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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烟香港涨超3% 公司提升烟叶采购上限 签订烟草销售协议将为新兴地区带来建设性补充
智通财经· 2026-02-02 10:23
股价表现与市场反应 - 中烟香港股价上涨3.16%,报39.84港元,成交额达2052.5万港元 [1] 新签订的业务协议 - 公司与关联方Leaf Trading签订烟草销售框架协议,2026至2028年年度交易上限分别为670万港元、840万港元、980万港元 [1] - 公司与关联方中烟国际(北美)签订烟叶产品出口至新地区的框架协议,并上调了年度交易上限 [1] 业务发展前景与战略意义 - 信达证券预计2025年下半年,烟叶进口表现平稳,出口有望延续上半年增长态势,卷烟出口及巴西业务增长有望提速,新烟表现有所恢复 [1] - 此次大比例调整交易上限,充分显示公司对未来相关业务高增长的信心 [1] - 新采购协议签订后,将为烟叶类产品出口至东南亚区域带来建设性补充,助力客户结构多元化发展,并吸引更广泛地区的更多潜在买家 [1] - 公司通过绑定优质原料供应,逐步走出独家销售区域,成长天花板持续提升 [1]
中烟香港:提升烟叶采购上限,加码区域布局
信达证券· 2026-01-29 08:20
投资评级 - 报告未明确给出对中烟香港(6055.HK)的投资评级 [1] 核心观点 - 公司近期签订两项重要框架协议并大幅上调烟叶采购交易上限 显示对未来业务高增长的信心 [1] - 与关联公司Leaf Trading签订烟草销售框架协议 2026至2028年年度交易上限分别为670万港元、840万港元和980万港元 [1] - 与中烟国际(北美)签订烟叶产品出口至新地区的框架协议 并大幅上调年度采购上限 调整后2026年及2027年(截至2027年11月26日)上限分别为4.66亿港元和4.90亿港元 较调整前的0.73亿港元和0.88亿港元分别提升538.4%和456.8% [1] - 上限修订基于过往订单、在手订单、预期需求以及公司业务扩张、终端需求增长和产品单价提升 [2] - 新采购协议将为烟叶产品出口至东南亚区域带来建设性补充 有助于客户结构多元化发展并吸引更广泛地区的潜在买家 [2] - 公司通过绑定优质原料供应 正逐步走出独家销售区域 成长天花板持续提升 [2] - 公司作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指定的国际业务拓展平台及相关贸易业务的独家营运实体 肩负资本运作重任 未来有望加速优质标的收并购进程 长期成长动能充沛 [3] 经营业绩与预测 - 2025年上半年 公司烟叶进口收入为83.99亿港元 同比增长23.5% 烟叶出口收入为11.56亿港元 同比增长25.9% [2] - 2025年上半年 卷烟出口收入为11.56亿港元 同比增长0.8% 新型烟草出口收入为5.52亿港元 同比下降66.5% 巴西经营业务收入为1.95亿港元 同比下降50.3% [2] - 整体表现稳健 部分业务受外部影响干扰导致承压 [2] - 预计2025年下半年 烟叶进口表现平稳 出口有望延续上半年增长态势 卷烟出口及巴西业务增长有望提速 新型烟草业务表现有所恢复 [2] - 预计2025至2027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0.2亿港元、11.8亿港元和13.1亿港元 [3] - 预计2025至2027年每股收益(EPS)分别为1.47港元、1.70港元和1.89港元 [3] - 预计2025至2027年市盈率(PE)分别为27.0倍、23.3倍和20.9倍 [3] 财务预测摘要 - 预计营业总收入将从2024年的130.74亿港元增长至2027年的188.23亿港元 年复合增长率稳健 [4] - 预计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将从2024年的8.54亿港元增长至2027年的13.10亿港元 [4] - 预计毛利率将从2025年的10.47%提升至2027年的11.61% [5] - 预计净资产收益率(ROE)将从2025年的26.14%逐步降至2027年的20.60% [5] - 预计资产负债率将从2025年的62.26%下降至2027年的56.77% 偿债能力指标预计改善 [5]
中烟香港(06055):提升烟叶采购上限,加码区域布局
信达证券· 2026-01-29 07:30
投资评级 - 报告未明确给出“买入”、“增持”等具体评级,但给出了详细的盈利预测和估值倍数,显示分析师对公司前景持积极看法 [1] 核心观点 - 公司近期签订并上调多项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大幅提升烟叶采购年度交易上限,此举基于过往订单、在手订单、预期需求、业务扩张、终端需求增长及产品单价提升,充分显示公司对未来相关业务高增长的信心 [1][2] - 新签订的采购协议将为烟叶产品出口至东南亚区域带来建设性补充,助力客户结构多元化发展,并吸引更广泛地区的潜在买家 [2] - 公司通过绑定优质原料供应,正逐步走出独家销售区域,成长天花板持续提升 [2] - 公司作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指定的国际业务拓展独家平台,肩负资本运作重任,未来有望加速优质标的的收并购进程,长期成长动能充沛 [3] 近期经营与业务动态 - 公司签订与Leaf Trading的烟草销售框架协议,2026-2028年年度交易上限分别为670万港元、840万港元、980万港元 [1] - 公司与中烟国际(北美)签订烟叶产品出口至新地区的框架协议,并大幅上调年度采购交易上限:调整前2025-2027年(截至2027年11月26日)上限分别为0.61亿港元、0.73亿港元、0.88亿港元,2025年实际采购金额为0.43亿港元;上调后2026/2027年上限分别为4.66亿港元、4.90亿港元,较之前分别大幅提升538.4%和456.8% [1] - 