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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以“代理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时,系统提示“未查询到您与该代理企业的关联关系信息”该怎么办?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6 15:15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1.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2.进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功能界面,点击从业人员后面的【管理】。 3.进入"涉税专业机构人员信息采集"功能界面,查看以"代理业务"身份登录出现提示的人员是否在已采集的人员列表内: (1)如果不在列表内,点击【新增】采集人员信息; (2)如果在已采集的人员列表内,请查看该人员的状态,如果状态不为"任职中"时,请根据状态类型进行相应处理。如果状态为"任职中",但是 以"代理业务"身份登录出现"未查询到您与该代理企业的关联关系信息"提示的,可点击【新增】重新采集该人员信息(原已采集的该人员信息无需删 除)。 状态说明: 待确认:税务登记信息中该人员信息发生变更,需同步调整; 待删除:税务登记信息中已无该人员信息,需同步调整; 审批中:律师、会计师、税务师人员发生变更时,需税务机关审核; 待提交:该人员信息被变更过,需进行提交; 任职中:当前未进行过任何操作的在职人员。 4.录入人员信息,其中标记红色星号的为必填项,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 一、人员信息采集 5.在"涉税 ...
专项附加扣除最新热点问题,一图看懂!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6 15:14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南 - 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选择扣除年度、继续教育类型,并录入开始与结束时间等信息[4] - 对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生育多子女的父母可为不同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例如一个由一方按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另一个由双方分别按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4] - 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需填报住房权属、地址、贷款方式及银行等信息,有配偶的还需填写配偶信息,并需留存住房贷款合同及还款凭证等资料[6] - 办理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时,产权证明可选择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等,并根据不同证明类型填写证书号或合同编号[7]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 需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申报主体包括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12] -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办理时间为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申报地点为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13] - 经营所得的计税依据为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若纳税人无综合所得,可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及专项附加扣除等[13] -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仅可选择在其中一处申报中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及专项附加扣除,不得重复减除[14] - 办理单一来源经营所得汇算需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及以上取得所得的,需分别填写B表后,再选择一处办理汇总申报并填写C表[16] -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税APP或经营管理所在地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17]
近期12366热点问题解答(自然人扣缴端)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6 09:33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操作指南 - 扣缴客户端申报密码是用于通过扣缴客户端进行信息报送、信息下载等操作的口令 [5] - 若忘记申报密码,扣缴单位可通过三种方式重置:1)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通过【个人中心】-【企业办税权限】路径重置;2)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通过【个人信息管理】-【办税权限管理】路径重置;3)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重置 [6] - 扣缴端注册流程共四步:第一步录入地区、单位信息;第二步获取办税信息;第三步备案办税人员信息;第四步设置数据自动备份 [7] 增值税混合销售业务税务处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应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 [1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适用上述混合销售规则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交易包含两个以上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业务;2)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主要业务体现交易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 [12] - 新的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2]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 - 个体工商户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需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14] - 个体工商户需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14] - 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分别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于次年3月31日前选择向一处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并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14]
【轻松办税】一文了解按年计征的营业账簿印花税如何申报操作指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6 09:33
营业账簿印花税政策梳理 - 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缴纳 纳税人应于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申报 [2] - 营业账簿印花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 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2] -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 以后年度仅就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增加部分计算缴纳印花税 [2] - 营业账簿印花税的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二点五(0.025%) [2]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减半征收 [2] 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操作指引 - 纳税人需登录新电子税务局 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进入功能页面 [2] - 在税款所属时间栏选择需申报的所属期 点击新增税种并选择印花税 然后进行税源采集 [2] - 进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页面后 税目应选择“营业账簿” 并据实填写应税凭证名称 计税金额等信息 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 [4] - 系统返回印花税税源明细表页面并显示已填信息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5] - 系统返回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页面 展示已采集的待申报税源卡片 符合“六税两费”优惠条件的系统将默认勾选“普惠减免”并显示减免税额 确认后点击提交申报并完成缴款 [6] 企业税费种认定信息查询方式 - 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 依次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可查看企业基础信息 [7] - 在纳税人信息查询功能页面 点击【税费种认定信息】 在征收项目中选择“印花税”并查询 即可查看企业当前有效的印花税税源认定信息 [8] - 另一种查询路径为进入【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应申报税费种信息报告】 系统同样会显示当前企业有效的税费种认定信息 [9] 其他相关税费政策问答 - 个体工商户取得经营所得 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需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15][16] - 个体工商户需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16] - 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 需在分别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 于次年3月31日前选择向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1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或征收率时 应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18][19]
增值税法系列宣传丨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6 09:33
