扩大民间投资两个方面推动扩大有效需求 [1] 促进消费的“双贴息”政策优化 - **政策期限与比例**:“双贴息”政策实施期限统一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维持年贴息比例1个百分点,央地贴息资金承担比例90%、10%不变 [4] - **个人消费贷款贴息优化**: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支持范围,年贴息比例1个百分点 [4];取消对消费领域的限制,各领域消费及新发生的信用卡账单分期在识别真实性、合规性后可享受贴息 [4];取消单笔消费贴息上限500元及单家机构累计贴息上限1000元的要求,维持单家机构每人每年累计贴息上限3000元不变 [4];将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商行、农合机构、外资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纳入属地经办机构范围 [4] -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优化**:单户可享受贴息的2026年新发放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0万元 [6];在原有8类消费领域基础上,将数字、绿色、零售3类消费领域纳入支持范围 [6];经办银行包括21家全国性银行及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商行、省级农商行、省会城市农商行、外资银行 [6] 支持民间投资的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 **贴息标准与规模**:对2026年1月1日起发放的符合条件的贷款,中央财政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支持,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5000万元 [7] - **政策重点与期限**: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增加投资和扩大再生产,政策实施期限暂定1年,后续可视情延长 [7] - **投向领域**:支持新能源汽车、工业母机、医药工业、民用大飞机、服务器、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链及上下游产业,以及生产性服务业、农林牧渔、新兴领域等 [7] - **经办银行**:包括21家全国性银行及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商行、省级农商行、省会城市农商行、外资银行 [7] 优化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 **政策期限与标准**: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中央财政对设备更新项目相关固定资产贷款本金贴息1.5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8] - **支持领域扩展**:在原有支持领域基础上,增加建筑和市政、用能设备、航空器材、电子信息、人工智能、养老等领域,加大对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设备更新的支持 [8] 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 - **计划规模与目标**:设立额度5000亿元的专项担保计划,分两年实施,旨在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分险,引导金融资源支持民间投资扩大供给 [9] - **支持范围**:支持用于购买设备、技术改造、数智化改造、厂房扩建、经营周转等生产经营活动,以及用于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旅游、数字、零售等消费领域场景拓展和升级改造的中长期贷款 [9] - **风险分担机制**:银行承担贷款风险责任比例不低于20%,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承担不高于80% [9];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分险比例根据贷款期限设定三档:1-3年不超过30%,3-5年不超过35%,5年以上不超过40% [10] - **担保费率与额度**:中央财政支持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费减半收取,直保机构担保费率不得超过1% [10];单户授信担保额度不高于2000万元 [10] - **风险容忍与补偿**:将该项业务代偿率上限由4%提高至5% [10];中央财政对基金新增代偿支出给予风险补偿 [10] - **资本补充**:中央财政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注资50亿元,实施三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股权投资与业务联动,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10]
四部门: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中国新闻网· 2026-01-20 14:23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1] - 政策旨在支持经营主体开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降低融资成本,推动形成有效投资 [2] - 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后续可视情延长实施期限 [2] 政策支持范围与领域 - 扩大支持范围:经营主体实施设备更新行动且银行发放贷款的,中央财政对相关固定资产贷款本金贴息1.5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2] - 将银行2026年起新发放的科技创新类贷款纳入中央财政贴息支持范围 [2] - 扩展支持领域:在原有工业、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文旅、老旧农机具等领域基础上,新增建筑和市政、用能设备、航空器材、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渔船、冷链设施、粮油加工、废弃物循环利用、小水电、消费商业设施、人工智能、养老等领域 [3] - 加大对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设备更新的支持 [3] 经办银行与贴息流程 - 贴息贷款经办银行增加至26家,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六大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及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5家城市商业银行 [3] - 贴息资金拨付采取“预拨+结算”方式:2026年1月31日前,银行省级分行或总行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全年贴息资金需求申请,省级财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预拨资金 [4] - 银行按月汇总分支机构申请并提交,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联合审核结果 [4] - 财政部当地监管局不再进行日常审核,且财政贴息不再以贷款获得再贷款支持为前提 [4] 资金结算与清算安排 - 自2027年起,每年1月31日前银行提交上年度结算申请和本年度需求申请,省级财政部门于2月20日前出具审核意见并报送财政部 [5] - 财政部向省级财政部门结算上年度并按比例预拨本年度资金,省级财政部门及时向银行结算和拨付 [5] - 2029年1月31日前银行提出贴息资金清算申请,省级财政部门原则上在1个月内出具清算审核报告并报送财政部,随后进行资金清算 [6] - 资金清算时间可视政策实施期限延长情况相应调整 [6] 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 