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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达成共识,锂电贸易管制暂停一年
高工锂电· 2025-10-30 21:15
行业政策动态 - 中美双方就出口管制达成临时共识,美方暂停实施50%穿透性规则一年,中方暂停实施锂电相关出口管制等措施一年[4] - 中方原计划于2025年11月8日起实施新能源装备制造领域首次"技术级"锂电出口审查,管制物项包括能量密度≥300Wh/kg的锂电池本体、电芯层级关键制造设备(卷绕机、叠片机、注液机)以及高端正负极材料及相关制造工艺[6] - 出口上述管制物项原需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审批周期约45个工作日[6] 行业格局与市场影响 - 2025年锂电产业链呈现"高端紧缺、中低端过剩"格局,具备能量密度≥300Wh/kg锂电池大规模量产及出口能力的企业数量较少[7] - 中国已构建从锂矿开采、精炼到电池制造、回收利用的完整锂电产业链,在全球锂电关键材料产能中占比显著[7] - 2025年以来中国锂离子电池出口保持增长,欧洲、东南亚等市场成为重要出口方向[9] - 此次政策调整为中美锂电产业合作预留缓冲空间,也为全球产业链调整提供时间窗口[8] 主要企业信息 - 科达利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在国内重点锂电地区完成45个制造基地的全覆盖[10][12] - 先导智能、利元亨等设备企业海外订单多源于国内电池厂商出海业务,暂不受管制影响[7] - 正极材料龙头容百科技表示政策针对半固态与固态电池等高端产品,对主流供货影响不大[7] 行业活动 - 2025(第十五届)高工锂电年会暨十五周年庆典&高工金球奖颁奖典礼将于2025年11月18-20日在深圳举行[3][13] - 活动主办单位为高工锂电、高工产研(GGII),总冠名为海目星激光,年会特别赞助为大族锂电[4][13]
锂电出口管制不改行业动能,设备龙头回应凸显战略定力
搜狐财经· 2025-10-13 09:16
一则重磅消息,将中国在锂电池领域的技术优势转化为战略优势,全球新能源产业链格局或面临重塑。 10月9日,中国商务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第58号公告,宣布对锂电池、正极材料、石墨负极材料及相 关设备实施出口管制,这是中国首次将锂电制造设备明确纳入管制范围。新政将于11月8日正式实施, 覆盖从关键材料到核心设备的全产业链环节。 公告明确,出口管制不等于禁止出口,企业仍可通过申请许可证正常开展出口业务。这一举措旨在对高 端技术和核心设备进行监管,在维护产业竞争力的同时兼顾国家安全。 政策精准施策,聚焦高端技术 先导智能同样持乐观态度,公司相关人员透露,目前其海外订单主要源于国内电池厂商出海业务,并不 属于管制范围。"昨天的通知只是进行出口管制,并没有禁止出口,出口业务正常申请就可以。" 正极材料龙头企业容百科技在投资者电话会上强调,公司包括韩国产能和波兰产能在内的海外产能能够 在国内相关政策下正常运行并发挥作用,"这些产能的稀缺性会进一步上升。" 业内人士指出:短期看,出口管制政策对现有业务影响有限;但中长期而言,它将推动产业链向更健 康、更本地化、更具战略掌控力的方向发展。随着AI浪潮推高全球能源需求,电池储能已成 ...
