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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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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垄断 为民监管——医药领域反垄断执法成效纪实
中国经济网· 2025-08-27 17:54
医药反垄断执法成效 - 市场监管部门2024年上半年办结5件医药垄断案件 罚没金额6.23亿元[4] -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价格从7.2元/支降至0.45元/支 降幅接近94%[2] - 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等垄断案件查办后 患者用药成本与医保支出实现双下降[3] 原料药垄断行为案例 - 津药药业等4家企业2022年2月至2024年3月联合推高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 从8000元/公斤涨至1.3万元/公斤[2] - 原料药涨价导致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价格从0.35元/支暴涨至98.76元/支 涨幅达282倍[2] - 2018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处罚葡萄糖酸钙 盐酸溴己新等原料药垄断案件 涉及先声药业 扬子江药业等企业[4] 执法机制创新 -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信谊联合等3家企业及相关人员处以50万元罚款 首次追究个人责任[5] -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对垄断协议组织者郭某某处顶格罚款500万元 首次追究组织者法律责任[5] - 实现企业+组织者+责任人三重惩戒机制 对主动提供证据当事人依法减轻处罚[5] 行业合规建设 -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2025年将发布《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6] - 市场监管部门开设反垄断合规讲堂 推动企业从罚得痛向防得牢转变[6] - 医药企业需加强竞争合规体系建设 开展合规自查并优化业务环节[7] 政策导向与行业影响 - 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加大医药领域反垄断执法力度 保持利剑高悬高压态势[3] - 反垄断执法有助于规范医药市场竞争秩序 促进行业创新和技术进步[3] - 通过竞争促进创新增进民生福祉 为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合规动力[6][7]
津药药业2025年半年报:净利润下滑超65% 反垄断罚单与主业承压拖累业绩
证券时报网· 2025-08-26 21:32
核心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30.42万元 同比大幅下滑65.28% [1][2] - 营业收入15.88亿元 较上年同期18.01亿元减少11.81% [2] - 利润总额1.00亿元 同比减少48.45% [2] - 扣非后净利润1.17亿元 同比下降16.47% 反映核心医药制造业务利润空间收窄 [2] - 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45元 较上年同期0.130元下降65.38% [2] - 截至6月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04亿元 较上年末减少1.74% [2] 业绩下滑驱动因素 - 主营业务营收收缩与盈利能力减弱 [1] - 反垄断罚没款6919.24万元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 显著侵蚀利润 [1][3] - 甾体激素、氨基酸等核心产品销售受行业环境影响出现波动 [2] 经营策略调整 - 调整外销布局 将原料药非美业务交由津药药业(新加坡)有限公司负责 以应对美国关税波动 [3] - 通过纸包材集采等措施实现降本增效近4000万元 [3] 潜在经营风险 - 大宗原料与能源价格波动及供应中断风险持续存在 [4] - 子公司被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 VOCs治理政策趋严增加环保投入 [4] - 生产中使用甲醇、丙酮等危险化学品存在安全事故风险 [4] - 公司60%以上甾体激素原料药出口 人民币汇率波动直接影响出口利润 [4]
四家药企因垄断协议被罚没逾3.62亿元 联环药业超7成净利被罚没
新华网· 2025-08-12 13:38
核心事件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四家制药企业及自然人郭某某实施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罚没款合计3.62亿元 并对个人责任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1] - 垄断行为涉及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 四家企业通过协议停止价格竞争和对外供货 同步提高价格 2022年2月至2024年3月期间销售价格从每公斤8000元上涨至1.3万元 [1] - 垄断行为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推高制剂价格 直接增加医保负担和患者成本 损害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 处罚细节 - 对自然人郭某某顶格罚款500万元 [2] - 对津药药业 仙琚制药 联环药业 国康瑞金制药四家企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 合计3.55亿元 [2] - 对四家企业中四名负有个人责任的人员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2] 公司影响 - 联环药业 津药药业 仙琚制药三家为国内拥有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批文和一致性评价的企业 [2] - 联环药业公告称罚没金额占公司最近年度营业收入2.83% 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2.53% [2] - 罚没款将减少联环药业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103.82万元 [2] 调查过程 -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于2024年4月立案调查 [1] - 垄断协议自2021年11月起由郭某某通过沟通联络 组织聚会 实地走访等方式与四家企业相关人员达成 [1]
