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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汉姆亲家分家产!10个子女分17亿,布鲁克林预计才1亿出头
新浪财经· 2026-01-24 22:27
家族财富与继承模式 - 佩尔茨家族商业帝国的缔造者尼尔森·佩尔茨白手起家,通过兼并收购拓展商业版图,投资版图覆盖宝洁、蒂芙尼等知名品牌,最终跻身美国新贵富豪行列 [9] - 尼尔森·佩尔茨身家为17亿美元,远超贝克汉姆家族4.5亿美元的资产总和 [7] - 佩尔茨家族采用“长子优先,资源倾斜”的典型美国商业家族传承逻辑,与第三任妻子所生的长子马修是家族继承的核心人选,他作为耶鲁大学高材生,是十个子女中唯一进入家族核心管理层的人 [11][13] - 妮可拉·佩尔茨作为第六个孩子,虽能依托家族信托基金维持优渥生活,但并无直接掌控巨额财富的权力,购置洛杉矶豪宅时需动用个人信托基金 [15] 家族关系与商业利益 - 贝克汉姆家族与佩尔茨家族的联姻被视为一场包裹在爱情外衣下的利益博弈与身份交换 [34] - 贝克汉姆父子矛盾公开化,布鲁克林发文指责父母“表演型人格”和“控制欲过强”,控诉自己被迫配合维持“完美家庭”人设 [17] - 佩尔茨家族巧妙借助贝克汉姆的IP光环扩大影响力,妮可拉嫁给布鲁克林后,凭借“贝克汉姆儿媳”的头衔获得海量时尚资源,家族名声也随之水涨船高 [19] - 婚姻让佩尔茨家族借助贝克汉姆IP扩大了影响力,也让妮可拉获得了梦寐以求的时尚资源 [38] 个人品牌与时尚表达 - 妮可拉·佩尔茨的穿搭风格是时尚界的焦点,其着装选择具有“千金滤镜”,非主流大牌不穿,只钟情于时尚圈的顶流单品,将品牌质感作为穿搭的第一准则 [20][21] - 她的穿搭风格更偏爱紧身装、漏腰装、短吊带、抹胸等极具视觉张力的单品,以大胆奔放的风格打破豪门千金的刻板印象 [23] - 妮可拉的穿搭核心特点之一是身份标识与品牌绑定的精准性,始终围绕“豪门千金”与“时尚Icon”的双重身份展开 [28] - 其穿搭核心特点之二是性感与高级感的平衡把控,通过版型与搭配的精准把控实现共存,例如漏腰装配高腰阔腿裤或长裙,抹胸单品搭配简约珠宝与利落发型 [30] - 其穿搭核心特点之三是场景化穿搭的适配性,擅长根据不同场景调整穿搭风格,如婚礼上的奢华婚纱、日常出街的紧身套装、红毯造型的抹胸礼服 [32]
四川出台实施方案,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从“各管一段”向“协同治理”转变 守好“从农田到餐桌”每道关口
四川日报· 2026-01-23 08:24
文章核心观点 四川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实施方案》,旨在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从“各管一段”向“协同治理”转变,通过跨部门协同、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以及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编织覆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食品安全“防护网” [1][2][4] 监管模式与体系变革 - 监管模式从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跨部门“联合作战”,以加强每个环节的监管衔接,构筑全链条防护网 [3][4] - 提出多项创新举措,包括打破部门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对接共享、创新社会共治模式如网约配送员当监督员、建立跨部门联合机制如车厢型餐车联合监管 [4] - 针对基层监管力量薄弱问题,要求各级食安委细化责任分工,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并推动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 [4] 重点领域监管措施:网络订餐与外卖 - 针对网络订餐,规定市场监管部门需督促平台推动商户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并强化对无堂食外卖的监管 [1][6] - 要求网络订餐平台标记标注提供堂食和已实现“明厨亮灶”的商户,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1][6] 重点领域监管措施:车厢型餐车 - 对车厢型餐车这一新兴业态实施全流程监管,明确市场监管部门规范其市场准入和经营行为 [1][6]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车厢型餐车的餐厨废弃物处置实施管理 [1][6] 重点领域监管措施:校园餐 - 明确提出优化校园食材供应链条,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 [1][7] - 教育厅将加快推进中小学校食堂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并推动学校建立食品安全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7] - 会同审计部门持续加强“校园餐”审计,目标实现3年一轮审计全覆盖 [7] 重点领域监管措施:食品运输与寄递 - 在运输环节,将指导运输企业安装温湿度实时监测设备,实现“一物一单、全程留痕”,特别是针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和生鲜冷链食品运输 [1][5] - 在寄递环节,邮政管理部门将督促企业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对来源不明、资质不全、无合格证明的食品不予收寄 [1][5] - 寄递环节将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强化协同联动,以保障网购食品安全 [1][5] 信息化与“互联网+”技术应用 - 大力推动“互联网+”与食品安全深度融合,信息化手段贯穿监管链条 [4] - 具体措施包括完善“四川智慧动监”平台功能、推进肉类产品检验检疫证明无纸化出证、对冷链运输车辆实行实时监测 [4] - 在食用农产品领域,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与质量追溯“两项制度”,构建“源头可溯、全程可查、风险可控”的全链条信息化监管格局 [5] - 针对药残超标问题开展“一品一策”精准攻坚治理 [5]
12月起一批新规将施行 涉及食品安全、“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等多项内容
央视网· 2025-11-29 10:53