海目星:锂电出口管制不改行业动能,设备龙头回应凸显战略定力
证券时报网· 2025-10-12 18:58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商务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对锂电池、正极材料、石墨负极材料及相关设备实施出口管制,首次将锂电制造设备明确纳入管制范围 [1] - 新政将于11月8日正式实施,覆盖从关键材料到核心设备的全产业链环节,但出口管制不等于禁止出口,企业仍可通过申请许可证正常开展业务 [1] - 政策旨在对高端技术和核心设备进行监管,在维护产业竞争力的同时兼顾国家安全 [1] 管制范围与技术导向 - 管制范围精准锁定三大领域,在锂电池本体方面,管制针对重量能量密度≥300Wh/kg的高端产品,直指半固态、固态电池等下一代技术 [2] - 现阶段市场主流液态电池能量密度约为260Wh/kg,暂不在管制范围,绝大多数企业短期内不受影响 [2] - 制造设备端管制涵盖卷绕机、叠片机、注液机等电芯制造关键装备,而模组和Pack制造设备不在管制范围,对海外工厂整体影响有限 [2] 行业与企业回应 - 锂电设备头部企业海目星回应表示出口管制并非限制出口,出口业务可以正常申请许可证,该事项对公司正常经营影响有限 [3] - 先导智能持乐观态度,透露其海外订单主要源于国内电池厂商出海业务,并不属于管制范围 [3] - 正极材料龙头企业容百科技强调,其韩国和波兰的海外产能能够在相关政策下正常运行,这些产能的稀缺性会进一步上升 [3] 中长期行业影响 - 短期看,出口管制政策对现有业务影响有限,但中长期将推动产业链向更健康、更本地化、更具战略掌控力的方向发展 [3] - 随着AI浪潮推高全球能源需求,电池储能已成为各国战略必争之地,政策将中国在锂电池领域的技术优势转化为战略筹码 [1][3] - 在新的制度框架下,具备合规能力和全球化运营经验的头部企业,可能获得更稳定的海外份额与更好的盈利水平 [3]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8号 公布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商务部网站· 2025-10-09 18:42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商务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 决定对锂电池及其关键材料、设备和技术实施出口管制 以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并履行国际义务 [1] - 公告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更新 [9] 锂电池直接管制物项 - 管制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 Wh/kg的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 包含电芯和电池组 [1] - 管制用于制造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的关键设备 包括卷绕机、叠片机和注液机 [2] - 管制用于生产上述高性能锂电池的技术 [2] 正极材料及相关设备管制 - 管制高性能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要求压实密度大于等于2.5 g/cm³且克容量大于等于156 mAh/g [3] - 管制三元正极材料的前驱体 包括镍钴锰氢氧化物和镍钴铝氢氧化物 [4] - 管制富锂锰基正极材料 [5] - 管制用于制造正极材料的设备 包括热压机、化成分容系统、分容柜、辊道窑、高速混料机、砂磨机和气流粉碎机 [6][7] 石墨负极材料及相关技术管制 - 管制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以及人造与天然石墨混合的负极材料 [10] - 管制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造粒工艺设备 要求造粒容积大于等于5 m³ [10] - 管制多种石墨化设备 包括箱体炉、艾奇逊炉、内串炉和连续石墨化炉 [10] - 管制包覆改性设备 包括容积大于300 L的融合包覆设备和容积大于60 m³的喷雾干燥设备等 [10] - 管制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工艺及技术 包括造粒工艺、连续石墨化技术和液相包覆技术 [10] 出口合规要求 - 出口经营者出口上述管制物项必须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8] - 出口经营者须对报关商品真实性负责 属于管制物项须在报关单备注栏注明“属于两用物项”并列明编码 [8] - 对参数接近但不属于管制物项的商品 须在报关单备注栏注明“不属于管制物项”并填写具体参数 [8]
联得装备2024年财报:净利润增长37%,但现金流大幅下降
金融界· 2025-04-22 17:31
财务表现 - 2024年营业总收入13.96亿元 同比增长15.63% [1] - 归属净利润2.43亿元 同比增长37.06% [1] - 扣非净利润2.29亿元 同比增长40.92% [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128.89万元 同比下降41.84% [1][6] 业务构成 - 主要从事新型半导体显示智能装备、汽车智能座舱系统装备、半导体封测设备及新能源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4] - 成功进入汽车电子等新应用领域 [4] - 在新能源设备领域布局锂电池包蓝膜、注液机、切叠一体机、电芯装配及Pack段整线自动化设备 [8] 技术创新 - 研发投入总额1.21亿元 占营业收入8.65% [5] - 掌握高真空曲面贴合技术、材料力学仿真技术、机器视觉底层/多轴控制开发等核心技术 [5] - G8.6代用贴膜设备实现首次向中前段设备生产市场渗透 [5] - 积极布局钙钛矿相关工艺设备研发 [8] 现金流状况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1.84% [1][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2.19亿元 同比减少2.21亿元 [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8290.45万元 [7] 市场拓展 - 技术突破打破国外垄断 实现国产替代 [5] - 产品获得半导体显示、汽车智能座舱显示、MiniLED显示等新型显示领域客户青睐 [5] - 新能源设备领域迅速实现产品突破并形成销售订单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