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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股份(6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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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第1次修订)
2025-11-14 17:1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决定[3]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3]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续聘符合要求可不公开选聘[11] 资料报送与保存 - 参加选聘需报送资料,评价要素含审计费用报价等[13] - 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至少10年[14] 选聘程序 - 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等多环节[12][13]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需评价工作和质量[14] 改聘情形 - 出现执业质量缺陷等4种情形应改聘[16] - 改聘议案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应发表意见[17] 其他规定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60天通知[18]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选聘[19]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中[21] - 每年披露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25] - 年度报告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3]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25] - 发现违规造成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23] - 存在特定严重行为不再选聘[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9]
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第3次修订)
2025-11-14 17: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1年8月设立,2004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19] - 公司注册资本为63,138.3477万元,股份总数为63,138.3477万股[8][20] 股东权益与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0]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4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非独立董事6人(含职工董事1人)[10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15] - 董事会作出发行新股等特定事项决议须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1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7]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年度利润现金分配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度净利润30%[172][173]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66]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60天通知[184][185]
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25年第1次修订)
2025-11-14 17:16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会决定[16] - 5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由董事会决定[16] - 未达董事会权限标准的由总经理决定,报董事会备案[1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审议披露[17][19] - 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并披露[16][19]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订立书面协议,按协议总金额提交审议披露[22] - 可预计当年度总金额提交审议,超出需重新提交[21] - 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续签依金额提交审议披露[24]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14][17] - 超三年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决策披露义务[24] - 九类交易可免于审议披露[25]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管[3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批准生效[31][32]
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第1次修订)
2025-11-14 17: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10大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4]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5大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4]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不得被提名[5]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6] - 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设置与提名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7]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9]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9]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3] 专门会议规定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24] - 召开原则上提前三日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全体同意可不受限[24] - 需全部独立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24] - 文件至少保存十年[25]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27] - 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等[27] - 应及时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7]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会议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28] - 相关人员应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不得阻碍[28] 费用与津贴 - 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及履职所需费用[28] - 应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8] 其他规定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9]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应及时披露理由,独立董事可提异议[11]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时,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33]
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第1次修订)
2025-11-14 17:16
募集资金支取与存放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或独财顾问[5]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5] 募投项目管理 - 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及预计收益[8]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8]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6个月内置换[11] - 支付困难自筹后6个月内可置换[11] 资金使用规定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3] - 严格按计划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8] - 使用须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8]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14] - 全部完成后节余超10%需股东会审议[14] - 节余低于500万或5%可免特定程序,定期报告披露[15] 监管与报告 - 内部审计至少半年检查一次[24]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进展,编制披露报告[24] - 年度审计聘请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26] - 保荐或独财至少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6] - 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6] - 董事会披露相关报告结论性意见[27] 制度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30]
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股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1-14 17:15
会议信息 - 东睦股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11月14日在浙江宁波召开[2] - 374名股东和代理人出席,持表决权股份174,513,141股,占27.6398%[2] - 9名董事7人出席,董事会秘书出席,部分高管列席[3] 议案表决 - 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等议案A股同意票174,267,341,比例99.8591%[5] -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A股同意票150,513,639,比例86.2477%[5] - 5%以下股东对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等议案同意票53,449,691,比例99.5422%[8] 其他事项 - 见证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是张天龙、张霞[10][11] - 股东会召集等事宜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12] - 2025年11月14日董事会报备股东会决议[14]
东睦股份(600114)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5-11-14 17:15
会议信息 - 2025年10月28日公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相关信息,距召开日超15日[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 - 15:00[6] 参会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名,代表138,800,250股,占比21.9835%[7]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364名,代表35,712,891股,占比5.6563%[7] 议案表决 -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等议案》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99.8591%,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占比99.5422%[11] 制度修订表决 -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86.2477%,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占比55.3044%[11][12] - 修订《重大事项处置权限暂行办法》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86.2450%,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占比55.2956%[12] 整体表决结果 - 整体表决:同意150,482,239股,占比86.2297%;反对23,833,302股,占比13.6570%;弃权197,600股,占比0.1133%[15] 废止制度表决 - 废止制度整体表决:同意173,949,641股,占比99.6771%;反对354,000股,占比0.2028%;弃权209,500股,占比0.1201%[15] 决议合法性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16]
东睦股份:截至目前暂无收购小象电动的相关计划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4 16:08
公司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深圳小象电动22%的股份 [2] 公司战略布局 - 公司通过参股小象电动深度布局轴向磁通电机领域 [2] 公司未来计划 - 公司目前暂无收购小象电动的计划 [2]
东睦股份:在储能、智算中心领域主要生产充电桩、光伏、服务器电源等产品的软磁材料、一体电感等零件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4 16:08
公司业务布局 - 公司在机器人领域构建了轴向磁通电机、行星减速器、谐波柔轮减速器、灵巧手微型齿轮、手术机器人零配件、机器人用P&S齿轮等产品矩阵 [2] - 在储能、智算中心领域主要生产充电桩、光伏、服务器电源等产品的软磁材料、一体电感等零件 [2]
东睦股份:暂无涉足PCB
格隆汇· 2025-11-14 15:49
公司业务范围 - 公司暂无涉足PCB业务 [1] - 公司生产的一体成型电感可应用于半导体芯片设备领域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