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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华新材(9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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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席位卖出1027.75万 北交所上市公司锦华新材登龙虎榜
搜狐财经· 2025-11-07 17:22
公司交易概况 -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登上龙虎榜,交易方式为连续竞价,上榜原因为当日换手率达到33.33% [1] - 当日成交数量为1034.19万股,成交金额为6.84亿元 [1] - 收盘价为66.69元 [1] 买卖席位分析 - 买入方面,买一席位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买入金额为3133.01万元 [1] - 买入前五席位合计买入金额约为9384.38万元 [2] - 卖出方面,卖一席位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滨路营业部,卖出金额为2099.95万元 [1] - 卖出前五席位中,机构专用席位卖出金额为1027.75万元 [2] - 卖出前五席位合计卖出金额约为6989.40万元 [2]
机构席位买入1637.98万 北交所上市公司锦华新材登龙虎榜
搜狐财经· 2025-11-06 17:38
龙虎榜交易概况 - 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登上龙虎榜,交易方式为连续竞价,披露原因为当日换手率达到21.90% [1] - 当日成交数量为679.75万股,成交金额为4.29亿元 [1] 买卖席位分析 - 买入方面,买一席位为机构专用,买入金额为1637.98万元 [1] - 卖出方面,卖一席位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岭中路证券营业部,卖出金额为1373.89万元 [1] - 龙虎榜数据显示,机构专用席位买入金额为16,379,772.58元,且无卖出 [2]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岭中路证券营业部卖出金额为13,738,907.66元,买入金额为670,134.94元 [2]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证券营业部买入金额为9,535,319.3元,卖出金额为8,106,658.74元 [2]
锦华新材(920015) -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公告
2025-10-31 17:47
股权变动 - 公司新增发行股票490万股,2025年10月30日完成股份登记[1] - 控股股东巨化集团持股比例从61.87%降至59.63%[1] - 巨化集团减少持股比例为2.24%[2] 变动说明 - 本次权益变动与承诺或计划无差异,不违法违规[5] - 不导致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化,不影响经营[6] - 不涉及披露相关报告书,公司将持续关注并披露信息[6]
锦华新材(920015) -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
2025-10-30 16:07
发行情况 - 超额配售选择权于2025年10月24日行使完毕,发行价格18.15元/股[3] - 初始发行规模3266.6667万股,新增发行490.00万股,发行总股数扩大至3756.6667万股[3] - 发行人发行后总股本由13066.6667万股增加至13556.6667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7.71%[3] - 最终发行股数3756.6667万股,向战略投资者配售653.3333万股,占比17.39%;向网上投资者配售3103.3334万股,占比82.61%[6] 股份登记与限售 - 延期交付的490.00万股股票于2025年10月30日登记于相关战略投资者股票账户名下[5] - 战略投资者国泰海通君享北交所锦华新材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其余7家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50%限售期为6个月,50%为12个月[6] 资金划转 - 浙商证券于2025年10月27日将新增股票募集资金划付给公司[7] 股东持股变化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持股80837240股,占比61.87%;行使后持股80837240股,占比59.63%[9] - 丽水锦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持股10450781股,占比8.00%;行使后持股10450781股,占比7.71%[10] - 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持股均为3496354股,行使前占比2.68%,行使后占比2.58%[11] - 洪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持股均为3215625股,行使前占比2.46%,行使后占比2.37%[11] - 国泰海通君享北交所锦华新材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持股0股,占比0.00%,行使后持股3266666股,占比2.41%[11] - 上海添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极简井木2号混合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持股0股,占比0.00%,行使后持股676380股,占比0.50%[11] 限售与流通股 -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限售股小计99633333股,占比76.25%[13] -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无限售流通股小计31033334股,占比23.75%[13] -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限售股小计104533333股,占比77.11%[13] -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无限售流通股小计31033334股,占比22.89%[13]
北证50大涨8%!北交所新掌门首秀引爆市场,北证50ETF加快推出助力流动性
华夏时报· 2025-10-29 22:36
北交所政策动向与市场表现 - 北交所董事长鲁颂宾在2025金融街论坛年会上介绍北交所建设成效与未来重点,送出政策"红包"[1] - 北证50指数于10月29日放量大涨8.41%,收复1500点关口,报收1573.71点,为年内第三大日涨幅[2][5] - 当日北交所市场成交金额达349亿元,创9月9日以来新高,呈现量价齐升态势[5] 北交所产品与制度优化 - 北交所将优化产品制度供给,持续推进指数体系建设,加快推出北证50ETF,并研究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2] - 专家认为北证50ETF推出将显著降低投资门槛,为市场引入增量资金和稳定的被动投资资金,大幅提升流动性[2][6] - 北证50ETF有望在年内落地政策,明年上半年测试,下半年正式推出[6] 北交所市场活跃度 - 10月29日北交所个股普涨,19只个股涨幅超过10%,112只个股涨幅超过5%[2] - 利通科技、锦华新材、三祥科技、数字人四只个股收获"30cm涨停板"[2] - 市场大涨原因包括政策利好释放以及超跌反弹情绪爆发[5] 北交所发行上市与科技创新功能 - 证监会将完善北交所发行上市机制,用好第四套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优化创新属性披露要求[4] - 北交所将研究完善上市标准与审核机制,健全并购重组工具,引导资源向关键科技领域和传统产业升级集中[4] - 旨在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前沿领域科技创新突破"卡脖子"难题,服务传统产业转型升级[4] 新三板改革与多层次市场协同 - 将继续深化新三板改革,优化差异化制度,推动三四板制度对接,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4][8] - 强化北交所与新三板"层层递进、上下联动、头部反哺、底层助推"的发展格局[8] - 美国OTC市场2025年结构性改革经验或为新三板发展提供参考[8] 投融资协调发展与资金结构优化 - 北交所将促进投融资两端协调发展,培育长期资本、耐心资本,落实中长期资金入市方案[4] - 推动设立更多中小市值公募产品,做好社保、保险、年金等资金对接服务,优化市场资金结构[4] - 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维护市场秩序,以增强投资者信任和信心[4]
