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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世界资产代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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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虚拟货币领域无序创新
搜狐财经· 2025-12-08 06:57
风险提示中,对于稳定币、空气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等相关活动的危害性进行了警示。例如,π币等 空气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无明确的商业应用场景和价值,发行和运营机制不透明,欺诈和市场操纵问 题严重,且常出现借其名义开展的传销、诈骗活动。稳定币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 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风险提示着重强调了虚拟货币领域创新活动的风险。过去几年间,不仅仅是虚拟货 币本身,还有空气币、"挖矿"等,一直以来都是金融监管部门打击的重点领域。而稳定币以及现实世界 资产代币这类创新活动,在2025年热度高涨,不少境内企业赴港参与其中。在11月末人民银行召开的打 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中,首次明确稳定币是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 人民银行再度强调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后,多方警示相关风险。12月7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中 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等7家协会日前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提示。继虚拟货币、空气币、稳定币等后 ...
七家协会联合发布虚拟货币风险提示
期货日报网· 2025-12-08 00:50
监管政策与定性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七家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明确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融资等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集资、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 [1] - 境外虚拟货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服务提供商直接或变相向中国境内提供相关服务同样被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 [1] - 相关境外服务商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提供服务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1] 对公众的警示与建议 - 提示社会公众增强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1] - 公众切勿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活动,以及借虚拟货币“挖矿”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活动 [1]
7家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背后,警惕虚拟货币领域无序创新
北京商报· 2025-12-07 20:29
人民银行再度强调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后,多方警示相关风险。12月7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 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等7家协会日前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 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继虚拟货币、空气币、稳定币等后,现实世界资产代币这类创新活动也受到警示,被指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 险、投机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 据介绍,近期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概念快速升温,一些不法分子借机鼓吹有关交易炒作活动,打着稳定币、空气币(π币等)、现实世界资产 (RWA)代币、"挖矿"的幌子开展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并使用虚拟货币转移违法犯罪所得,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财产安全,扰乱 经济金融正常秩序。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被警示风险 风险提示强调,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机炒作风险等。目前我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现实 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境内机构和个人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融资等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 集资、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等非法 ...
七家协会联合颁布禁令,这一行业在境内彻底歇菜
第一财经· 2025-12-07 12:18
监管政策与禁令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七家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 明确要求各会员单位不得在境内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交易活动 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在境内发行和交易提供相关服务 [1] - 中国人民银行等13部门此前已联合召开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 首次对稳定币进行了定义 明确稳定币是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 强调要持续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 [1] - 七家协会重申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 不是国家法定货币 不能作为货币在我国境内流通使用 [2] - 我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 境内开展相关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集资、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 [2] - 境外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服务提供商向我国境内开展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2] 对金融机构与平台的具体要求 - 银行、支付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 不得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和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 [3] - 证券、基金、期货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服务 [3] - 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营销宣传、信息技术等服务 [3] 风险定性 - 稳定币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 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2] - π币等空气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 无明确的商业应用场景和价值 发行和运营机制不透明 欺诈和市场操纵问题严重 [2] -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存在多重风险 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机炒作风险等 [2] - 虚拟货币价格大起大落 波动剧烈 常被用于投机炒作和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 [4] - 以比特币为例 12月1日一度跌破8.5万美元 日内最大跌幅超7% 12月2日又强势反弹至9万美元上方 12月6日大幅下挫超4% [4] 对公众的警示 - 社会公众应增强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 切勿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活动 以及借虚拟货币“挖矿”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活动 [4] - 公众应警惕含有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历史收益、买卖建议或投机前景的虚假宣传 拒绝点击含有境外相关交易平台的链接及二维码等访问渠道 [5]
七家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政策与监管
清华金融评论· 2025-12-06 18:28
核心监管动态 - 中国七大金融行业协会于12月5日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1] - 该提示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此前发布的监管要求,并落实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精神[3] 对虚拟货币及相关活动的定性 - 明确指出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是国家法定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境内流通使用[1][3] - 指出π币等空气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无明确的商业应用场景和价值,发行和运营机制不透明,欺诈和市场操纵问题严重[3] - 指出稳定币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3] - 指出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机炒作风险等,目前中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此类活动[3] - 认定境内机构和个人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融资等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集资、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4] - 认定境外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服务提供商直接或变相向中国境内开展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4] 对金融机构及平台企业的禁止性要求 - 要求各会员单位不得在境内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交易活动,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相关服务[5] - 要求银行、支付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不得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和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1][5] - 要求证券、基金、期货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服务[5] - 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相关业务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营销宣传、信息技术等服务[5] 对公众的风险警示 - 提醒社会公众虚拟货币价格大起大落,波动剧烈,常被用于投机炒作和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5] - 警示公众切勿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活动,以及借虚拟货币“挖矿”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活动[5] - 提醒公众警惕含有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历史收益、买卖建议或投机前景的虚假宣传,拒绝点击含有境外交易平台的链接及二维码[5]
公众应守好“钱袋子” 远离虚拟货币
证券时报· 2025-12-06 06:33
近期,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概念快速升温,一些不法分子借机鼓吹有关交易炒作活动,打着稳定币、空气 币(π币等)、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挖矿"的幌子开展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并使 用虚拟货币转移违法犯罪所得,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财产安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已召开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 法金融活动,要求继续坚持对虚拟货币的禁止性政策,持续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 证券时报记者 贺觉渊 12月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七家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 强调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我国境内流通使用。各会员单位不得 在境内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交易活动。社会公众要高度警惕各类形式的虚拟货币、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业务活动。 七家协会同时要求,各会员单位不得在境内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交易活动,不得直 接或间接为客户在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提供相关服务。各会员单位应多方位开 展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风险提示和警示教育,提醒社会公众明辨风 ...