2025年上半年,公司烟叶进口收入为83.99亿港元,同比增长23.5%;烟叶出口收入为11.56亿港元,同比增长25.9%;卷烟出口收入为11.56亿港元,同比增长0.8%;新型烟草出口收入为5.52亿港元,同比下降66.5%;巴西经营业务收入为1.95亿港元,同比下降50.3% [2] - 分析师预计2025年下半年,烟叶进口业务表现将趋于平稳,出口有望延续上半年的增长态势,卷烟出口和巴西业务增长有望提速,新型烟草业务表现将有所恢复 [2] 财务预测 - 预计2025-2027年营业总收入分别为151.32亿港元、170.19亿港元、188.23亿港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6%、12%、11% [4] - 预计2025-2027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0.15亿港元、11.75亿港元、13.10亿港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9%、16%、11% [4] - 预计2025-2027年摊薄后每股收益(EPS)分别为1.47港元、1.70港元、1.89港元 [4] - 基于2026年1月27日收盘价,对应2025-2027年市盈率(P/E)分别为27.0倍、23.3倍、20.9倍 [3] - 预计公司毛利率将从2025年的10.47%提升至2027年的11.61%,销售净利率从6.71%提升至6.96% [5] - 预计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将从2024年的30.05亿港元增长至2027年的63.60亿港元 [5] - 预计经营活动现金流将持续为正,2025-2027年分别为7.24亿港元、12.44亿港元、12.17亿港元 [5]
一图辨析销售哪些自产农产品可开具免税发票?(一,二)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1 21:59
文章核心观点 文章系统性地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农业产品(包括植物类和动物类初级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具体范围界定,并明确了“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适用范围,同时指出了外购农业产品再销售或经加工后销售不属于免税范畴的情况[13][14][24][25] 植物类初级产品征税范围 - **粮食**: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等原粮,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面粉、米等,还包括切面、饺子皮等粮食复制品;不包括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及各种熟食品[2] - **蔬菜**:征税范围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以及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如腌菜、咸菜、酱菜等;不包括各种蔬菜罐头[2][8] - **烟叶**:征税范围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初烤烟叶;不包括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3][4][5] - **茶叶**:征税范围包括从茶树上采摘的鲜叶和嫩芽(茶青),以及经初制工序制成的各种毛茶;不包括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6][7] - **园艺植物**:征税范围包括可供食用的果实、果干、果仁、果用瓜,以及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还包括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不包括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及碾磨后的园艺植物[9] - **药用植物**:征税范围包括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根、茎、皮、叶、花、果实等,以及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不包括中成药[9] - **油料植物**:征税范围包括主要用作榨取油脂的植物初级产品,如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芝麻子等,以及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9][10] - **纤维植物**:征税范围包括利用其纤维作纺织、造纸原料或绳索的植物,如棉、大麻、苎麻、亚麻等,以及棉短绒和麻纤维经脱胶后的精干麻[10] - **糖料植物**:征税范围包括主要用作制糖的各种植物,如甘蔗、甜菜等[10] - **林业产品**:征税范围包括原木、原竹、天然树脂(如生漆、松脂、天然橡胶)以及其他林业产品如竹笋、笋干、棕片、树叶等;不包括锯材和竹笋罐头[10][11] - **其他植物**:征税范围包括未在上述列举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干花、干草、薯干、藻类植物及农业产品下脚料等[11][12] 动物类初级产品征税范围 - **水产品**:征税范围包括人工放养和捕捞的鱼、虾、蟹、贝类等,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干制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产品,还包括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不包括熟制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罐头[17][18][19] - **畜牧产品**: - **肉类**:征税范围包括牛、马、猪、羊等禽畜的鲜肉、冷藏或冷冻肉、盐渍肉,以及内脏、头、尾、蹄等组织,还包括腊肉、腌肉、熏肉等肉类生制品;不包括各种肉类罐头和肉类熟制品[20][21] - **蛋类**:征税范围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不包括各种蛋类罐头[21] - **鲜奶**:征税范围包括各种哺乳类动物的乳汁和经净化、杀菌等加工工序生产的乳汁;不包括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等[21] - **动物皮张**:征税范围包括从动物身上剥取、未经鞣制的生皮、生皮张,以及用清水、盐水或防腐药水浸泡、刮里、脱毛、晒干或熏干,但未经鞣制的皮张[21][22] - **动物毛绒**:征税范围包括未经洗净的各种动物的毛发、绒发和羽毛;不包括洗净毛、洗净绒等[22] - **其他动物组织**:征税范围包括蚕茧(鲜茧和干茧)、蚕蛹、天然蜂蜜、鲜蜂王浆、动物分泌物(如虫胶),以及动物骨、壳、兽角、动物血液、蚕种等[22][23] 增值税免税政策适用范围 - **免税主体与产品**:增值税免税政策适用于“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属于上述注释所列范围的“自产农业产品”[14][25] - **非免税情形**: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农业产品,以及任何单位或个人外购农业产品后经生产、加工,但销售时仍属于注释所列农业产品的,不属于免税范围,应按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14][25]
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 (2025年12月4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河南日报· 2025-12-23 07:33
法规颁布与实施 - 河南省新修订的《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已于2025年12月4日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2] - 新条例施行后,1997年4月4日通过的旧版《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将同时废止 [34] 法规总则与监管框架 - 条例旨在加强烟草专卖管理、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 [4] - 条例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4] - 烟草专卖品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5] - 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工作,市县级主管部门受上级部门和本级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领导为主 [6] - 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服务质量和监管效能 [7] - 全社会应加强吸烟危害健康宣传教育,禁止或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 [7] 烟叶种植、收购与调拨管理 - 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烟叶种植的规划管理,对适宜地区在资金和技术上予以扶持 [10] - 烟叶产区人民政府应统筹烟叶产业发展与粮食安全,建立优质烟田保护制度,推动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与产地联合发展种植基地 [10] - 鼓励对烟叶的茎、梗等余料进行研究利用,提高烟叶资源附加值 [10] - 烟叶由烟草公司按照国家收购标准统一收购,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 [10] - 烟草公司应与烟叶种植者签订种植收购合同,约定种植面积和收购价格,并提供技术服务 [10] - 烟叶收购站点应公开符合国家标准的实物标样并对样收购,不得压级压价 [11] - 烟叶种植者对收购站点确定的等级有异议,可向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烟叶等级复核组申请复核 [12] -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扰乱种植收购秩序、损坏设施、擅自跨区转运烟叶、转卖烟叶或截留挪用烟叶扶持款物 [14] - 烟叶和复烤烟叶实行计划调拨,调拨需签订合同 [15] 烟草专卖品生产、销售与运输管理 - 支持烟草科研单位强化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17] - 支持烟草专卖品生产企业拓展产业链条,强化品牌支撑,提升高端化、绿色化和智能化制造水平 [17] - 开办烟草专卖品生产企业,需依法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 [17] -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加强技术研发以降低焦油及其他有害成分 [18] - 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需依法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 [19] - 批发企业批发的烟草制品应具有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货源识别标识,禁止伪造、冒用或擅自买卖该标识 [20] -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按许可范围和核定地址经营 [21] -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经营者需在显著位置设置禁售标志,难以判明时应要求出示身份证件 [22] - 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或其他自动售货形式销售或变相销售烟草制品 [23] - 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或发布买卖信息 [23] - 禁止生产、销售外观构成、吸食方式或感官体验与卷烟近似的“花烟”“茶烟”“空管烟”等有害健康的类烟制品 [24] - 跨市县运输烟草专卖品,应持有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市级部门签发的准运证 [25] - 禁止储存非法生产、非法流入境内市场、用于非法经营活动及其他非法的烟草制品 [26] - 禁止为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活动提供场所 [27] - 禁止销售专供出口的烟草制品、出口倒流的国产烟草制品、无国家规定标识的外国烟草制品和其他非法流入境内市场的烟草制品 [28] 监督检查与执法职权 -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案件时,有权询问当事人、检查场所与货物、查阅复制相关资料、依法扣押涉案物品等 [25][26] -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在车站、机场、港口、物流寄递等场所对涉嫌非法运输活动进行检查 [30] - 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邮政管理、海关等多部门应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 [30] - 涉案烟草专卖品的鉴别检验由法定机构进行,相关费用不得向当事人收取 [31] - 电子烟的鉴别检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7] - 对涉案烟草专卖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按国家规定予以收购 [32] - 对假冒伪劣、无注册商标、非法拼装、走私的烟草制品及无使用价值的非法生产工具等物品,应公开销毁 [33] - 对检举、协助查处烟草专卖违法案件有功的单位或个人,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34] 法律责任与处罚规定 - 扰乱烟叶种植收购秩序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犯罪的依法处理 [31] - 伪造、冒用、擅自买卖货源识别标识的,没收违法所得和标识,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31] -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零售业务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罚款 [31] - 持证者利用自动售货机等形式销售,或通过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罚款 [31] - 非法储存烟草制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非法储存烟草制品货值总额20%以上50%以下罚款 [31] - 明知非法生产经营而提供场所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2] - 销售非法流入境内市场烟草制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和涉案制品,并处货值总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2] -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烟草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将依法受到处罚、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32] 附则与其他规定 - 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34]
兴产业“开山门” 湖南湘西州走出特色富民路
中国新闻网· 2025-11-04 13:19
