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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60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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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60015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6:46
信息披露时间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5] - 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6] - 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6] 信息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0]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9]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12] - 涉及公司收购等行为导致重大变化,披露权益变动情况[13] - 公司证券交易被认定异常,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14]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会负责信息披露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协调[21]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起草编制定期和临时报告[22]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汇集信息报告董事会,办理对外公布事宜[23][24]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行为,处理违规问题[25]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28] 信息告知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2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25] - 控股子公司涉及特定事项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按程序披露信息[18] 其他规定 - 公司收到法规、业务规则类文件,董事会秘书组织学习;收到监管函等,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组织研究答复[19]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内部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7] - 公司信息披露原则上采用直通披露方式,不得违规办理[28]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30] - 公司与特定对象现场沟通实行预约制度[30]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30] - 公司董事等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33] - 公司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34]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违规将担责[39]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需检查并更正[39] - 本制度所称“及时”指两个交易日内[41]
维科技术(60015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6:46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工作[1] 管理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方式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5]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 责任人员 - 董事长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事务负责人[12] 违规限制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规行为[12]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3] 档案管理 - 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4] 制度生效 - 本规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亦同[16]
维科技术(600152) -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5 16: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8年5月18日获批发行4500万股普通股,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52907.9375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52907.9375万股[6][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数量限制[1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9] 股东权益与活动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3] - 股东对召集程序等违法或决议内容违章程,自决议作出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等诉讼[25] - 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诉讼[2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及金额超规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召集股东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41]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4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公告并说明原因[4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5]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7]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7]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0] 董事相关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或剥夺政治权利等情况不能担任董事[62]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6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4]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0] - 董事会行使特定职权,部分需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70][71] - 董事会对达到一定标准的交易具有决策权[71]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财务资助,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73] - 董事会可审批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对外捐赠[7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批[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74]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并说明[74]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仍有效[6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5] - 独立董事任职有条件限制[79]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6] 其他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84] - 公司设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89]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93]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5]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95]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有规定[97] -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93]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9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需提前10天通知[103][10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0]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0][111]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1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5] - 公司通知送达方式有规定[106]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108]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01]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变更条件为遇不可抗力等重大变化[99] - 公司存续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6] - 清算组相关事宜有规定[117][118] - 控股股东定义[122] - 章程修改需经主管机关审批并办理变更登记,董事会按股东会决议和审批意见修改章程[120] - 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23]
维科技术(60015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6:46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协议终止与专户管理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三方监管协议签订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项目可行性重新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过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9]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 -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1] 信息披露要求 - 在年度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10] 资金使用审议与披露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2] 项目延期实施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无法按期完成,拟延期实施需董事会审议通过[9] 流动资金补充期限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3] 节余资金使用披露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3]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4]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占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项目进展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0] 审计与鉴证报告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0] 现场核查与专项报告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1] 及时披露定义 - “及时”指自起算日期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25] 制度生效与修订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25]
维科技术(60015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6:46
会议召集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4] - 会议召开前三日发材料及通知,紧急情况除外[4] 审议表决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非独立董事列席无表决权[15] 决议生效 - 会议决议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后生效[10] 会议记录 - 会议应有书面记录,出席人员需签名[10] 制度实行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修订亦同[14]
维科技术(600152) - 维科技术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5 16:45
募资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114,192,495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699,999,994.35元,净额689,750,756.15元[2] - 2025年1 - 6月募集资金总额为68975.08万元,本年度投入2172.99万元,累计投入66401.62万元[43] 资金余额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4,970,873.22元,南昌定期存款账户余额19,767,000.00元[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合计余额64,737,873.22元[16] 项目资金使用 - 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累计使用331,511,851.95元,占比100.46%[8]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170,083,413.88元,占比100.05%[8] - 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累计使用162,420,978.84元,占比81.21%[8] 资金置换与理财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8731.361884万元[19] - 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2月21日,买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5000万元,收益25万元[29] 资金用途变更 - 2022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20000万元投向“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31][32] - 变更后“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资金由53000万元调减至33000万元[32]
维科技术(600152) - 维科技术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8-25 16:45
业绩总结 - 2025年半年度计提各类减值损失19,293,535.35元[3] -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影响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19,293,535.35元[6] - 本期在产品销售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并冲减营业成本25,416,396.52元[6] 减值详情 - 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168,985.33元[3] - 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0,462,520.68元[3] - 计提商业承兑汇票坏账损失627,043.95元[4] - 冲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1,244,878.62元[5] - 冲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551,150.66元[5] - 冲回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056.91元[5] - 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0,463,577.59元[5]
维科技术(600152) - 维科技术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08-25 16:45
制度修订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多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或废止,多项无需提交[1][2] - 制定《维科技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2] 股份与股本 - 公司股份总数为52907.9375万股,均为普通股[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5] 股份交易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8]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公司决策与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24][25]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5]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等多项职权[25] 投资与决策权限 - 公司可就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值50%的投资行使决策权[26] - 公司可就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值30%的资产处置行为行使决策权[2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6]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36]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38][39] 审计与制度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相关业务,聘期1年,可续聘[4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42]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3] - 公司解散需在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15日内成立清算组[45]
维科技术(600152) - 维科技术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8-25 16:45
审计机构情况 - 2025年拟续聘浙江天平为审计机构,待股东大会审议[3] - 2024年末浙江天平有合伙人31名、注会124名[3] - 2024年其收入总额10424.75万元,审计业务7735.93万元[4] 审计业务数据 -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收费383万元[4] - 2025年度审计收费110万元,年报90万、内控20万[8] 风险相关 - 2024年末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589.03万元[4] - 浙江天平近三年受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5] 审议情况 - 2025年8月20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续聘议案[9] - 8月22日董事会通过续聘议案,待股东大会批准[3][11]
维科技术(600152) - 维科技术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5 16: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10日9点30分在宁波月湖金汇大厦20楼召开[4] - 网络投票9月10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6][7] - 会议审议10项议案,2项为特别决议议案[9][14] 登记与联系信息 - 会议登记9月9日8:30 - 11:00、13:00 - 16:30在董事会秘书处[17] - 联系地址为月湖金汇大厦20楼董秘办,电话0574 - 8734148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