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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 | 电子税务局APP如何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7 23:0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2.办理本年度缴费的,在屏幕上方选择缴费年度为【2025年】。为自己办理业务的,直接点击【下一步】。 为他人办理缴费的,点击【增加人员】,输入姓名和证件号码,点击【确定】。 3.核对身份信息和缴费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 缴费档次 ,点击【缴费】。 1.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在首页选择【点击进入社保费】→【城乡居民社保费】→【居民养老】,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人脸检测后,进入缴费页面。 或者在首页下方点击【办&查】→【社保业务】→【城乡居民社保费】→【居民养老】,进入缴费页面。 4.根据提示再次确认缴费信息,点击【确认缴费】,即可完成。 如果发现信息有误,点击【返回修改】,重复上述操作。 5. 如需补缴养老保险,请在人社部门登记补缴信息后, 点击【城乡居民社保费】→【 社保费补缴 】,选中参保人,点击【下一步】,系统自动带出 补缴信息,点击【缴费】即可。 6.缴费完成后,缴费人可通过【办&查】→【社保业务】→【城乡居民社保费】→【证明信息查询】或【社保费查询】查看结果。 注意,缴费证明需 要缴费成功2个工作日后(节假日除外)才能查看,请耐心等待! 往期链接 《你问我答》第1期~第50期合集 ...
购房、换房的契税优惠,速来了解→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7 23:0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购房、换房 契税优惠,看过来~ 买房换房,契税政策是关键!无论是首次购房,还是涉及房屋互换、精装修房屋,这些契税规定您都得心里有数。快来一起看 看吧! 一、购房可享受哪些契税优惠? (一)唯一住房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 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第二套住房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 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第二 条第(八)项 二、纳税人如何办理优惠政策? 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 ...
增值税申报的这些误区,你避免了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7 17:5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增 值 税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减 免 增 值 税 等 政 策 有 关 >>> 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局 公 告 2 0 2 3 年 第 1 号 ) 第 四 条 规 定 ,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取 得 应 税 销 售 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 免 征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 纳 税 人 可 就 该 笔 销 售 收 入 选 择 放 弃 免 税 并 开 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增 值 税 及 附 加 税 费 申 报 表 (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适 用 ) 》 中 的 " 免 税 销 售 额 " 相 关 栏 次 ( 此 处 即 " 小 微 企 业 免 税 销 售 额 " ) , 填 写 差 额后的销售额。 E 日 误区六 E 号 企业在申报时出现"强制类申报 三 比对不通过"情况,在强制提交 后就无需跟踪处理情况。 o 合规提醒 申 报 表 提 交 后 , 系 统 会 将 申 报 数 据 与 后 台 数 据 进 行 比 对 , 判 断 是 >>> 否存在比对不通过的情况,若不 通 过 会 出 现 提 示 。 若 系 统 出 ...
新规施行!一起来看纳税缴费信用常见评价指标!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7 17:5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 | 二、税费款缴纳信息相关指标 | | --- | --- | | 月 |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 应缴纳税费款(按月计算) | | 税 | 已代扣代收税费款,未按规定解缴的(按月计 复) | | | 未履行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不收税费款 (按次计算) | 供稿:台州市局 三门县局 作者:彭煜夏 徐伊莎 陈超男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 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哪些 情形会被直接判为D级呢? 一起来看 看吧! 方下列牆形之一的经营主体。直接单JD2 (一)) 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 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 [] 存在逃避缴纳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 日六月十年十月十八六岁年十六岁女女性的男子女儿女 0)共心反示守过広| 八例例修区公交彻大学白假公又 机关直接立案查处的: (宣) 偷税(逃避缴纳税款) 金额10万元以 上目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 (四) 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足额缴纳税 款、利息、滞纳金和罚款的; (信息)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 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 ...
