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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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部长黄润秋发表署名文章
经济日报· 2025-09-15 14:31
全国碳市场建设重大意义 - 碳市场是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 利用市场机制实现低成本降碳目标 [2] - 全国碳市场体系由强制减排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构成 两者相互衔接 [3] - 碳市场建设激发绿色低碳发展内生动力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和绿色技术创新 提高经济社会发展"含金量"和"含绿量" [3] - 碳市场追求资源配置效率最优 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 形成对碳排放主体的激励约束机制 [4] - 碳市场建设坚持低成本降碳目标导向 降低碳排放强度 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4][5] - 碳市场注重国际交流合作 增强全球碳定价影响力 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经验借鉴 [5] 全国碳市场建设成效 - 全国碳市场经过4年多发展实现稳起步稳运行 制度体系日趋完善 市场活力稳步提升 [6] - 法规制度体系基本构建 国务院颁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制定30余项制度和技术规范 [6] - 截至2025年8月22日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累计成交量6.8亿吨 成交额474.1亿元人民币 2024年成交额180亿元人民币创历史新高 [6] - 2023年度配额清缴完成率接近100% 应清缴配额52.44亿吨 实际清缴52.43亿吨 [6] - 碳排放数据质量持续加强 2024年审核企业数据300余万条 异常数据发生率明显降低 [7] - 市场覆盖范围扩大至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 实现对全国60%以上碳排放量的有效管控 [7] -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运行 截至2025年8月22日累计成交核证自愿减排量249万吨 成交额2.1亿元人民币 [8] - 2023年全国火电碳排放强度较2018年下降2.38% 行业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显现 [8] 全国碳市场建设总体要求 - 坚持统筹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关系 尊重市场发展规律 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9] - 统筹长远和短期目标 到2027年实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重点领域全覆盖 [10] - 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建成诚信透明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10] - 统筹整体和局部关系 加强碳市场制度与其他政策协同 推动两个市场有效衔接 [10] - 统筹国内和国际关系 立足国情探索符合市场规律的路径 参与全球碳市场机制国际谈判 [11] 全国碳市场建设任务举措 - 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 建立预期明确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12] - 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 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方式 [12] - 建立科学完备的自愿减排方法学体系 加强全链条管理 规范自愿减排交易活动 [13] - 推动核证自愿减排量应用 提高国际认可度 服务企业国际履约和产品碳中和 [13] - 稳慎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 建立碳质押、碳回购等政策制度 [13] - 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和自然人参与交易 加强交易行为监管 [13] - 加强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管理 实施关键参数月度存证 完善核查技术规范 [14] - 强化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加强信用监督管理 [14][15] - 研究完善法律法规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15] - 加强与绿电、绿证等政策协同 制定注册登记和交易收费规则 完善资金清算机制 [15]
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部长黄润秋在《经济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加快建设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碳市场》
经济日报· 2025-09-14 10:02
全国碳市场建设重大意义 - 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 [2] - 全国碳市场体系由强制减排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激励自主减排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组成 两个市场相互衔接 [3] - 碳市场建设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和绿色技术创新 [3] - 碳市场建设追求资源配置效率最优 是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4] - 碳市场坚持低成本降碳目标导向 是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有力举措 [4] - 碳市场建设注重国际交流合作 是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的有效途径 增强我国在全球碳定价中的影响力 [5] 全国碳市场建设成效 - 法规制度体系基本构建 国务院颁布实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制定30余项制度和技术规范 [7] - 全国碳市场活力稳步提升 截至2025年8月22日配额累计成交量6.8亿吨 成交额474.1亿元人民币 2024年成交额180亿元人民币创历史新高 [7] - 配额清缴完成率接近100% 2023年度2096家重点排放单位应清缴配额52.44亿吨 实际清缴52.43亿吨 [7] - 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持续加强 2024年审核企业数据300余万条 异常数据发生率明显降低 [8] - 覆盖范围扩大至钢铁 水泥 铝冶炼行业 实现对全国60%以上碳排放量的有效管控 [8] -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运行 截至2025年8月22日累计成交核证自愿减排量249万吨 成交额2.1亿元人民币 [9] - 2023年全国火电碳排放强度相比2018年下降2.38% [9] 全国碳市场建设总体要求 - 统筹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 充分尊重市场发展规律 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10] - 统筹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 到2027年实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重点领域全覆盖 [11] - 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 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11] - 统筹整体和局部的关系 加强碳市场制度与其他政策协同 推动两个市场有效衔接 [12] - 统筹国内和国际的关系 立足我国国情 积极参与《巴黎协定》全球碳市场机制国际谈判及规则制定 [12] 全国碳市场建设任务举措 - 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 建立预期明确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13] - 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 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方式 [13] - 建立科学完备的自愿减排方法学体系 强化全链条管理 加强碳减排资源统筹管理 [14] - 完善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规则 提高国际认可度 [14] - 稳慎推进金融机构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建立完善碳质押 碳回购等政策制度 [14] - 稳妥推进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 [14] - 推动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引入自然人参与交易 加强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14] - 加强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管理 实施重点排放单位关键参数月度存证 [15] - 严格规范碳排放核查 完善技术规范 加强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 [15] -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加强信用监督管理 [15] - 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机制 [16] - 完善裁判规则体系 加强与绿电 绿证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 [16] - 制定注册登记和交易收费规则 完善资金清算机制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16]
用好“环境粮票”,碳市场才能更高效
搜狐财经· 2025-09-12 17:25
全国碳市场政策转向 - 政策核心目标为到2030年基本建成“总量控制+市场交易”的新规则,碳市场从“拼强度”转向“看总量”[2] - 总量控制方式使企业排放有明确目标和约束,避免了“排得多、赚得多”的逻辑,减排任务更具操作性[2] 配额分配机制演变 - 从强度分配转向总量控制,强度分配类似管车速不管车程,难以长期有效控制总排放[2] - 从免费配额过渡到有偿配额,免费配额减排激励不足,有偿配额将激励企业主动减排[2] - 逐步提高有偿配额比例,使企业面临“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的市场压力[2] 市场机制与影响 - 欧盟碳市场经验显示,有偿配额为财政带来1800亿欧元收入,并稳定了市场价格[2] - 配额分配需松紧适度,过松可能让企业“躺平”,过紧会压垮企业[2] - 完善的数据核算和溯源机制确保配额使用可追溯,增强市场透明度与公正性[2] 行业转型与发展前景 - 新机制将推动企业更加重视绿色创新,推动产业转型[2] - 碳市场升级将推动中国绿色低碳转型进入新阶段,为产业升级开辟新空间[2] - 未来中国碳市场将成为绿色发展的新引擎[2]
金观平:用好“环境粮票”提高减排效率
经济日报· 2025-09-12 08:09
全国碳市场建设规划 - 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1] - 到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并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1] - 制度核心是通过市场机制将减排压力精准传导至企业推动碳市场转向以市场驱动为主[1] 配额定义与作用 - 配额可理解为"环境粮票"企业排放结余可出售超额排放需购买[1] - 通过配额总量控制与渐进收紧机制将国家减排目标分解至企业层面[2] - 配额分配需体现"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原则平衡环境效益与产业竞争力[2] 当前分配方法转型 - 当前采用基于强度控制的配额分配方法只控制产品碳排放强度不限制企业排放总量[1] - 强度控制方法存在控制预期不明晰、减排约束力不足等局限性[1] - 未来将从强度控制向总量控制全面转型[1] 市场覆盖范围与影响 - 自2021年纳入发电行业2024年新增钢铁、水泥等行业后碳市场管控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国总量60%以上[2] - 有偿分配可灵活调节市场碳配额供给避免碳价格过度波动[2] - 有偿分配形成的一级市场价格能为二级市场提供参考引导合理价格预期[2] 配额分配实施原则 - 配额分配需注意"松紧适度"科学分配既不超过企业承受范围又促进国家减排目标完成[3] - 分配需注重公平让先进企业获益让落后企业感到压力并主动减排[3] - 需强化企业碳排放数据核算核查完善配额登记、交易、清缴全流程溯源机制[3] 国际经验借鉴 - 欧盟碳市场有偿分配比例约60%通过有偿分配累计获得1800亿欧元财政收入[2] - 国际经验验证碳配额有偿分配的成效[2] - 目前我国碳配额为免费分配在激发企业减排动力方面存在局限市场流动性不足[2]
碳资产或成为人民币国际化的“新资产锚”丨杨涛专栏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12 07:02
