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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 方大炭素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20:17
公司财务操作 -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 -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后需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1] - 截至2025年8月26日 公司已将10亿元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1] 信息披露管理 - 相关决议内容于2024年8月29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1] - 公告编号为2025-032 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 [1][2] - 董事会声明保证公告内容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方大炭素: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6 20:1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3年6月非公开发行184,266,900股普通股 募集资金净额为1,796,015,374元 [1]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管理 并与多家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2] - 公司于2017年10月与广发银行沈阳分行新签监管协议 2025年6月与盛京银行新签监管协议 [2] - 初始募集资金拟投资3万吨/年特种石墨项目和10万吨/年油系针状焦项目 [3]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特种石墨项目已投入14,683.30万元(含利息) [3] - 油系针状焦项目因市场变化于2016年6月终止 [3] - 2023年2月终止特种石墨项目 将23,073.03万元本息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 - 2016年使用募集资金40,167.93万元收购方大喜科墨51%股权及增资 [4][5] -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34,500万元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 实际支付31,363.4634万元 [5] - 2024年3月批准使用募集资金37,694.07万元建设绿色工厂及智能装备项目 [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绿色工厂项目已投入4,166.99万元(含利息) [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7,163,717.59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 [6]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24年8月使用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已于2025年8月26日归还 [7] - 2025年5月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目前仍在使用中 [7] - 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9.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期限不超过12个月 [7] - 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 不用于证券投资 [7] 决策程序 - 本次资金补充计划已于2025年8月26日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8] - 保荐机构对资金补充计划无异议 认为符合监管规定且程序合规 [8]
方大炭素:上半年净利润同比下降68.31%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26 19:49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16.9亿元 同比下降28.13% [1]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453.27万元 同比下降68.31% [1] - 扣非净利润834.58万元 同比大幅下降95.99% [1] - 基本每股收益0.0144元 [1] 盈利能力 - 净利润率显著收窄至3.2% [1] - 扣非净利润率仅0.49% 反映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严重下滑 [1] - 盈利指标全面承压 主要财务数据呈现双位数下降 [1]
上市公司巨资炒股|方大炭素主业不振拟拿最高24亿元“炒股”今年上半年扣非净利润预计大降95%
新浪财经· 2025-08-16 05:04
上市公司证券投资行为 - 2025年初至今至少有7家公司计划投入最高10亿元以上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包括利欧股份、方大炭素、七匹狼、塔牌集团、联发股份、仙坛股份、浙江永强 [1] - 方大炭素及子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4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资金可滚动使用且收益可再投资 [1] - 方大炭素2018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55.26亿元,2024年降至0.46亿元,7年间利润缩水99%以上 [1] 方大炭素业绩表现 - 2025年上半年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2.17万元至6000万元,同比减少65.13%至70.93% [2] - 2025年上半年预计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016.44万元至1219万元,接近亏损边缘 [2] - 业绩下滑主因包括宏观经济环境恶化、下游需求缩减、市场竞争加剧及原材料价格波动 [2] 证券投资历史记录 - 2022年至2024年方大炭素因投资股票产生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1.97亿元、-2.26亿元和1.15亿元 [3] - 2022年至2024年末方大炭素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97亿元、-2.26亿元和1.15亿元 [3] 行业观点 - 证券投资收益在主营业务乏力时可起到财报美化作用,但存在放大财务波动的风险 [3] - 传统主业复苏不明朗且新业务未盈利时进行大额证券投资可能与企业"创新驱动"战略相背离 [2]
A股公司又现“炒股热”:有人巨赚,有人巨亏
第一财经· 2025-08-11 17:09
上市公司证券投资热潮 - 2025年二级市场行情火热,上证指数年内涨幅达8 45%,吸引近60家上市企业公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3] - 利欧股份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涵盖新股配售、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 [3] - 和顺石油、溢多利、德联集团分别拟投入2亿、3000万、6000万闲置资金参与证券投资 [3] 高额投资企业名单 - 57家上市公司公告参与证券投资,其中利欧股份(30亿)、方大炭素(超20亿)、七匹狼(超20亿)等7家企业拟投入金额超10亿元 [4] - 热衷证券投资的行业集中在电力设备、建筑装饰、钢铁等传统制造业,57家企业中52家2024年实现盈利 [5] - 步长制药(亏损5 5亿)、海翔药业(亏损3 3亿)等5家亏损企业仍拟投入3000万至7000万进行证券投资 [5][6] 典型投资案例:盈利与亏损对比 成功案例 - 利欧股份2016年投资理想汽车A轮3 5亿元,2020年理想汽车上市后账面浮盈超百亿,2020年归母净利润达47 72亿(同比增1400%) [7] - 2023年利欧股份出售部分理想汽车股票获投资收益9 25亿元(初始成本4 5亿),2024年再售出212万股确认收益4987万元,截至2025年4月仍持936 4万股(价值15 85亿元) [8] - 七匹狼2022-2024年证券投资收益分别为802 9万元、3646万元、2 36亿元,2024年证券投资收益弥补主业下滑,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5 35%至2 85亿元 [8][9] 失败案例 - 方大炭素2022-2024年证券投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1 97亿、-2 26亿、1 15亿,近三年整体亏损超7000万 [10] - 2022年、2024年方大炭素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亏损4237 3万元、5219 7万元,2024年归母净利润1 86亿元中1 15亿依赖证券投资浮盈 [10][11] - 尽管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下滑24 55%、扣非净利润下滑87%,方大炭素仍拟追加24亿元证券投资额度 [12]
索通发展郎光辉:以绿色智造破局再造“隐形冠军”新引擎
新浪财经· 2025-08-01 18:35
