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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行业在境内彻底歇菜
第一财经· 2025-12-07 23:53
监管动态与政策定性 - 七家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 要求会员单位不得在境内参与虚拟货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的发行和交易活动 也不得直接或间接提供相关服务[3] - 中国人民银行等13部门此前已联合召开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 首次对稳定币进行了定义 明确其为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3] - 监管机构重申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 不是国家法定货币 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不能作为货币在境内流通使用[4] 虚拟货币及相关活动的风险剖析 - 稳定币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要求 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4] - π币等空气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和明确商业应用场景 发行运营机制不透明 欺诈和市场操纵问题严重 常被用于传销和诈骗活动[5] -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机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 目前国内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此类活动[5] - 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 常被用于投机炒作和传销诈骗 例如比特币在12月1日跌破8.5万美元 日内最大跌幅超7% 随后又大幅反弹和下跌[7] 对金融机构及互联网平台的具体要求 - 银行和支付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相关虚拟货币业务提供服务或信贷支持 需严格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发现可疑线索需报告[6] - 证券、基金、期货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服务[6] - 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相关业务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营销宣传、信息技术等服务 需做好平台信息合规排查[6] 对境内及境外活动的定性 - 境内机构和个人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融资等活动 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集资、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5] - 境外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服务提供商直接或变相向我国境内开展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 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5]
七家协会联合颁布禁令 这一行业在境内彻底歇菜
第一财经· 2025-12-07 12:42
监管政策与定性 - 中国人民银行等13部门联合召开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 首次对稳定币进行了定义 明确稳定币是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 强调要持续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 [1] - 七家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 明确要求各会员单位不得在境内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交易活动 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在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提供相关服务 [1] - 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 不是国家法定货币 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不能作为货币在我国境内流通使用 [2] - 我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 [2] 风险与非法活动界定 - 稳定币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 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2] - π币等空气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 无明确的商业应用场景和价值 发行和运营机制不透明 欺诈和市场操纵问题严重 且常出现借其名义开展的传销、诈骗活动 [2] -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存在多重风险 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机炒作风险等 [2] - 境内机构和个人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融资等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集资、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 [2] - 境外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服务提供商直接或变相采取各种方式向我国境内开展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2] 对金融机构与平台的具体禁令 - 银行、支付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 不得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和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 [3] - 证券、基金、期货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服务 [3] - 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营销宣传、信息技术等服务 [3] 市场表现与公众警示 - 虚拟货币价格大起大落 波动剧烈 常被用于投机炒作和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 [4] - 以比特币为例 12月1日一度跌破8.5万美元 日内最大跌幅超7% 2日又强势反弹至9万美元上方 6日又大幅下挫超4% [4] - 七家协会提示社会公众切勿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活动 以及借虚拟货币“挖矿”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活动 [4]
七家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政策与监管
清华金融评论· 2025-12-06 18:28