多部门共同抓好组织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对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领域给予再贷款政策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行业管理部门指导项目审核 [7] - 经办银行向经营主体收息时代财政支付贴息资金,并通过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告知 [7] - 财政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组织联合抽查,对严重违规的经营主体收回贴息资金,对合谋违规的银行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不得继续经办相关业务 [8] - 经办银行需严格履行审贷职责,监控贷款资金流向,严禁用于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并通过数据标签做好分类统计,避免贷款重复享受贴息 [8] 信息报送与执行规范 - 经办银行需建立报表统计制度,总行于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报送政策执行情况,包括贷款发放和贴息使用情况,并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 [9] - 本通知规定与之前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9]
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
新浪财经· 2026-01-20 12:32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通知,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旨在支持经营主体开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降低融资成本,推动有效投资 [1] - 政策实施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后续可视情延长 [1] 政策支持范围与领域 - 扩大支持范围:对经营主体设备更新项目的相关固定资产贷款本金贴息1.5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1] - 将银行自2026年起新发放的科技创新类贷款纳入中央财政贴息支持范围 [1] - 扩展支持领域:在原有工业、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文旅、老旧农机具等领域基础上,新增建筑和市政、用能设备、航空器材、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渔船、冷链设施、粮油加工、废弃物循环利用、小水电、消费商业设施、人工智能、养老等领域 [1] - 加大对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设备更新的支持 [1] 经办银行与贴息流程 - 贴息贷款经办银行共26家,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 [2] - 贴息资金拨付采取“预拨+结算”方式,全国性银行省级分行和地方性银行总行需在2026年1月31日前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全年贴息资金需求申请 [3] - 省级财政部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预拨贴息资金,并在收到银行月度汇总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结果 [3] - 财政贴息不再以贷款获得再贷款支持为前提 [3] - 自2027年起,每年1月31日前银行需提交上年度结算申请和本年度需求申请,省级财政部门于2月20日前出具审核意见并报送财政部 [3] 资金清算与组织实施 - 2029年1月31日前,经办银行需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贴息资金清算申请,省级财政部门原则上在收到申请1个月内出具清算审核报告 [4]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行业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4] - 中国人民银行对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领域给予再贷款政策支持 [4] -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行业管理部门指导地方做好设备更新项目审核 [4] - 经办银行向经营主体收息时代财政支付贴息资金,并通过手机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告知 [4] 监督管理与信息报送 - 财政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可组织联合抽查,对存在严重违规操作的经营主体收回贴息资金,对合谋违规的银行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不得继续经办相关业务 [5] - 经办银行需严格履行审贷职责,监控贷款资金流向,严禁用于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并通过数据标签做好分类统计,避免贷款重复享受贴息 [5] - 经办银行需建立报表统计制度,总行于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报送政策执行情况,包括贷款发放和贴息使用情况,并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 [6] 政策施行与衔接 -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6] - 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他未尽事项按前期已印发政策文件执行 [6]
财政部等四部门: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搜狐财经· 2026-01-20 12:21
政策核心内容 - 四部委联合发布通知 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1] - 政策实施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后续可视情延长 [1] 政策支持范围 - 扩大支持范围 经营主体实施设备更新行动且银行发放贷款的 其相关固定资产贷款本金可获得中央财政贴息 [1] - 将银行自2026年起新发放的科技创新类贷款纳入中央财政贴息支持范围 [1] 贴息具体细则 - 中央财政对设备更新项目相关固定资产贷款本金贴息1.5个百分点 [1] - 贴息按照相关固定资产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1] - 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1]
四部门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新华网· 2026-01-20 12:15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等四部门于1月20日发布通知,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1] - 政策优化扩大了支持范围,由设备购置贷款拓展至设备更新项目相关的固定资产贷款 [1] - 政策将纳入再贷款政策支持的、2026年起新发放的科技创新类贷款 [1] - 政策增加了支持领域,增加了经办银行,并优化了贴息流程 [1] 政策影响分析 - 政策支持范围的扩大,将直接惠及需要进行设备更新的相关行业和公司 [1] - 将科技创新类贷款纳入支持,有利于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倾斜 [1] - 经办银行的增加和贴息流程的优化,有望提升政策落地的效率和覆盖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