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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股份:材料业务多点开花,稳健前行-20250429
华泰证券· 2025-04-29 12:1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增持”评级,目标价 21.88 元 [1][8] 报告的核心观点 - 东睦股份 2024 年业绩表现良好,营收和归母净利大幅增长,25Q1 业绩稳健,虽毛利率略有下滑但新业务支撑业绩稳定,维持盈利预测不变并给予目标价 [1][3][5]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业绩表现 - 2024 年实现营收 51.43 亿元(yoy+33.20%),归母净利 3.97 亿元(yoy+100.59%),扣非净利 3.79 亿元(yoy+153.62%) [1] - 25Q1 实现营收 14.59 亿元(yoy+32.41%、qoq-4.77%),归母净利 1.12 亿元(yoy+37.61%、qoq-7.18%) [1] 业务情况 - 2024 年材料业务多点开花,营收同比增长 33.20%,综合毛利率 23.96%,同比增长 1.63pct [2] - 粉末冶金业务中汽车零部件营收增长 11%,家电零件营收增长 26.77% [2] - 软磁业务受益光伏、新能源汽车和 AI 硬件产业增长,营收增长 9.13%,毛利率 21.53%较 23 年上升 0.48pct [2] - MIM 业务受益于智能手机强劲复苏,业务营收增长 92.19%,毛利率 24.07%较 23 年上升 4.88pct [2] - 25Q1 毛利率 21.95%,环比-2.66pct,同比-2.08pct,MIM 主营业务收入 6.34 亿元,同比增长约 65.86% [3] 发展战略 - 以粉末压制成形 P&S、软磁复合材料 SMC 和金属注射成形 MIM 三大新材料技术平台为基石,为新能源和高端制造提供解决方案及增值服务 [4] - 粉末冶金(P&S)业务聚焦汽车领域,软磁(SMC)业务聚焦光伏和新能源汽车领域,MIM 聚焦消费电子领域 [4] - 机器人发展为 P&S、MIM 业务带来机遇,SMC 积极布局芯片电感和服务器业务,2024 年营收 1.75 亿元 [4] 盈利预测与估值 - 预期 2025 - 2027 年归母净利润为 4.87 亿元、5.85 亿元、6.26 亿元,对应 EPS 分别为 0.79、0.95、1.02 元 [5] - 可比公司 25 年 Wind 一致预期 PE 均值为 25.1 倍,给予公司 25 年 27.7 倍 PE,对应目标价 21.88 元 [5] 经营预测指标与估值 |会计年度|2023|2024|2025E|2026E|2027E| |----|----|----|----|----|----| |营业收入(人民币百万)|3,861|5,143|5,737|6,684|7,636| |+/-%|3.62|33.20|11.56|16.49|14.2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百万)|197.92|397.00|486.97|584.52|626.46| |+/-%|27.08|100.59|22.66|20.03|7.18| |EPS(人民币,最新摊薄)|0.32|0.64|0.79|0.95|1.02| |ROE(%)|6.65|14.37|15.74|16.44|15.54| |PE(倍)|60.11|29.96|24.43|20.35|18.99| |PB(倍)|4.71|4.24|3.83|3.35|2.98| |EV EBITDA(倍)|21.74|15.55|13.90|12.14|11.38| [7] 基本数据 - 目标价 21.88 元,收盘价 19.30 元(截至 4 月 28 日),市值 11,896 百万元 [9] - 6 个月平均日成交额 589.69 百万元,52 周价格范围 13.16 - 24.72 元,BVPS 4.73 元 [9] 可比公司估值表 |公司代码|公司简称|PE(2025E)| |----|----|----| |600330 CH|天通股份|28.8| |300811 CH|铂科新材|24.3| |688786 CH|悦安新材|21.7| |688190 CH|云路股份|25.6| |平均值| |25.1| [13] 盈利预测 - 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多方面财务数据预测,涉及流动资产、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多项指标 [18]
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提示性公告
2025-04-28 18:22
章程修订 - 2025年4月28日公司会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章程及制度议案[2]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需股东会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2][3] - 修订后的章程等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办理工商备案手续[3] 股份相关 - 公司或子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6]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7]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6] - 公司章程对股东等有法律约束力,股东有权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6][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10] 控股股东规定 - 控股股东对公司和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损害其权益[11] - 控股股东提名应遵循规定,不得越过股东会、董事会任免高管[11] - 控股股东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12] 股东会职权 - 股东会有权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等方案[12]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1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3] 股东会召开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情况,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13][14]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非独立董事6人(含职工董事1人)[22] - 董事会每年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23] 独立董事规定 - 董事会设独立董事3名,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25] - 特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5][26]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等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7]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2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0]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1] - 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31]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2]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32]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自股东会决议起30日内公告[33]
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4-28 18:21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303人[2] -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78,889,7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224%[2] -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2] 议案表决情况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多项议案A股同意票数大多超178,800,000股,比例超99.9%[4][6][7][8] - 2025年度担保预计议案A股同意票数175,864,824股,占比98.3090%[6] - 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A股同意票数157,067,278股,占比99.9636%[7] - 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与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议案A股同意票数112,921,865股,占比99.9498%[7] -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A股同意票数178,836,565股,占比99.9702%[7] -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A股同意票数178,848,165股,占比99.9767%[8] -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A股同意票数175,922,472股,占比99.9625%[8] - A股数量为178,836,765,占比99.9703%[9]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数58,028,462,占比99.9281%[9] - 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票数55,045,221,占比94.7908%,反对票数2,996,441,占比5.1600%[9] - 公司与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同意票数58,013,562,占比99.9025%[9] - 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同意票数40,045,062,占比99.8576%[9] -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票数58,016,962,占比99.9083%[9] -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数58,028,562,占比99.9283%[9] -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票数58,004,282,占比99.8865%[9] 议案决议类型 - 除议案7、议案14外,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或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10] - 议案7、议案14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或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10]
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8 18:20
会议信息 - 公司2025年4月18日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2] - 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5名监事全部参加表决[2] 审议事项 -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3] -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章程及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4]
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8 18:20
会议信息 - 公司2025年4月18日发第八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通知,4月28日召开[2] - 应参会董事9人,实到9人且均现场表决[2] 议案审议 -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议通过,9票赞成[2] - 《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章程及制度议案》审议通过,9票赞成[2][3]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东睦股份(600114)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5-04-28 18:1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致: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东 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 ...
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第1次修订)
2025-04-28 18:13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第1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 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 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 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除此之外,前款规定的股东会职权不得通 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五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 ...
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第1次修订)
2025-04-28 18:13
聚粉末之力 创绿色未来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第 1 次修订)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2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4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 董事 |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4 |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3 |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8 | | 第一节 | 监事 | 38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9 |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2 | | | 第一节 ...
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第1次修订)
2025-04-28 18:13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第 1 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 程序,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 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水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 股 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该董 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