宏观经济表现 - 地区生产总值从2020年的725.1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855.9亿元 [1] - 2021年至2024年GDP单位能耗下降15.7% [2] 生态文化旅游行业 - 接待游客人数从4206.2万人次增长至6204.2万人次,年均增速达10.2% [2] - 旅游总收入从388.8亿元跃升至691.3亿元,年均增速达15.5% [2] - 十八洞村入选联合国“最佳旅游乡村” [1] 工业与制造业行业 - 2025年前三季度,6个制造业重点行业产值保持两位数增长 [2] - 泸溪县高性能铝基复合材料产业集群入选省级培育对象 [2] - 氮化锰、微细球形铝粉产量分别占据全球市场份额的80%和23% [4] 特色农业行业 - 农业特色产业面积突破400万亩 [2] - 建成全国优质富硒猕猴桃、百合、烟叶基地和全国重要茶叶基地 [2] 交通基础设施与对外开放 - 吉首东站开通高铁超70趟班次 [4] - 湘西边城机场通航两年来开通7条航线12个航点,2024年旅客吞吐量达30.4万人次,同比增长145.1% [4] - 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年均增长15%以上,与8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经贸往来 [4] 居民收入与民生保障 -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从2.79万元、1.12万元提高至3.43万元、1.49万元,年均增长5.3%和7.3% [5] - 十八洞村农民2024年人均纯收入达2.8万元,带动周边7个村提升至1.7万元 [5] - 财政用于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72%以上,城镇新增就业11.4万人 [5]
中烟香港(06055):25H1烟叶进口业务拉动增长,出海持续推进
浙商证券· 2025-09-04 15:33
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评级 考虑公司稀缺性凸显且各业务成长曲线向好 [6] 核心观点 - 烟草出海进行时 中烟香港作为稀缺平台和产业整合者充分受益 关注公司内外驱动业绩增长 [6] - 25H1收入实现10316亿港元同比增长185 归母净利润706亿港元同比增长98 收入增长强劲且盈利符合预期 [1] - 公司继续坚持资本市场运作和国际业务拓展平台的战略定位 内生增长聚焦盈利能力提升 外延发展发掘潜在市场机会 [5] 业务表现总结 - 烟叶进口业务收入8399亿港元同比增长235 数量979万吨同比增长25 但毛利同比下降77 因采购成本上升幅度大于销售单价升幅 [2] - 烟叶出口业务收入1156亿港元同比增长259 数量385万吨同比增长127 毛利同比增长1241 因积极拓展新市场并优化定价策略 [2] - 卷烟出口业务收入552亿港元同比增长08 数量1019亿支同比下降79 毛利142亿港元同比增长168 因加大自营渠道拓展并引入新产品 [3] - 巴西业务出口烟叶收入195亿港元同比下降503 数量079万吨同比下降348 毛利率2744%同比提升102个百分点 因极端天气影响产量且副产品销量占比增长 [4] - 新型烟草制品出口收入015亿港元同比下降665 数量081亿支同比下降654 毛利率548%同比提升07个百分点 因地缘政治冲突和监管政策变化影响 [4] 财务预测 - 预计2025-2027年收入分别为147亿港元 159亿港元和171亿港元 同比增速分别为12% 8%和8% [6][11] - 预计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44亿港元 1090亿港元和1224亿港元 同比增速分别为11% 15%和12% [6][11] - 对应PE分别为3111X 2695X和2400X [6][11]
中烟香港(06055.HK):烟草基本盘具韧性 内生外延助成长 上调评级
格隆汇· 2025-08-27 04:02
核心观点 - 公司1H25业绩超预期 收入同比增长18.5%至103.2亿港元 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9.8%至7.1亿港元 主因烟叶进口发运节奏及出口产品结构优化 [1] - 公司作为中国烟草独家境外资本运作平台 具备稀缺价值 内生及外延成长空间广阔 评级上调至跑赢行业 [1][2] - 上调2025/26年归母净利润预测5%/8%至9.8/10.9亿港元 目标价上调37%至43港元 对应13%上行空间 [2] 1H25业绩表现 - 烟叶进口收入同比增长23.5% 进口量/均价分别增长2.5%/20.5% 高均价烟叶占比提升 [1] - 烟叶出口收入同比增长25.9% 出口量/均价分别增长12.7%/11.7% 新客户拓展及产品结构优化推动均价提升 [1] - 卷烟出口收入同比增长0.8% 销量/均价同比变化-7.9%/+9.4% 发运节奏影响销量但产品结构优化 [1] - 新型烟草收入同比下降66.4% 销量/均价分别下降65.4%/3.1% 供应链及海外监管波动导致承压 [1] - 巴西业务收入同比下降50.3% 销量/均价分别下降34.8%/23.8% 气候及副产品出货节奏影响 [1] 盈利能力分析 - 1H25毛利率9.2% 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 [1] - 烟叶出口毛利率同比增长2.4个百分点 因定价策略优化 [1] - 卷烟出口毛利率同比增长3.5个百分点 因自营比例提升 [1] - 巴西业务毛利率同比增长10.2个百分点 因副产品收入占比提升 [1] - 烟叶进口毛利率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 因气候影响巴西进口成本上升 [1] - 管理/财务费用率分别同比下降0.1/0.5个百分点 [1] - 归母净利率6.8% 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 [1] 业务发展前景 - 烟叶进口业务有望强化国际调配能力 实现稳健增长 [1] - 卷烟出口加强免税渠道开拓及自营品规导入 与四川中烟签订长城雪茄烟全球独家经销协议 有税渠道及雪茄出海带来新空间 [1] - 公司可能通过外延并购强化全球竞争力 探寻与集团战略匹配的优质标的 [1] - 烟叶进出口稳步增长 卷烟自营比例提升及外延资本运作成为潜在催化剂 [2]