碳市场建设进展 - 全国碳市场于2021年7月16日上线 覆盖电力行业2200余家重点排放单位 截至2025年8月22日累计成交量6.8亿吨 总成交额达474.1亿元[2] -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CCER)于2024年1月22日启动 截至2025年8月22日累计成交核证自愿减排量249万吨 成交额达2.1亿元[2] - 地方碳市场自2011年开始试点 涵盖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湖北 广东 深圳 福建 四川等9个地区[2] 碳金融市场结构 - 碳市场融资工具包括碳债券 碳资产抵质押融资 碳资产回购 碳资产托管等[2] - 碳市场交易工具包括碳期货 碳期权 碳远期 碳掉期(互换) 碳借贷等[2] - 碳金融支持工具包括碳指数 碳保险和碳基金[2] - 碳中和债券自2021年全国首发至2024年末累计发行8057.39亿元[2] 市场发展挑战 - 全国碳市场纳入行业仍不足 碳市场扩容已"箭在弦上"[3] - 市场交易量价稳步提升但流动性仍显不足[3] - 交易结构有待优化 需完善价格形成机制[3] - 碳市场数据治理存在诸多挑战[3] - 碳金融市场发展尚处起步阶段[3] 政策指导方向 - 推动全国碳市场 CCER和地方碳市场协调发展[3] - 以丰富交易产品 扩展交易主体 加强交易监管为抓手提升市场活力[3] - 完善管理体制和支撑体系 加强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管理[3] - 严格规范碳排放核查 加强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3] - 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管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3] - 在健康有序发展碳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 实现碳现货与碳金融产品协同发展[3] 国际发展机遇 - COP29达成的《巴黎协定》第六条第四款机制共识允许国家间减排成果转移和认定 为全球碳市场奠定基础[4] - 未来几年全球碳市场互联互通将加快推进[4] - 需推动技术 方法 标准 数据国际互认以提升中国碳市场全球影响力[4] - 碳市场国际化可支持人民币国际化与金融开放 碳资产可能成为人民币国际化的"新资产锚"[4] 清算机制改革 - 现有全国碳市场清结算模式延续地方碳市场银行账户模式 难以适应市场快速发展需求[4] - 在人民银行和证监会发布《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背景下 需提升清算基础设施安全性与合规性[4] - 需探索构建相对独立的碳市场资金清算机构与制度安排[4]
中国碳市场首份中央文件出炉
长江商报· 2025-09-08 07:10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 日前印发,这是中国碳市场领域第一份中央文件,明确了全国碳市场中长期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任 务书。明确提出到2027年,中国强制碳市场要在现有覆盖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的基础上,逐 步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自愿碳市场到2027年实现对重点领域的全覆盖。 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2021年和 2024年,中国先后建成并启动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强制碳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 场(自愿碳市场)。 《意见》明确提出全国碳市场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到2027年,在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 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与有偿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 交易市场,并建立配额储备与市场调节机制。 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徐靓丽 目前,中国采用基于强度控制的配额分配方法,未来要结合"双碳"政策推进,逐步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到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实施配额总量控制,预先设定全国碳排放配额总量,并 ...
我国碳市场领域第一份中央文件印发,全国碳市场建设迈入新阶段
人民日报· 2025-09-07 11:04
全国碳市场建设政策框架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首份碳市场中央文件 旨在为全国碳市场提供更完善制度保障和更强大能力支撑 推动建设更有效 更有活力和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 [1] - 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 通过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结合激发绿色生产力和新质生产力 [1] 碳市场体系构成与运行现状 - 全国碳市场体系由强制碳市场(履行强制减排责任)和自愿碳市场(激励自主减排)构成 两个市场独立运行并通过配额清缴抵销机制相互衔接 [2] - 强制碳市场于2023年3月首次扩围 新增钢铁 水泥和铝冶炼行业 覆盖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占比超60% [2] - 截至2024年8月22日 强制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超6.8亿吨 成交额达474.1亿元 自愿碳市场累计成交核证自愿减排量249万吨 成交额达2.1亿元 [2] - 生态环境部已制定30余项制度和技术规范 形成多层级碳市场法规制度体系 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数据质量监管 [2] 碳市场发展时间表与路线图 - 强制碳市场目标到2027年逐步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当前已覆盖发电 钢铁 水泥和铝冶炼行业 [3] - 自愿碳市场目标到2027年实现对生物质利用 固废处理等重点领域的全覆盖 到2030年建成诚信透明 方法统一且与国际接轨的市场体系 [3] - 碳市场建设将促进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创新 对落实减排责任和实施碳排放双控具有重要意义 [3] 配额管理制度改革 - 建立预期明确和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采用基于强度控制的分配方法并逐步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4] - 到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稳定行业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预先设定全国碳排放配额总量并采用"自上而下"分解方式 [4] - 研究推行免费与有偿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方式 建立配额储备和市场调节机制以增强市场稳定性和流动性 [4] 自愿碳市场发展措施 - 加快构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体系 聚焦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领域及绿色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 [5] - 健全市场交易制度 丰富交易产品与主体 加强与其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机制衔接 同时强化市场监管和国际合作 [5] - 通过月度存证 