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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发布︱《全球能源低碳转型发展2030苏州愿景》 呼吁推动2030年全球新能源装机实现翻番目标
国家能源局· 2025-10-24 18:17
《全球能源低碳转型发展2030苏州愿景》发布 呼吁推动2030年全球新能源装机实现翻番目标 10月24日,在2025国际能源变革论坛上,《全球能源低碳转型发展2030苏州愿景》(以下简称《苏州愿景》)正式发布,呼吁世界各国共同推 动2030年全球新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比2024年翻一番,努力构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共赢新模式。 本次论坛由中国国家能源局、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时值《巴黎协定》十周年暨论坛举办十周年,论坛 以"十年携手能源变革 创新领航绿色未来"为主题,旨在凝聚全球转型合力,共同应对能源转型挑战。 《苏州愿景》在充分肯定可再生能源十年进展的同时,也直面当前转型的复杂挑战,包括气候变化加剧、发展鸿沟扩大、保护主义与贸易壁垒蔓 延等,并指出加强国际合作与集体行动是破局关键。 为此,《苏州愿景》规划了六大合作领域,为全球能源治理提供了清晰的行动框架:夯实安全根基,保障能源供应;激发创新活力,深化体制改 革;释放转型势能,发展低碳能源;倡导以人为本,提升能源可及;践行多边主义,畅通要素流通;动员全球资本,创新融资工具。 除装机量目标外,《苏州愿景》还前瞻性地强调,将大力推进新 ...
2025国际能源变革论坛在苏州成功召开
国家能源局· 2025-10-24 14:03
论坛概况 - 2025国际能源变革论坛于10月24日在江苏苏州开幕,主题为“十年携手能源变革 创新领航绿色未来” [1] - 论坛由国家能源局、国际可再生能源署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 [1] - 来自36个国家和地区的能源部长、驻华大使、15个能源国际组织负责人及2000余名代表参会 [5] 中国能源转型成就 - 中国构建起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 [3] - 中国通过坚定推动绿色发展、创新发展和开放合作,构建了能源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和绿色低碳转型共赢新模式 [3] - 论坛期间举办了《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变革路》主题展览,展示中国能源转型的历史性成就、技术创新及应用实践 [7] 全球能源转型共识与合作 - 与会嘉宾普遍认为全球能源转型是大势所趋,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是全球共同机遇 [5] - 论坛倡议全球凝聚共识、加强国际合作,共筑能源供给保障体系、共破技术发展瓶颈、共促能源公正转型、共同践行多边主义 [3] - 论坛成为清洁能源领域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高端对话平台、成果共享平台和国际合作对接平台 [5] 论坛成果与活动 - 论坛发布了《全球能源低碳转型发展2030苏州愿景》、中国能源好物及《能源变革指数蓝皮书2025》等系列成果 [7] - 发起成立国际零碳零废城市发展联盟 [7] - 10月23日举办了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分论坛暨2025国际水电发展大会等11场分论坛及2场主题活动 [7]
中英电力市场改革研讨会在苏州召开
国家能源局· 2025-10-24 09:58
2025年10月22日,中英电力市场改革研讨会在苏州召开,来自中英能源主管部门、英国驻华使馆、相关研究机构代表出 席会议, 围绕电力系统和市场改革创新等议题开展了深入讨论。 会上,双方签署《中英电力市场改革咨询小组谅解备忘录》,正式启动由中国国家能源局与英国能源安全和净零部成立的 中英电力市场改革咨询小组, 共同广泛召集双方优势研究单位开展合作研究和交流活动, 为两国政府提供电力市场改革领 域的专业咨询与政策建议。 ...
中德能源工作组第十三次会议在苏州召开
国家能源局· 2025-10-24 09:58
2025年10月22日,国家能源局与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在苏州共同召开中德能源工作组第十三次会议 。 会上,双方介绍了各自能源政策和发展转型最新情况,回顾了 2024年7月上一次工作组会议以来双方合作成果。会议通过 了《中德能源工作组2025—2026年工作计划》,双方议定在能源法律框架、能源和电力市场、电力系统、可持续供热/制 冷、可再生能源、氢能和储能等领域开展交流研讨、专题研究和人员互访等。 来自两国能源主管部门、德国驻华使馆和合作项目执行机构代表参加了会议。 ...
二十届四中全会公报: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国家能源局· 2025-10-23 18:34
政策方向与战略目标 -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 [1] - 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1] - 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 [1] 重点任务与实施路径 - 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 [1] - 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1] - 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1]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国家能源局· 2025-10-23 17:37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5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全会强调,"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 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成社 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 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 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 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 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全会指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 ...