中烟香港(6055.HK):烟叶进出口收入增速靓丽 内生外延跨越发展可期
格隆汇· 2025-08-27 04:02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收入103.16亿港元,同比增长18.5%,归母净利润7.06亿港元,同比增长9.8% [1][2] - 毛利率为9.2%,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净利率为7.0%,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 [1][2] - 行政及其他经营费用率0.7%,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财务费用率0.8%,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主要由于银行借款规模及利率下降 [1][2] - 董事会建议派发中期股息每股0.19港元,同比增长26.7%,现金分红比例18.6% [1] 分业务收入表现 - 烟叶进口业务收入83.99亿港元,同比增长23.5%,占比81.4%,进口量9.8万吨,增长2.5%,进口均价8.58万港元/吨,增长20.5% [1][3] - 烟叶出口业务收入11.56亿港元,同比增长25.9%,占比11.2%,出口量3.8万吨,增长12.7%,出口均价3.00万港元/吨,增长11.7% [1][4] - 卷烟出口业务收入5.52亿港元,增长0.8%,占比5.3%,出口量10.19亿支,下降7.9%,销售均价0.54港元/支,增长9.4% [1][3] - 巴西经营业务收入1.95亿港元,下降50.3%,占比1.9%,销售量0.8万吨,下降34.8%,销售均价2.46万港元/吨,下降23.8% [1][4] - 新型烟草出口业务收入0.15亿港元,下降66.5%,占比0.1%,出口量0.81亿支,下降65.4%,出口均价0.18港元/支,下降3.1% [1][5] 分业务盈利能力 - 烟叶进口业务毛利率8.2%,下降2.8个百分点,主要由于采购成本上升幅度大于销售单价 [1][3] - 烟叶出口业务毛利率5.5%,上升2.4个百分点,主要由于优化定价策略及拓展新市场 [1][4] - 卷烟出口业务毛利率25.7%,上升3.5个百分点,主要由于自营渠道占比提升及新产品引入 [1][3] - 巴西经营业务毛利率27.4%,上升10.2个百分点,主要由于产品结构变化导致高毛利率副产品销量占比增加 [1][4] - 新型烟草出口业务毛利率5.3%,上升0.6个百分点 [1][5] 战略定位与发展展望 - 公司坚持"中烟国际集团境外资本市场运作及国际业务拓展平台"战略定位,内生与外延协同并进 [1][5] - 未来将持续聚焦资本运作平台建设,主动寻找与集团发展战略契合的优质标的,适时开展投资并购 [5] - 预计2025-2027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53.5亿港元、164.1亿港元、174.6亿港元,同比增长17.4%、6.9%、6.5% [6] - 预计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54亿港元、10.34亿港元、11.10亿港元,同比增长11.8%、8.4%、7.3% [6]
中烟香港20250826
2025-08-26 23:02
**中烟香港电话会议纪要关键要点** **涉及的行业与公司** * 中烟香港 中国烟草行业国际业务平台 中烟国际集团旗下负责国际业务拓展与资本运作的上市平台[2][15][17] **财务表现与增长趋势** * 2024年收入131亿港元 同比增长10.5% 归母净利润8.54亿港元 同比增长42.6%[4] * 毛利率10.5% 同比增长1.3个百分点 净利率6.9% 同比增长1.1个百分点[4] * 五年复合增长率 收入7.8% 归母净利润21.8%[2][4] * 2025年业绩预计约9.5亿港元 对应市盈率约27倍[3][15] **业务板块构成** * 原料类业务 包括烟叶进口 烟叶出口 巴西经营业务[5] * 制成品类业务 包括卷烟出口 新型烟草制品出口[5] * 收入占比 烟叶进口63% 烟叶出口16% 巴西经营8% 卷烟出口12% 新型烟草1%[6] * 毛利占比 烟叶进口60% 卷烟出口20% 巴西经营13% 烟叶出口6% 新型烟草0.5%[6][7] **核心业务驱动因素** * 烟叶进口业务 全球独家经营权(除受制裁国家)采购端成本市场化 销售端非市场化 定价模式为采购价加成6%[8] * 中国卷烟高端化趋势推动优质海外烟叶需求增长 2019-2024年进口烟叶金额复合增速9.4% 量复合增速4.3%[8] * 巴西子公司收购提升整体毛利率 具备上游采收加工能力 低成本采购加工带来更高报表毛利[9] * 巴西业务30%以上产品销往其他国家及地区 实现完全市场化经营 可向跨国企业供货[9] **卷烟出口业务模式** * 集中在免税渠道 拥有新加坡 泰国 中国香港 澳门及中国大陆关外地区独家经营权[13] * 采取新老划断方式优化渠道 新渠道由公司直接对接免税终端[13] * 自营免税业务渠道商毛利水平可达50%-60% 因免税优惠分配产业链各环节[13] **新型烟草制品业务现状** * 独家经营全球范围内中国中烟公司生产的加热不燃烧产品[14] * 主要销往东欧 中东欧 东南亚及中东地区[14] * 2025年上半年收入下滑 因目标市场监管政策变化及地缘政治冲突[14] * 通过产品创新与产品力提升有望恢复增长[14] **未来发展战略与并购方向** * 并购整合三个方向 母公司中烟国际集团旗下境外资产(如天泽烟草 中烟巴西等)[16][17] * 其他兄弟公司境外资产(如老挝红塔好运 中烟国际欧洲等)[17] * 全球范围内非央企体系优质资产[17] * 并购审批环节众多 具体落地时间不确定但持续推进[17] * 战略定位不变 未来发展空间巨大[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