三级联审制度和大数据区块链技术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 为配额交易和减排目标落实提供基础 [5] 碳市场扩容与金融创新 - 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和碳排放特征有序扩大强制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 同时加快生态系统碳汇和可再生能源等方法学开发 [6] - 联合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及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 建立碳质押和碳回购制度以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6] - 碳质押允许企业以碳配额或减排量作为质押物申请贷款 碳回购通过短期出售约定回购方式提供资金融通 有助于降低融资成本 [6] 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化与监管强化 - 稳妥推进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适时引入非履约主体参与强制市场及自然人参与自愿市场交易 [7] - 严格规范碳排放核查 完善重点行业核查技术规范 压实重点排放单位核算与报告主体责任 [7] - 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 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7]
全国碳市场建设迈入新阶段
人民日报· 2025-09-05 09:23
全国碳市场建设政策框架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首份碳市场中央文件 旨在为全国碳市场提供更完善的制度保障和更强大的能力支撑 [1] - 碳市场被定位为利用市场机制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 [1] - 生态环境部强调通过加强碳市场建设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结合 激发绿色生产力和新质生产力 [1] 碳市场体系结构与运行现状 - 全国碳市场体系由强制碳市场和自愿碳市场构成 两者独立运行并通过配额清缴抵销机制相互衔接 [2] - 强制碳市场于2024年3月首次扩围 新增钢铁、水泥和铝冶炼行业 覆盖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占比超60% [2] - 截至2024年8月22日 强制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达6.8亿吨 成交额474.1亿元人民币 自愿碳市场累计成交核证自愿减排量249万吨 成交额2.1亿元人民币 [2] - 生态环境部已制定30余项制度和技术规范 初步形成多层级碳市场法规制度体系 并加强数据质量监管 [2] 碳市场发展时间表与路线图 - 强制碳市场目标到2027年逐步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当前已覆盖发电、钢铁、水泥和铝冶炼行业 [3] - 自愿碳市场目标到2027年实现对重点领域的全覆盖 当前覆盖可再生能源、甲烷减排、能效提升和林业碳汇等领域 未来将扩展至生物质利用和固废处理 [3] - 目标到2030年建成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参与广泛且与国际接轨的自愿碳市场 [3] 配额管理制度设计 - 建立预期明确、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作为碳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 [4] - 配额分配体系需统筹平衡减排目标与经济成本、行业差异与公平统一等关系 [4] - 当前采用基于强度控制的配额分配方法 未来将逐步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计划到2027年对排放总量稳定行业实施总量控制 [4][5] - 研究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方式 建立配额储备和市场调节机制以增强市场稳定性 [5] 自愿减排市场发展举措 - 加快构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体系 聚焦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领域及绿色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 [6] - 加快健全市场交易制度 丰富交易产品与主体 加强与其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机制衔接 [6] - 强化市场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 并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6] 数据质量监管体系 - 实施企业排放关键数据月度存证 建立国家—省—市三级联审制度 [6] - 运用大数据和区块链等信息化手段智能预警数据质量风险 大幅提升监管效能 [6] - 持续优化核算核查方法 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2][6] 碳市场金融创新与参与主体扩展 - 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包括碳质押和碳回购制度 [8] - 碳质押允许企业以碳配额或核证自愿减排量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8] - 碳回购允许配额持有者出售碳资产并约定未来回购 获得短期资金融通 [8] - 稳妥推进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和自然人参与交易 [8] 能力建设与监管强化 - 严格规范碳排放核查 完善重点行业核查技术规范 [9] - 压实重点排放单位履行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的主体责任 [9] - 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 严厉打击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9]
我国碳市场领域第一份中央文件印发 全国碳市场建设迈入新阶段
