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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拟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场所吸烟
央视网· 2025-11-25 19:00
法规修订核心内容 - 明确吸烟有害健康宣传教育的责任主体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有关方面,并强调宣传范围包含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1] - 进一步扩大禁烟控烟场所,禁止或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并特别提及劝阻青少年吸烟和禁止中小学生吸烟[1] - 加强对物流寄递环节烟草专卖品运输的监控和溯源管理,要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和线索移交的工作机制[1] 行业监管强化措施 - 加强对类烟产品以及烟草制品衍生品的监管,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办理涉烟案件需移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涉案物品处置[1] -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需会同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加强监管,重点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1]
涉案金额600余万元 浙江南湖警方斩断跨省烟草灰色产业链
中国新闻网· 2025-11-14 16:41
案件概况 - 浙江嘉兴南湖警方成功侦破“0616”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摧毁一个长期从事走私、销售伪劣香烟及雪茄的犯罪网络 [1] - 警方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4名,查获大量涉案烟草制品,涉案金额高达600余万元人民币 [1] - 案件线索始于2025年6月16日,警方接到举报称嘉兴市区某酒吧内销售来路不明的外烟和假烟 [1] 犯罪网络与模式 - 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自2024年以来形成集走私、仓储、分销于一体的犯罪组织 [3] - 团伙核心成员为岳某某、王某某,他们招募同乡形成犯罪网络,为牟取非法暴利 [3] - 该团伙极具反侦查意识,将主要仓储窝点设在数千公里之外的西部地区,采用“线上联系、快递发货”模式将货物销往嘉兴乃至全国多个城市 [3] - 酒吧经营者吴某某作为销售网络末端,自2025年年初开始将走私入境的外烟与假冒香烟混合销售,一条售价千元的走私烟利润高达400元 [1][3] 执法行动与结果 - 经过近4个月的缜密摸排,南湖警方于10月13日至16日展开统一收网行动 [3] - 行动端掉了仓储窝点,团伙核心成员在老家落网,广东等地的分销人员也被抓获 [3] - 警方成功斩断了“边境囤货—网络销售—终端酒吧”的灰色产业链 [3] -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岳某某、王某某等10名主要成员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
国泰海通:新型口含烟产业趋势明确 烟草巨头加速布局
智通财经网· 2025-10-24 10:41
文章核心观点 - 新型口含烟作为非烟草制品,面临更优的税率环境且竞争不如雾化电子烟激烈,预计是新型烟草中毛利率最高的品类,行业景气度向上趋势明确 [1] - 推荐中烟香港(06055)以及国际烟草品牌公司英美烟草 [1] 新型口含烟产品特性 - 新型口含烟兼具加热不燃烧及雾化电子烟特性,既有对传统产品的替代逻辑,又因丰富风味可打开全新客群空间 [1] - 产品解决了传统口含烟浓烟草味接受门槛高、烟草保质存储要求高等痛点 [1] 行业竞争格局 - 新型口含烟市场份额目前仍高度集中于国际烟草公司,预期竞争格局不会显著恶化 [2] - 格局集中的原因包括路径依赖(客户基本盘和销售渠道在国际公司手中)、政策环境稳定温和、以及品牌方自建产线后对供应链控制力强,打击非法产品效率更高 [2] 产业景气度催化因素 - 2022年菲莫国际以160亿美元收购新型口含烟发明商瑞典火柴,直接布局该板块,印证产业前景并刺激投资热潮 [3] - 2025年1月FDA首次批准ZYN旗下20款含薄荷及水果风味产品上市,线上分销商Haypp对2025年业绩指引积极,验证产业高景气 [3]
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不得采购、销售未在产品目录内的免税烟草制品
智通财经网· 2025-09-12 17:03