食品安全监管新规 - 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12月1日起施行,明确道路运输经营者需在运输容器显著位置喷涂食品专用标识,并严禁装运食品以外的其他物质 [2] - 《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12月1日起施行,要求连锁企业明确一个总部,总部需具备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应许可,对门店食品安全承担管理责任 [3] 电动自行车行业标准更新 - 根据国家认监委公告,12月1日起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必须符合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旧国标”产品全面停售 [4] 医疗器械标准升级 - 新修订的《医用防护口罩》强制性国家标准12月1日起实施,规定一次性使用医用防护口罩不应设置呼吸阀,并需配有鼻夹及清晰的中文标志 [5] 资源税政策明确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12月1日起施行,规定行政机关等罚没、收缴的资源税应税产品不缴纳资源税,工程回填用砂石等矿产品不属于开发应税资源,不缴纳资源税 [6] 市场信用修复机制优化 -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12月25日起施行,扩大信用修复范围,为重整企业恢复信用提供支持,并设置不同公示期限和修复条件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7]
新规将出台 拟对食用植物油、酒类等液态食品进行准运许可管理
央视新闻· 2025-09-16 08:47
新规概述 -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三份关于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运输行为、完善许可和监管制度以保障食品安全 [1] - 新规拟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施准入许可与全程联单管理,严防运输污染风险 [1] - 新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于近日出台 [2] 许可管理范围 - 拟对食用植物油及其原油、调味品、酒类、食糖、淀粉糖五类液态食品中的重点品种实施准运许可管理 [3] - 具体准运品种包括食用植物油及其原油(毛油)、食醋、液体调味料、白酒及其原酒(基酒)、葡萄酒、果酒及其原酒(基酒)、食用酒精、蔗糖水溶液、甜菜糖浆、果葡糖浆、玉米糖浆、大米糖浆、葡萄糖浆、麦芽糖浆 [3] - 规定对实施准运管理的食品品种、运输方式、适用准运管理的运输容器作出规定 [3] 全链条责任体系 - 拟对重点液态食品散装道路运输实施准运许可管理,督促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4] - 构建承运方许可准入,发货方和收货方强化查验,三方各负其责、相互监督的责任体系,以解决运输环节主体责任不明的问题 [4] - 规定使用不同的运输容器应当分别取得准运证,防范混装混运风险,并将出库交付、卸载入库等关键环节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4] 联单管理与信息记录 - 要求记录食品品种、数量、准运信息、铅封状态及查验结果等关键信息,以加强全过程记录管理 [5] - 明确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需填写统一制式的《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记录食品准运信息、清洁记录或凭证、铅封状态等 [5]
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通过 将加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监管
央视新闻· 2025-09-12 21:58
政策修订内容 -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食品安全法修订决定 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1] - 修改决定共3条 涉及现行食品安全法5个条文[1] 液态食品运输监管 - 加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监管 实行许可管理制度[1] - 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者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专用运输容器 作业人员和管理制度[1] - 从事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需依法取得准运证[1] 婴幼儿配方乳监管 - 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 与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同等注册要求[1] - 要求生产企业按照注册的产品配方 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1] - 明确违法生产婴幼儿配方液态乳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
人大常委会 | 我国“小切口”修法完善食品安全法治保障
新华社· 2025-09-12 21:21
食品安全法修订核心内容 -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食品安全法修正决定 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1] - 采取"小切口"修法模式 针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监管进行完善[1] - 现行法律于2009年施行 历经2015年全面修订和2018年、2021年两次修正[1] 液态食品道路运输监管 - 建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1] - 明确发货方、收货方、承运方三方义务[1] - 禁止伪造变造运输记录和容器清洗凭证等单据[1] - 重点液态食品目录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1] - 对未经许可从事运输的违法行为设定严格法律责任[1] 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监管 - 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2] - 禁止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液态乳[2] - 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液态乳[2] - 要求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注册或备案的配方和工艺要求组织生产[2]