化学制品板块10月29日涨1.38%,锦华新材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出8436.35万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0-29 16:33
板块整体表现 - 化学制品板块当日上涨1.38%,表现优于上证指数(上涨0.7%)和深证成指(上涨1.95%)[1]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领涨股锦华新材涨幅达30.00%,领跌股先锋新材跌幅为-7.62%[1][2] - 从资金流向看,化学制品板块整体主力资金净流出8436.3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12.2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8748.58万元[2] 领涨个股分析 - 锦华新材以30.00%的涨幅领涨板块,收盘价为62.92元,成交量为13.56万手,成交额为7.46亿元[1] - 蔚蓝生物涨停,涨幅为10.00%,收盘价15.51元,成交额1.48亿元[1] - 一诺威、美农生物、广东宏大涨幅均超过6.8%,分别上涨7.08%、7.06%和6.88%[1] 领跌个股分析 - 先锋新材跌幅最大,为-7.62%,收盘价4.61元,成交量167.24万手,成交额7.87亿元[2] - 锦鸡股份、凯立新材、聚胶股份跌幅均超过5%,分别下跌-5.92%、-5.30%和-5.29%[2] - 兴欣新材、晶华新材、赤博特等个股跌幅在-3.44%至-4.52%之间[2] 个股资金流向 - 凯美特气主力资金净流入2.00亿元,主力净占比6.98%,位列板块第一[3] - 德美化工、雅化集团、博苑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入均超过1亿元,分别为1.55亿元、1.31亿元和1.26亿元[3] - 蔚蓝生物主力净占比最高,达43.10%,主力资金净流入6397.36万元[3]
锦华新材(920015)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28 19:38
制度制定 - 2025年10月28日公司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2] 舆情定义与分类 - 舆情含媒体不实或负面报道等信息[5][6] - 舆情分为重大和一般舆情[7] 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8] - 证券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等工作[7][9] 处理原则与措施 - 舆情处理遵循快速反应等原则[11] - 一般舆情由组长或副组长灵活处置[14] - 重大舆情采取调查等措施控制范围[15] 责任追究 - 违反舆情保密义务造成损失将依法追责[18]
锦华新材(92001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8 19:38
制度通过情况 - 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表决6同意0反对0弃权[3] 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超1000万元 [10]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超10% [14]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变动幅度超20%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15]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财务数据差异幅度超20%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15] 责任追究相关 - 适用于公司董事等与年报披露有关人员 [6] - 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有责令改正等追究形式 [7][18] - 恶劣情形从重,阻止后果情形从轻 [19][20] - 证券部调查上报,董事会处理前听取意见 [21][22] - 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季报等参照执行 [23][24]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 [25][26]
锦华新材(920015)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8 19:38
信息披露制度 - 2025年10月28日通过《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应豁免披露[8]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 管理与流程 - 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12] - 申请审批流程含业务部门报送、董秘审核、董事长决定[13] - 决定处理的信息由董秘登记、董事长签字,保存不少于十年[13] 后续事项 - 暂缓、豁免披露需登记相关事项[15] - 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北交所[15]
锦华新材(92001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8 19:38
制度审议 -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表决6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2] 报告义务人 - 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等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6] 报告事项标准 - 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0] - 连续12个月内诉讼、仲裁累计金额达上述标准适用规定[10] - 公司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4]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总资产30%需报告[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4] 报告时点与方式 - 各单位在拟将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等三个时点后及时向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报告[18] - 子公司每月提交月度财务报告等资料[21] - 子公司特定会议后两个工作日内报会议决议及全套文件[22] - 各单位向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事项进展[19] - 信息报告义务人报告形式多样,提供含原因、协议等材料[20] 责任人与定义 - 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是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第一责任人[26] - “第一时间”指报告人获知拟报告信息当天(不超当日24时)[29] 信息处理与管控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重大信息,需披露时汇报并提请程序公开[21] - 公司负责子公司信息披露,子公司不得自行披露重大事件信息[23] - 公司重大信息管控确保准确性、保密等,宣传稿件需审核批准[25] 责任追究 - 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未上报或失实,追究报告义务人员责任[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