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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凭证被认定 “异常”?别慌,这样处理就对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4-30 20:53
出口退税凭证异常的核心观点与处理 - 文章核心观点是系统阐述出口退税业务中增值税扣税凭证被认定为“异常”的多种原因,并详细说明了企业在不同情况下(如尚未抵扣、已申报退税等)应采取的具体处理步骤,旨在帮助企业财务人员理解和应对这一常见税务风险 [1] 一、被列入异常凭证的原因 - 纳税人丢失或被盗税控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 - 非正常户纳税人未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 - 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或“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 - 经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发票涉嫌虚开或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1] - 走逃(失联)企业存续期间发生特定情形,如商贸企业购销货物名称严重背离,或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能力且能耗与销售严重不符等 [1] 二、异常凭证的连锁认定标准 - 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异常凭证,若其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专票进项税额70%及以上,且累计超过5万元,则其对应开具的专票也将被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3] - 计算异常凭证进项税额时,不包括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已作进项税额转出的部分 [4] 三、取得异常凭证后的处理方法 - **增值税处理**: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暂不允许抵扣;已申报抵扣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6] - **出口退税处理**:尚未申报或已申报未办理退税的,暂不允许办理;已办理退税的,需根据情况作进项税额转出或由税务机关追回已退税款 [6] - **消费税处理**:尚未申报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款的暂不允许抵扣;已申报抵扣的需冲减当期可抵扣税款,不足部分需补缴 [7] - **特殊申诉渠道**: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可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核实申请,经核实符合规定的可免于转出或追回税款;其他纳税人对认定存有异议也可提出核实申请 [7] 四、个税汇算子女教育扣除常见问题 - **问题描述**: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被多人重复填报,导致合计扣除比例超过100% [14] - **解决方案一**:夫妻一方选择按100%比例扣除,另一方在个税APP中作废其填报记录 [20][21] - **解决方案二**:夫妻双方各按50%比例扣除,通过在个税APP中修改设置扣除比例为“50%(平均扣除)”来实现 [23]
企业所得税汇算丨资产减值准备金政策梳理及案例填报解析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4-30 09:38
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 根据会计准则,当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需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计提相应准备,该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且后续折旧或摊销需基于调整后的账面价值进行 [2] - 税法规定,未经核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2] - 2008年1月1日以前计提的各类准备金余额,在以后年度发生实际损失时,应先用该余额冲减损失 [3] 固定资产减值与折旧的税会差异 - 企业按会计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4] -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固定资产折旧仍按税法确定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算,不受会计上计提减值准备的影响 [4]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的具体税务申报案例 - 案例公司A对B公司有一笔5万元应收货款,2024年会计上计提了1万元减值准备,该笔准备金在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通过《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项目进行纳税调增 [5][6] - 2025年B公司破产,该笔货款被确认为损失,在2025年度汇算清缴时,需填写《A105090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其中资产计税基础为5万元,资产损失的税收金额为5万元,纳税调整金额为-1万元 [7] - 案例中,2025年确认损失时,会计上已计提的1万元减值准备在税务上获得了实际扣除,通过资产损失申报表实现了税会差异的调整 [7] 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增值税免税政策 - 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资格的机构(不包括营利性美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可免征增值税 [13][23][24] - 免税医疗服务需满足两个条件:提供主体为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价格不高于地市级以上医疗保障部门制定的价格,且服务项目属于《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范围或属于卫生防疫、卫生检疫服务 [14][29] - 符合免税条件的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救中心、卫生院、护理院、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卫生防疫站、专科疾病防治站、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血站等 [13][26]
这两项可以叠加退税,最高8400元~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4-30 09:38
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 - 纳税人同一年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两项扣除可以叠加享受 [6] - 学历继续教育扣除标准为每月400元,全年共计4800元 [6] - 同年取得符合条件的技能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可按照3600元标准定额扣除 [6] - 叠加扣除时,一年内只能同时享受一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一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 [7] - 同时符合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继续教育共计可扣除8400元 [8] 可享受个税扣除的职业资格证书范围 - 可享受扣除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为准,共计72项职业资格 [8] - 目录内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其中准入类33项,水平评价类26项 [8][9] - 目录内包括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3项 [8][11] 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 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8] - 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可享受出售现住房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退税优惠 [18] -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19] -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19] - 享受优惠需满足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在同一城市范围内,且出售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产权人直接相关 [20] - 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 [21] - 新购住房金额,购买新房的为网签备案合同注明的成交价格,购买二手房的为房屋成交价格 [21] - 符合条件纳税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售房、购房合同等材料申请办理退税 [22]
一图读懂!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时效指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4-29 23:07
