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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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多措并举推动“老旧小木”渔船整改
辽宁日报· 2025-11-15 09:02
政策目标与支持 - 力争到2028年实现全省“老旧小木”渔船应改尽改,提升渔船标准化、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1] - 财政补助按渔船造价的30%实行“先建后补”,财政贴息贴费实行阶梯递减政策以鼓励渔民先改早改[1] - 大连市明确至2026年底实施阶梯递减式“木改钢”、减船转产奖励政策和贷款贴息补助[1] 金融支持体系 - 构建政策性贷款、个性化商业贷款、保险保障、担保增信“四位一体”的金融支持体系[2] - 省农发行贷款利率降至2.85%,争取贷款期限延长至最长20年 省农行“渔民安心贷”利率3%左右,期限最长10年[2] - 辽沈银行、辽宁农商行推出个性化产品,最高额度1000万元,利率3%左右,期限最长10年[2] 标准化与产业协同 - 已有11种船型通过初审,分两批完成9种刺网、拖网、围网船型论证,涵盖14米至48米规格[2] - 推动船用材料联合集采以降低渔船生产成本[2] - 大连市两个总投资8.9亿元的渔船改造项目已获农发行7亿元贷款审批,预计分批改造渔船892艘,新建372艘[3] 实施与推进 - 派出6个工作组下沉沿海六市,聚焦财政政策衔接、补贴资金兑付等核心事项[3] - 持续推进标准化船型审定、金融政策落地、审批流程优化等重点工作[3]
金融调研|从“看抵押”到“看技术”,小微融资机制破局科技企业“有订单缺资金”困境
第一财经· 2025-08-06 20:21
文章核心观点 - 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 旨在破解科技型小微企业因轻资产缺抵押导致的融资困境 通过央地协同和信息共享 将技术实力和经营前景等要素纳入授信体系 实现资金直达基层和利率适宜 [1][2][4] 机制建立背景 - 2024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 由金融监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该机制 [1] - 科技型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轻资产缺抵押特征 银行传统风控难以量化技术价值 [1][2] - 企业常陷入有技术缺抵押和有订单缺资金的两难境地 制约技术成果转化与市场扩张 [3] 机制运作模式 - 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渠道 将企业经营情况、技术实力、产业链地位和发展前景纳入授信体系 [1][4] - 通过共同会商打通信息渠道 银行可便捷查询企业科技资质和研发投入数据 [4] - 多地创新推出数据增信、科技增信和担保增信等模式 [1][4] 创新金融产品 - 中国银行知惠贷和三门农商银行台创·专利池贷 通过专业团队对核心专利科学估值 可发放数百万元信用贷款 [4] - 中国信保与进出口银行联合推出专项贷款 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风险保障且无需传统抵押 [5] - 寿光农商银行推出科创积分贷 对创新积分大于70分企业提供定制融资方案 已发放5户共计2750万元 [8][9] 创新积分制实施 - 2024年8月印发《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 设置3类一级指标和18个二级指标 [8] - 按企业初创期、成长期和稳定期动态调整权重 通过量化创新能力评价引导资源精准聚集 [8] - 潍坊天信散热器有限公司凭借31项实用专利和70分以上创新积分 获得900万元贷款且利率比常规低109个基点 [6][8] 机制实施成效 - 实现银行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和利率适宜 并向科技等重点领域倾斜资源 [1] - 有效解决银行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改善授信评估片面性 [4] - 金融监管总局东营分局表示将继续深化机制建设 打造专班加生态共建科技金融对接模式 [9]
科创债研究系列之科创债风险分担工具透视
