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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多支旅游股大幅下跌
中国新闻网· 2025-11-17 12:50
事件概述 - 中国文化和旅游部发布赴日旅游提示 建议中国游客近期谨慎前往日本[1][2] - 中国教育部发布留学预警 建议中国公民谨慎规划赴日留学安排[2] 对日本股市的影响 - 日本股市中多支与旅游相关的股票大跌[1] - 日本美妆巨头资生堂股价下跌11%[1] - 三越和伊势丹百货的母公司三越伊势丹控股股价下跌超过10%[1] - 东京迪士尼度假区的运营商东方乐园公司股价下滑4.74%[1] - 日本航空巨头全日空控股股价下跌3.48%[1] - 铁路、零售和酒店运营商阪急阪神控股的股价下跌超过2%[1] 对日本旅游业的影响 - 2024年访问日本的国际游客中近五分之一来自中国 约700万人次[1] - 由于来自中国的访日游客数量众多 日本旅游业恐遭受重大影响[2] 事件背景 - 中国外交部发布出行提醒 称日本领导人公然发表涉台露骨挑衅言论[1] - 该言论严重恶化中日人员交流氛围 给在日中国公民人身和生命安全带来重大风险[1]
雷尔伟11月14日获融资买入424.57万元,融资余额1.64亿元
新浪财经· 2025-11-17 09:27
股价与成交表现 - 11月14日公司股价下跌0.46%,成交额为5029.27万元 [1] - 当日融资买入424.57万元,融资偿还459.40万元,融资净卖出34.83万元 [1] - 截至11月14日,融资融券余额合计为1.64亿元 [1] 融资融券情况 - 当前融资余额1.64亿元,占流通市值的3.84%,融资余额水平超过近一年90%分位,处于高位 [1] - 11月14日融券偿还、融券卖出、融券余量及融券余额均为0,但融券余额水平同样超过近一年90%分位,处于高位 [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成立于2006年8月31日,于2021年6月30日上市 [1] - 主营业务为各类型轨道车辆车体部件、电气系统部件及转向架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1]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铝合金产品41.67%,机加工产品25.06%,碳钢产品18.12%,不锈钢产品7.89%,其他5.82%,电气类成品1.44% [1] 股东结构变化 - 截至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17万户,较上期减少14.61% [2] - 同期人均流通股为17770股,较上期增加17.11% [2] 财务业绩 - 2025年1月至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2亿元,同比增长5.66% [2] - 同期归母净利润为4473.44万元,同比减少3.09% [2] 分红记录 - A股上市后公司累计派现1.78亿元 [3] - 近三年公司累计派现1.60亿元 [3]
10月工业增速高位放缓,高技术制造业仍有亮眼表现
搜狐财经· 2025-11-14 11:52
工业增加值总体表现 - 10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9%,增速较9月回落1.6个百分点 [1] - 1-10月工业增加值累计同比增长6.1% [1] - 10月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49.0%,比上月下降0.8个百分点,制造业景气水平回落 [1] 分门类及经济类型表现 - 10月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5%,制造业增长4.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4% [1] - 10月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7%,股份制企业增长5.2%,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4.0%,私营企业增长2.1% [2] - 10月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2%,高于整体工业增加值2.3个百分点,1-10月累计增长9.3% [3] 主要行业表现 - 10月41个大类行业中有29个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5] - 汽车制造业增长16.8%,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增长15.2%,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4.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8.9% [5] 生产动能走弱原因分析 - 10月工业生产动能走弱主要因9月工作日变化等短期因素消退,以及10月出口增速下滑向生产端传导 [5] - 10月制造业PMI生产指数环比大幅下行2.2个百分点至49.7%,4月以来首次进入收缩区间 [5] - 国内消费、投资动能偏弱及“反内卷”政策推进对部分行业生产形成约束,国际贸易不确定性影响市场需求 [5] 未来展望与政策支持 - 11月出口同比可能小幅反弹,两个“5000亿”财政及准财政稳增长政策将对投资有较大拉动,预计对11月工业生产形成支撑 [6] - 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已全部投放完毕,支持2300个项目,总投资约7万亿元 [6] - 中央财政从地方债结存限额中安排5000亿元下达地方,其中新增2000亿元专项债券额度用于支持部分省份投资建设 [6] - 经济增长动能将从制造业向服务业切换 [6] - 新质生产力发展、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政策发力显效有望继续对工业生产形成支撑 [6] - 公共投资触底回升及受明年购置税政策调整影响,年底前购车需求或将维持旺盛,为内需提供支撑 [7]
畅通渠道、破解堵点!“硬核”举措加码 激发民间投资新活力
央视网· 2025-11-12 15:59
政策核心观点 - 出台《若干措施》包含13项政策举措 旨在通过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和生产性服务业投资 [1] - 政策措施目标为畅通民营企业投资渠道、破解发展堵点、支持民营企业扩大有效投资 [1] 重点领域投资准入 - 铁路、核电、水电等重点领域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 明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2][4] - 核电等重大项目持续引入民间资本 有的核电项目最高参股比例已达20% [7]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建设 以拓宽资本流通渠道和提升资金效率 [9] 新兴与高精尖产业方向 - 产业发展方向鼓励民营企业进入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新兴生产力领域 [11] - 开放领域延伸至“高精尖”科研和创新领域 从实体经济延伸到服务业 [11][13] 生产性服务业支持 - 支持民间资本有序流向高价值服务行业 聚焦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重点环节 [14][16] - 引导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发掘产业需求 打造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化服务品牌 [18] 创新平台与中试服务 -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 [19][21] - 鼓励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 鼓励有条件单位与民营企业联合建设中试平台 [23] 融资与市场环境保障 - 强化保障方面将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渠道和金融服务 增强政策针对性和有效性 [24] - 持续落实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 [26] - 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以拓宽融资渠道畅通投融资循环 [26]
聚焦痛点堵点 促民间投资发展“13条”发布
搜狐财经· 2025-11-12 13:54
