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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张表可能省十几万!粤企贷款从“雾里看花”到“一纸清明”
南方都市报· 2025-09-02 18:09
贷款综合融资成本透明化试点 -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2025年初启动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 要求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提供详细成本清单即"贷款明白纸" 将利息和其他费用阳光化[6] - 试点范围已扩大至覆盖广东全省近八成地市 2025年7月试点扩围至辖内16个地市199家机构 其中9个地市基本实现中资银行机构全覆盖[11] - 广东试点金融机构通过制度创新 科技赋能 精准服务三大路径构建金融服务新模式 累计为1.2万家企业亮出融资成本明白账 涉及金额749亿元[11] 企业融资成本构成分析 - 贷款明白纸罗列利息 担保费 抵押费等12项成本分项 帮助企业穿透贷款成本迷雾[5] - 部分银行主动承担小微企业押品评估费 保险费 抵押登记费等费用 显著减轻企业融资压力[5][6] - 典型案例显示微控生物400万元融资额度中除利息外其他费用均为零 普锐生物500万元贷款中仅产生225元评估费且由银行承担[5][9] 政策优惠与成本节约效果 - 政府贴息等优惠政策叠加后为普锐生物节省约15万元贷款利息和6万元担保费支出[2][7] - 东莞市科技公司通过"莞科融"再贷款工具获得利率补贴 贷款年化利率从3.35%降至2.95%[9][10] - 银行通过清单预填沟通向满足条件企业推荐政府贴息和信贷风险资金池等政策 大幅节约企业利息和非利息成本[9] 银企服务模式变革 - 贷款明白纸推动银行从被动产品推销转向主动为客户设计更优融资方案[10] - 银企关系向"同行者"深刻转变 银行通过专业能力为企业提供精准融资导航服务[6][11] - 企业融资服务适配性得到提升 银行能够根据清单主动匹配科创企业等特定客群的专项政策[9][10] 行业影响与实施成效 - 化工原料供应商微控生物2024年纳税销售约2145万元 税务评级A级 获得CNAS微生物实验室和P2实验室双认证[3] - 试点政策有效解决企业"只知利息 难算总账"的融资窘境 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2][11] -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将通过制度筑基 科技赋能 服务升级三维驱动 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金融动能[11]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02 05:22
股份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1日通过股份回购方案 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 - 回购资金总额范围介于人民币10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 回购价格上限为67元/股 [1]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执行 [1] 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 2025年8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230,366股 占总股本721,289,794股的0.0319% [2] - 回购成交价区间为44.08元/股至53.40元/股 支付资金总额10,497,716.71元(不含交易费用) [2] 后续执行安排 -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决策 [3] - 严格遵循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交易所监管指引要求 [3] - 持续履行回购股份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3]
知名独角兽机器人获得雄安基金投资;无锡各大基金数亿元注资芯享|每周十大股权投资
搜狐财经· 2025-09-01 20:27
融资交易 - 梅卡曼德完成近5亿元新一轮融资 由雄安基金、大洋电机、华创资本、中金保时捷基金、上河动量基金、南翔创投、海河基金、河北结构调整基金、天创资本等投资 资金用于加速具身智能"眼脑手"全栈技术进化及全球商业化拓展 [3] - 大洋电机作为产业投资方将与梅卡曼德探索业务场景应用和前瞻业务研发合作 [3] 基因治疗 - 锐正基因获得7500万美元A轮融资 西藏诺迪康药业通过香港子公司投资6000万美元持股40.82% CMS Medical Venture跟投1500万美元持股10.20% [4] - 公司聚焦细胞内靶点基因编辑技术 融资将用于研发基于LNP的体内基因编辑产品 [4] 半导体设备 - 微见智能完成超亿元B轮融资 前海金控、明势资本、力合科创等新投资方加入 海通开元、分享投资等老股东追投 [4] - 公司专注高精度芯片封装设备研发 产品支持第三代半导体芯片封装工艺 资金将用于AI时代先进封装方向研发 [4][5] - 芯享科技获数亿元B+轮融资 由锡创投、无锡高新区及无锡战新基金等机构投资 2022-2023年曾获渤海基金、红杉中国、高瓴创投等知名机构投资 [6][7] 食品饮料 - 好吉色食品获步步高系等两家资本数亿元战略投资 资金将用于旗下品牌悦享客的产品研发、渠道拓展和供应链强化 [7] - 公司成立于2020年 主打"药食同源"健康饮品 产品包括双柚汁、鲜榨玉米汁等 [7] 人工智能 - 影眸科技完成数千万美元新一轮融资 蓝驰创投领投 字节跳动、红杉中国种子基金等老股东跟投 为今年第二轮融资 [7] - 公司即将上线百亿参数级3D生成模型Rodin Gen-2 技术论文获ACM SIGGRAPH最佳论文奖 已与多家全球知名公司达成合作 [7] - 灵御智能完成千万元级种子+轮融资 华映资本领投 英诺天使基金、清华水木投资、远镜创投跟投 [7] - 公司以遥操作技术为核心推出万元级机器人系统 通过三步走策略解决具身智能数据问题 [7] 生物医药 - Wugen获得1.15亿美元战略投资 Abingworth、Tybourne Capital联合领投 RiverVest、Lightchain参投 [8] - 公司专注开发治疗T细胞恶性肿瘤的现成细胞疗法 资金将用于推进WU-CART-007治疗临床试验 目标2027年提交批准申请 [8] 物流基础设施 - 普洛斯GLP获得阿布扎比投资局全资子公司15亿美元投资 业务覆盖中国、日本、美国等117个城市 [8][9] - 公司管理5492万平方米物流基础设施 服务4000余家客户 专注物流供应链、数字新基建及新能源三大领域 [8][9] 自动驾驶 - Blue Water获得5000万美元A轮融资 Google Ventures领投 Riot、Impatient Ventures、Eclipse Ventures参投 [9] - 公司主要从事自动驾驶船舶建造业务 采用硬件、软件和人工智能设计 [9]
诺思兰德: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1 18:20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董事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其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1] - 此项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 内部管理制度全面修订与制定 - 公司新制定及修订了涵盖董事会议事、股东会议事、关联交易管理、承诺管理、利润分配、募集资金管理等22项内部管理制度[2][3][4][5][6] - 部分制度如《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等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4][5][6] - 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2][4] 临时股东会安排 - 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取消监事会及相关制度修订等议案[6] - 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6]
诺思兰德: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1 18:20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设置 将监事会职权移交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2] - 与取消监事会配套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1][2] - 上述两项议案已由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名监事全部出席或授权出席 [1] - 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 会议及审议情况 - 本次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其中监事高钟镐因公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1] - 两项议案均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时无需相关人员回避表决 [2]
诺思兰德: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9-01 18:11