七家协会联合警示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风险
国际金融报· 2025-12-06 00:05
行业监管动态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等七家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 [1] - 此次行动旨在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此前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等监管要求 [1] 虚拟货币与相关活动的定性 - 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是国家法定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中国境内流通使用 [1] - π币等空气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无明确的商业应用场景和价值,发行和运营机制不透明,欺诈和市场操纵问题严重 [1] - 稳定币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2] -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机炒作风险等,目前中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此类活动 [2] 对金融机构及会员单位的禁止性要求 - 各会员单位不得在中国境内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交易活动,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相关服务 [3] - 银行、支付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不得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和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 [3] - 证券、基金、期货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服务 [3] - 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相关业务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营销宣传、信息技术等服务 [3] 对境内及跨境业务活动的定性 - 境内机构和个人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融资等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集资、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 [2] - 境外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服务提供商直接或变相向中国境内开展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2] - 相关境外服务提供商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服务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2] 对公众的风险警示与行为建议 - 虚拟货币价格大起大落,波动剧烈,常被用于投机炒作和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公众应增强风险意识,切勿参与相关活动 [4] - 公众应警惕含有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历史收益、买卖建议或投机前景的虚假宣传,拒绝点击含有境外交易平台的链接及二维码 [4] - 公众如发现任何涉及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线索,应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4]
七家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事关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
期货日报· 2025-12-05 21:31
监管政策与风险提示 - 中国七大金融行业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 旨在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 进一步落实监管部门要求及协调机制会议精神 [1] - 近期虚拟货币相关概念快速升温 一些不法分子借机鼓吹交易炒作活动 打着稳定币、空气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挖矿"的幌子开展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 并使用虚拟货币转移违法犯罪所得 [4] - 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 不是国家法定货币 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不能作为货币在我国境内流通使用 [4] 各类虚拟货币相关活动的具体风险 - π币等空气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 无明确的商业应用场景和价值 发行和运营机制不透明 欺诈和市场操纵问题严重 且常出现借其名义开展的传销、诈骗活动 [4] - 稳定币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 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4] -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通过发行代币或具有代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券凭证进行融资和交易活动 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机炒作风险等 目前我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 [4] 对境内机构与个人的定性及要求 - 境内机构和个人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融资等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集资、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 [5] - 境外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服务提供商直接或变相向我国境内开展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其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服务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5] - 各会员单位不得在境内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交易活动 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在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提供相关服务 [6] 对各类金融机构会员单位的禁止性规定 - 银行、支付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 不得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和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 [6] - 证券、基金、期货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服务 [6] - 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营销宣传、信息技术等服务 [6] 对社会公众的警示与建议 - 社会公众要高度警惕各类形式的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业务活动 虚拟货币价格大起大落 波动剧烈 常被用于投机炒作和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 [7] - 社会公众应远离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 以免卷入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谨防加入推广相关业务的社群 警惕含有历史收益、买卖建议或投机前景的虚假宣传 拒绝点击含有境外交易平台的链接及二维码 [7] - 如发现任何涉及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线索 应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 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 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7]
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 七家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
新华社· 2025-12-05 20:43
监管政策与定性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七家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 要求会员单位不得在境内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交易活动 [1] - 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 不是国家法定货币 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不能作为货币在我国境内流通使用 [1] - 目前中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 [1] 对行业机构的要求 - 各会员单位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在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提供相关业务 [1] - 相关行业机构应多方位开展风险提示和警示教育 [1] 市场活动与风险 -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鼓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 打着稳定币、空气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挖矿”的幌子开展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 [1] - 相关非法活动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财产安全 [1] 对公众的提示 - 风险提示提醒社会公众明辨风险、远离非法活动 [1] - 社会公众要高度警惕各类形式的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业务活动 [2] - 如发现涉及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线索 应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 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2]
七部门发布《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
智通财经网· 2025-12-05 20:31
核心观点 - 中国七大金融行业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明确禁止会员单位在境内参与或为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与交易以及“挖矿”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服务,并要求加强客户尽职调查与风险监测,旨在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与维护金融秩序 [1][2][4] 虚拟货币与RWA代币的本质属性 - 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是国家法定货币,不能作为货币在境内流通使用 [2] - π币等空气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与明确商业应用,发行运营不透明,欺诈和市场操纵问题严重 [2] - 稳定币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与反洗钱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的风险 [2] -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存在虚假资产、经营失败、投机炒作等多重风险,中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此类活动 [2] 对金融机构与平台企业的业务禁令 - 所有会员单位不得在境内参与或直接间接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的发行与交易服务 [1][4] - 银行与支付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不得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和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与信贷支持 [1][4] - 证券、基金、期货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服务 [4] - 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相关业务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营销宣传、信息技术等服务,并需做好平台信息合规排查 [4] 对非法金融活动的界定与责任追究 - 境内机构和个人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融资等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集资、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 [3] - 境外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服务提供商直接或变相向中国境内提供相关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3] - 相关境外服务商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服务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3] 对社会公众的风险警示 - 社会公众应警惕虚拟货币价格大起大落、波动剧烈的风险,其常被用于投机炒作和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 [5] - 公众应远离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活动,以及借“挖矿”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活动 [5][6] - 公众需警惕含有历史收益、买卖建议或投机前景的虚假宣传,拒绝点击境外交易平台的链接及二维码等访问渠道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