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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台规定压实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和企业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人民日报· 2025-08-14 06:15
监管政策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强化平台企业和食品销售企业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1] - 征求意见时间为8月12日至9月11日 公众可通过官方网站 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交意见 [1] - 规定共23条 涵盖管理人员配备 管理机制运行 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多个维度 [1]
市场监管总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人民日报· 2025-08-14 05:50
政策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管理要求[1] -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至9月11日 公众可通过官方网站、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交意见[1] - 规定共23条 从管理人员配备、管理机制运行、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多维度压实平台企业和入网食品销售企业主体责任[1]
网络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拟出新规:平台企业应设“食品安全总监”
新京报· 2025-08-13 22:15
监管框架升级 -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共23条 从管理人员配备、管理机制运行、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多维度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管理要求[1] - 新规要求平台企业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网络食品交易规模、风险等级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 意见征集截至9月11日[1] - 明确平台企业需参照执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机制[2] 责任划分机制 - 平台企业应当与入网食品销售企业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食品安全责任[4] - 要求平台企业建立网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4] - 食品安全总监需具备资质审查能力、定期检查平台入网情况、评估食品安全状况、组织应急演练等专业能力[4] 人员配置要求 -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需掌握网络食品安全风险识别、投诉举报处置及突发事件应急流程[4] - 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必须通过考核 具备专业知识和风险防控能力[4] - 未按规定配备管理人员或未落实责任制的企业将面临警告、罚款、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5] 行业影响分析 - 新规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细化网络食品交易各方责任分工 将加速淘汰无实体店、靠"挂靠资质"生存的商家[7] - 外卖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精准打击"幽灵外卖"乱象[7] - 推动网络食品监管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 要求企业将食品安全管理深度嵌入商业模式设计[7] 政策制定背景 - 网络食品交易迅猛发展已成为食品消费常态 现有法规存在管理人员不明确、责任要求不细化等问题[2][3] - 市场监管总局通过实地调研和32个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意见征集 系统梳理突出问题后形成规定[3] - 基于《食品安全法》和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提出的新业态治理要求[2]
市场监管总局拟出台新规强化网络食品 安全监管
新华社· 2025-08-13 16:38
政策框架 -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共23条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 - 规定从管理人员配备 管理机制运行 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多维度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1] 管理责任要求 - 要求平台企业督促分支机构 代理商 合作商等按照统一要求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与义务 [1] - 平台企业和入网食品销售企业应配备有相应能力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等管理人员 [1] 管理机制运行 - 规定平台企业要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 [1] - 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1] - 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日管控 周排查 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1] 监管重点 - 市场监管部门将平台企业在"日管控 周排查 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1] - 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1]
市场监管总局拟出新规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监管 平台责任人违法最高可罚年收入10倍
北京商报· 2025-08-13 08:35
政策监管框架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共23条 旨在强化网络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 - 平台企业违法最高可被处以年收入10倍罚款 针对故意违法、性质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 [3] - 因食品安全违法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人员 5年内禁止担任食品安全管理职务 食品安全犯罪者终身禁业 [3] 平台企业责任 - 平台需依法管理分支机构、代理商及合作商 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并在平台公示相关信息 [1] - 平台须与入网食品销售企业签订合同明确责任 自营业务需履行销售企业同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 - 平台应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交易规模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 [2] 管理机制要求 - 平台需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 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3] - 平台须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可与现有机制结合实施 [3] - 入网食品销售企业需将信息一致性审查、温控运输、投诉响应等风险纳入管控清单 [4] 人员职责规范 - 平台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全面负责 需建立长效机制并确保运行 [2] - 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发现违法行为或风险时 有权建议屏蔽、下架或停止销售活动 [2] - 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食品安全总监需立即组织研判并采取处置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2]
市场监管总局拟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
中国证券报· 2025-08-13 05:06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 压实平台及销售企业主体责任 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1] - 征求意见稿共23条 从管理人员配备 管理机制运行 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多维度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1] 管理责任要求 - 平台企业需督促分支机构 代理商 合作商等按统一要求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与义务 [1] - 平台和入网食品销售企业必须配备有相应能力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等管理人员 [1] 管理机制运行规定 - 平台企业需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 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1] - 平台企业需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日管控 周排查 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1]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把平台企业在"日管控 周排查 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1] - 平台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未配备 培训 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或未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 将被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2]
市场监管总局拟出台新规 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监管
证券时报· 2025-08-13 02:22
政策监管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共23条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 - 新规从管理人员配备 管理机制运行 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多维度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1] 企业管理责任要求 - 要求平台企业督促分支机构 代理商 合作商等按统一要求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与义务 [1] - 规定平台企业和入网食品销售企业需配备有相应能力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等管理人员 [1] 管理机制运行规范 - 平台企业需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 [1] - 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1] - 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日管控 周排查 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1] 监管执法重点 - 市场监管部门将平台企业在"日管控 周排查 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1] - 将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1]
市场监管总局拟出新规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监管
北京商报· 2025-08-13 00:12
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旨在强化平台及食品销售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明确违法最高可处责任人年收入10倍罚款[1][3] 管理责任划分 - 平台企业需依法管理分支机构、代理商及合作商 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并在平台公示相关信息[1] - 平台企业需与入网食品销售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 若开展自营业务需履行销售企业同等责任[2] 机构与人员要求 - 平台企业需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交易规模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2] -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全面负责 食品安全总监及安全员需协助管理并提出风险处置建议[2] 禁业规定 - 因食品安全违法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相关责任人员 5年内不得担任平台食品安全管理职位[3] -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 终身禁止担任食品安全管理职位[3] 处罚措施 - 平台企业存在故意违法、性质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 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度收入1-10倍罚款[3] 风险管控机制 - 平台企业需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3] - 入网食品销售企业需将信息一致性审查、温控运输、投诉响应及问题食品召回等纳入风险清单[4]
市场监管总局拟出台新规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监管
新华网· 2025-08-12 17:42
政策框架 -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共23条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 - 规定从管理人员配备、管理机制运行、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多维度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1] 管理责任要求 - 要求平台企业督促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等按照统一要求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与义务 [1] - 平台企业和入网食品销售企业需配备有相应能力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等管理人员 [1] 管理机制运行 - 平台企业需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1] - 要求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1] 监管重点 - 市场监管部门将平台企业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1] - 将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