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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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建艺: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6 19:18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 司控股股东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石 访先生、庄萱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ST 建艺 公告编号:2025-083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 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
*ST建艺: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5-26 19:17
股东大会召开基本情况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15:00 [1]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9:15-15:00 [1]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9:15-15:00 [1] - 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 股东参会资格与表决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6日收市时登记在册股东 [2] - 持股5%以上股东刘海云放弃表决权且不得接受委托 [2] - 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2] - 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并披露 [3] 会议审议事项 - 补选2名非独立董事:石访先生和庄萱萍女士 [2]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票数=持股数×应选人数(2位) [8] - 股东可自由分配票数但总数不得超过选举票数上限 [8] 会议登记方式 - 个人股东需出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 [3] - 法人股东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文件 [4] -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17:00 [4]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 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5] - 累积投票需填报具体候选人票数,投0票表示反对 [7] - 需办理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进行身份认证 [8]
*ST建艺: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6 19:17
学学士。曾任珠海华润银行总行审计部职员、珠海市横琴稀贵商品交易中心合规 稽核部职员、珠海市香洲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财务总监等职。现任珠海正方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石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正方集 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 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曾任广东省岭南工业公司珠海分公司财务部会计、珠海嵘泰有色金属有限公 司财务部主管兼行政部经理、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管 ...
股市必读:亚厦股份(002375)5月23日董秘有最新回复
搜狐财经· 2025-05-26 04:11
股价及交易数据 - 截至2025年5月23日收盘,亚厦股份报收于3.79元,下跌1.3%,换手率0.79%,成交量10.45万手,成交额4007.77万元 [1] - 5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83.7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19.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63.98万元 [2][5] 公司业务及章程 - 公司新增经营范围包括特种设备改造设计修理、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消防技术服务,但未披露具体收入贡献预期 [2] - 公司章程最近一次修订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注册资本为133,999.6498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浙江上虞章镇工业新区 [3][5] - 主要业务涵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等,总股本为133,999.6498万股,每股面值1元 [3]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名,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3]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财务检查及监督高管行为 [3] 利润分配政策 - 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每年至少一次现金或股票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 [4][5] - 公司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进行内部监督,指定四大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 [4]
晚间公告丨5月25日这些公告有看头
第一财经· 2025-05-25 18:28
品大事 - 王子新材澄清可控核聚变业务收入占比很小,子公司宁波新容仅提供电容产品且市场竞争激烈,该业务对短期业绩影响有限[3] - 北方长龙筹划收购河南众晟控股权并配套融资,已签署意向协议,股票自5月26日起停牌[4] - *ST宇顺核查后确认经营环境无重大变化,股票将于5月26日复牌,此前因股价涨幅较大停牌[5] 签大单 - 润建股份预中标中国移动3.74亿元家集客接入施工服务项目,服务周期为2025-2026年[7] - 明泰铝业与鹏辉能源签署战略协议,合作开发固态电池和钠离子电池技术,并布局铝回收业务[8] - 城地香江联合体中标中国移动浙江公司4.40亿元数据中心动力系统EPC项目,尚处公示期[9] 增减持 - 中超控股实控人减持223万股(占比0.16%),资金用于江苏精铸设备采购[11][12] - 翔港科技实控人董建军拟减持不超过648.42万股(占比3%)[13] - 有研粉材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减持不超过103万股(占比1%)[14] - 农心科技股东王小见拟减持不超过135万股(占比1.35%)[15] - 科源制药股东问泽鸿拟减持不超过324.87万股(占比3%)[16]
美芝股份: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2 21:55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 [2] - 股东大会通知及提案内容于2025年4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巨潮资讯网公告 [3] -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梅华路深华科技工业园1号厂房4层公司会议室举行 [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现场及网络出席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9人,代表股份合计55,890,093股 [4] - 现场出席股东4人,代表股份55,791,653股,占总股份41.2316% [4] - 网络投票股东15人,代表股份98,440股,占总股份0.0727% [4] - 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17人,代表股份98,640股,占总股份0.0729% [4]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股东大会审议7项议案,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 [6] - 议案表决结果显示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议案获得40,674,540股同意票 [6] - 利润分配方案议案获得40,665,040股同意票,15,220,653股反对票 [7] 股东大会表决程序 - 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 现场表决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结果,网络投票数据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5] -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8]
广田集团(002482) - 2025年5月2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5-22 19:34
行业情况 - 公司所处行业为建筑业中的建筑装饰业子行业,划分为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幕墙装饰和装修,建筑物全生命周期的多次装饰需求保证了市场规模的持续性和扩展性 [1] - 建筑装饰行业发展与国民经济水平相关,近十年我国经济发展为其提供基础,行业政策和城镇化推进带来的建设需求旺盛,行业处于持续稳步发展阶段 [1] 经营情况 - 2024 年以来业务有序开展,承接多个重点标志性项目,恢复深圳市工务署投标资格及 A+排名,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良好,资信恢复正常,经营活动正常有序 [1][2] - 2024 年累计新签订单 18.71 亿元,较 2023 年同比增长 703%;2025 年第一季度新签订单 4.09 亿元,较 2024 年第一季度同比增长 169% [2] 科技创新成果 - 2024 年成立技术和艺术委员会,提升技术研发与高端设计能力 [3] - 主编的深圳市地方标准《装配式装修评价标准》和《酒店建筑室内装配式装修技术标准》、参编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技术规程》获批发布,省级科研项目通过验收 [3] - 全年新增专利 13 项,累计授权 253 项 [3] - 探索 BIM 技术应用,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智化管理,推动公司转型升级 [3] 未来经营规划 - 秉持“绿色、低碳、文化、科技”理念,以改善人居环境为使命,坚持创新引领,推动业务结构优化与高质量增长 [4] - 建立完善营销体系,聚焦城市更新与海外市场拓展 [4] - 提升设计转施工能力,拓展 EPC、装配式等业务领域,发挥设计引领作用 [4] - 以优质履约奠定合作基础,盘活资源性资产,优化资产运营,提升经营效率与盈利能力 [4] - 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业务转型升级,加强“产学研用”融合,拓展新质生产力,赋能产业链协同发展 [4]
金 螳 螂: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1 20:09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5-027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于 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在 公司运营中心一楼会议室召开;2025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共 295 人, 代表股份 1,397,693,7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374%。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的授 权代表共 292 人,代表股份 91,518,3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66%。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 ...
ST柯利达: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柯利达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33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 - 2025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交所网站公告股东大会通知,明确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 [2] - 2025年5月10日发布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包含9项议案,涉及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利润分配、薪酬方案、年报披露等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如期召开,网络投票同步进行,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4] 出席人员与召集人资格 - 现场会议股东代表股份217,845,891股,占比36.5537%,其中中小股东98名代表股份3,853,476股(占比0.6466%) [5] - 网络投票股东97人代表股份3,216,076股(占比0.53%),合并出席股份占比36.0141% [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均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5]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符合法规要求 [6] 审议事项与表决结果 - 股东大会审议9项议案,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监高薪酬方案等 [3][6] - 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5/6/8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7]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同意票占比均超99.5%,其中中小投资者对利润分配议案同意率74.9618% [8][9][10] - 表决程序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结果统计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6][7]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12] - 表决方式、程序及结果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要求 [12]
ST中装: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22
法律意见书 中国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 21A-3 层、第 22A、23A、24A、25A、26A 层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刘丽萍律师、袁锦律师出席了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问题,依法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 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 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