审议及表决情况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1日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子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 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透明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2] - 公司需强化回报股东意识,严格依法依章决策利润分配事项,维护股东资产收益权利 [3] - 权益分派包括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形式涵盖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 [3] - 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需履行必要决策程序,董事会应专项研究股东回报,并通过多种渠道听取中小股东意见 [4] 利润分配顺序 - 税后利润分配顺序为:提取10%法定公积金至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停提,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经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最后按持股比例分配剩余利润 [5] - 公司持有自身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5] - 公积金使用顺序为优先使用任意和法定公积金弥补亏损,不足时可使用资本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部分不低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6]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利润分配政策,兼顾投资者合理回报与可持续发展 [7] - 分配原则包括按法定顺序分配、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公司自有股份不得分配 [7] - 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或相结合方式,具备条件时优先现金分红,股票股利需考虑成长性及每股净资产摊薄因素 [8] - 现金分红条件包括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未来12个月无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影响持续经营 [8] - 现金分红比例根据发展阶段差异化设定:成熟期无重大支出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支出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最低20% [9] - 股票股利分配需保证股本规模与股权结构合理,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 [9] - 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会后进行一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中期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 [10] 决策机制与程序 - 董事会需结合盈利、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规划论证现金分红时机、条件及比例,制定预案 [11] - 审计委员会需对利润分配方案审议并出具意见 [11] -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1] - 董事会决策时应通过多种渠道听取中小股东意见,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需主动与中小股东沟通并答复关切 [12]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由董事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 监督与执行 -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13] - 董事会决策需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董事发言要点及表决情况,并形成书面档案保存 [14]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 [15] - 公司需严格执行业务规则,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未制定现金分配预案时需披露原因 [16] - 若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红利以偿还占用资金 [17]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8][19]
诺思兰德: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9-01 18:11
审议及表决情况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子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1] 制度制定目的与依据 - 为规范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1] - 网络投票系统是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为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2] 网络投票实施基本要求 - 公司召开股东会时,除现场投票外,应按相关规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履行相应的通知和公告义务 [2] - 在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合规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2]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 [2] 投票与计票规则 - 股东对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网络投票,即视为出席股东会,其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对其他未投票议案视为弃权 [2] -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以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投票,超额投票或超人数投票均视为对该议案弃权 [3] -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相同类别股份的,其选举票数按所有账户下同类股份合并计算,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4] - 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 - 同一股东通过多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 - 需回避表决或承诺放弃投票的股东若参与网络投票,其投票记录将在统计表决结果时被剔除 [4]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与信息披露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股东定义为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 [5] - 公司应在现场投票结束后通过互联网系统获取网络投票数据 [5]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证券法》规定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依法向股东征集表决权,但不得以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进行 [5] - 公司及其律师应对投票数据进行合规性确认,并按规定披露律师法律意见书及股东会表决结果 [5] 附则 -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6] - 细则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6] - 若本细则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相抵触,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5]
诺思兰德: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9-01 18:11
