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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科医疗:目前公司出口美国的手套产品税率按美国海关最新政策执行
证券日报网· 2025-08-01 20:13
证券日报网讯英科医疗(300677)8月1日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目前公司出口美国的手套 产品税率按美国海关最新政策执行;越南基地投产后,其出口美国的税率将根据当地贸易政策确定,预 计较国内出口更具优势。马来西亚相关税率政策对公司出口美国暂无直接正面影响,公司主要通过自有 海外产能布局应对关税波动。 ...
英科医疗股债双杀 市值单日蒸发103亿
北京商报· 2025-07-28 11:01
股价与市值变动 - 6月2日英科医疗股价跌停收盘 报114 12元/股 跌幅20% 市值单日蒸发103亿元 [1] - 截至6月2日收盘 英科医疗跌停板位置封单逾3万手 股东户数5 44万户 [1] - 英科转债6月2日暴跌22 34% 最新价格1330 004元 因跌幅超20%被临时停牌 [3] - 自年内高点299 99元/股至6月2日收盘 股价已跌去58 69% [6] 高管减持计划 - 实控人刘方毅计划减持不超过2175 5525万股(占总股本6%) 按6月1日收盘价142 65元/股计算 套现约31亿元 [2] - 总经理陈琼等4位高管拟合计减持不超过25 5万股 按相同价格计算 套现约0 4亿元 [2] - 5位高管合计减持不超过2201 0525万股 累计套现约31 4亿元 [2] - 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 但引发投资者对公司经营重大变化的担忧 [5] 公司经营与业绩 - 2020年营业收入138 37亿元(同比+564 29%) 净利润70 07亿元(同比+3829 56%) [7] - 2017-2019年净利润分别为1 45亿元 1 79亿元 1 78亿元 [7] - 2021年一季度净利润37 36亿元(同比+2791 66%) [7] - 主营业务为个人防护 康复护理等产品 核心产品包括一次性手套 轮椅等 [6] 产能扩张与行业前景 - 2021年2月宣布投资50亿元建设年产457 5亿只高端医用手套项目 [7] - 公司认为疫情后医疗防护意识增强 手套市场空间广阔 [7] - 分析人士指出若疫情受控 防护手套可能出现供过于求 业绩高增长或难持续 [7]
股市必读:稳健医疗(300888)7月25日董秘有最新回复
搜狐财经· 2025-07-28 01:05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7月25日收盘,稳健医疗报收于42.48元,上涨2.46% [1] - 当日换手率8.35%,成交量14.65万手,成交额6.23亿元 [1] 资金流向 - 7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889.83万元 [3] - 游资资金净流出1750.92万元 [3] - 散户资金净流出4138.9万元 [3] 投资者问答 技术合作 - 公司未与迈富时公司合作运用AI Agent技术,但保持开放态度接纳技术更新 [2] - 公司核心战略为"产品领先,卓越运营,全球视野" [2] 医保集采影响 - 医保集采转向质量优先原则,公司认为综合竞争实力是关键 [2] - 公司在医院渠道深耕20多年,具备一站式耗材布局、市场准入、智能制造等能力优势 [2] 海南自贸区布局 - 投资者询问公司在海南自贸区的产业布局,公司未正面回应具体计划 [2] 驱蚊产品表现 - 公司医疗品牌下有多款驱蚊产品,近期销量有所上涨 [3] - 驱蚊产品占集团收入比重很小,对报表影响有限 [3]
振德医疗: 振德医疗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24
证券代码:603301 证券简称:振德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3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修订="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 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相应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相关内容。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2021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
振德医疗: 振德医疗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23
振德医疗股份变动管理制度核心内容 总则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规范董事及高管持股变动管理[1] - 适用范围涵盖登记在个人名下、他人账户及信用账户内的所有公司股份[1][3] - 明确禁止董事及高管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进行融资融券交易[1][4] 持股变动限制 - 董事及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量的25%,但持股≤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3][8] - 转让基数以上年末持股为基准,新增无限售股份当年可转让25%,有限售股份计入次年基数[4][9] - 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的,当年可转让数量可同比例提升[4][9] 禁止转让情形 - 包含上市首年、离职半年内、立案调查期间等9类情形,涉及公司或个人的证券违法均受限[2][7] - 重大事件窗口期(如年报前15日、季报前5日等)禁止买卖股票[7][15] - 短线交易限制: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均属违规[7][16] 信息披露要求 - 买卖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合规性[2][6] - 减持计划需提前15日披露,包含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及原因等要素[4][11] - 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需披露变动前后数量、价格及原因[6][14] 数据申报与监督 - 董事及高管需及时申报本人及关联方账户信息,包括任职/离职2日内更新[5][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统一管理持股数据,每季度核查披露合规性[8][17] - 公司可制定严于本制度的额外限制条款[5][12] 附则 - 制度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属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上位法为准[10][19][20]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程序相同[10][21]
振德医疗: 振德医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23
