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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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泰股份2024年营收增长45.25%,净利润增长32.89%,但经营现金流净额大幅下降
金融界· 2025-04-17 22:45
营收与利润表现 - 2024年营业总收入8.94亿元,同比增长45.25%,较2023年的6.16亿元显著提升 [1][4] - 毛利润2.40亿元,同比增长44.65% [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28.37万元,同比增长32.89% [1][4] - 扣非净利润5452.59万元,同比增长22.75% [4] 现金流与经营压力 - 经营现金流净额-2474万元,同比下降200.3%,显示现金流管理存在较大压力 [1][4] 外销业务与国际市场风险 - 外销业务占比较高,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对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5] - 主要海外客户的经济形势及贸易政策调整是潜在风险因素 [5] - 计划通过技术创新、产品结构优化及国内市场开发增强抗风险能力 [5] ODM模式挑战与品牌建设 - ODM销售模式可能影响产品议价能力,并面临客户更换厂商的风险 [5] - 将积极发展自有品牌并完善营销体系以提升议价能力和销售额 [5] 研发与费用支出 - 研发投入2801.46万元,同比增长15.77%,推动产品技术升级 [6] - 销售费用12513.12万元,同比增长119.27%,主要因销售人员薪酬及市场推广费用增加 [6] - 管理费用4620.96万元,同比增长64.33%,源于经营规模扩大及管理人员薪酬增长 [6]
森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2023-04-13 20:36
股票简称:森泰股份 股票代码:301429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零二三年四月 特别提示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股份"、"本公司"或"发 行人"、"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 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 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以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 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ANHUI SENTAI WPC GROUP SHARE CO.,LTD.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华路)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1 | 特别提示 | 1 | | | --- | --- | --- | | 目 | 录 | 2 | | 第 ...
森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3-04-11 20:40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不确 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 资决定。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SENTAI WPC GROUP SHARE CO.,LTD.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华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
森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3-04-03 21:08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 类指引》(2012 年修订),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股份"、 "发行人"或"公司")所处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和"C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本次发行价格 28.75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43.28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 年 3 月 30 日(T-4 日)发布的"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 17.93 倍,超出幅度为 141.38%;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T-4 日)发布的"C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1.52 倍,超出幅度为 101.12%;也高于可比公司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27.89 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 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 ...
森泰股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3-03-26 20:40
审计报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2]230Z396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3-2-1-1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 业务报备统一编码: | 110100322022627012657 | | --- | --- | | 报告名称: |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 | 报告文号: | 容诚审字[2022]230Z3960号 | | 被审(验)单位名称: |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迪合伙) | | 业务类型: | 财务报表审计 | | 报告意见类型: | 无保留意见 | | 报告日期: | 2022年09月16日 | | 报备日期: | 2022年09月27日 | | 祭字注册会计师: | 宁云(340100030076), 鲍灵姬(110100320073), | | | 李淑玮(110100320418) | |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 | | 说明:本备案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代表北 京 ...
森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2023-03-26 20:36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不确 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 资决定。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SENTAI WPC GROUP SHARE CO.,LTD.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华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2-18 13:22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不确 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 资决定。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SENTAI WPC GROUP SHARE CO.,LTD.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华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 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 股说明书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