没发生业务提前开票——不合规!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7 15:45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王会计 明白了,开具发票必须基于真实交易,为了"消化"开票额度而提前开票——不合规! 给您点赞! 税务人员 相关链接 来源 山东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06). 发票内容应如实填写! (05). 个人消费者索取发票要提供身份证号吗? (04). 警惕!这些情形属于虚开发票行为! (03). 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拒收! (02). 使用发票,这些行为不能有! (01). 注意了,纳税信用等级影响发票领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编发: 国家税 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制作: 吕金诺 责编:桑 军 王会计 企业本月发票未使用额度较多,能否为下月计划开展的业务提前开具发票? 不可以喔。让我们来看看政策法规是如何规定的吧! 税务人员 政策规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毕业生注意!“社保陷阱”有哪些?一图弄懂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7 15:45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现实职场里 社保套路深,雷区要当心 这是不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30日内 为其 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试用期内,单位也应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无论试用期长短、也无论职 工最终能否转正,用人单位都应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如果不参保,职工 在试用期间不仅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能累计 ,而且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权益 也得不到保障 ! 公司想跟我签订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说是每个月能多领几百块,这样 可以吗? 我签的公司说会给我缴社保,只是要按 最低缴费基数 缴,这是合理的 吗? 不可以! 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 法定义务 ,该项义务 不能由用人单位和职工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而且这样对职工来说并无益处,不缴社保费,不仅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能累 计,工伤、失业等权益都没有保障哟 ! 不合理! 按照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为 本人上年 度月平均工资 ,新进人员当年月缴费基数为起薪当月工资。 养老金计发遵循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原则,也就是说缴费基数的高低对职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7 11:32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 根据《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就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涉税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范围 依照《规定》应当报送涉税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包括运营以下互联网平台的企业: (五)提供教育、医疗、旅行、咨询、培训、经纪、设计、演出、广告、翻译、代理、技术服务、视听资讯、游戏休闲、网络文学、视频图文生成、网络贷款等服务的平 台; (六)为互联网平台提供聚合服务的平台; (七)为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从事网络交易活动提供营利性服务的小程序、快应用等,以及为小程序、快应用等提供基础架构服务的平台; (八)其他为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开展网络交易活动提供营利性服务的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互联网平台有多个运营主体的,由依法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报送涉税信息;运营企业均未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 可证的,由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的企业报送涉税信息;运营企业均未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均未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的,由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7 11:32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 为便利互联网平台企业(含其相关运营主体,下同)为平台内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明确从业人员税收政策适用,减轻从业人员办税 负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所得税政策适用及扣缴申报办理流程 (一)政策适用 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 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收入-累计费用-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 累计费用,按累计收入乘以20%计算;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互联网平台企业连续取得劳务报酬的月份数计算。 (二)扣缴申报的办理流程 (二)代办申报的办理流程 互联网平台企业为从业人员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的, 办理流程如下: 1. ...
看这篇,申税小微助您顺利申报增值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7 08:46
增值税申报常见误区 - 外购货物赠送客户需视同销售申报增值税 不得因未取得收入而忽略申报义务 [3][4] -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款 将购进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5] 纳税人身份转换申报要求 - 小规模纳税人季中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 需同时完成对应所属期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申报 [6] - 例如8月登记且次月生效的一般纳税人 需在10月申报期完成三季度小规模申报和9月一般纳税人申报 [6] - 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 纳税人自生效之日起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7]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规范 -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季度3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但不等于零申报 [8][9] - 需在申报表免税栏次如实填列实际免税额 而非简单零申报 [10] - 依据2023年第1号公告 免税销售额应填写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次 [11] 进项税额抵扣限制 - 租入房屋用作职工宿舍属于集体福利 即使取得专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2][13] - 依据财税〔2016〕36号文第二十七条 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14] - 兼营简易计税与一般计税项目时 水电费进项税额需准确划分 专用于简易计税部分不得抵扣 [15][16] - 无法划分的按公式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部分=全部进项税额×(简易计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全部销售额 [17] 农产品进项抵扣特殊政策 - 取得9%农产品专票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时 可加计抵扣1% 合计扣除率达10% [18] - 购进时按9%抵扣 生产领用时加计1% 若用于其他项目则按9%抵扣 [18] - 依据2019年39号公告第二条 用于生产13%税率农产品按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19] 简易注销登记税务要求 - 申请简易注销市场主体不应存在未结清税款等债权债务 [23] - 税务部门对未办理涉税事宜、未领用发票且无欠税、已办结清税手续的纳税人不提出异议 [23]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税务处理 -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销售额不包括代发工资和代缴社保公积金 该部分不得开具专票但可开普票 [24][25] - 一般纳税人提供该服务可选择按5%征收率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25] - 政策依据财税〔2016〕47号文 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24][26]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工资有这些规定!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7 08:46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非全日制用工 是指以 小时计酬 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 每日 工作时间 不超过四小时 , 每周 工作时间累计 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员工能与多个单位 订立劳动合同吗? Q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 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 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 后订立的 劳动合同 不得影响先订立的 劳动合同的履行。 注意哦!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 不得约定试用期 。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 都可以 随时通知 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 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吗? Q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 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建议留存 当初做出约定时的有关资料哦! 延伸小知识 如果没签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非全日制用工是月结工资吗?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 结算支付周期 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Q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