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的增值税扣缴规定 - 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时 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除非国务院规定委托境内代理人申报缴纳税款 [3] - 扣缴税款的计算方式为 按照销售额乘以税率计算应扣缴税额 [5] - 扣缴申报地点为 扣缴义务人的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 若机构或居住地在境外 则向应税交易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6] 涉及多税率或征收率的应税交易适用规则 - 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或征收率时 应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12] - 适用上述规则的具体应税交易需满足两个条件 包含涉及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业务 且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 其中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发生为前提 [13]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规定 - 个体工商户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需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15] - 年度汇算清缴需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 [15] - 若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 需在分别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 于次年3月31日前选择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16]
收藏学习!一图了解增值税法知识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6 09:33
增值税核心规定 - 增值税税率根据应税交易类型区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为3% [3] - 增值税计税方法分为一般计税方法与简易计税方法 [3] -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 [3] -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当期销售额乘以征收率 [3] - 销项税额是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时,按销售额乘以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3] - 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3] 增值税不征税情形 - 员工为受雇单位或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不属于应税交易 [3] - 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不征收增值税 [3] - 依照法律规定被征收、征用而取得补偿不征收增值税 [3] - 取得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3] -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及相关农业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3] -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3] - 销售古旧图书及自然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征收增值税 [3] - 直接用于科研、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不征收增值税 [3] -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不征收增值税 [3] - 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及残疾人个人提供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3] -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机构等提供的育养服务,以及婚姻介绍、殡葬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3] - 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及学生勤工俭学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3] - 纪念馆、博物馆等文化场所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以及宗教场所举办活动的门票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4]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地点 - 发生应税交易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取得索取凭据的当日,或开具发票的当日 [5] - 发生视同应税交易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完成交易的当日 [5] - 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报关进口的当日 [5] -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日 [5] -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纳税人,纳税地点为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 [6] - 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纳税人,纳税地点为应税交易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 [6] - 自然人销售或租赁不动产等,纳税地点为不动产所在地等主管税务机关 [6] - 进口货物的纳税地点按照海关规定 [6] - 扣缴义务人的纳税地点为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境外的则为应税交易发生地 [6] 计税期间与申报期限 - 增值税计税期间分别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或一个季度,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应纳税额大小核定 [6] - 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可以按次纳税 [6] - 按期纳税的,以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为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6] - 以十日或十五日为期间的,自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6] - 按次纳税且销售额达起征点的,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申报纳税 [7] -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依照上述规定执行 [7] 资源税应税产品混合处理规定 - 纳税人外购应税产品与自采应税产品混合销售或混合加工为应税产品销售的,计算销售额或数量时可扣减外购部分的购进金额或数量 [13] - 当期不足扣减的金额或数量可结转下期扣减 [13] - 纳税人需准确核算外购应税产品的购进金额或数量,未准确核算的需一并计算缴纳资源税 [13] - 扣减依据包括外购应税产品的增值税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合法有效凭据 [13] - 纳税人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为原矿销售,或外购选矿产品与自产选矿产品混合为选矿产品销售的,计算时直接扣减外购部分的购进金额或数量 [14] - 纳税人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洗选加工为选矿产品销售的,扣减外购原矿购进金额或数量时需乘以本地区原矿适用税率与本地区选矿产品适用税率的比值 [15] - 不能按上述方法计算扣减的,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合理方法进行扣减 [15] - 纳税人同时进行混合销售和混合洗选加工的,应分别核算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或数量并按规定扣减 [15] - 无法分别核算的,按照混合销售的规定进行扣减 [16] - 纳税人仅进行混合销售或仅进行混合洗选加工的,可以在购进外购应税产品的当期一次性计算扣减 [17] 车船税退税规定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报废后,纳税人可凭有关管理机关证明和完税凭证,申请退还自报废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19]
企业所得税跨年度成本支出,如何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6 09:33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跨年度支出申报时,暂未取得有效 培训 ! TITUTION FAMILY WALLE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 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 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 的有效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 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28号) 规定: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 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 的,若支出真实目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 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 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 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四条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 证过程中, 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 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 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 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 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 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 ...