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政策 - 核心观点:文章详细解读了适用于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的“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税务政策,包括其计算方式、备案要求及政策有效期 [3][4][5][7][8] - 股权转让所得计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单一投资基金的股权转让所得需将不同投资项目的所得和损失相互抵减,以余额计算;余额大于或等于零则确认为年度所得,余额小于零则按零计算且不能跨年结转 [3] - 个人合伙人税额计算:个人合伙人根据其从基金年度股权转让所得中分得的份额计算应纳税额,并由创投企业在次年3月31日前代扣代缴;符合条件者可按被转让项目对应投资额的70%抵扣其分得的份额后再计税,当期不足抵扣不得结转 [3] - 股息红利所得计算:单一投资基金的股息红利所得,以其来源于所投资项目分配的股息、红利等收入的全额计算;个人合伙人按分得份额计税,由创投企业按次代扣代缴 [4] - 成本费用扣除限制:除可扣除的成本费用外,单一投资基金发生的管理费、业绩报酬等其他支出不得在核算时扣除 [4] - 核算方法适用范围: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法仅适用于计算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的应纳税额 [4] - 初始备案时效: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需在完成相关备案(依据2023年第24号公告)后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核算方式,未备案则视同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 [5] - 备案调整时效:选择的核算方式需满3年方可调整,调整应在满3年的次年1月31日前重新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7] - 政策延续时效: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政策的有效期已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8] 社会保险参保与缴费指南 - 核心观点:文章系统介绍了中国社会保险的适用对象、包含险种、缴费主体、缴费标准及渠道,覆盖职工社保(单位职工与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社保 [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 - 适用对象与险种:职工社保(单位职工)适用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含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险;职工社保(灵活就业人员)适用于特定灵活就业人员,包含基本养老和基本医保;城乡居民社保适用于未被职工社保覆盖的城乡居民,包含基本养老和基本医保 [14][15][16][17][18] - 缴费主体:职工社保(单位职工)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工伤险由单位缴纳;职工社保(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全额承担;城乡居民社保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共同承担 [19][20][21] - 缴费标准:职工社保(单位职工)的月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起薪月工资核定,下限为本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300%;职工社保(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省平均工资的60%-300%间自愿选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省平均工资的60%确定;城乡居民社保不按基数和比例,而是按年按固定档次缴费 [22][23][24][25] - 缴费渠道:职工社保(单位职工)由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按月申报缴纳并代扣个人部分;灵活就业人员需按月自行通过皖事通、微信/支付宝、税务窗口、银行网点等渠道缴费;城乡居民需按年通过上述相同渠道自行申报缴费 [26][27]
【实用】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5个Tips请查收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4-29 18:16
税收优惠政策延续 -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得到延续,旨在为行业发展减负松绑,助力实现“老有所养、幼有所育、家有所安” [1] 增值税免征政策 -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机构,提供相关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 - 符合特定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同样免征增值税,条件包括:与家政服务员及客户签订三方协议、向家政服务员发放劳动报酬并进行培训管理、通过业务管理系统对家政服务员进行登记管理 [2][3] 企业所得税减计政策 -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相关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2]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政策 -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其自有或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 契税免征政策 -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服务的,免征契税 [4] 政策适用机构与服务的具体定义 -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 [5] - 为社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日托、半日托等方式,为3周岁(含)以下婴幼儿提供照料、看护、膳食、保育等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5] - 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短托、日托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5] - 为社区提供家政服务的机构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或医疗机构为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等提供照护服务,或提供保洁、烹饪等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5]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流程 -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涉及复评、复核、修复三种不同的救济或调整途径 [10] - 复核是在年度评价结果确定前,对评价指标扣分或判级情况有异议的救济途径,需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提出申请 [11] - 复评与修复是在年度评价结果确定后发起,若对结果有异议应先申请信用复评,再申请信用修复 [11] - 若对评价结果无异议但想申请修复,需先纠正失信行为,若系统“申请修复”选项不可选,需查看不可办理原因并纠正行为 [11] 信用管理实务时间线 - 年度评价通常在3月进行,结果在4月发布 [10] - 对年度评价结果有异议可选择复评,无异议可选择修复 [10] - 新参评经营主体的复评可在纳入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满12个月后申请 [11]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非洲建交国实施零关税举措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6年第5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4-29 18:15
对非洲建交国实施零关税政策 - 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并推动中非共同发展,自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对同中国建交的20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实施零关税 [2][3] - 具体国别清单及相关税目税率以附件形式公布 [4]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政策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外的应税销售行为,适用3%征收率的项目可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8] - 对于按规定需要预缴增值税的项目,当期在预缴地实现的全部价款、预收款(均不含增值税)合计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9]
