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柳林财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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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执照所属经营范围外的业务可以开票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5 17:54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违规案例与监管 - 纳税人小曹在卖出已还清贷款的住房后,为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使用原已失效的贷款合同编号进行填报,后被税务机关在审核中发现[7] - 税务机关经核验发现该贷款合同已还清,要求纳税人提供佐证资料,纳税人随后撤销了填报信息[7] - 部分纳税人为多享受扣除,在卖出旧房并发生新房贷款利息后,违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的规定[8] 税务部门对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监管机制 - 税务部门已与相关部门建立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核验机制,对纳税人填报信息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核验[9] - 对于虚假填报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在与其他部门信息核验基础上,还将利用税收大数据进行分析[9] - 对于发现的涉税风险,税务部门会与纳税人沟通并引导其更正错误,对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依规处理[9] 企业招用特定人员身份信息查询方式 - 企业可查询招用人员是否属于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适用相关税收政策[10] - 农业农村部建立全国统一的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供相关部门查询脱贫人口身份信息,并为纳税人提供查询服务[11]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纳税人提供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身份信息查询服务[11] - 退役军人事务部汇总上年度新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信息后30日内将其身份信息交换至税务总局[11] 企业享受重点群体及退役士兵税收优惠的追溯与执行 - 对于企业以前年度招用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符合政策条件但未及时享受的,可依法申请退税[14] - 若申请退税时该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已从企业离职,则不再追溯执行相关政策[14] - 各级税务、人社、农业、教育、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优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审核、协查等事项的具体方式和流程[13]
3月底截止!这份汇算操作指南请收好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5 17:52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是一份关于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官方操作指南与政策解读,旨在指导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如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规纳税申报,并详细说明了办理流程、适用人群、时间节点及税款计算方法[2][4][7] 经营所得的定义与适用范围 - 经营所得主要包括四类: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2][6]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 - 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需要办理[2] -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3] -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需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3][13] 汇算清缴办理时间 - 纳税人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即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4] 申报地点与对应表格 - 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并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5] - 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5][13] 税款计算方法 -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7] 汇算清缴申报操作流程(B表申报) - 纳税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办理,主要步骤包括:登录后通过【代扣代缴】模块完成相关人员信息采集;在【经营所得】-【年度汇缴申报】中填写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纳税调整额等数据;填写投资者可税前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确认信息后提交申报并获取反馈;申报成功后进行税款缴纳[8][11] - 申报渠道包括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端以及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10] 年度汇总申报操作流程(C表申报) - 适用于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需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主要步骤包括: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经营所得(C表)】进入申报界面;选择申报年份,系统自动获取信息,纳税人需自行选择汇算地;若名下存在“被投资企业”经营所得B表未申报,系统将阻断并提示先完成B表申报;系统自动归集调增数据,纳税人可补充信息,确认后提交申报并完成缴款[14][16][18] 预缴与汇算清缴的关系 - 个体工商户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需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24]
公司起名别“踩坑”!企业名称登记服务风险提示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5 17:52
企业名称登记合规要点 - 企业名称不得使用与国家重大战略政策相关的文字,例如共建“一带一路”等[6] - 企业名称不得使用与同行业在先有一定影响的他人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10] - 企业名称申报系统提供查询、比对和筛查服务,申请人应根据提示申报,避免使用网络热词以提高通过率[6] - 登记机关将重点核查名称是否含有禁限用词语、是否符合规定,并对名称整体进行综合研判,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6] 企业名称申报违规案例 - 案例一:企业因申报名称包含“一带一路”等与国家重大战略政策相关的文字而被建议更换合规字号[5][6] - 案例二:企业因模仿同行业已有一定影响力的他人企业名称进行申报,涉嫌恶意抢注,被要求办理变更登记[7][8] - 以模仿、混淆等方式侵犯他人在先合法名称权益的,将面临责令整改甚至行政处罚风险[10] 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纳税申报 - 个体工商户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16] - 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16] - 若取得两处以上经营所得,应在分别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于次年3月31日前选择向一处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17] 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适用规则 - 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19] - 适用此规则的应税交易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包含两个以上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业务;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19] - 上述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19][20]
【轻松办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的功能如何使用?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5 15:50