审议及表决情况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1日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子议案2.03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 制度制定依据与适用范围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 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交易不适用本制度 [2] 关联方认定标准 - 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两类 [3] - 关联法人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六类情形 [4] - 关联自然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六类情形 [3][4] - 关联关系判断需从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及程度等方面进行实质判断 [6][7] 关联交易类型与范围 - 关联交易定义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可能引致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包括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等12类交易 [8] - 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不属于关联交易范围 [5] - 关联交易需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允、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等基本原则 [9]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 - 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或超过300万元的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 [7] - 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交易由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7] - 日常关联交易及现金出资按权益比例确定等情形可免于审计或评估 [7] 审议程序与回避机制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方可生效 [8] - 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其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9][10] - 关联交易需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9][12]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内容需包括交易概述、定价政策、协议主要条款、交易目的及影响等九类要素 [13] - 日常关联交易需在定期报告中分类披露执行情况及公允性说明 [11] - 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等交易需按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额计算披露标准 [14] 特殊情形处理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或同一交易标的的交易需累计计算决策标准 [1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15] - 公开招标、拍卖等可能导致关联交易的情形可申请豁免履行相关义务 [15] - 七类特殊交易包括单方面获益、国家定价交易等可免于履行相关义务 [17]
诺思兰德: 承诺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9-01 18:11
制度审议情况 - 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 - 董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 制度制定目的与依据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其他承诺人及公司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以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2] - 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 承诺管理要求 - 承诺人在股票发行及上市、再融资、股改、并购重组等过程中作出的承诺必须有明确的履约期限,不得使用模糊性词语 [2][3] - 公司需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等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2] - 承诺人作出承诺前应分析论证其可实现性,不得承诺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 [2] - 公开承诺应具体、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作性,并需单独在符合《证券法》的信息披露平台专区披露 [2] 承诺内容要素 - 承诺事项需包括承诺的具体事项、履约方式与时限、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防范对策 [2] - 承诺内容需包括履约担保安排(如有)、履行承诺声明和违反承诺的责任,以及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内容 [2] 承诺履行与变更 - 承诺人应诚实守信,严格履行承诺,不得无故变更或不履行 [4] - 因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时,承诺人可以变更或豁免履行承诺 [4] - 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除特定客观原因外,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且承诺人及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5] 监督与报告机制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发生或正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及进展情况 [5] - 公司董事会应积极督促承诺人遵守承诺,若承诺人违反承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5]
诺思兰德: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9-01 18:11
审议及表决情况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1日召开 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子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完善和规范公司独立董事权利与义务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交所相关规则 [1] - 独立董事定义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 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判断关系的董事 [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 以独立研讨方式议事 [2] 会议召开规则 - 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或混合方式召开 需2/3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为有效 [2] - 缺席独立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出席视同出席 [2] -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召集人主持 召集人不履职时可由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 [2] - 定期会议需提前5天通知 不定期会议需提前2天通知 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不受通知时限限制 [2] - 通知内容需包含会议日期、地点、方式、议案及联系方式 [3] 表决机制与审议权限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 方式包括举手、书面及通讯表决 [3] - 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的事项包括: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变更或豁免方案、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的决策及措施 [3][4]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 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 [4] - 公司需披露独立董事职权行使情况 若职权无法正常行使需说明具体理由 [4] 会议议事范围扩展 - 专门会议可研究讨论其他事项 包括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对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事项发表意见、董事及高管提名任免与薪酬、现金分红政策、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重大资产重组、会计政策变更、非标准审计意见、定期报告决议障碍、退市或转板申请等 [4][5] - 会议需制作详细记录 载明重大事项基本情况、发表意见的依据、合法合规性评估、对中小股东权益影响及结论性意见 [5] - 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理由、反对意见及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障碍 [5] 公司支持与保密义务 - 公司需保障会议召开 提前提供运营资料并配合实地考察 指定董事会办公室及秘书协助独立董事履职 [5] - 公司承担会议所需专业机构聘请及其他职权行使相关费用 [5] -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均需对议事项保密 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若与后续法律或公司章程冲突则按新规定执行 [6]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 "过"不含本数 [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 修改时同理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