核心观点 -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 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对免税烟草制品实行全流程国营贸易管理 建立统一交易平台和二维码追溯系统 严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1][4][39] 监管框架 -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国营贸易方式对免税烟草制品进出口实行统一管理和计划管理[6][7] - 管理办法适用于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供应、批发零售及监管活动 涵盖国产和进口品牌免税卷烟、雪茄烟、烟丝等[2][8] - 免税烟草制品限定在获准经营烟草制品的免税商店和国际邮轮零售[4][9] 经营管理要求 - 建立零售企业→批发企业→供货企业的三级供应链体系 批发企业需具备烟草进出口国营贸易资质[6][11][13] - 实行年度计划管理 零售企业订货需求不得超过年度购进计划总量[8][9][15] -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免税烟草制品产品目录 严禁采购销售目录外产品[15][16] - 所有交易必须通过统一交易管理平台进行 严禁平台外交易[17][26] 价格与营销规范 - 要求企业严格遵守价格管理规定 禁止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18][26] - 严禁通过过度包装、混淆认知等方式诱导消费 零售企业需遵守销售限量规定[1][19] - 鼓励消费者和经营者共同参与价格监督[18] 追溯管理体系 - 对免税烟草制品实行二维码追溯管理 要求在生产环节完成二维码印贴和信息关联[22][23] - 供货企业和零售企业需在出入库、销售环节执行扫码作业并上传数据至交易平台[24] - 严禁采购销售未标注规定标志、未完成二维码信息关联的产品[23] 监督检查机制 - 建立多部门协作监管机制 联合公安、海关、税务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25] - 对供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分别设定违规情形和处罚措施 包括暂停/停止交易权限、核减/停止购进计划等[26][27][30][31][33][34] - 违规处罚根据累计次数加重处理 最高可停止交易权限或购进计划二年[27][28][30][35] 产品范围与过渡安排 - 明确禁止加热卷烟及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在境内免税市场销售[33] - 办法生效前已在销产品需按新规统一申报[13][19] - 新规自2026年1月1日施行 同时废止2016年发布的原监管办法[38][39]
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
证券时报网· 2025-09-12 16:52
政策监管框架 - 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 明确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不得采购销售未在产品目录内的免税烟草制品[1] -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统一的免税烟草制品交易管理平台 要求各类相关企业必须通过该平台进行交易[1] - 供货企业 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的免税烟草制品价格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共同维护价格秩序[1] 市场行为规范 - 严禁价格串通 哄抬价格 价格欺诈 恶意倾销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1] - 鼓励消费者和经营者共同参与价格监督 形成多方监管机制[1] - 各类相关企业应当规范营销行为 禁止通过过度包装或混淆消费者认知等方式诱导购买免税烟草制品[1]
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了《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2 16:44
政策监管框架 - 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以加强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监管 [1] -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营贸易方式对免税烟草制品进出口实行统一管理 [1] 供应链管理机制 - 免税烟草制品零售企业需向批发企业提出订货需求 由批发企业向供货企业采购 [1] - 批发企业遵照烟草类货物国营贸易管理规定将免税烟草制品进出口至境内免税市场 [1]
国家烟草局制定《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
第一财经· 2025-09-12 16:40
政策监管框架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以加强监管 [1] -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国营贸易方式统一管理免税烟草制品进出口 [1] 供应链管理机制 - 零售企业需向批发企业提出订货需求 由批发企业向供货企业采购 [1] - 批发企业遵照国营贸易管理规定将免税烟草制品进出口至境内免税市场 [1] 市场参与主体 - 管理办法明确三类企业:从事零售业务的零售企业 从事批发业务的批发企业 从事供货业务的供货企业 [1]
我国香烟又迎大变革,10元以下的烟会越来越少,3.5亿人或无烟可吸?
搜狐财经· 2025-09-04 06:34
