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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这些合规事项请您关注!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5 16:18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要点 - 核心观点:文章解读了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特定增值税优惠政策,重点阐述了销售交易中放弃减税以开具专用发票的操作方式,以及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计税方法 [14][17][19] 增值税发票开具与减税政策 -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时,应按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14] -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就全部或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4] - 举例说明:一家季度销售额26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建材店,若客户要求开具专票,可仅就其中2万元销售收入部分放弃免税,按1%或3%征收率开具专票并缴税,其余24万元销售额仍可享受免税 [16][17][18]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务处理 - 自2026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不含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需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税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全文)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5 16:16
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框架与核心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已于2026年3月12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标志着中国生态环境法律体系的系统整合与重大升级 [2] 第一编 总则 - 法典第一编为总则,确立了基本规定,并构建了从监督管理体制、规划分区管控、标准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到生态保护补偿、突发事件应对、保障措施及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的完整基础制度框架 [3] 第二编 污染防治 - 法典第二编系统规定了各类污染的防治,涵盖大气、水、海洋、土壤、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污染,以及化学物质、电磁辐射和光污染的风险管控,并细化了各领域的防治措施、重点区域联合防治及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 [3][4] 第三编 生态保护 - 法典第三编聚焦生态保护,内容涉及生态系统保护(森林、草原、湿地、海洋、江河湖泊、荒漠)、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土地、矿产、水、渔业等)、物种保护(野生动植物、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重要地理单元保护(自然保护地、长江黄河等)以及生态退化预防治理和生态修复 [5] 第四编 绿色低碳发展 - 法典第四编旨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规定了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废弃物循环利用、绿色消费)、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以及应对气候变化(减缓与适应、碳达峰碳中和、国际合作)的相关内容 [5] 第五编 法律责任和附则 - 法典第五编明确了法律责任,包括责任通则(责任主体、追究)和分则,针对违反法典各编具体规定的行为(如监测、环评、排污许可及各污染防治领域、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设立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条款,最后为附则 [9]
【实用】关爱“一老一小”,相关税费政策要点请您收好!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5 16:16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子女教育支出可享受定额扣除** 每个子女每月扣除标准为2000元[2] - **扣除方式可由父母协商选择** 父母可选择由一方按100%标准(每月2000元)扣除,或双方分别按50%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扣除,选定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2] - **扣除范围覆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历教育** 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以及高等教育(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2] 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 -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机构可享受税费优惠** 具体优惠政策根据规定执行[4] - **相关机构的服务用房可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机构,对其自有或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上述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6] - **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收入免征增值税** 符合规定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其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7] 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 **直系亲属间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免征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2] - **向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人赠与房屋免征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2] - **通过继承取得房屋产权免征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2]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义务 - **纳税人需依法办理年度汇算并补缴税款** 当纳税人年度内从多处取得收入导致预扣税率低于年度汇算适用税率时,需办理汇算并补税[14] - **未依法办理汇算将面临滞纳金及罚款等后果** 税务机关会对未办理汇算的纳税人进行提示督促,对拒不整改者将依法立案检查,在征收滞纳金基础上加处罚款,并将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加强后续年度申报审核[14]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一张发票,守护权益,也带来惊喜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5 16:15
广州市有奖发票活动规则 - 活动时间为2月6日至7月31日 [4] - 参与行业为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八大行业 [4] - 发票对象为开给个人消费者的电子发票,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和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4] - 参与门槛为单张票面价税合计金额100元(含)以上 [4] 商家不合规开票行为 - 以折扣价、团购优惠为由拒绝开具发票 [6][13] - 谎称发票用完,要求消费者下次再开 [6] - 开具其他店铺的发票,或发票明细与实际购买商品不符 [6] - 以消费金额太少为由拒绝开票,或提出抹零以替代开票 [11][12] - 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15] 消费者合规开票要求 - 消费者有权依法取得发票,但不得要求开具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的发票 [8] - 商家有权拒绝的不合理要求包括:要求开具未实际发生或与实际不符的发票;在无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下要求开具红字发票并重开;要求对同一笔消费通过更改购买方信息反复红冲再开具 [8] 发票开具与更正规范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15] - 开具电子发票后如发生开票有误,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再按正确内容重新开具 [15] 消费者维权与发票查验途径 - 遇到商家拒开发票或开具不符发票,消费者可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投诉举报 [7] - 消费者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等官方渠道查验发票真伪 [15]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 - 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需办理年度汇算,实行多退少补 [25] - 案例:个人全年工资薪金460000元,稿酬收入20000元,减除费用和扣除共计150000元,合并计算后因稿酬所得适用税率从预缴的20%提升至25%,需补税560元 [23][25]
关注!保险合同准则转换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事项须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5 09:56
《保险合同准则》首次执行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 《保险合同准则》首次执行年度为2025年度及之前年度的企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统一自2026年度起以《保险合同准则》为基础进行纳税调整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1] - 企业首次执行《保险合同准则》产生的留存收益累积影响数,可选择在2026年度一次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或自2026年度起分五个年度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两种方法可自主选择,一经选择不得更改[1] - 首次执行年度至2025年度期间,企业基于《保险合同准则》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与已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差额,计入202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或自2026年度起分五个年度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两种方法可自主选择,但应与前款选择的方法一致,一经选择不得更改[1] 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相关规定 - 纳税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时,确认销售收入、销售面积的截止时间为税务机关受理清算申报时的前一预征税款所属期终了之日[7] - 按期申报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实行按季申报缴纳[7] - 例如,某房地产开发项目于2026年3月27日提交清算申报资料,主管税务机关于4月3日受理,则清算时确认销售收入、销售面积的截止时间应为2026年3月31日,若申报资料中截止时间不符,企业需在税务机关受理后将数据更新至3月底[9][10]
