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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一季度光伏发电建设情况
国家能源局· 2025-04-29 16:31
2025年一季度光伏发电建设情况 - 全国一季度新增并网容量总计5971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2341万千瓦,分布式光伏3631万千瓦(含户用光伏202万千瓦)[3] - 截至2025年3月底全国累计并网容量达94544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5344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41104万千瓦(含户用光伏15032万千瓦)[3] 分省区新增并网容量 - 江苏新增容量最高达666.6万千瓦(集中式197.9万千瓦,分布式468.7万千瓦),山东450.9万千瓦(集中式175.3万千瓦),广东563.7万千瓦(分布式占比87.8%)[3] - 分布式光伏占比突出的省份:浙江(331.1万千瓦占96.3%)、安徽(322万千瓦占86.2%)、湖北(266.9万千瓦占99.1%)[3] - 集中式光伏主导地区:新疆(321.8万千瓦占99.5%)、云南(482.8万千瓦)、贵州(93.7万千瓦占77.7%)[3][4] 分省区累计并网容量 - 山东累计容量突破8000万千瓦(8064.3万千瓦),河北7435万千瓦,江苏6831.4万千瓦[3] - 集中式光伏存量前三:内蒙古4531.9万千瓦、新疆5964.7万千瓦、青海3630.9万千瓦[3][4] - 分布式光伏存量领先:江苏5038.4万千瓦、浙江4224.6万千瓦、山东5296.1万千瓦(户用光伏2783.8万千瓦)[3] 户用光伏发展 - 户用光伏新增量前五:江苏128.1万千瓦、安徽83.5万千瓦、河北14.4万千瓦、江西24.4万千瓦、浙江77.6万千瓦[3] - 户用光伏累计量超1000万千瓦的省份:山东2783.8万千瓦、河北1902.4万千瓦、河南2329.9万千瓦[3]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印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的通知》答记者问
国家能源局· 2025-04-29 15:55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 政策背景与目的 - 电力辅助服务定义为除正常电能生产、输送、使用外的系统调节服务,是维持电力系统稳定的关键调节器 [3] - 行业发展经历三阶段:2006年前无偿服务、2006-2014年计划补偿、2014年后部分品种市场化 [3] - 新能源装机比例提升导致系统灵活性需求激增,需通过市场机制挖掘调节潜力 [3] - 目前已有16省建立调峰市场、15省建立调频市场、2省建立爬坡市场、6区域建立调频/备用/调峰市场 [3] - 政策旨在推动辅助服务从计划到市场、从发电侧到多元主体的转变 [3] 规则核心内容 - **市场主体范围**:明确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及新型主体(储能企业、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车网互动运营企业)参与资格 [4] - **交易品种设立流程**:需经电力调度机构提出需求→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论证→国家发改委审批→分阶段试运行(模拟/结算/正式) [4] - **费用传导机制**:遵循"谁受益、谁承担"原则,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由用户用电量和未交易上网电量分担调频/备用费用 [4] - **市场衔接机制**:调频/备用/爬坡等有功辅助服务可与现货市场独立或联合出清,电能量费用按电能量市场规则结算 [5] - **运营机构职责**:电力调度机构负责需求提出、交易组织及安全校核,交易机构负责主体注册、信息披露及结算依据提供 [5] 实施推进计划 - 国家发改委及能源局将监督市场运营机构规范交易,并监管市场运行情况 [5] - 各地需根据《通知》及发改价格〔2024〕196号文修订实施细则,确保与基本规则一致 [5] 政策体系定位 - 该规则与《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共同构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三大交易品种顶层设计 [3]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25-04-29 15:55
政策框架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 旨在指导全国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并适应电力改革发展需要 [2] - 政策依据包括《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2024年第20号令、《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 [2] 市场实施要求 - 要求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会同省级价格及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市场运营机构制修订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 确保与《规则》要求一致 [2] - 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需完善现货市场规则 适当放宽市场限价以引导调峰功能 并停止运行调峰及顶峰等具有类似功能的市场 [2] 监督评估机制 -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需会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等单位对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行、资金使用及执行效果进行年度评估 [2] - 要求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报告 [2] 政策背景 - 政策制定是为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要求 [2] - 相关阅读材料显示国家能源局近期密集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 包括长三角电力市场及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专题会议 [3]
人民日报海外版丨国家能源局出台举措 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国家能源局· 2025-04-29 14:59
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政策 核心观点 - 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旨在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引导民营企业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2] - 政策聚焦三大方向: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发展动能 推动公平参与市场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2] - 预计政策将创造能源领域新投资增长点 使民营经济成为能源转型、安全保障和地方经济的重要力量 [2] 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发展动能 - **基础设施投资**: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参股核电 投资水电、油气储备设施、油气管网及"沙戈荒"大基地等重大项目 [2] - **新业态发展**:鼓励投资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微电网等创新领域 [2] - **科技创新**: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能源领域重大科技攻关 加强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 培育"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2] 推动公平市场参与 - **准入制度**:推进油气管网运销分离 优化电网建设许可条件 允许民营施工企业参与 [2] - **要素保障**: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服务覆盖范围扩大至160千瓦及以下民营用电企业 加强能源管网信息公开 [2] - **市场监管**: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督促管网设施公平开放 规范能源市场秩序 [2] 政务服务优化措施 - **审批改革**:推行风电项目"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一窗受理和在线并联审批 [2] - **权益保障**:建立政企沟通协商机制 完善涉企收费监管 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 [2] 政策影响展望 - 政策组合拳将加速民营企业在能源基础设施、新型电力系统、油气改革等领域的布局 [2][3] - 虚拟电厂等新兴领域有望形成千亿级市场空间 为民营企业创造发展机遇 [3]