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划分 - 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区域分为五个纳税等级 内环线以内区域为一至三级 内环线以外、外环线以内区域为二至四级 外环线以外区域为三至五级 [2] - 各纳税等级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市税务局确定并公布 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具体范围和纳税期限的公告》进行确认 [2]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操作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 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进入功能菜单 [4] - 进入功能界面后点击【新增税种】 勾选增加本期申报税种“城镇土地使用税”并点击【确定】以成功添加卡片 [5] - 点击卡片上的【税源采集】跳转至明细表界面 系统会自动带出已有土地信息 [5] - 若要录入新税源信息需点击【新增】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页面进行录入 [6] - 系统提供土地等级预填功能 点击“土地坐落详细地址”输入框右侧的地图图标 在税源地图上精确选择地址后点击【保存】 系统将自动预填“土地等级”和“税额标准” [6] - 确认“土地应税明细信息”自动带出的土地等级和税额标准无误后 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税源采集 [7] 电子税务局全量发票查询与下载操作 - 纳税人可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进入查询模块 [15] - 进入模块后 根据打印需求选择“开具发票”或“取得发票”并设置查询条件 点击【查询】后在结果列选择数据 点击右侧的【交付】或【下载】按钮 [18] - 在弹出页面可选择【发票下载PDF】、【发票下载OFD】、【下载为XML】将发票下载至本地 或点击【发票打印】直接打印 [19] - 批量下载发票时 在查询结果列勾选需要下载的发票数据 点击【下载】-【下载选中】选择文件类型后点击【确认】即可批量下载 可通过【批量导入导出进度查询】功能查看下载进度 [21] 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适用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37号公告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 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 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23] - 上述政策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因此 为装修办公室购买的地板、墙纸等装修材料及相关施工设备不适用一次性扣除政策 [23]
划重点!2026年新能源汽车车购税优惠这样享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5 15:50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核心内容 - 政策核心是对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实施阶段性减免 2024年至2025年免征 2026年至2027年减半征收 并设有单车免税额上限 [1][3] 2024年至2025年免税政策细则 - 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3] - 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3] - 举例:售价20万元(不含税)车辆 应纳税额2万元 未超限额 全额免征 [3] - 举例:售价40万元(不含税)车辆 应纳税额4万元 超过限额 仅享受3万元免税额 需缴纳1万元购置税 [3] 2026年至2027年减税政策细则 - 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3] - 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3] - 举例:售价15万元(不含税)车辆 应纳税额1.5万元 减半征收0.75万元 未超限额 实缴0.75万元 [4] - 举例:售价40万元(不含税)车辆 应纳税额4万元 减半征收2万元 超过限额 仅享受1.5万元减税额 实缴2.5万元 [4] 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计税特别规定 - 销售“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时 若车辆与动力电池分别核算销售额并分别开具发票 则依据不含动力电池的车辆不含税价作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4][5] - “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需满足相关技术标准 且生产企业能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提供换电服务 [6] - 税务机关依据工信部校验后的标识和发票办理减免税手续 [6] - 举例:2026年购买换电模式车辆 车身不含税价14万元 电池6万元 按14万元计税 应纳税额1.4万元 减半征收0.7万元 未超限额 实缴0.7万元 [7] 政策执行相关说明 - 购置日期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4] - 政策依据为《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 [4]
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调整申报操作指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5 15:49
社保费申报操作流程 - 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进行社保缴费工资申报 [3] - 在电子税务局中,企业需登录后进入“社保费管理”模块,选择“社保费申报” [3] - 申报主界面提供“用人单位日常缴费工资申报”或“单位社保费缴费工资月度申报(分险种)”两个入口 [3] - 初始化后需点击“全量获取最新参保人员信息”以录入职工工资 [4] - 工资录入支持单个录入或通过下载模板批量修改后导入 [6][7] - 录入成功后提交,系统会提示修改成功的员工数量和涉及的参保信息条数 [4] - 缴费工资申报成功后,企业需进入“用人单位社保费申报”模块进行正式申报 [5] - 在正式申报环节,需选择费款所属期并查询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 [5] - 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中,登录后点击“缴费工资申报”下的“月度缴费工资申报” [5] - 申报方式需根据当地政策选择“按人员申报”或“按险种申报” [5] - 申报提交后,状态可能显示为“处理中”,需点击“申报结果查询”刷新以获取最终状态 [7] - 若申报失败,可通过“查看”功能查询具体失败原因 [7] 增值税税率适用规则 - 自2026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将施行 [13][14] - 当纳税人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或征收率时,应按主要业务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13] - 适用此规则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交易包含涉及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业务,且业务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 [14] - 主附关系中,主要业务需居于主体地位并体现交易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发生为前提 [14]
必看!个人股权转让个税热点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5 09:35
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数电发票)的接收与处理流程 - 文章核心观点:文章是一份操作指引,详细说明了企业单位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接收、查询、查看和下载由与其存在任职受雇关系的自然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推送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11][17] - 操作入口与模块 - 单位需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以进入相关办理模块[13] - 发票查询与定位 - 在“发票业务”模块中点击【收票箱】,即可看到自然人推送的发票[15] - 可通过选择处理状态、录入推送人、数电发票号码等条件进行查询,以定位目标发票[15] - 发票后续操作 - 查询到目标发票后,单位可对其进行查看和下载操作[15] - 收票箱功能仅用于接收与本单位存在任职受雇关系的自然人推送的发票[17]
