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国能建(03996)
icon
搜索文档
中国能建:中标陕西省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河、月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9 17:42
每经头条(nbdtoutiao)——直击茅台经销商大会:2000多人周末齐聚!重大变革公布:涉及茅台酒价 格、分销等,董事长陈华:经销商不能再"躺着赚钱" (记者 曾健辉) 截至发稿,中国能建市值为980亿元。 每经AI快讯,中国能建(SH 601868,收盘价:2.35元)12月2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近日,中国能源建 设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 有限公司,与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陕西省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河、月河流域生 态综合治理项目,中标金额约为68.64亿元人民币。 2025年1至6月份,中国能建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工程建设业务-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占比32.38%,勘 测设计及咨询业务占比4.29%,房地产(新型城镇化)占比2.21%,建材占比1.71%,新能源及综合智慧 能源占比1.68%。 ...
中国能建(601868.SH):联合体中标68.64亿元陕西省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河、月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格隆汇APP· 2025-12-29 17:34
格隆汇12月29日丨中国能建(601868.SH)公布,近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中国葛洲 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与华设 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陕西省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河、月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EPC总承包),中标金额约为68.64亿元人民币。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流域治理、交通基建、城市更 新、水利设施与环保工程等,总工期为36个月。 ...
中国能建:子公司联合中标约68.64亿元EPC总承包项目
证券时报网· 2025-12-29 17:28
人民财讯12月29日电,中国能建(601868)12月29日公告,近日,公司所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 (600068)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 司,与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陕西省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河、月河流域生态综合 治理项目(EPC总承包),中标金额约为68.64亿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流域治理、交通基建、城市更 新、水利设施与环保工程等,总工期为36个月。 ...
中国能建:子公司联合体中标68.64亿元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新浪财经· 2025-12-29 17:25
中国能建(601868.SH)公告称,公司所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和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与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陕西 省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河、月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中标金额约为68.64亿元人民 币。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流域治理、交通基建、城市更新、水利设施与环保工程等,总工期为36个月。目 前相关方尚未与项目业主方正式签署合同,上述项目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2.6亿元
证券日报网· 2025-12-25 19:09
本报讯(记者袁传玺)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 注册资本由约10.7亿元增至约12.6亿元。 ...
“A+H”,什么情况?H股类别股东大会频现反对票,ESG议题成两地上市新关切
证券时报网· 2025-12-25 10:47
H股类别股东大会频现反对票现象 - 多家“A+H”上市公司在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审议普通议案时,频繁出现大量反对票,甚至导致议案被否决,而同期A股股东大会的反对意见则小很多 [1][2][3] - 具体案例包括:中国能建修订章程议案获3.08亿股反对票,占出席H股表决权的12.02%;广发证券同类议案获1.21亿股反对票,占比16.08%;中国电信两项议案各获4.37亿股反对票,占比逾20%;春立医疗、荣昌生物、东方电气等公司的相关议案亦遭否决或高比例反对 [4][5][6] - 被审议的议案大多与按照新《公司法》要求修订公司治理制度有关,例如修订章程、取消监事会等 [6] 反对票背后的ESG驱动因素 - 海外投资机构将ESG视为重要的公司治理表态工具,投反对票常源于对上市公司ESG报告内容不满意,认为其未能充分体现关键指标 [3][7] - ESG表现已成为海外金融机构、主权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关键的筛选标准,评级不足的企业可能被排除在投资清单之外 [8] - MSCI研究指出,ESG评级最低的公司平均融资成本为7.9%,评级最高的公司为6.8%,两者相差约1.1个百分点,凸显ESG对融资成本的影响 [8] - 港股在ESG披露要求(如强制气候风险评估)上比A股更为严格,与国际资本接轨更早 [7] 国内外ESG标准差异与接轨难题 - 海外机构的ESG评价体系多基于西方市场经验,对中国企业的特殊实践(如“乡村振兴”投入)适配不足,难以获得充分认可 [10][11] - MSCI ESG评级洞察报告显示,中国企业在公司治理、公司行为议题上表现落后的比例达73.6%,远高于全球平均的44.7%,而这两类议题在评级中权重常超30%,显著拖累整体评级 [11] - 经济制度与文化社会差异导致关切议题不同,例如中国要求披露乡村振兴,而欧美无此要求,造成理解与认可上的障碍 [11] - 企业面临满足国际评级要求与契合本土政策导向的双重挑战,增加了适应成本 [3] A股ESG信息披露的快速发展 - 2024年4月,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同步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建立披露框架并接轨国际,强化气候变化相关披露 [14] - 监管持续推动:2023年11月发布报告编制征求意见稿,上交所制定2024-2026年ESG信息披露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5年3月,证监会新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按交易所规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 [14][15] - A股全行业ESG报告披露率从2022年的34.86%提升至2024年的46.34%;中证800指数成份股披露率从2022年的82.25%上升至2024年的89.25% [15] - 上市公司对ESG的态度从视其为成本转向思考如何转化为资本,本土化ESG标准体系正在加速建立中 [15] ESG的核心价值与未来方向 - ESG报告不仅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呈现,更代表企业未来发展前景,蕴含长期运营的潜在风险与价值增长点 [8] - ESG通过“表现→风险/价值判断→估值定价”的传导链条,成为机构投资决策的核心逻辑之一,报告质量直接关联企业在资本眼中的风险等级与价值潜力 [8] - 专家建议需政府、监管、投资机构、企业及第三方形成“协同治理”格局,共同构建统一且具行业适配性的披露标准,推动ESG回归服务长期价值决策的本质 [12][13]