CHINA DAILY丨Solar, wind together beat coal capacity in Q1
国家能源局· 2025-04-29 14:59
风电和太阳能装机容量 - 中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在一季度末首次超过煤电装机容量,标志着能源转型的重要里程碑 [2] - 截至3月底,全国风电和太阳能装机容量同比分别增长17.2%和43.4% [2] -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 [2] 太阳能光伏发展 - Rystad Energy预测中国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将在2025年年中突破1000吉瓦 [3] - 太阳能行业增长迅速,有望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 [2] 煤电占比变化 - 截至3月底,中国所有省级地区的煤电装机容量占比均降至50%以下 [4] - 预计到2025年底,煤电在总装机容量中的占比将降至约三分之一 [4] 电网投资 - 一季度电网工程投资达956亿元(约合131.9亿美元),同比增长24.8% [4] - 电网设备投资增长更为显著,同比上升59.5% [4] 电力消费预测 - 2025年全国用电量预计达到10.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6% [4] - 最大峰值负荷预计约为15.5亿千瓦 [4] 非化石能源装机容量 - 到2025年底,非化石燃料发电装机容量预计达到约23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60%以上 [4] 氢能发展 - 中国在氢能领域取得显著进展,成为全球领先的氢能生产国和消费国,2024年氢能生产和消费量超过3650万吨 [4] - 中国在全球可再生氢领域占据主导地位,占全球累计产能的一半以上,2024年底产能超过25万吨/年 [5] - 国家高度重视氢能行业,推动顶层设计、产业政策和技术创新 [5]
新华社丨我国新核准5个核电项目
国家能源局· 2025-04-29 14:59
核电项目核准 - 我国核准5个核电项目,包括浙江三门三期工程、福建霞浦压水堆1、2号机组、山东海阳三期工程、广东台山二期工程、广西防城港三期工程 [2] - 在运和核准在建核电装机容量超过1.2亿千瓦 [2] 核电发电量及环保效益 - 2024年全国核电发电量450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7%,占全国总发电量的4.5% [2] - 全年等效减少标煤消耗约1.4亿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约3.7亿吨 [2] 核电安全与运行水平 - 在运核电机组始终保持良好的安全纪录,主要运行指标保持国际领先水平,未对公众和环境造成任何不良影响 [2] - 国家将指导督促企业按照全球最高安全标准建设和运营核电机组,确保核电安全万无一失 [2] 核电技术发展 - 大力支持第四代核电技术、小型模块化反应堆、核聚变等前沿技术攻关 [2] 行业动态 - 我国核电在运在建规模升至世界第一 [3] - 全国可再生能源今年新增装机3亿千瓦以上 [3]
中国之声丨我国将支持民营经济更好参与能源重大工程建设
国家能源局· 2025-04-29 14:59
政策支持方向 - 支持民营企业投资能源基础设施,包括核电、水电、油气储备设施、油气管网、"沙戈荒"大基地等重大项目 [2] - 鼓励发展能源新业态新模式,如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微电网等创新技术和模式 [2] - 推动民营企业参与能源科技创新,加强科研协同攻关和成果共享 [2] - 支持民营企业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创新"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2] 市场准入优化 - 健全能源领域市场准入制度,推进油气管网运销分离 [2] - 优化许可条件,支持民营施工企业参与电网建设 [2] - 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服务对象拓展至160千瓦及以下民营用电企业 [2] - 加大电网、油气管网等能源公共服务企业的信息公开力度 [2] 融资与市场环境 - 探索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2] - 健全能源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2] - 督促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公平开放 [2] - 加强市场监管,营造民营企业公平参与能源市场的良好环境 [2] 行业发展动态 - 民营企业加速布局能源领域 [3] - 虚拟电厂发展提速,为民营经济打开千亿级市场空间 [3] - 多重利好政策将出台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3]
新华社经济参考报丨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十条举措出炉
国家能源局· 2025-04-29 14:59
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政策 - 国家能源局发布《若干举措》,从三方面提出十条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包括提升发展动能、推动公平参与市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2] - 政策目标为引导民营经济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成为能源低碳转型、安全保障和地方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2] 民营企业参与能源重大项目 - 支持民营企业参股核电项目,参股比例从2020年2%提升至2024年10%,涉及江苏徐圩一期等五个新核准项目 [2] - 鼓励投资水电、油气管网、油气储备设施及"沙戈荒"大基地等基础设施 [2] - 充电设施领域民营企业占比显著,规模以上运营商中民企占比超80%(截至2024年底) [2] 能源新业态与科技创新支持 - 明确支持民营企业投资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微电网等创新领域 [2] - 民营企业已深度参与能源科技项目,在前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中占比约50% [2] - 鼓励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培育"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及设备循环利用商业模式 [2] 市场准入与融资支持 - 推进油气管网运销分离,优化电网建设许可条件,便利民企进入竞争性环节 [3] - 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服务范围扩展至160千瓦以下民营用电企业,预计五年内新增受益主体超100万户 [4][5] - 拓宽融资渠道,支持能源民企通过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及债券融资获取资金,鼓励开发专项绿色信贷产品 [4] 政务服务优化 - 推行"一窗受理"和在线并联审批,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 [5] - 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完善权益维护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及收费监管,助力企业"走出去"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