远东资信· 2025-07-30 20:38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未提及 报告的核心观点 - 以风险分担工具、民营企业债券发行实践为切入点探讨科创债的风险分担机制,指出科创债风险分担机制虽形式延续民企债,但服务对象转变为培育硬科技民企与创投机构长期融资能力,当前增信手段和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需从深化“央地合作”模式、创新担保及反担保方式、提升专业机构评估能力三方面协同发力破解增信困境 [2][4][63][64]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信用分担工具箱及科创债的相关实践 - 风险分担有多元化和互助合作两种模式,本文指互助合作模式,以往债券发行实践中风险分担工具主要包括担保增信和信用衍生工具,政策引导下不断创新,如央地合作、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等 [7] - 担保增信方面,融资担保按业务类型、增信方式、担保人身份有不同分类,存续担保信用债以 AA 级国有企业为主、担保方式以连带责任担保为主,我国融资担保体系定位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但在债券担保领域对民营企业实际担保覆盖比例低,科创债支持主体向高信用等级国企倾斜,对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融资支持不足,担保增信困难 [8][13][14] - 交易型信用增进由信用增进公司提供,将传统连带责任担保在债券违约后的代偿处理方式转变为债券交易形式,条款更严格,存在丧失增信保护可能,当前债券市场采用该方式增信情况较少 [15] - 信用衍生工具方面,我国信用衍生品市场发展较初期,银行间市场有 4 种,交易所市场有 2 种,其发展历程受债券违约潮影响,不同时间有不同发展高峰,2025 年“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推出使其再次受关注,与担保增信在风险转移方式、交易结构、费用支付方等多方面存在差异,更为灵活但对发行人增信力度弱,CRMW 对科创债支持在创设层面呈现“商业银行主导创设、创设期限短期化、规模覆盖率偏低”特征,在支持标的层面呈现“高信用等级民企为主、行业分布集中于基础化工、纺织服饰和电子”特征 [16][20][23] - 地方风险缓释基金方面,2019 年提出设立方案,信贷领域基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如南京“宁创贷”;债券领域主要服务于城投债务风险化解,如广东设立企业债券省级风险缓释基金,佛山在支持中小民营企业方面有实践,对科创债支持有政策鼓励,但实践中对科技型企业贷款支持多于债券领域 [26][27][28] - 央地合作方面,是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框架下的创新实践,核心是中央与地方机构协同增信,优势显著已从试点走向常态化,有四个典型模式,部分机构会作为“基石投资人”直接购买债券,2025 年 5 月相关文件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和投资交易,6 月首批运用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的 5 只民营股权投资机构科创债落地,多数采用央地合作模式增信 [29][30][36] 民营企业债券的信用风险分担实践 - 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演化分为三个阶段,一是 2018 - 2021 年设立,由央行运用再贷款提供初始资金,中债增信负责实施,为纯政策性工具;二是 2022 年增信工具持续创新,交易商协会和交易所推出非纯政策性工具和央地合作新模式,市场化运作程度更强;三是 2022 年底至今支持力度逐步加大,常态化央地合作增信模式,政策力度持续加大,支持对象向民营房企与科技企业倾斜 [40][41][43] - 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及演化工具效果不彰,民企债券净融资 2018 年以来长期为负,信用保护类工具以 CRMW 观察,支持主体性质和评级有变化特征;担保增信方面民企债担保率低,2021 年担保情况有重大改变;民企债融资规模持续下滑,净融资依赖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剔除后纯债性净融资负值幅度扩大,2024 年后科创债崛起使民企净融资有所缓解,制约支持效果的因素包括增信措施对改善主体经营和信用作用有限、民企可抵押优质资产不足、政策核心目标是纾困 [46][48][49] 科创债风险分担的思考 - 科创债风险分担机制服务对象从纾困优质民企转向培育硬科技民企与创投机构长期融资能力,但当前增信手段和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体现为两极分化,核心矛盾在于传统反担保逻辑与科技创新企业资产特质错配等,难以形成可持续市场化风险分担生态 [63] - 破解增信困境可从三方面发力,一是深化“央地合作”模式,强化传统增信工具应用,延伸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覆盖范围,鼓励地方政府吸引地方金融机构参与风险分担;二是创新担保及反担保方式,探索知识产权质押等措施,借鉴信贷领域实践;三是提升专业机构评估能力,强化市场化定价,开发适配科技企业的评估模型 [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