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波生物(832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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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波生物(83298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1 19:35
董事会决议 - 2025年8月19日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议案,9票同意[3] 董事会秘书管理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0] - 聘任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秘书不能履职时代表行使权利[10] - 聘任、解聘需两交易日内公告并向北交所报备[11]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2] - 空缺时指定人员代行职责,超三月由董事长代行[12][13] 职责与生效 - 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事务[6]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9]
锦波生物(832982) - 利润分配制度
2025-08-21 19:35
利润分配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利润分配规则 - 提取10%税后利润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9]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80%[14]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40%[14]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20%[14] 分配方式与决策程序 - 盈利且无重大事项可现金分配,比例由股东会定[13] - 经营好可提股票股利预案,经股东会审议[14] - 董事会审议变更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股东会审议变更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16] 其他规定 - 留存利润用于重大投资等[17]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利润分配执行[17] - 调整政策需论证表决[17] - 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19] - 调整章程现金分红政策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20] - 年报和半年报披露执行情况[20] - 违规占资可扣减现金红利[2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通过生效[22][23]
锦波生物(83298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1 19:35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股东会审议[3] 独立董事任职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6]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7] - 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10]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意见与年报披露[11]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等条件之一[12]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有不良记录[12]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3] - 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交所任职条件[14]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5] 选举与任期 - 北交所5个交易日内对候选人资格审查[17] - 股东会通过选举后2个交易日报送文件[1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8] - 特定情形辞职或解职,60日内完成补选[18]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9]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1]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2]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7]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会一次[26] - 审计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可举行[26]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5] - 董事会秘书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30]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1] 其他规定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32]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34]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35]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35] - 制度发布方为公司董事会,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36]
锦波生物(83298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19:35
证券代码:832982 证券简称:锦波生物 公告编号:2025-104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 ...
锦波生物(83298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1 19:35
证券代码:832982 证券简称:锦波生物 公告编号:2025-116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3:《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子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山西锦波 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
锦波生物(832982)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21 19:35
证券代码:832982 证券简称:锦波生物 公告编号:2025-109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6:《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其他承诺人以及公司(以下简称"承诺人") 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
锦波生物(83298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8-21 19:35
证券代码:832982 证券简称:锦波生物 公告编号:2025-113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 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 ...
锦波生物(83298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1 19:35
证券代码:832982 证券简称:锦波生物 公告编号:2025-131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8:《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子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下属子 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锦波生物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 ...
锦波生物(83298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1 19:35
证券代码:832982 证券简称:锦波生物 公告编号:2025-123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0:《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子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 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 ...
锦波生物(83298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1 19:35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3]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6] 重大信息界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属重大交易事项[1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等属关联交易重大信息[11]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属重大信息[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属重大信息[13] 报告要求 - 特定情形下报告义务人2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8] - 报告形式包括书面、电话等[17] 后续处理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并按规披露,报告义务人持续报告[18] 责任规定 - 重大信息未公开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0]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将被追责[20] 制度说明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3] - 发布日期为2025年8月21日[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