个税小课堂|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预缴申报指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5 09:35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预缴申报流程 -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需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并在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5] - 适用对象包括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6] - 纳税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Web端进行线上预缴申报,也可前往经营管理所在地的办税服务厅线下办理 [6] - 通过Web端申报时,需登录指定网址,进入“我要办税”下的“经营所得(A表)”进行办理 [9][10] - 在“录入计税信息”页面,需填写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等信息,并选择“是否均在综合所得中扣除” [12] - 申报信息填写完毕后需提交,申报成功若有税款则需进行税款缴纳 [3]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一项以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为目的的“额外减税”政策,允许企业在研发费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多扣除一部分,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18] - 享受优惠的前提是企业的相关活动属于税法规定的“研发活动”,即为了获得新知识、新技术、新产品,以系统组织形式开展的、结果不确定的活动 [23] - 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明确,主要包括研发人员的人工费用、研发直接投入和设备折旧等 [23] - 自2023年1月1日起,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并计入当期成本的,可在据实扣除基础上再加计100%扣除,相当于实际扣除200% [23] - 若研发费用形成了无形资产,则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3] - 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20% [24] - 企业可在7月或10月预缴申报时,以及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24]
工资薪金包括哪些项目,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5 09:35
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税前扣除规定 - 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2] - 合理工资薪金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劳动报酬[2] - 工资薪金包括支付给任职或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劳动报酬 具体涵盖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及其他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支出[2] - 工资薪金范围不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2]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填写说明 -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行次 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累计金额 包括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13] -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行次 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工资薪金借方发生额累计金额[14] 印花税申报缴纳规定 - 对纳税人书立的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实行按年计征[11] - 应税营业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合计金额[11]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采集及合并申报”模块进行印花税申报缴纳[11] 办税日历与申报期限 - 每月1日至20日 为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水资源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以及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期限[9] - 每月1日至25日 为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的期限[9] - 2026年度车船税纳税义务人为自然人的 申报期限为1月1日至31日[10] - 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期限为1月1日至31日[10] 电子税务局办税指引 - 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时可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网上办理[16] - 若线上功能无法满足需求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APP的“征纳互动”功能联系“悦悦”人工座席进行远程问办 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16][17] - 电子税务局提供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等多种税费申报及缴纳功能[12]
提醒!1月要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5 09:35
营业账簿印花税政策与申报 - 自2022年7月1日《印花税法》施行后,应税营业账簿范围缩小,仅对记载有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的账簿征税,其他营业账簿已不在列举税目内[3] - 广东省规定,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缴纳,纳税人应于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也可选择按次申报并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3] - 按年申报的纳税人,即使当年无需缴纳税款(计税金额为0),也必须进行“零申报”[3] - 申报流程需通过电子税务局,依次进行税源采集、选择“营业账簿”税目、填写计税金额与应税凭证数量、保存并提交信息,最后完成税款缴纳[4][2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一项旨在支持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允许企业的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额外再多扣除一部分,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9][12] - 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活动需符合税法规定,即为了获得新知识、新技术、新产品,以系统组织形式开展且结果不确定的活动[14] - 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基础上可再加计100%扣除,相当于实际扣除200%,形成无形资产的则可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14][15] - 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的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20%[15] - 企业可在7月或10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以及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享受该项优惠[15] 2026年1月纳税申报期安排 - 2026年1月1日至20日,为多项税费的申报缴纳期,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水资源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以及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19] - 2026年1月1日至25日,为单位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期[19] - 2026年1月1日至31日,为自然人缴纳当年度车船税的期限[19]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填写说明 - 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职工薪酬相关行次需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累计金额[23] - 填报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24] - “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一栏,需填报“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工资薪金借方发生额的累计金额[25] 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 - 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时可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或APP网上办理[27] - 若线上功能无法满足需求,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APP内的“征纳互动”功能,选择“人工”服务,在线联系座席并提交资料,实现远程帮办[27][28] - 完成实名认证后,纳税人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以获取税费知识、在线提交诉求并享受相关服务[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