政策核心观点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1] - 政策锚定当前民间投资的痛点堵点精准破题,深度契合国家战略方向,为民间资本注入强劲信心并构筑持续健康发展的坚实框架[1] 市场准入与投资领域 - 对需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等领域项目,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并鼓励支持参与,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3]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各地方规模较小、具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建项目的建设运营[4]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领域建设,积极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4] 优化营商环境与公平竞争 - 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严禁在环保、卫生、安保等方面违规设置障碍,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5] - 严格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制度规定,严禁对民营企业违规设置设立分公司或强制加入协会等附加条件,坚决取消对民营企业单独设置的历史业绩、资质等不合理要求[5] - 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修订分类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项目清单,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和稳定性[5][6] 政策支持与融资保障 -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按规定预留预算总额4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鼓励将民营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30%以上[7]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项目并补充资本金[7] - 全面准确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持续落实好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绿色通道”政策,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7]
13项举措力促民间投资发展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5-11-12 12:33
政策框架与核心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旨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提升整体投资效益[4] - 政策举措可归纳为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和强化保障三个方面[5] 市场准入扩大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需报国家审批且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并明确持股比例等要求[5] - 对各地方规模较小、具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建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运营[5]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新兴领域建设[5] - 加快公布向民营企业开放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并动态更新,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5] 持股比例与参与机制 - 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部分核电项目最高参股比例已达20%[7][8] - 要求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专项说明[7] - 结合项目实际、民营企业参与意愿及政策要求确定具体项目持股比例[7] 权益保障与创新支持 - 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的监管,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运行、油气管网设施使用、运力资源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6] - 鼓励民营企业加快建设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支持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6] - 支持民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第三方服务商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加快民营中小企业数字化升级改造[6] 投融资政策支持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6][9] - 截至10月29日,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毕,其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9] - 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鼓励地方政府进一步提高预留份额[9] - 鼓励采购单位将对民营企业的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的30%以上[9] 金融与信贷支持 - 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组织各地把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推送给银行,优化审批流程[10] -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和不良容忍制度[10] - 推广"创新积分制",引导金融资源精准聚焦服务科技型企业[10] 直接融资渠道 - 持续落实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10] - 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10] - 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等平台互联互通,推动投融资高效对接[10]
一文读懂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直指制度破冰 开放领域延展到“高精尖”
央视网· 2025-11-12 10:58
政策核心观点 - 政策旨在通过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方面措施,为民间投资创造更多机会 [1] - 政策超越以往原则性表述,直接指向制度破冰,通过明确参与领域和量化持股比例等具体规定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 [30][35][36] 重点领域准入扩大 - 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核电、水电、输电通道、油气管网、供水等国有资本主导领域,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4] - 加大能源领域引入民间资本的政策供给,完善民营企业参与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等重大项目长效机制 [6] - 支持民间资本有序流向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高价值服务行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9][11] 融资渠道拓宽与支持 - 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已向证监会推荐18个项目,14个已发行上市,发售基金总额近300亿元 [12] - 民间投资项目成为社区商业、农贸市场等领域的“首单”REITs项目,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12] - 将持续加强部门协同,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上市,拓宽融资渠道并促进投融资良性循环 [14] - 将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采购政策以及上市融资绿色通道等各类资金渠道和金融服务 [42] 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 - 发布通知提出到2027年基本建立现代化中试平台体系,形成多主体参与、多领域布局的全国制造业中试服务网络 [15] - 重点围绕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消费品工业、信息技术等6个关键领域和37个行业重点方向布局建设中试平台 [18] - 截至目前已布局建设2400余个中试平台,首批重点培育的241个平台承担中试服务项目2.5万项,服务企业近万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自主创新成果中试验证项目1100余项 [21] - 鼓励民营企业建设具有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并支持国有企业、高校等面向民营企业开放中试服务,构建开放共享的中试生态体系 [22][26][27] 制度保障与平台建设 - 在重大项目启动前进行专项论证民营企业参与可行性,这种前置性程序规定是对民营企业的保护 [32] - 政策体现了精准性和稳健性,结合项目实际和民营企业意愿,对积极稳妥促进民间资本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39] - 将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推动投融资高效对接,精准投放信贷资源 [44]
解读·直指制度破冰 开放领域延展到“高精尖” | 一文读懂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央视网· 2025-11-12 10:42