经济日报丨“三年倍增”为汽车强国充电
国家能源局· 2025-10-23 12:57
充电设施"三年倍增"行动方案核心目标 - 到2027年底在全国建成2800万个充电设施,提供超3亿千瓦公共充电容量,满足超8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实现充电服务能力翻番增长 [3] - 该行动方案旨在精准补齐充电短板,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高速发展清扫障碍,持续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强国优势 [3] 当前充电基础设施现状与挑战 - 中国已建成全球最大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平均每5辆汽车有2个充电桩 [3] - 存在公共充电网络布局不均衡、设施功能结构待优化、居住区服务供给不充分等问题 [4] - 国庆中秋假期高速公路服务区出现充电桩供需矛盾,部分车主需等待3至4小时,公共充电设施平均功率为45.5千瓦,难以满足快速补能需求 [4] 行动方案的重点发展方向 - 加快补齐农村充电设施建设短板,实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设施全覆盖 [5] - 在重点城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快大功率充电设施规划建设,优化设施功能结构 [5] - 扩大车网互动试点范围,探索价格政策、市场化机制和应用场景创新,使充电桩升级为双向能源节点 [6] 产业链投资与经济效益 - 新增上千万个充电设施将带动充电枪、充电桩硬件制造、电力电子元件研发、电网改造、土建施工等产业链繁荣 [5] - 充电桩建设提速将拉动充电设施设备制造和建设投资2000亿元以上 [5] 技术演进与商业模式创新 - 充电桩从单向供电设备升级为双向能源节点,可成为虚拟电厂组成部分,为绿电消纳和能源结构转型提供新路径 [6] - 海量充放电数据可用于分析用户行为、优化电网调度、服务城市规划,催生新商业模式 [6]
人民日报丨特高压架起电力“闪送通道” 中国已投运40余项特高压交直流工程
国家能源局· 2025-10-23 12:57
特高压电网建设规模与成就 - 中国已累计投运特高压工程45项,建成了全球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超远距离输电网络,包括1条±1100千伏、23条±800千伏和21条1000千伏特高压线路[9][14] - “十四五”期间全国“西电东送”输电能力由“十三五”末的2.7亿千瓦提升至约3.4亿千瓦,增幅达25%[9][14] - 特高压直流线路长度由2.8万公里增长至4万公里以上,特高压交流线路长度由1.4万公里增长至2万公里,电网结构显著加强完善[14] 特高压工程的技术特点与优势 - 特高压直流输电具有点对点直达、输送容量大、送电距离长(可达2000-3000公里)、线路损耗低等优势[13] - 白鹤滩至江苏±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全长2080公里,输送水电至江苏仅需7毫秒[11] - 国家电网首次形成±800千伏/800万千瓦特高压直流标准化系列成果,覆盖设计、装备、施工、调试、管理全领域,形成500余项各类标准规范文件[21] 清洁能源输送与绿色发展 - 2024年跨区特高压直流通道输送清洁能源电量已达约4200亿千瓦时,较“十三五”末增长70%,占总送出电量的比重接近60%[17] - 宁夏—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每年可向湖南输送电量超360亿千瓦时,其中新能源电量占比超50%[4][17] - 陇东至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每年可向山东输送电能360亿千瓦时,输送的电能超过一半是风能、光伏、储能等纯绿色能源,其配套电源装机1450万千瓦中新能源达1050万千瓦[16] 重点工程项目进展 - 近5年来国家电网已投产8项特高压直流工程,线路长度1.36万公里,形成超5000万千瓦的特高压直流跨区输电能力[13] - 陇东至山东工程是中国首个“风光火储一体化”大型综合能源基地外送工程,采用±800千伏额定电压、800万千瓦额定容量,输电距离915公里[16] - 宁夏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全面建成投运,是以输送沙漠、戈壁、荒漠风电光伏大基地新能源为主的外送特高压直流通道,最大输送功率达800万千瓦[17] 技术创新与产业引领 - 国家电网川渝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创造了26项“世界首个”,包括世界首条海拔最高、冰区最重等[19][20] - 白鹤滩至江苏工程是首条采用混合级联输电技术的直流通道,有效化解多回直流密集接入地区的安全运行压力[20] - 多项“卡脖子”技术瓶颈取得突破,如陇东至山东工程首次应用国产分接开关、基于自主可控芯片的直流控保系统,成功打破核心装备的国外技术垄断[21]
政策解读︱《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25-10-23 10:51
行动方案制定背景 - 落实《能源法》和《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等法律政策的必然要求 [3] - 深化能源行业信用工作 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行业监管和治理机制的必然要求 [3] - 治理行业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部分经营主体存在高频次失信行为和行政处罚的必然要求 [4] - 统筹行业信用共建 形成政府指导 市场驱动 企业参与 行业自律 社会共建良好局面的必然要求 [5] 行动方案主要内容 - 工作原则坚持政府引导 市场驱动 企业参与 行业自律 社会共建 目标在2027年底前实现信用体系完善 信用水平增强 [6] - 健全各类主体信用体系 推进经营主体信用记录建设 实现信用精准画像 探索从业人员信用建设 [6] - 夯实信用信息数据基础 修订信息管理办法和目录 加强信息归集共享 在信用中国和信用能源网站同步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7] - 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在行政审批 项目核准 财政支持等方面为守信主体提供便利 依据全国清单惩戒失信行为 [7] - 加强行业信用监管和治理 推行信用承诺制度 开展公共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 加大高频失信行为治理力度 [7] - 创新探索经营主体信用建设 鼓励企业将信用管理融入业务流程 加强第三方信用风险监测 [8] - 深化信用市场化社会化应用 支持行业协会探索新模式 推进信用+金融服务 促进信用产品国际互认 [8] - 明确组织实施职责分工 制定落实措施 创新信用应用场景 加强宣传培训 [8] 下一步工作重点 - 建立完善制度 制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修订数据和行为清单 建立健全信用评价标准 [9] - 加强系统保障 推进信用信息系统技术升级 实现与相关部门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9] - 深化监管应用 实施信用措施激励守信和惩戒失信 推进电力安全 电力市场等领域分级分类监管 [10] - 推进创新探索 鼓励行业主体创新信用管理模式 引导参与信易贷 支持对外合作信用服务 [10]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25-10-23 10:51