人民日报· 2025-09-05 08:48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全国碳市场领域首份中央文件 旨在通过市场机制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 [1] - 文件提出建设更有效 更有活力和更具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碳市场体系 结合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原则激发绿色生产力和新质生产力 [1] 碳市场体系构成 - 全国碳市场由强制碳市场(履行减排责任)和自愿碳市场(激励自主减排)组成 两者独立运行并通过配额清缴抵销机制衔接 [2] - 强制碳市场覆盖行业扩大至发电 钢铁 水泥和铝冶炼 覆盖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60%以上 自愿碳市场新增造林碳汇和海上风电等6个方法学 [2] 市场交易数据 - 强制碳市场累计成交量超6.8亿吨 成交额达474.1亿元 自愿碳市场累计成交核证自愿减排量249万吨 成交额2.1亿元(截至2024年8月22日) [2] - 生态环境部已制定30余项制度和技术规范 形成多层级碳市场法规体系 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数据质量监管 [2] 发展时间表与路线图 - 强制碳市场目标2027年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自愿碳市场将扩展至生物质利用和固废处理等领域 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3] - 目标2030年建成诚信透明 方法统一 参与广泛且与国际接轨的自愿碳市场 [3] 配额管理制度 - 建立预期明确和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采用基于强度控制的分配方法 逐步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4] - 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稳定行业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预设全国碳排放配额总量并自上而下分配 研究免费与有偿相结合的分配方式 [4][5] 自愿减排市场发展 - 加快构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体系 聚焦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领域及绿色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 [6] - 健全交易制度 丰富交易产品与主体 加强与其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机制衔接 强化市场监管和国际合作 [6] 数据质量管理 - 实施企业排放关键数据月度存证 建立国家-省-市三级联审制度 运用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智能预警数据质量风险 [6] - 持续优化核算核查方法 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效能 [6] 市场机制完善方向 - 统筹市场与政府关系 推动碳市场体制机制完善 提升数据可靠性和行业包容性 [7] - 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和碳排放特征有序扩大强制碳市场覆盖范围 加快生态系统碳汇和可再生能源等方法学开发 [8] 绿色金融创新 - 联合金融机构开发与碳排放权及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 建立碳质押和碳回购政策制度 [8] - 碳质押允许企业以碳资产质押获得贷款 碳回购通过出售并约定回购碳资产获得短期融资 拓展企业融资渠道并降低成本 [8] 市场参与主体扩容 - 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参与强制碳市场交易 [8] - 允许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自愿碳市场交易 [8] 监管与责任落实 - 严格规范碳排放核查 完善重点行业核查技术规范 压实重点排放单位履行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的主体责任 [9] - 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 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9]
全国碳市场建设迈入新阶段——我国碳市场领域第一份中央文件印发
新华网· 2025-09-05 07:46
核心政策文件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这是碳市场领域首份中央文件 旨在提供更完善的制度保障和能力支撑 [1] 全国碳市场体系构成 - 全国碳市场体系由强制碳市场和自愿碳市场组成 两者独立运行并通过配额清缴抵销机制相互衔接 实现对减排主体的全覆盖 [2] - 强制碳市场覆盖重点排放单位履行强制减排责任 自愿碳市场激励社会自主减排 [2] 市场覆盖范围与交易数据 - 强制碳市场于2024年3月首次扩围 新增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 覆盖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占比超60% [2] - 截至2024年8月22日 强制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超6.8亿吨 成交额达474.1亿元 自愿碳市场累计成交核证自愿减排量249万吨 成交额2.1亿元 [2] - 自愿碳市场方法学扩大 2023年以来新增造林碳汇、海上风电等6个方法学 [2] 发展时间表与路线图 - 强制碳市场目标:到2027年逐步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当前已覆盖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 [4] - 自愿碳市场目标:到2027年实现对生物质利用、固废处理等重点领域全覆盖 到2030年建成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参与广泛且与国际接轨的市场 [4] 配额管理制度 - 建立预期明确、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采用基于强度控制的分配方法 [5] - 计划到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稳定行业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预先设定全国配额总量并采用"自上而下"分配方式 [5][6] - 研究推行免费与有偿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方式 建立配额储备和市场调节机制以增强市场稳定性和流动性 [6] 数据质量监管 - 实施企业排放关键数据月度存证 建立国家-省-市三级联审制度 [7] - 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智能预警数据质量风险 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2][7] 市场机制创新 - 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及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 包括碳质押和碳回购制度 [9] - 碳质押允许企业以碳配额或减排量为质押物申请贷款 碳回购通过短期出售约定回购实现融资 两者旨在拓展融资渠道并降低融资成本 [9] - 稳妥推进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交易 适时引入非履约主体及自然人参与交易 [9] 能力建设与国际合作 - 加快构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方法学体系 重点开发生态系统碳汇、可再生能源、甲烷减排等领域 [7][9] - 强化市场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 加强与其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机制衔接 并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