政策核心观点 - 《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正式落地,从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方面为民间投资创造更多机会[1] - 政策超越以往原则性表述,直接指向制度破冰,通过明确参与领域和量化持股比例等具体规定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25][29][30] 重点领域准入扩大 - 明确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铁路、核电、水电、输电通道、油气管网、供水等国有资本主导领域,对具备条件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3][29] - 在重大项目启动前进行专项论证,前置性规定民营企业如何参与,为民营企业提供极大保护[27] - 支持民间资本有序流向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高价值服务行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价值链高端延伸[9] 融资渠道拓宽与支持 - 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已向证监会推荐18个项目,14个已发行上市,发售基金总额近300亿元[11] - 民间投资项目成为多个领域“首单”项目,如首单社区商业、农贸市场REITs项目,发挥良好示范效应[12] - 将持续落实好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并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以高效对接信贷资源[32][34] 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 - 发布通知提出到2027年基本建立现代化中试平台体系,形成多主体参与、多领域布局的全国制造业中试服务网络[13] - 重点围绕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等6个关键领域和37个行业重点方向布局建设中试平台,目前已建设2400余个平台,首批遴选241个重点培育平台[16] - 重点培育中试平台共承担中试服务项目2.5万项,服务企业近万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自主创新成果中试验证项目1100余项[16] - 鼓励民营企业建设重大中试平台,并支持国有企业、高校等面向民营企业开放中试服务,构建开放共享的中试生态体系[17][21]
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13项举措力促民间投资发展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5-11-12 10:34
政策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政策举措 旨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提升投资效益 [1] 政策框架与重点领域 - 政策举措可归纳为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个方面 [2]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需国家审批且具收益的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 并明确持股比例要求 [2]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新兴领域建设 [2] - 加快公布向民营企业开放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并动态更新 [2] - 积极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2] 民间资本参与机制 - 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部分核电项目参股比例已达20% [4][5] - 项目前期需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 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专项说明 [4] - 结合项目实际、民营企业意愿和政策要求确定具体持股比例 [4] - 政策释放明确信号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且具收益的项目 [4] 投融资与金融支持政策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 [3][7] - 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毕 其中安排规模支持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 [7] - 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40%以上预算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鼓励提高预留份额 [7] - 鼓励将民营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的30%以上 [7] - 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 畅通信贷资金直达渠道 [8] - 银行业金融机构需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 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 [8] - 持续落实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绿色通道"政策 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8] - 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 推动投融资高效对接 精准投放信贷资源 [8] 权益保障与创新支持 - 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监管 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油气管网使用等方面的权益 [2] - 鼓励民营企业建设重大中试平台 支持国企、高校、科研院所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 [2] - 支持民营龙头企业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 加快民营中小企业数字化升级改造 [2]
完善公平竞争机制,为民间投资营造更有利的环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12 09:40
政策核心突破 - 政策举措从原则性表述升级为具体量化要求 明确列出民间资本可进入的重点领域并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提出持股比例要求 例如在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供水等领域允许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在10%以上 [1] - 政策将民间投资从“可选”升级为“应选项” 显著增强政策的刚性和可操作性 [1] 重点投资领域 - 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供水等重点领域项目 [1]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 在商业航天频率许可、发射审批等环节对民间资本项目一视同仁 优化卫星通信业务准入政策 [2] - 支持民间资本更多投向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数字化转型等生产性服务业 [3] 民营企业作用与现状 - 民营企业作为经济体系中最具活力的组成部分 在促进就业、拉动增长、推动科技创新、激发市场活力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1]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数量超过42万家 占比达92%以上 [1] - 民营企业贡献了超过80%的城镇就业岗位和65%的专利发明 [1] 市场环境优化措施 - 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准入限制 严禁在环保、安全、质检等领域违规增设门槛 [1][3] - 修订特许经营项目分类清单 严禁在招投标中对民营企业违规设置附加条件 取消针对民营企业的历史业绩、资质等不合理限制 [3] - 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3] - 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破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环节的隐性壁垒 [3] 创新资源支持 - 加快公布并向民营企业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 [2] - 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2] - 推动创新资源向优质企业集聚 实现科技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