行动方案总体概述 - 国家能源局为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而印发《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 - 方案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及中办发〔2025〕22号文件等法律和文件精神[2] - 方案旨在通过系统性措施加强能源行业信用管理,覆盖经营主体、社会组织、政务信用等多个方面[5][6] 经营主体信用建设 - 重点加强从事能源生产、供应、建设等相关活动的经营主体信用建设,从基本信息、行政管理信息等方面建立完善信用记录,实现信用精准画像[5] - 研究探索能源行业经营主体相关执(从)业人员信用建设[5] - 能源行业经营主体应强化自身合规履约信守承诺管理,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并将信用手段深度融合应用于项目投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核心业务环节[14] 社会组织与政务信用建设 - 推动能源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加强诚信建设,强化其信用信息管理、共享、公开,并规范开展信用评价、信用应用创新等活动[6] - 加强能源行业管理部门自身信用建设,不断提升诚信自律水平[6] 信用信息数据基础 - 修订完善《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依托能源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全面归集共享所涉主体信用信息[7] - 按照统一公示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能源”网站同步公示能源行业行政处罚等公共信用信息[7] - 持续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技术迭代升级,促进公共信用信息与相关部门、经营主体及行业协会商会等单位所属系统互联互通和信用信息共享[7][8] 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 - 在开展行政审批、准入注册、资质许可、项目核准、财政资金支持等公共服务工作中,对守信主体提供便利和优惠[9] - 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行为实施惩戒,对列入国家相关部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能源行业经营主体,在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参加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9] - 加强协同联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统一开展信用修复,完成修复后同步停止公示相关失信信息并依法依规解除相关惩戒约束措施[10][11] 行业信用监管与治理 - 在行政审批、证明事项、信用修复等领域推行信用承诺制,并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11] - 对能源行业经营主体开展公共信用评价,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等,并推送相关部门、经营主体等应用[11][12] - 根据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A、B类经营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C、D类经营主体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并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12][13] 信用风险预警与防范 - 依托大数据等技术,应用能源行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和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加强对行业整体及重点领域信用风险的动态监测、分析预警[13] - 能源行业经营主体应加强对其合作方、供应商、产业链相关方等第三方信用信息的动态监测,并对关键合作方的合规履约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踪评估[15] 信用市场化社会化应用 - 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能源信用应用创新,推动数字化、人工智能技术与信用服务应用场景深度融合[16] - 在电力市场交易、油气管网托运商管理、能源工程建设等工作中,充分应用信用信息及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金融服务[16] - 鼓励开展信用服务对外合作,积极推动信用评价、信用报告、信用指数等信用产品跨境互认和国际商务信用认证[17] 组织实施 - 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及信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能源信用工作交流,总结评估、通报信用工作情况[18] -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所辖区域能源信用工作[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