行业价格变动 - 全国卷烟平均零售价2024至2025年间飙升23.7% 远超同期消费品价格7.2%的涨幅 [1] - 高端香烟价格涨势迅猛 部分百元品牌突破180元大关 [1] - 低端卷烟产量2025年第一季度较2023年同期锐减42% 高端卷烟产量逆势增长28% [1] 行业结构优化 - 烟草行业显著压缩中低端卷烟生产规模 资源聚焦高端高价位产品研发与生产 [1] - 2024年全国烟草销售额达1.72万亿元 较2023年增长5.3% [5] - 行业通过产品结构优化实现增长 整体收入未出现下滑 [5] 消费群体影响 - 中国约有3.5亿烟民 其中78%月收入低于6000元 为中低端卷烟主要消费群体 [2] - 烟民选择戒烟原因中"烟价太高负担不起"占比27.3% 跃居第二大因素 [3] - 18-25岁年轻人吸烟率从2015年29%下降至2025年17% 83%表示永不开始吸烟 [9] 健康与社会效益 - 卷烟价格每上涨10% 全国吸烟率平均下降约3.5% [2] - 降低1%吸烟率可节约医疗成本约250亿元 提升劳动生产率价值约320亿元 [9] - 戒烟者中65.7%开始关注饮食健康 58.3%增加体育锻炼 生活品质显著提升 [5] 替代产品发展 - 部分烟民转向电子烟或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 [5] - 新型烟草制品仍含尼古丁等有害成分 长期使用存在健康风险 [5] - 使用戒烟APP人群三个月戒烟成功率比未使用者高出31% [8] 戒烟支持体系 - 全国超3000家医疗机构设戒烟门诊 提供心理咨询和尼古丁替代疗法 [7] - 接受专业戒烟服务烟民一年后成功率达42% 远高于自行戒烟23% [7] - 有家人支持的戒烟者成功率提高56% [8]
国家烟草专卖局就《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智通财经网· 2025-07-25 17:00
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核心要点 总则 - 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监管,规范经营秩序,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维护消费者权益 [1][2] - 适用范围包括免税烟草制品供应、批发零售业务及相关监督管理 [2] - 免税烟草制品定义为以免税方式供应给跨境旅行者等特定对象的卷烟、雪茄烟、烟丝等 [2] - 限定零售场所为获准经营烟草制品的免税商店和自中国境内采购烟草制品的国际邮轮 [2] 经营管理 -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免税烟草制品进出口实行统一计划管理 [5][6] - 批发企业需汇总零售企业需求并报批年度购进计划,零售企业采购需求不得超过年度计划总量 [6][7] - 供货企业需符合进出口法规、产品质量标准及追溯管理条件 [6][8] - 批发企业需进入国营贸易企业名单并取得年度销售计划 [7] - 零售企业需具备免税商品经营资质、年度购进计划及追溯管理条件 [8] - 新引进免税烟草制品品牌需提前申报产品及供货企业信息 [8][9] 追溯管理 - 免税烟草制品需标注专门标志及"专供出口"字样 [12] - 实行二维码追溯管理,供货企业需在生产环节完成二维码印贴和信息关联 [13][14] - 批发零售企业不得采购销售未标注专门标志或未完成二维码关联的产品 [13][14] 监督检查 - 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打击走私等违法行为 [15] - 供货企业违规将面临暂停或停止产品交易权限处罚 [16][17] - 批发企业违规将面临暂停或停止企业交易权限处罚 [17][18] - 零售企业违规将面临核减或停止购进计划处罚 [18][19] 附则 - 加热卷烟及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不得在境内免税市场销售 [20] - 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替代原有监管办法 [20]
能者上位VS家族传承,中企接班同城不同路
36氪· 2025-07-07 14:59
阿里巴巴权力交接 - 39岁的蒋凡首次进入阿里巴巴合伙人委员会,成为电商事业群CEO [1] - 阿里巴巴在接班人选择上采取开放态度,遵循能者上位原则 [2] - 公司从马云到张勇再到蔡崇信、吴泳铭搭档,形成清晰的权力交接路径 [2] 娃哈哈股权结构 - 娃哈哈集团第一大股东为杭州市上城区文商旅投资控股集团,持股46% [20] - 宗馥莉作为第二大股东持有29.4%股权,对应品牌价值896.09亿中的百亿级权益 [21][22] - 公司股权结构为国资46%、宗家29.4%、工会联合委员会第三 [20] 娃哈哈发展历史 - 1987年宗庆后承包校办企业经销部起家,初始资金14万元或20万元国有资产 [10] - 1999年改制后形成混合所有制,国有股占51%,经营者和职工购买49% [20] - 改制后国有股东长期放弃分红权益,2008-2022年累计应得分红达数十亿元 [25][26] 娃哈哈经营争议 - 管理层成立200多家体外公司,其中100多家与国资无关联 [27] - 2022年"娃哈哈系"总资产370.47亿,营收512.02亿,净利润47.67亿 [27] - 387件"娃哈哈"商标曾试图转移至宗馥莉控股公司被制止 [28] 企业接班模式对比 - 国企采取能者上位机制,民企分为公众型(战中选将)和家族型(二代接班) [30][31][32] - 宁波民营企业未来5年80%面临交接班,95%选择代际传承 [32] - 欧洲家族企业第三代接班时80%任命非家族成员担任CEO [32] 宗馥莉接班风波 - 2023年7月曾因股东质疑管理合理性提出辞职,5天后恢复职务 [35][37] - 改革措施包括高管换血、员工合同改签至宏胜饮料集团 [39][40] - 宗庆后去世后超过15家"娃哈哈系"企业停工停产 [41] 历史案例对比 - 褚时健曾带领玉溪卷烟厂成为云南利税大户,1994年获改革风云人物称号 [15] - 红塔集团现为100%国资控股,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25] - 褚橙作为纯民营企业在褚时健去世后由其子顺利接班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