垄断罚单砸穿业绩:联环药业上半年由盈转亏,拟发5亿元创新债能否破局转型|创新药观察
华夏时报· 2025-07-27 12:20
业绩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3800万元至4500万元,上年同期盈利6288.79万元,同比由盈转亏[2] - 扣非净利润预计为1850万元至2200万元,同比减少63.98%至69.71%[4] - 2024年净利润8415万元,同比2023年下滑37.66%[7] 业绩下滑原因 - 6103.82万元垄断罚没款占2024年净利润72.53%,直接导致二季度业绩承压[2] - 国家药品集采、医保政策调整及海外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主要产品毛利率承压[3] - 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从垄断期间98.76元/支暴跌至集采后0.23元-4.5元/支[5] 核心产品情况 - 核心产品包括国家一类新药爱普列特、二类新药依巴斯汀及非洛地平等[3] - 依巴斯汀片和非那雄胺片等核心仿制药品种陆续被纳入国家集采范围[5] - 美阿沙坦钾片已在13个省份完成挂网,具备公立医院销售资格[10] 研发与转型 - 创新药LH-1801(SGLT2抑制剂)进入临床后期阶段,预计2026年提交上市申请[9] - 2021-2023年研发投入累计3.33亿元,2024年研发投入2.77亿元同比增95.93%,占营收12.82%[11] - 拟发行不超过5亿元科技创新债券以支持新药研发等核心业务[11] 行业趋势 - 医药行业呈现分化态势,仿制药企业受集采影响业绩普遍下滑[5] - 仿制药企在行业转型期面临生存困局,需加速创新药研发与高端产品拓展[2]
打击原料药价格操控不手软
经济日报· 2025-07-05 08:44
行业垄断现状与处罚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4家企业合谋哄抬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的行为处以罚没款合计3.55亿元 [1] - 原料药领域垄断案例频发,社会危害大,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1] - 垄断行为多发生在不可替代性强的原料药品类,高门槛特性导致价格易被操纵并快速上涨 [1] - 医药垄断恶性程度高,非法收入掠夺下游企业、销售机构、医保基金和患者 [1] 原料药行业特点 - 原料药是药品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决定药品治疗效果 [1] - 生物制药工业进步推动原料药生产专业化和规模化,但存在结构性矛盾 [1] - 龙头企业凭借知识产权和制造工艺优势控制多数品类,技术壁垒和产能规模维持主导地位 [1] - 行业天然生产集中特性为价格串联提供条件 [1] 市场供需与监管问题 - 原料药领域短缺和产能不足时有发生,市场需求难以预测导致供需波动大 [2] - 产能波动易传导至价格端 [2] - 涉事企业因涉嫌垄断被连续处罚多次,违法成本低导致屡禁不止 [2] - 需加大联合惩治力度,从企业信用和行业准入着手提高违法成本 [2] 政策建议与行业使命 - 应建立原料药备案采购、价格监测等预警机制保障供应平稳 [2] - 药品不是普通商品,关系基本民生保障和人民生命健康 [2] - 需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2]
ESG解读|反垄断处罚金额近2亿,仙琚制药ESG合规承诺成“表面功夫”
搜狐财经· 2025-06-17 16:25
垄断案件处罚 - 仙琚制药因参与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垄断协议被罚没1.95亿元,包括没收违法所得2374.67万元和2023年销售额8%的罚款1.72亿元,罚没金额为四家企业中最高 [2] - 垄断行为始于2021年11月,通过口头协议约定停止价格竞争并同步提价,将原料药价格从8000元/公斤抬高至1.38万元/公斤,涨幅达62.5%,导致下游制剂价格在疫情期间从0.35元/支暴涨至98.76元/支,涨幅近28倍 [3] - 垄断行为持续约2年半,至2024年3月结束,严重增加了患者负担和医保基金支出 [3] ESG与合规问题 - 仙琚制药在ESG报告中强调诚信经营与合规标准,但实际参与价格垄断行为,与报告内容存在明显背离 [4] - 公司在2024年ESG报告中新增"禁止与竞争对手讨论竞争敏感信息"条款,恰好与此次处罚事件相关,显示事后补救迹象 [7] - 价格垄断行为违背商业道德原则,公司实际行为与报告中所述的"零容忍"标准存在差异 [8] 信息披露问题 - 仙琚制药在收到拟处罚告知书后未及时单独披露,直到2天后才在年报中简要提及,且在正式处罚决定书下达后延迟5天才公告,而同行企业均在当天披露 [9] - 公司选择在年报第182页披露处罚事项,增加了投资者获取信息的难度,被质疑有打擦边球嫌疑 [10][12] - 在业绩说明会上,投资者提出的22条问题中有13条涉及处罚信息披露问题,但公司回应未能满足投资者对信息及时性和显著性的期望 [13][15]
四药企串通抬价被罚3.55亿,个人顶格罚500万
北京晚报· 2025-06-17 14:16
行业垄断行为 - 四家药企(津药药业、江苏联环药业、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浙江仙琚制药)通过串通达成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垄断协议,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处罚合计3.55亿元 [1] - 垄断行为包括:2021年11月20日组织聚会商议共同涨价,约定停止价格竞争并同步停止供货,造成市场供应紧张后实施涨价 [1] - 原料药价格涨幅显著:津药药业从9000元/公斤涨至13800元/公斤,西安国康瑞金从7900元/公斤最高涨至38000元/公斤,浙江仙琚从8200元/公斤涨至10000元/公斤,江苏联环从7800元/公斤涨至15000元/公斤 [1] 药品价格变动 -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价格从0.35元/支暴涨至98.76元/支,涨幅高达282倍 [1] - 垄断行为持续至2024年3月7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开展调查时仍在执行 [1] 处罚细节 - 对组织者郭某某处以顶格罚款500万元 [1] - 四家企业被没收违法所得:津药药业4276万元、浙江仙琚2375万元、西安国康瑞金2476万元、江苏联环1790万元 [1] - 另处四家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合计3.55亿元 [1] - 四家企业4名责任人各被罚款60万元 [1]