振德医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核心内容 公司治理架构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需向董事会报告工作[1][2]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召集人必须由独立董事担任[5][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离任自动失去资格,董事会需按规则补选[7] 职责权限 - 核心职能包括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决定机制、审查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并对分拆子公司持股安排提出建议[8] - 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高管薪酬方案仅需董事会批准[9] - 需对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损害公司利益、是否存在强制参与等情况发表独立意见[10] 工作程序 - 公司部门需提供财务指标、高管职责范围、业绩考评数据等作为决策依据[11] - 考评流程包括高管述职、绩效评价、薪酬方案制定三步,结果报董事会审批[12]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13] 议事规则 - 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出席门槛为三分之二委员[15][16] - 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制,决议需过半数通过,涉及委员个人评价时需回避[1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19][21] 附则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管理,细则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22][23]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24][25]
振德医疗: 振德医疗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23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制定本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议事程序,提升治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1] - 规则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2]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要求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4] - 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包括《公司法》第113条规定情形,无法按期召开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交易所报告 [4] - 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结果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5]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时,董事会未在10日内反馈则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 [8]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未获响应可转由审计委员会或自行召集 [9][10]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提前向交易所备案,且持股比例在会议期间不得低于10% [10]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前提出临时提案,提案需符合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 [14]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通知 [15] - 股东会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董事候选人资料(含教育背景、持股情况等)及会议时间地点 [16][17][18]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 [20][21]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持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中小投资者表决需单独计票 [31]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持股30%以上股东选举2名以上董事时必须采用 [32] - 表决结果需由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现场公布结果 [37]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决议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表决方式及每项提案结果 [39] - 会议记录需包含审议过程、发言要点、表决结果及质询答复,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41][42]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45][19] 其他规定 - 公告发布需在证监会指定媒体和交易所网站披露 [46]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修订需经股东会批准 [48][49]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50]
振德医疗: 振德医疗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23
振德医疗资金管理制度核心内容 - 制度旨在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明确禁止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 [1][2]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2] 资金占用定义与分类 - **经营性资金占用**:通过采购、销售、劳务等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2]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垫付费用、无偿拆借、代偿债务、违规担保等非商业对价行为 [2][3] 防范措施与执行机制 - 关联交易需及时结算,禁止形成非正常经营性占用,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3] - 明确禁止六类资金提供行为,如委托贷款、虚假商业汇票、代偿债务等 [3][4] - 财务及审计部门需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董事会需定期听取资金占用报告 [4] - 闲置资产提供给关联方使用时需签订协议并收取合理费用 [4][5] 监督与责任追究 - 董事长为资金占用清欠第一责任人,董事会需对侵占行为采取司法诉讼等措施 [5][6] - 资金占用清偿优先现金方式,严格监管"以股抵债"或"以资抵债"的实施条件 [6] - 会计师事务所需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 [7] - 对纵容资金占用的高管可处以处分或罢免,造成损失者追究法律责任 [7][8] 制度修订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并修订,与法律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8]
振德医疗: 振德医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23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以及《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 关资料和信息。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的 ...
振德医疗: 振德医疗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23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履 行《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 要求履行的职责。 第二章 任职条件及聘任程序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