公司战略与转型 - 公司通过技术创新重塑产业生态 独创AI神经元配比算法降低吨铝阳极消耗并保障产品稳定性 [1] - 实施工艺革新推动绿色智造 采用余热综合利用技术和智能化生产线使人均年产能突破千吨 [2] - 采用合资联营商业模式与下游电解铝客户合资建厂 针对客户生产参数定制研发提升阳极成品率 [2] 国际化发展 - 公司将出海视为必然选择 战略聚焦中东(石油焦资源与税收优惠)、东南亚(产业链衔接)及非洲(增量市场)三极区域 [2] - 海外项目筹备周期达两至三年 团队需深度研究本地化员工比例和法律法规等挑战 [2] - 通过复制合资建厂模式已在全球建立9个生产基地 该模式成为出海核心引擎 [2] 生产与管理优化 - 预焙阳极是铝电解生产关键材料 与手机外壳、汽车轮毂等铝制品密切相关 [1] - 传统阳极碳素生产存在粉尘、废气及噪音污染 过去生产环境恶劣 [1] - 公司建立双重防御机制应对行业风险 包括推动全员"小改小革"创新文化和实施精益管理以优化成本(原料占比70%) [3] 企业理念与领导力 - 公司秉持"爱融信责、求索通达"的企业基因 强调真诚作为核心商业准则 [3] - 董事长亲赴海外考察新项目以应对文化冲突 坚持身先士卒的管理风格 [2] - 公司持续关注产能过剩风险 保持居安思危的危机意识 [2]
方大炭素: 方大炭素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之星· 2025-07-15 00:25
业绩预告情况 - 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2.17万元到6,000.00万元,同比减少65.13%到70.93% [1] - 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16.44万元到1,219.73万元,同比减少94.15%到95.12% [1][2] - 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09.1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838.08万元 [2] 业绩预减原因 - 主营业务受到市场环境影响,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下降 [2] - 公司炭素制品仍保持综合竞争优势,拥有多家子公司实现资源共享、集中研发、优势互补的产业格局 [2] - 公司产品体系完整,品种规格互补,行业竞争优势明显 [2] - 公司长期保持低负债运营,资金充裕 [2] - 非经常性损益影响金额约为4,400.00万元,主要来自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政府补助 [2] 公司竞争优势 - 拥有多家炭素生产子公司与原料生产加工公司,地理布局合理 [2] - 产品成本优势突出,产品体系完整,市场互补性强 [2] - 资金充裕,长期保持低负债运营 [2] - 未来将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加大科技创新 [2]
方大炭素:预计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下降65.13%-70.93%
快讯· 2025-07-14 19:55
业绩表现 - 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2.17万元到6000万元 同比减少65.13%到70.93% [1] - 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16.44万元到1219.73万元 同比大幅减少94.15%到95.12% [1] - 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亿元 [1]
方大炭素: 方大炭素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和附注
证券之星· 2025-06-30 00:06
会计差错更正 - 公司对2022年半年度至2023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涉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1] - 更正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1] - 更正后的财务报表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2022年半年度财务数据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7.34亿元,较期初46.17亿元下降40.8%[1] -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79.44亿元,较期初33.95亿元增长134%[1] - 营业收入13.98亿元,同比增长17.9%[3] - 净利润13.16亿元,同比增长503%[3] -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35.77亿元,主要由于投资支付增加[4] 2022年年度财务数据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8.86亿元,较期初46.17亿元下降59.2%[6] -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79.79亿元,较期初33.95亿元增长135%[6] - 营业收入29.07亿元,同比增长20.9%[7] - 净利润14.62亿元,同比增长238%[8] -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34.57亿元,主要由于投资支付增加[10] 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39.03亿元,较期初18.86亿元增长106.8%[11] -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79.99亿元,较期初79.79亿元基本持平[11] - 营业收入14.36亿元,同比增长2.7%[13] - 净利润16.96亿元,同比下降87.1%[14] -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3.46亿元,较上年同期大幅收窄[15] 2023年年度财务数据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40.87亿元,较期初18.86亿元增长116.7%[16] -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78.92亿元,较期初79.79亿元下降1.1%[16] - 营业收入26.44亿元,同比下降9%[17] - 净利润8.32亿元,同比下降43%[18] -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入2.86亿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出34.57亿元[19] 投资收益分析 - 2022年半年度投资收益12.29亿元,主要来自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1.86亿元[5] - 2022年年度投资收益12.79亿元,主要来自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1.84亿元[11] - 2023年半年度投资收益0.81亿元,同比下降93.4%[13] - 2023年年度投资收益7.27亿元,同比下降43.1%[2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06 04:4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3年6月非公开发行184,266,900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9.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22,399,641元,扣除发行费用26,384,26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96,015,374元 [2]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2] -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 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及监管协议签署 -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3] - 公司在盛京银行沈阳市万泉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 - 协议内容与上交所制定的范本无重大差异 [3]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且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4] - 保荐机构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包括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 [5] - 银行需按月向公司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且需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募集资金净额的20%(孰低原则)时,需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6] - 银行未履行对账单或大额支取通知义务累计三次,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6] - 协议自三方签署盖章后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保荐机构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