从中国能建招标看制氢电解槽发展现状
2025-12-25 10:43
行业与公司 * **涉及的行业**:氢能产业,特别是电解水制氢装备(电解槽)行业[1] * **涉及的公司**: * **碱性电解槽主要供应商**:北京电力设备总厂、天河源清、华光环能、隆基氢能、阳光氢能、中船派瑞[6] * **PEM电解槽主要供应商**:阳光氢能、长春绿动[6] * **2025年前三季度订单规模领先的参与者**:北京易净新清、中集中电子、新洁科技双良、新思创[9] * **2024年订单规模领先的参与者**:阳光新能源、中船派瑞、中车株洲所、中车青岛所上海电子[9] 核心观点与论据 * **政策与长期技术路线**:国家政策明确支持可再生能源制氢并限制化石能源制氢,电解水制氢是未来发展的关键技术路线,因其低碳和能源可得性优势[1][2] * **成本核心驱动因素**:电价是电解水制氢成本的核心决定因素,电价从0.3元/度降至0.1元/度,氢气生产成本可从22.8元/公斤大幅降至11元/公斤左右[1][4] * **市场进入规模化新阶段**:2025年前三季度国内制氢装备订单总量达4.1GW,远超2023年(1.45GW)与2024年(1.17GW)总和,且出现多个GW级别大型项目订单,标志着市场从兆瓦级向GW级跨越[1][7] * **技术路线竞争格局**:短期内碱性电解槽占据市场主导地位(98%以上),因其技术成熟和成本优势,但启动关停速度较慢;PEM电解槽在启动速度上更具优势,更适应风光发电波动,但因使用贵金属催化剂导致成本较高[3][8] * **行业竞争加剧与价格下降**:中国能建2025年电解槽集中采购总量约125套(110套碱性,15套PEM),过去三年参与招标企业数量增加,碱性和PEM电解槽价格分别连续两年下降11%到24%,反映行业竞争加剧和技术进步[1][5] * **领先企业的特征**:能够连续进入中国能建供应商短名单的企业(如碱性领域的6家,PEM领域的2家)在技术水平、股东背景及项目经验上具备行业领先地位[1][6] * **行业发展阶段与竞争特点**:行业处于初期阶段,新进入者不断涌现,竞争格局不稳定,业主更关注设备实际运行数据(如耗损、寿命、稳定可靠)和历史项目经验[3][9] * **未来政策与趋势**:未来五年政策支持力度预计仍然很大,国产替代与规模效应将推动整个产业链成本下降,促进行业迎来更大发展机会[3][10] 其他重要内容 * **产业链环节**:氢能产业链包括制氢、储存、运输、加氢和用氢等多个环节,用氢端分为交通、工业建筑和储能等方向[2] * **制氢技术路线**:主要包括传统的煤制氢、天然气制氢、工业副产氢以及电解水制氢[2] * **采购模式**:中国能建每年进行一次供应商集中招标,中标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次年的具体项目招标[5] * **电解槽规格**:中国能建2025年集中采购包括110套1,000标方碱性电解槽和15套200标方PEM电解槽[5]
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大力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激励中央企业砥砺前行、奋发有为
人民日报· 2025-12-25 08:41
文章核心观点 - 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企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其在新征程上充分认识肩负的职责使命,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勇担社会责任,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1] - 重要指示为推动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激励中央企业砥砺前行、奋发有为 [1][2] 聚焦主责主业与优化布局 -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聚焦主责主业,持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切实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2] - 国务院国资委将高质量编制落实中央企业“十五五”规划,从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广领域统筹优化国有经济布局 [2]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坚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高质量服务超2.7亿人口用上电、用好电,扛牢能源电力保供政治责任,持续深化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2]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全球装机容量第二大发电集团,始终守牢保发电、保民生、保供热底线,切实发挥能源保供国家队作用,将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为首责 [2] - 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深度融入国家战略,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推动建筑产业全面转型升级,全力锻造“中国建造”金名片 [3] 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 -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立足实体经济,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4]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我国航空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的主力军和国家队,聚焦强军首责、聚焦自主创新、聚焦先进制造,着力提能力、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推动航空科技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全链条成体系发展 [4] -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加大科研投入,全力推进重大项目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努力打造更多能源装备“大国重器” [4] -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立足实体经济,坚定不移做强做优钢铁主业,打造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新路径,其全球最薄“手撕钢”实现量产、低碳排放硅钢产品正式发布、高铁车轮实现整车装用 [4] 深化改革与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着力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努力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6]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坚持以深化改革激发企业活力,聚焦构建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这一主线,纵深推动组织结构与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构建精益化管理体系 [6] -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将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聚焦激活机制、激增动力、激发活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提升经营效率、企业效益和治理效能,将加快CR450新一代高速动车组、时速600公里高速磁浮交通系统等重大装备应用 [6] -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新成立的中央企业,将坚持深化改革、整合资源、创新发展,坚定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全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世界一流汽车集团 [7] - 中国企业联合会表示中央企业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步伐坚实有力,“雁阵”梯队已经形成,将持续优化评价指标体系,扩大评价企业范围,服务中央企业更好对标找差、补短锻强、提质增效 [7]
