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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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15 04:16
诉讼基本情况 - 案件处于强制执行阶段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为申请执行人 涉案金额约2609.79万元 其中建设工程款2069.40万元 其他费用363.25万元 利息约257.13万元 扣除被执行人应支付的违约金80万元 [2] - 诉讼起因是2022年3月南通长城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 要求支付建设工程款和违约金合计2060.65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应诉并于5月提起反诉 [4] - 一审判决于2024年2月作出 公司不服并于2024年2月提起上诉 二审判决于2025年7月作出 [5][6] 诉讼执行情况 - 二审判决已生效 但南通长城未履行判决要求 未交付5980.57万元增值税发票 公司于2025年7月申请强制执行 [7] - 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裁定冻结或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500元及利息 或查封其财产 并要求被执行人交付5980.57万元增值税发票 [11][12][13] 对公司财务影响 - 公司已在2023和2024年度对一审判决涉及的工程款利息及部分费用进行计提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13] - 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13]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收到部分执行款项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8-01 07:20
诉讼基本情况 - 2017年3月公司因与福建瑞鑫、上海瑞恩的合同纠纷向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获得受理[3] - 2017年8月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罗源县法院于9月裁定冻结相关资产[3] - 2018年2月仲裁裁决要求福建瑞鑫支付工程余款2612万元及违约金1306万元(暂计至2018年1月18日),上海瑞恩承担连带责任[4] - 2018年3月公司向福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对方账户及三金余热发电项目资产[6] - 2018年8月公司与两被告签订《和解协议》[6] 执行进展 - 2021年5月公司申请执行总额4003.7万元(含本金2612万元及利息、费用),福州中院10月指定罗源县法院执行[6] - 2025年1月法院恢复执行,5月拍卖福建瑞鑫资产获款334.9万元,公司分得296.2万元[7] - 法院查控系统显示福建瑞鑫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已对其采取限高措施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7][8] 财务影响 - 本次收到执行款296.2万元将计入2025年度损益,此前相关应收款已全额计提坏账[2] - 款项增加公司现金流入,改善现金流状况[11] -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9]
科远智慧: 关于诉讼执行进展暨收到执行款项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2 00:26
诉讼基本情况 - 公司全资子公司智慧能源投资公司与浦发银行南通分行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经崇川区法院一审判决胜诉 被告需支付2 95亿元本金及逾期利息 [1] - 原被告双方上诉后 南通市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1] - 因被告未履行付款义务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向崇川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 诉讼执行进展 - 2025年7月21日公司收到崇川区法院划转的2 95亿元执行款 但部分迟延履行金及诉讼费未执行到位 [2] - 另有8500万元存款本金及利息未收回 因该笔款项在2022年起诉时未到期 公司已就此提起诉讼 目前处于立案阶段 [2] - 公司认为8500万元款项收回可能性极高 因其与已胜诉案件的法律关系及事实完全一致 [2] 诉讼财务影响 - 已收回的2 95亿元将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预计对本年度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3] - 该事项有助于化解公司相关风险 维护股东权益 [3] 后续处理 - 公司将继续跟进剩余款项执行及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在玄武区法院提起的诉讼 积极应诉 [3] - 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披露案件进展 [3]
龙建股份: 龙建股份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12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五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向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对吉林省长城路桥建工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路桥公司)提起诉讼 [2] - 涉案金额为工程款11,418,863元及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日止),另含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合计17,313元 [10] - 法院裁定提取长城路桥公司在吉林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收工程款5,463,228.36元至法院账户,五公司实际收到5,433,228.36元(扣除执行费) [3] 诉讼进展 - 执行异议之诉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郑军负担 [12] - 法院裁定轮候查封长城路桥公司位于长春市南关区卫星路付十号的三处不动产,但因轮候查封状态无法处置 [3][4] - 法院追加孙保兵、郑军、孙万三被告为被执行人,要求其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长城路桥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12] 执行情况 -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以(2024)吉0202执269号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11] - 长城路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多起案件均显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状态 [4] - 公司将持续关注长城路桥公司财产情况并积极联系以维护权益 [13] 其他披露事项 - 除本诉讼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13] - 案件相关公告历史涉及2023-033、2023-054、2023-060等10份临时公告 [1]
天安新材: 天安新材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7:58
重大诉讼基本情况 - 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与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存在合同纠纷,涉案金额包括本金1.3亿元、案件受理费831,905.63元及利息,合计1.58亿元[1][4] - 诉讼请求包括返还保证金及支付利息,并要求深圳恒大材料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 - 案件已由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号为(2022)粤0112民初26786号[1][2] 案件执行进展 - 法院已作出民事判决,裁定被告返还借款本金1.3亿元并支付案件受理费及利息[2][4] - 因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号为(2025)粤0112执701号[2] - 终结执行后被执行人仍负有继续履行债务义务,申请执行人可再次申请执行[2] 其他诉讼事项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涉案总金额达3.21亿元[2] - 涉及金额100万元以上案件44项,主要为买卖合同纠纷和票据追索权纠纷[3][5][6][7][8][9][10] - 其他涉诉金额小于100万元案件68件,合计1,962.52万元,其中公司作为原告案件65件合计1,871.04万元[11][12] 诉讼对公司影响 - 公司已对恒大集团及相关公司应收款项计提95.9%信用减值准备[12] - 本次终结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12] - 后续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被执行人财产线索[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