核心监管动态 - 中国七大金融行业协会于12月5日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1] - 该提示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此前发布的监管要求,并落实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精神[3] 对虚拟货币及相关活动的定性 - 明确指出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是国家法定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境内流通使用[1][3] - 指出π币等空气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无明确的商业应用场景和价值,发行和运营机制不透明,欺诈和市场操纵问题严重[3] - 指出稳定币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3] - 指出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机炒作风险等,目前中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此类活动[3] - 认定境内机构和个人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融资等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集资、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4] - 认定境外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服务提供商直接或变相向中国境内开展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4] 对金融机构及平台企业的禁止性要求 - 要求各会员单位不得在境内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交易活动,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相关服务[5] - 要求银行、支付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不得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和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1][5] - 要求证券、基金、期货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服务[5] - 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相关业务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营销宣传、信息技术等服务[5] 对公众的风险警示 - 提醒社会公众虚拟货币价格大起大落,波动剧烈,常被用于投机炒作和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5] - 警示公众切勿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活动,以及借虚拟货币“挖矿”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活动[5] - 提醒公众警惕含有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历史收益、买卖建议或投机前景的虚假宣传,拒绝点击含有境外交易平台的链接及二维码[5]
七家权威协会联合行动: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一律禁止
搜狐财经· 2025-12-06 12:46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七家金融行业协会于12月5日联合发布风险提示,以“一律禁止”的强硬态度,全面禁止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旨在构建覆盖银行、证券、支付、互联网等领域的全链条监管网络,打击非法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2] 虚拟货币的危害与风险载体 - **空气币的传销式收割**:以π币为例,其通过多级分销体系诱导参与者“拉人头”,形成典型传销模式;2025年7月,Pi Network核心团队被曝抛售1200万枚π币套现80亿美元跑路;国内江苏一涉案团伙金额超2亿元 [3] - **稳定币的非法资金通道风险**:稳定币因无法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要求,已成为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的工具;例如2020年GUCS虚拟币案导致2.9万投资者损失超17亿元 [4] - **RWA代币的诈骗风险**: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存在虚假资产、经营失败、投机炒作三重风险;不法分子将劣质资产包装成“高收益代币”通过境外平台向境内兜售诈骗 [4] - **对金融秩序的冲击**:虚拟货币的匿名性、跨境性冲击货币主权与金融监管;其价格脱离实体经济,2023年比特币单月最大跌幅达30%;“挖矿”活动高耗能,与“双碳”目标相悖,并可能挤占实体经济金融资源 [4] 全链条监管的具体措施与责任边界 - **银行与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信贷支持等任何金融服务,需强化客户尽职调查并报告可疑交易;此举旨在切断资金流通渠道,此前欧比特平台诈骗案利用第三方支付通道转移4.6亿元资金难以追回 [6] - **证券、基金、期货等机构**:严禁为虚拟货币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发行、交易、代销等服务,堵住其向正规金融市场渗透的路径,终结“区块链基金”等擦边球行为 [6] - **互联网平台**: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营销宣传、技术接口等服务,需全面排查平台内违规信息,以压缩π币、GUCS等骗局通过社交平台、短视频渠道的传播空间 [6] - **境外机构境内业务**:境外虚拟货币服务提供商向境内展业、其境内工作人员及协助者都将被依法追责,构建“境内外一体化”防控体系,回应借境外牌照规避监管的行为 [7] 联合监管背后的逻辑与影响 - **监管协同应对风险跨界**:虚拟货币风险涉及资金流转(银行支付)、宣传扩散(互联网平台)、产品伪装(证券领域),七家协会同步行动形成“资金—流量—产品”全链条管控,避免单一行业监管的空白与碎片化 [8] - **明确市场预期与引导认知**:“一律禁止”的明确态度打破了投资者对“合规幻想”或“政策默许”的误解,清晰传递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无任何合规空间的信号,有助于纠正市场认知,遏制投机风气 [8] - **提供公众风险识别指南**:虚拟货币骗局通常具备三大特征:承诺“稳赚不赔”“零成本高回报”、要求“拉人头赚佣金”的传销模式、以“境外合规”“技术创新”为幌子包装;公众需知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损失自行承担 [9] - **划定技术创新边界**:监管并非否定区块链等技术,而是明确“技术创新不能突破法律底线”的原则,引导行业将技术应用于供应链金融、跨境支付等合规领域,实现去泡沫化的健康发展 [9]
虚拟货币遭重拳!央行明确: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投资者需警惕
搜狐财经· 2025-11-30 18:37
政策监管升级 - 中国人民银行于2025年11月29日召开会议,重申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并强调将联合多部门持续高压打击,标志着监管进入“全链条围剿”新阶段[3] - 监管明确虚拟货币的三重非法属性:不具备法偿性且不得作为货币流通、兑换交易及衍生品等业务属非法金融活动、境外交易所向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违法[3] - 与2021年政策相比,新阶段更强调技术穿透式监管,要求聚焦信息流和资金流监测,运用区块链追踪、AI行为分析等技术实现全流程监控[3] - 监管特别点名稳定币,指出其存在无法有效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可能被用于洗钱和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以及加剧金融市场波动四大风险[3][4] 市场与犯罪风险 - 虚拟货币市场缺乏有效监管,存在价格操纵风险,庄家通过虚假交易量和交易所合谋操纵价格[5] - 2025年11月,比特币年内涨幅回吐超60%,合约市场单日爆仓金额突破10亿美元,24小时内导致18.35万投资者血本无归[5] - 虚拟货币成为非法集资与传销骗局的工具,例如以“年化540%”为噱头的高息诱饵,以及GUCS虚拟币案卷款17亿元后跑路[6] - 虚拟货币因匿名性成为犯罪“温床”,在勒索软件、暗网交易中比特币占比超70%,并被用于洗钱和跨境转移非法资金,例如某地下钱庄通过USDT转移资金超百亿元[7] 技术与运营风险 - 虚拟货币领域存在技术黑箱与资产归零风险,包括杠杆交易放大亏损、交易所随意修改规则,以及智能合约漏洞导致资产被盗,例如2025年7月某DeFi项目因漏洞被黑客盗取2.3亿美元[8] - 交易所倒闭风险显著,FTX、KuCoin等交易所破产导致用户资产瞬间蒸发[8] - 存在虚假交易平台诈骗案例,例如欧比特平台伪造数据,一年内诈骗4.6亿元[10] 典型案例分析 - π币“零成本挖矿”为高收益骗局,宣称手机挖矿日赚千元,实则通过拉人头获利,该团伙于2025年7月抛售1200万枚π币套现80亿美元后失联[9] - USDT被用于构建非法跨境资金“地下通道”,在2025年某地下钱庄案中,涉案团伙通过USDT完成超500亿元非法跨境汇款[11][12] 监管措施与行业应对 - 监管构建“三位一体”防线,法律武器升级包括依据《刑法》相关条款进行刑事打击,以及法院明确虚拟货币交易合同无效[13] - 技术监测强化,包括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开发“天网系统”实时监控链上交易,商业银行对涉虚拟货币账户实施“只收不付”管控[14] - 行业自律推进,要求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提供服务,互联网平台禁止导流,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曝光23家非法平台[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