津药药业四年4起垄断被罚没1.7亿 时任代理董事长刘欣领罚60万
长江商报· 2025-06-16 09:23
反垄断处罚事件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津药药业等4家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经营者实施价格垄断协议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3.62亿元 [1] - 津药药业将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从最高9000元/公斤提高至13800元/公斤,涨幅超过53% [1][4] - 津药药业总经理刘欣因对达成垄断协议负有个人责任被罚款60万元 [1][5] 公司高管变动 - 刘欣在2023年9月董事会换届时已不在公司高管名单中,当时年龄为55岁 [1][6] - 2021年6月张杰辞去董事长职务后,刘欣曾两次代行董事长职责 [6] - 公司先后由李静、徐华接任董事长职务 [6] 历史垄断行为 - 2021年4月公司因划分醋酸氟轻松原料药销售市场并固定价格被罚没4402.26万元 [7] - 2022年11月子公司天津金耀药业因滥用卡莫司汀注射液市场支配地位被罚2772.13万元 [7][8] - 2023年3月子公司天津天药医药科技因固定氟尿嘧啶注射液价格被罚2988.43万元 [9] 处罚金额汇总 - 4年来公司因4起垄断案件合计被罚没1.71亿元 [2][10] - 最新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案中公司被罚没6919.24万元 [6] - 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4276.44万元和减免后罚款2642.8万元 [6]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市监垄处〔2025〕1号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5-06-13 22:31
公司违法事实 -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三家具有竞争关系的原料药生产企业(浙江仙琚制药、江苏联环药业、西安国康瑞金制药)共同达成并实施固定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的垄断协议 [3][6][7] - 2021年11月20日通过天津聚会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停止价格竞争并共同涨价,后续通过中间人郭相国协调具体涨价细节 [7] - 2022年1月公司实施断供行为与其他三家保持一致,2月将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从最高9000元/公斤提至13800元/公斤,涨幅53% [7][8] 涉案产品与市场 - 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是生产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的关键原材料,该注射液被纳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推荐用药,用于重症新冠肺炎临床治疗 [4] - 四家企业均拥有生产资质并在全国范围销售,下游制剂客户稳定,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6] 处罚金额与依据 - 公司违法所得核定4276万元,按2023年度销售额8%罚款1.32亿元,因首个申请宽大减免80%后实际罚款2643万元,合计罚没款6920万元 [9][13][14] - 总经理刘欣被认定为主要责任人,个人罚款60万元 [15] 违法行为特征 - 性质恶劣:横向垄断协议直接影响新冠治疗用药价格,增加医保和患者负担 [12] - 持续时间长:自2021年11月至2024年3月调查时持续两年四个月 [12] - 配合整改:2024年6月起主动降价并提交垄断协议证据 [10][12]
四家药企联合涨价被罚
券商中国· 2025-06-13 20:56
医药领域反垄断执法案例 -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两起医药领域反垄断执法案例 其中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案涉及四家企业通过共同涨价将价格从每公斤8000元上涨到1 3万元 [1] - 四家企业包括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有限公司 [1] - 2021年11月起 自然人郭某某组织四家企业相关人员商讨提高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 达成停止价格竞争 共同涨价的协议 [1] - 2022年2月至2024年3月 四家企业同步停止对外供货 造成市场供应紧张 并按照协议共同提高价格 [1] - 垄断行为排除 限制了市场竞争 抬高地塞米松磷酸钠制剂价格 推高医保负担与患者成本 [1] 行政处罚结果 - 对自然人郭某某顶格处以罚款500万元 [2] - 对四家企业没收违法所得 并分别处上一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 合计3 54亿元 [2] - 对四家企业中负有个人责任的四名责任人员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2] - 另一起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垄断案中 相关部门对涉嫌企业罚没合计2 23亿元 [2] 垄断行为细节 - 垄断协议通过沟通联络 组织聚会 实地走访等方式达成 [1] - 四家企业随后同步停止对外供货 造成市场供应紧张 [1] - 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销售价格从每公斤8000元上涨到1 3万元 [1] - 这是首次对有关人员追究达成垄断协议的个人责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