山西:劳务报酬发票代开——企业发起代开申请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6 09:33
企业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为个人代开劳务报酬数电发票流程 - 企业经办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选择【单位办税】进入扣缴功能 [2] - 在【扣缴申报】-【个人代开发票】-【发票代开发起(劳务报酬)】页面,点击【发起申请】为代开申请人发起劳务报酬发票代开信息 [3][4] - 填写发票信息,包括销售方信息、购买方信息、项目信息、应税行为信息等,销售方仅支持选择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其他”或“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 [5] - 信息录入完成后提交,代开申请人的个人所得税APP将同步收到“劳务费发票代开申请”待办 [5] 销售方(自然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确认并完成代开流程 - 销售方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待办页面查看到“劳务费发票代开申请”待办,点击【去处理】进入发票信息确认页面 [7] - 在“发票信息”页面确认企业预填的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税款计算页面并提交 [9] - 代开申请提交后,点击缴款并选择缴款方式完成支付,税款缴纳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具数电发票 [11] - 缴款成功后,可预览、下载电子发票,并可下载完税证明保存至本地 [11] 企业跨年度未取得有效凭证的成本费用处理规定 - 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对于当年实际发生但未及时取得有效凭证的成本费用,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核算 [18] - 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企业必须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18] - 若支出真实且已发生,企业应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或换开发票等外部凭证 [18] - 因销售方注销、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的,企业可凭规定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税前扣除,必备资料包括:无法补换开发票原因的证明资料、相关业务合同协议、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19] 企业以前年度应扣未扣支出的追补扣除规定 - 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等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凭证或能证实支出真实性的资料后,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21] - 此项追补扣除的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21] 企业工资薪金支出的税前扣除时点规定 -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25]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合规经营进阶指南(五)| 服务协议变更与终止操作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5 23:18
跨年度支出暂未取得有效凭证的税务处理 - 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对于当年实际发生但未及时取得有效凭证的成本费用,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 [10] - 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必须补充提供相关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10] - 若支出真实且已发生,企业应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或换开发票等外部凭证,合规凭证可作为税前扣除依据 [10] 无法补开发票的特殊情况处理 - 因对方注销、撤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的,企业可凭特定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税前扣除 [10] - 必备证明资料包括: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原因的证明资料、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协议、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11][14] - 其他辅助资料可包括货物运输证明、货物出入库内部凭证、企业会计核算记录等 [14] 固定资产暂估入账的税务处理 - 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因工程款项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并计提折旧 [11] - 待取得发票后,企业应对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进行调整 [11] - 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11] 以前年度应扣未扣支出的追补扣除 - 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未税前扣除的,以后年度取得合规凭证或能证实支出真实性的资料后,可追补至支出发生年度扣除 [15] - 此项追补扣除操作有年限限制,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15] 工资薪金支出的税前扣除时点 -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已预提的汇缴年度工资薪金,该支出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18]
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详解!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5 17:55
政策核心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2] 享受对象 - 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2] -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企业[2] - 具体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工信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2] 加计抵减情形 -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时,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3] -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时,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应纳税额中抵减[3] -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时,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3] 计提与核算规则 - 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5] - 按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5] -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时,应在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5] 不得加计抵减情形 - 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6] 注意事项 - 先进制造业企业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政策的当期一并计提[7] - 企业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7] - 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时,可以择优选择适用,但在同一期间不得叠加适用[7] 其他税务申报事项 - 对纳税人书立的应税营业账簿,实行按年计征,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14]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印花税的申报缴纳[14] -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职工薪酬行次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累计金额,包括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16] - 个体工商户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在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