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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丰科技: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晨丰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6 04:16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会由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5年6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公告会议通知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在浙江省海宁市公司会议室召开 [3] 股东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6人,代表股份61,004,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416% [5] - 现场出席股东1人,代表股份33,800,381股(27.4491%);网络投票股东45人,代表股份27,204,449股(22.0925%) [5] - 出席人员资格经审查符合规定,无重复投票情况 [6] 股东会议案与表决结果 - 审议两项议案: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议案、变更业绩承诺主体议案 [6] - 议案1通过率为99.3877%(60,631,323股同意),中小投资者同意率33.1966% [7] - 议案2通过率为98.6270%(26,830,942股同意),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同意率33.1966% [7] 法律程序合规性结论 - 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9]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9]
伟创电气: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6 03:45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防范外币汇率风险,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上交所相关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1] - 外汇套期保值定义为通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外汇、价格、利率等特定风险的活动,需与风险敞口基本吻合[2] - 制度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业务视同公司行为[3] 业务遵循原则 - 业务品种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及外汇,规模与期限需匹配风险敞口,形成反向风险对冲关系[5] - 禁止投机性交易,仅允许与持牌金融机构合作,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外汇收支预算且时间需匹配[6][7][8] - 必须使用自有资金设立专用账户,禁止使用募集资金或他人账户操作[9][10] 审批权限与管理流程 - 董事会和股东会为最终审批机构,需提交可行性报告,重大交易(如保证金占净利润50%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1] - 子公司无独立审批权,高频交易可提前12个月预估额度并审议[5] - 财务部为经办部门,内审部负责监督操作合规性,审计委员会评估风险控制[12][13] 操作流程与风险控制 - 流程包括汇率分析、收付款预测、方案审批、资金划拨及交割监控,内审部需定期审查并向董事会报告[14] - 汇率剧烈波动时需立即上报董事长,重大风险(如浮亏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需启动应急处置并披露[18][21] - 业务档案由财务部保管10年,包括交易协议、交割资料等[22][23] 信息隔离与披露要求 - 所有参与人员需遵守保密制度,操作环节需相互独立并由内审部监督[15][16] - 达到披露标准的重大风险需公告,并重新评估套期有效性,说明工具与项目价值变动情况[21]
伟创电气: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6 03:45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行权情况 -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行权期为2025年5月27日至2026年5月26日 [13] - 行权价格由27.29元/份调整为26.878元/份,调整原因为2024年半年度和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息0.142元和0.27元) [12] - 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考核目标(A档),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16] 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注销 - 原93名激励对象中2名因离职丧失资格,1名自愿放弃,共注销3万份未行权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调整为90人 [16] - 剩余90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为B及以上,个人层面归属比例达100% [16] 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 公司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及公示要求,包括2024年4月董事会决议、5月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等 [6][7] - 2025年6月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行权价格调整、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议案 [8] 财务数据披露 -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2元,总计派发29,920,000元 [9] -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总计派发56,841,988.68元 [12]
杭州柯林: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6-26 03:32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类型为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14点在杭州市北软路1003号召开 [1] -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1:30及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1][3] 审议议案内容 - 核心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12项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案,涉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 [2][3][4][9] - 所有议案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告文件于2025年6月26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及三大证券报 [4] 股东参与方式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4日,A股股东(代码688611)可现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5][6] - 融资融券及沪股通投资者需按上交所科创板监管指引执行投票程序 [1] -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为准,股东需对所有议案完成表决方可提交 [5] 会议登记要求 - 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及持股证明,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材料 [6][7] - 邮件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17:00,需发送至klec@klec.com.cn并电话确认 [7] 其他会务安排 - 会议为期半天,股东需提前半小时签到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 [8] - 联系方式:董秘张艳萍,电话0571-88409181,地址杭州市北软路1003号 [8][10]