个税汇算简易申报 操作指南看过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5 09:56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流程 - 纳税人可通过“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办理2025年度汇算,系统提供“简易申报”和“标准申报”两种方式 [4] - 符合“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税款”条件的纳税人,可使用“简易申报”办理退税 [4] - 简易申报时,系统已预填日常申报数据,如需修改需切换至“标准申报” [4] - 申报流程包括核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算地、已缴税额和可申请退税额,确认无误后提交 [5] - 提交申报前需确认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 [5] 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规则 - 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合格等原因给予的售价减让属于销售折让,因质量、品种不符等原因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 [13] - 企业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或退回,应在发生当期直接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无需调整往期数据 [13] - 例如,服装企业3月销售10万元货物,4月发生1万元销售折让,则直接冲减4月收入;4月销售5万元货物,5月发生退货,则直接冲减5月收入 [14] 航空运输电子行程单开具规定 - 旅客在所购机票行程结束后的180天内,可通过航司或代理的官网、客户端、电话等渠道申请开具电子行程单 [17] - 电子行程单不含退票、选座、逾重行李等附加服务,超过180天的按双方约定执行 [17] - 国际及港澳台地区航空旅客运输服务暂不支持开具电子行程单 [17] - 航司或代理根据旅客提供的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行程信息开具,并通过官网、客户端下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交付 [17]
【涨知识】别让“超支”浪费!这些项目可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5 09:56
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与结转政策 -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其职工培训费用可单独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 [2] - 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可作为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2] - 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但需与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并单独核算 [2]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 - 一般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5] -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企业,扣除限额提高至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30%,超过部分准予结转扣除 [5] -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 - 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6]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 - 企业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 [8] - 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8] 销售收入冲减处理 - 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合格等原因给予的售价减让属于销售折让,因质量、品种不符等原因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 [15] - 企业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无需调整往期数据 [15][16]
“马”到成功,解锁文物里的税收知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5 09:56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以陕西“马”文化文物为引子,重点介绍了与文物艺术品相关的税收政策,包括其税务界定、拍卖行发票开具规则以及企业购买后的所得税处理方式 [4][5] 文物艺术品税务界定与拍卖税务处理 - 税法定义的“文物艺术品”范围广泛,包括书画、陶瓷器、玉石器、金属器、漆器、竹木牙雕、佛教用具、古典家具、紫砂茗具、文房清供、古籍碑帖、邮品钱币、珠宝等收藏品 [5] - 拍卖行受托拍卖文物艺术品时,若委托方享受免征增值税,拍卖行可以自身名义向购买方开具不征税增值税普通发票,此部分货款不计入拍卖行的增值税应税收入 [5] - 拍卖行需留存备查的材料包括:拍卖物品图片、委托拍卖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卖双方身份证明、价款代收转付凭证、扣缴委托方个人所得税相关资料 [5] 企业购买文物艺术品的税务处理 - 企业购买用于收藏、展示、保值增值的文物艺术品,在税务上应作为“投资资产”处理 [5] - 作为投资资产的文物艺术品,在持有期间计提的折旧或摊销费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5] - 此项关于文物艺术品作为投资资产且折旧摊销不得税前扣除的规定,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5]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相关计算 - 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10]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5% [10]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500元 [10]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0500元 [10]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40500元 [10]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65500元 [10] -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 [10] - 在纳税年度内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选择在其中一项中申报减除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但不得重复扣除 [10] 个人所得税相关扣除项目 - 专项扣除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11] -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支出 [11]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 [11] -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税前扣除,国务院规定可全额扣除的从其规定 [11]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12]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安徽省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自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12]
山西:企业股权转让如何办理?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5 09:56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一般规定 - 发生应税交易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日,若先开具发票则为开具发票的当日 [8] - 举例说明:A公司2月4日售货,2月6日收款,一般情形下纳税义务时间为2月6日;若合同约定2月5日付款,则纳税义务时间为2月5日;若2月4日已开具发票,则无论何时收款,纳税义务时间均为2月4日 [8] 视同应税交易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发生视同应税交易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完成视同应税交易的当日 [10] - 举例说明:B公司向福利院捐赠自产衣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衣服发出的当日 [10] 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进口货物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报关进口的当日 [12] - 举例说明:C公司进口原材料,2026年2月4日报关进口,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月4日 [12]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 -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日 [13] - 举例说明:境外D公司向境内E公司提供服务,若D公司纳税义务时间为3月12日,则E公司扣缴义务时间也为3月12日 [13] 特定交易或情形的特殊规定 - 生产销售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款项或合同约定付款日期的当日 [15] - 销售服务时,若先收款再分期提供服务,以首次提供服务的实际开始当日和合同约定当日按孰先原则确定纳税义务时间,并就收到的全部价款申报纳税 [15] - 销售不动产时,完成权属登记或实际交付不动产即视为转让完成,两者皆完成时按孰先原则确定转让完成时间 [15] - 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规定缴纳增值税,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待实际收到利息时再按规定缴纳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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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5 09:56
住房换购个税退税政策要点 - 政策核心为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 - 该政策执行期限已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3] 住房换购个税退税金额计算方式 - 当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退税金额为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全额 [3] - 当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退税金额按公式计算:(新购住房金额 ÷ 现住房转让金额)× 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 - 对于出售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同持有的情况,退税金额应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其现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 [3] 建筑服务增值税计税方法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12] -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后,将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