购进固定资产能否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4-29 09:49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 - 公司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若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2] - 上述政策所称的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2] - 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仍需按原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相关加速折旧政策规定执行 [2] 政策执行要点与方式 - 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的时间点为: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进行扣除 [4] - 公司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时,其资产的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 [4] - 公司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自行选择是否享受该政策,但一经选择未享受,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 [5] - 选择享受政策的公司需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固定资产购进时点资料(如发票、到货说明、竣工决算说明等)、固定资产记账凭证、以及核算税务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 [5] 光伏与电池产品出口退税政策调整 - 自2026年4月1日起,对公告列明的249类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直接归零,即直接取消出口退税 [15] - 对于公告列明的22类电池产品,将分阶段取消增值税出口退税 [15] - 电池产品取消退税第一阶段: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从9%降至6% [16] - 电池产品取消退税第二阶段:2027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增值税出口退税 [16] - 政策判定标准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不按合同签订日、发货日或付款日计算 [15] - 政策无过渡期,报关即按新规执行 [16] - 此次调整不影响出口消费税的退(免)税政策,增值税与消费税需分开核算并分别申报 [16]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报(汇算清缴)怎么报?| 12366热点速递(五十)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4-29 09:49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流程 - 纳税人需在每年5月31日前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税款[2] - 申报入口为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下的【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或首页【我的待办】中的相应链接[2][3] - 办理汇算清缴前需先报送年度财务报表,否则系统会提示[3] - 若存在未完成的往期企业所得税申报,则无法办理当期年度申报[3] 小型微利企业申报要点 - 小型微利企业判定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4] - 资产总额单位为“万元”,需按全年季度平均值计算填报,计算公式为: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4] - 从业人数包括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和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人数,也需按上述季度平均值公式计算填报[4] - 系统根据【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和【从事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三项数据自动判定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4] - 若被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系统会自动计算减免金额并填写减免所得税额[5] 小型微利企业简化申报的例外情况 - 发生特定业务时,小型微利企业仍需填报对应附表,包括:资产损失(需填A105090)、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需填A10508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填A107012)以及其他税收优惠、捐赠支出、政策性搬迁、特殊行业准备金、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如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等超标,需填A105000)[3][4] 申报表填报与数据核对 - 系统会自动勾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0000)和《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等基础表单[5] - 若已报送同期财务报表,系统会自动获取利润表数据预填至主表对应行次,但需逐项核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利润总额等项目,确保与财务报表数据完全一致[5] - 填报时可使用“暂存”按钮保存数据,使用“重置”按钮清空数据[5] - 系统会对数据异常进行检测,并以黄色感叹号提示,需根据提示核对数据准确性[4][5] 增值税相关要点 - 按次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一日内多次交易按日汇总适用此标准[11] - 小规模纳税人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适用上述起征点标准[11] -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按照“生产生活服务-商务辅助服务”适用**6%**税率缴纳增值税[12] - 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12] - 允许扣除的价款需以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公积金缴存记录作为合法有效凭证留存备查,且全部含税销售额和扣除的价款必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列明,否则不得扣除[13] 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 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在超过标准的次月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16] -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超过标准后,需对季度内销售额按月拆分,以确定具体超过标准的月份[17] - **举例1**:按季申报的批发零售业纳税人F,在2026年11月销售额超过标准,应在2026年12月申报期内办理登记,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2026年11月1日,并需在2026年12月申报期办理11月的一般纳税人申报,在2027年1月申报期办理10月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和12月的一般纳税人申报[18] - **举例2**:按季申报的批发零售业纳税人G,在2026年12月销售额超过标准,应在2027年1月申报期内办理登记,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2026年12月1日,并需在2027年1月申报期办理10-11月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和12月的一般纳税人申报[20]
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应税交易有哪些?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4-29 09:49
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应税交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口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 [2] - 适用13%税率的交易包括销售或进口货物,但增值税法中明确列举适用9%税率的货物除外 [4] - 适用13%税率的交易还包括加工服务与修理修配服务 [6] 2026年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调整 - 政策调整的关键执行节点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不按合同签订日、发货日或付款日计算 [15] - 自2026年4月1日起,对公告列明的249类光伏等产品直接取消增值税出口退税,退税率归零 [16] - 对公告列明的22类电池产品,分阶段取消增值税出口退税 [16] - 电池产品退税取消第一阶段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此期间执行特定退税率 [16] - 电池产品退税取消第二阶段自2027年1月1日开始,全面取消增值税出口退税 [17] - 本次调整无政策过渡期,报关即按新政策执行 [17] - 出口消费税的退(免)税政策照常执行,与增值税需分开核算并分别申报 [17]
山西:电子税务局如何进行红字信息确认单撤销?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4-29 09:49
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处理流程 - 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发起的红字信息确认单,在对方未确认前如需撤销,发起方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红字信息确认单处理】模块进行撤销 [2] - 具体操作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红字发票开具】进入功能页面 [3] - 在“红字发票业务”功能页面,点击【红字信息确认单处理】 [4] - 进入处理模块后,通过选择购/销方、确认单状态、对方纳税人名称、录入日期等条件进行查询,以查看进行中的红字发票确认信息 [6] 2026年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调整 - 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 [14] - 政策执行的关键节点判定标准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而非合同签订日、发货日或付款日 [15] - 自2026年4月1日起,对公告列明的249类光伏等产品直接取消增值税出口退税,退税率归零 [16] - 对公告列明的22类电池产品,分阶段取消增值税出口退税:第一阶段(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退税率从9%降至6%;第二阶段(2027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退税 [16] - 此次政策调整无过渡期,以报关单出口日期为准,报关即按新政执行 [16][17] - 出口消费税的退(免)税政策保持不变,但增值税与消费税需分开核算并分别申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