浙江荣泰: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6 03:00
协议概况 - 公司与广东金力智能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力传动)及其股东吕志峰、黎冬阳签署《意向协议书》,拟通过股份转让及增资方式合计持有目标公司不低于15%股份 [2] - 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3] - 交易最终价格参考2025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报告,初步预估目标公司整体估值20亿元 [6] 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 金力传动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7,025.6万元,主营微型智能传动模组、微型减速电机及一体化解决方案,具备微小模数齿轮箱等精密部件研发能力 [3][4] - 2024年财务数据(未审计):总资产71,883.25万元(同比+42.9%),净利润6,549.22万元(同比+480.6%),营业收入59,818.55万元(同比+98.5%) [5] - 股东为自然人吕志峰和黎冬阳,无失信记录且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5][6] 交易方案细节 - 交割条件包括完成内部审批、签署正式协议、目标公司无重大不利变化及尽调满意等 [6] - 特殊约定:公司享有IPO前优先认购权、优先受让权及股份补偿条款,并可提名1名董事且对重大议案有一票否决权 [7] - 业务协同条款:目标公司海外某客户业务需通过公司实施,双方公开结算价格 [8] 战略影响 - 目标公司在微型智能传动领域技术领先,有助于公司快速切入智能传动、人形机器人等新兴领域 [8] - 交易将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8]
新时达: 社会责任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6 02:07
总则 - 公司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社会责任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2] - 社会责任涵盖对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供应商社区及环境资源的责任[2] - 经营中需平衡经济效益与利益相关方权益践行绿色发展理念[3]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 公司需完善治理结构公平对待股东优化股东会时间地点及网络投票便利股东参与[6][7] - 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规定避免选择性披露并制定稳定分红政策回报股东[8][9] - 财务决策需兼顾债权人利益及时通报重大信息并配合债权人了解公司状况[10][11] 职工权益保护 - 遵守劳动法建立薪酬激励体系保障职工劳动权利[12] - 禁止强迫劳动及歧视行为实行特殊群体保护并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13][14][16] - 建立工资增长机制足额缴纳社保开展职业培训支持职工参与公司治理[15][17][18] 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 禁止虚假宣传及侵犯知识产权保证产品安全性并警示潜在风险[19][20] - 对缺陷产品需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并采取补救措施[21] - 建立反商业贿赂程序保护个人信息提供优质售后服务[23][24][25] 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 推进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以最小资源消耗获取最大效益[26][27] - 制定环保政策专人负责环保体系超标排放需缴纳费用并治理[28][29] - 环境违规事件如处罚诉讼等需在2日内披露[9] 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 设立专门机构协调社区关系参与环保教育扶贫等公益活动[31][32] - 接受政府及公众监督关注媒体评论[33] 制度建设与信息披露 - 董事会定期检查社会责任执行情况形成报告与年报同步披露[34][35] - 独立董事可对社会责任履行提出建议[36]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解释修订权归董事会[37][3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9]
新时达: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6 02:07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重大事项内部报告流程 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 适用对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 报告义务人需在重大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 [1] - 报告义务人涵盖公司董事高管部门负责人 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 以及其他可能知情人士 [1][2] 重大事项范围与标准 -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标准:与自然人单笔超30万元 与法人单笔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 [2] - 诉讼仲裁需报告情形: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10%以上 或可能显著影响股价 [4] - 经营风险事项包括:重大亏损债务违约 资产减值超30% 业务停顿 涉嫌犯罪被调查等 [4] - 交易类事项需上报标准:资产总额/营收/净利润占比超10%且绝对值分别超1000万元/100万元 财务资助与对外担保无论金额均需上报 [6] 报告程序与流程 - 报告路径:义务人→部门联络人→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履行披露审批程序 [8][10] - 保密要求:信息呈报前知悉人员不超3人 需标注保密字样或签署保密协议 [7] - 披露预案:董事会秘书需及时制定预案 必要时召集董事会会议 [8][11] 管理责任与处罚机制 - 信息报送责任:各部门及下属机构需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第一责任人与联络人负连带责任 [11][16] - 违规处罚:未及时上报造成不良影响者 将面临批评警告经济处罚直至法律责任 [13] - 持续培训:董事会秘书需定期组织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培训 [12][21]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 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 [13] - 配套工具:设置《重大事项报告单》模板 包含事由联系人处理意见等字段 [14]
新时达: 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6 02:07
子公司管理办法总则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依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子公司定义为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被投资公司,控制标准包括持股超50%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1] - 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严格执行本办法,并及时做好管理、指导、监督工作[1] 子公司管理基本原则 - 建立有效控制机制,对治理、资源、资产、投资等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升整体效率和抗风险能力[2] - 子公司需逐层建立对下级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并接受公司监督,分支机构管理参照执行[2] - 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办法执行负责,职能部门需及时指导监督[2] 子公司规范运作要求 - 子公司需依法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全资子公司可不设股东会[3] - 子公司需按章程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或监事会,会议记录和决议需有与会人员签字[3] - 