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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士达(833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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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士达:承诺管理制度
2024-03-19 19:54
承诺管理制度 - 承诺管理制度于2024年3月15日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2] - 制度规范承诺及履行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4] 承诺事项要求 - 承诺事项须有明确履约期限,公开承诺应含具体内容[6][7] - 承诺人应分析可实现性,履行中及时披露信息[7][8] 承诺变更与披露 - 变更或豁免承诺需经审议,监事会发表意见[8] -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承诺进展,未履行需说明措施[8][11]
民士达: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3-19 19:54
规则审议 - 董事会议事规则于2024年3月1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2] - 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 交易关注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关注[7] - 关联交易中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等情况需关注[8] 会议规定 - 董事会每年度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6]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提前3日书面通知[16][17] - 董事会会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特殊情况增议题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22] 决议规则 - 对外担保须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提供财务资助需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5] - 关联交易决议须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5] 人员聘任 -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其他高管由总经理提名,均报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9]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部分需专门会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行使情况应披露[3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33]
民士达: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9 19:5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母公司)净利润83,151,647.1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315,164.71元[6] - 2023年度可分配利润余额183,616,032.70元,拟每10股派现2元,共派29,250,000元[6] 其他新策略 - 监事会提名田原、柳明航为第六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9]
民士达: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19 19:54
募集资金情况 - 2023年5月26日募集资金263,637,500元到账,净额246,728,726.92元[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52,776,988.04元,余额196,307,693.77元[3][4] 项目投入情况 - 新型功能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投入8,172,888.07元,进度4.62%[19] - 研发中心项目投入4,474,364.39元,进度14.91%[19] - 补充流动资金投入40,129,735.58元,进度100.32%[20] 资金使用相关 - 2023年6月6日同意用9,435,446.83元置换自筹资金[9][20] - 2023年同意用不超20,000万元买理财,截至12月31日使用19,621.89万元[11] - 2023年度未变更用途,无闲置补流及票据置换事项[10][12] 机构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规[15] - 会计师认为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如实反映情况[16]
民士达: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4-03-19 19:54
利润分配制度审议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于2024年3月15日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2] - 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税后利润提10%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7]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7] 审议与执行程序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11] - 股东大会通过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派发,未完成重审[7] 表决要求 - 普通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1] - 股票股利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监督与披露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情况接受监事会监督[14] - 公司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利润分配和分红政策执行情况[17]
民士达: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3-19 19:54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22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 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 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业务规则和《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议事规则或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 ...
民士达: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Wei CAI)
2024-03-19 19:54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33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Wei CAI)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提名人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Wei CAI为烟台民 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 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 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响其独立性的关系,且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被提名人 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 ...
民士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3-19 19:54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 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确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决定在董事会下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冷敏娟 女士、包敦安先生、邢丽平女士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 由具备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冷敏娟女士担任,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40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及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 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3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 ...
民士达: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2024-03-19 19: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3 月 19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82,098,252.36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83,616,032.70 元。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09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
民士达: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包敦安)
2024-03-19 19:54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16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包敦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 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 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 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性意见,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 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