中国能建12月23日获融资买入1.05亿元,融资余额13.10亿元
新浪财经· 2025-12-24 09:28
公司股价与交易数据 - 12月23日,公司股价涨跌为0.00%,成交额为4.44亿元 [1] - 当日融资买入额为1.05亿元,融资偿还额为1.05亿元,融资净买入额为3.75万元 [1] - 截至12月23日,公司融资融券余额合计13.13亿元,其中融资余额13.10亿元,占流通市值的1.70%,融资余额超过近一年60%分位水平,处于较高位 [1] - 12月23日融券偿还5500股,融券卖出5200股,卖出金额1.23万元,融券余量131.54万股,融券余额311.75万元,低于近一年30%分位水平,处于低位 [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成立于2014年12月19日,于2021年9月28日上市 [2] -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造合约业务,通过五个业务部门运营:勘测设计及咨询、工程建设、装备制造、民用爆破及水泥生产、投资及其他业务 [2]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工程建设81.18%,工业制造7.42%,投资运营6.80%,勘测设计及咨询4.07%,其他业务0.53% [2] 公司财务与股东数据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47.30万户,较上期增加41.21% [2] - 2025年1月至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35.44亿元,同比增长9.62%,归母净利润为31.56亿元,同比减少12.43% [2]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46.86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37.48亿元 [3] 机构持仓情况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十大流通股东中,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第四大股东,持股6.13亿股,持股数量较上期不变 [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第五大股东,持股4.88亿股,相比上期减少3.68亿股 [3] - 华泰柏瑞沪深300ETF(510300)为第七大股东,持股2.22亿股,相比上期减少1053.59万股 [3] - 易方达沪深300ETF(510310)为第八大股东,持股1.60亿股,相比上期减少511.78万股 [3] - 华夏沪深300ETF(510330)为第九大股东,持股1.19亿股,相比上期减少166.19万股 [3] - 嘉实沪深300ETF(159919)为第十大股东,持股1.03亿股,为新进股东 [3]
中国能源建设(03996)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23 22:4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7]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8]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8]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处理 - 独立非执行董事提议,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1]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2] 股东提案权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8] 自行召集股东会持股要求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在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15] 会议时间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2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2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0]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会议通知要求 - 需书面作出,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期限、审议事项等内容[20] - 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应披露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20] 会议地点与方式 - 原则上为公司住所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可采用现场、电子通信等方式召开[23] 会议人员登记与记录 - 出席会议人员登记册应载明姓名、身份证号、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股份数额等事项[31]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36] 方案实施与回购决议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6] - 公司以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就回购作出决议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8] 股东权利与限制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该部分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公司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31] 信息披露与规则执行 - 公告或通知等指在指定媒体或网站刊登信息披露内容[45] - 规则术语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45] - 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相关法律、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46] - 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有不同要求分别执行[46] - 规则依据《公司章程》制定,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46] - 规则生效后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自动失效[46] 累积投票制情形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拟选举两名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3]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 - 普通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应由2/3以上通过[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