子公司需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提供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信息,年度汇报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完成[4] 子公司重大事项管理 - 子公司实施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前需经股东会审议,重要事项还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5] - 子公司需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章程、决议、合同等重要文本[5] - 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重大会议议题需提前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披露[4] 子公司人事管理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子公司章程执行并可调整[7] - 子公司需设置内部管理机构并报公司备案,员工劳动合同由子公司直接签订[7] - 子公司招聘及离职手续自主办理,控股子公司需定期向公司汇总人员统计表[7] 子公司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部接受公司财务部指导,会计核算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规定[7] - 子公司需定期向公司报送财务报告,包括年度(20日内)、半年度(15日内)、季度(10日内)及月度(8日内)报告[8] - 子公司需控制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非经营占用,异常情况需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处理[8] 子公司投资管理 - 子公司对外投资需接受公司指导监督,需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控制投资风险[10] - 投资项目实施时需按批准额度控制,每季度至少向公司汇报一次进展[10] - 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股票等投资前需经股东会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从事[10] 子公司信息管理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需遵守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1] - 子公司需及时提供可能影响公司股票的重大信息,内容需真实、准确、完整[11] - 重大事项需在董事会决议、协议签署等时点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11] 子公司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可聘请外部机构,审计部负责执行控股子公司审计[12] - 审计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执行、管理制度落实、内控建设、经营业绩及高管离任审计[13] - 子公司需配合审计工作,不得阻挠,审计意见送达后必须执行[13] 子公司考核奖惩 - 子公司需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制定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并报备公司[14] - 年度结束后需对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并根据结果实施奖惩[14] - 高管履职不当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子公司董事会处罚并追究赔偿责任[14] 附则 -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需立即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14] - 本办法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4]
通达股份: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6 02:0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发行74,906,36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01元,共募集资金599,999,999.67元,扣除承销、保荐等费用10,288,111.8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89,711,887.81元 [1] - 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 "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原定使用募集资金27,000万元,后因生产工艺优化等因素调整为17,000万元,变更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通过 [2] - "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原定建设周期24个月,完工时间由2023年末调整至2024年末,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从14,725.91万元调整至10,776.56万元,剩余资金及投资收益合计4,509.6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 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20日,"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078.67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未支付款项等) [5][6] - 节余原因包括项目费用管控有效降低成本、闲置资金现金管理取得收益、部分合同款项尚未支付等 [6]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4,078.6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未支付款项将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6] - 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终止监管协议 [7] 审议程序及机构意见 -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认为该决策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8] -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相关事项符合监管规定,无异议 [9]
远程股份: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6 01:58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俊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独立董事吴长顺、丁嘉宏以通讯方式参会[1] - 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1] 董事会审议议案 - **延长定向增发决议有效期**: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6年7月14日,原决议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1][2] - **延长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同步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定向增发具体事宜的有效期12个月至2026年7月14日,两项议案均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2][3] - **表决结果**:两项关联议案均以6票同意通过,关联董事赵俊、黄圣哲、戴菊玲回避表决,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3] 临时股东会安排 - 公司拟于2025年7月11日在江苏省宜兴市总部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延期议案[3] - 股东会通知详情通过《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3] 文件备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作为公告备查文件[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