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通过:加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监管,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2 19:30
修法背景与意义 - 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制定 2015年全面修订 2018年和2021年两次修正 此次修法聚焦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监管两个突出问题 [2] - 修法采取"小切口"模式 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完善法律制度 补齐监管短板 为相关领域食品安全工作夯实制度基础 [2][3] 主要修改原则 - 统筹发展和安全 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合理规定许可适用范围 [4] - 加大处罚力度 对违法行为设定严格法律责任 [5] 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监管 - 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 要求具备专用运输容器 作业人员和管理制度 依法取得准运证 [6] - 明确发货方 收货方和道路运输经营者义务 包括查验核验义务 运输容器喷涂食品专用标识 按规定使用并及时清洗容器 严禁装运非食品物质 [6] - 要求制定配套管理规定和重点液态食品目录 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6] - 对未取得准运证 伪造运输记录和清洗凭证 未履行查验义务等违法行为设定严格法律责任 [7] 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监管 - 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 与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同样注册管理和生产要求 [8] - 生产企业需按照注册产品配方 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违法生产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 实施准备工作 - 国务院有关部门需制定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具体管理规定 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及婴幼儿配方液态乳注册管理措施 [9] - 加强各部门执法协作配合 形成监管合力 提升执法效能 [9] - 开展法律宣传解读 确保执法部门 企业和社会公众理解法律规定内容 [9] 实施时间安排 - 修改决定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1][9]
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拟二审,规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
第一财经· 2025-09-05 18:12
立法进程与背景 - 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将于9月8日至12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进行第二次审议 [1] - 本次修法是对2025年6月首次审议草案的进一步调整 旨在解决罐车运输食用油等液态食品暴露出的监管漏洞 [1] - 修法背景是2024年媒体曝光的“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 凸显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环节存在准入监管缺乏和处罚偏轻等问题 [1] - 目前全国有超过16000辆罐车从事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 食品安全隐患巨大 [1] 监管制度核心内容 - 修正草案规定国家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 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者具备相应条件并取得准运证明 [2] - 草案明确了发货方、收货方、承运方的义务 要求承运方在运输容器显著位置喷涂专用标识 按规定使用并及时清洗容器 严禁装运食品以外的其他物质 [2]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篡改运输记录和容器清洗凭证等单据 [2] - 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和具体管理规定 [2] 法律责任与处罚措施 - 对未经许可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行为设定严格法律责任 包括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2] - 加大对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最高可处50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许可证 [2] - 二审草案拟增加对伪造、变造或使用虚假运输记录、清洗凭证等单据行为的法律责任 [3] - 二审草案拟对未履行相关查验、核验义务的行为增加规定法律责任 [3] 二审草案新增调整 - 二审草案拟规定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3] - 草案将聚焦特定问题 对情节严重的未按要求进行散装运输行为并处罚款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