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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兴资源: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1-29 17:35
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议案[1] - 修订后《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及委派人员办理工商相关审批、备案登记事宜[10] 财务资助与股东权益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应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3]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高管或监事会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诉讼,紧急情况可自己名义诉讼,全资子公司相关情形也适用[4] 重大交易标准 - 公司重大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4][5]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5]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5]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5]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5] 股东大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5]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监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未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 董事任职与责任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两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 - 担任破产清算等特定公司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相关事件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 - 董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等,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承担赔偿责任[7] - 董事执行职务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董事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应担责[7] 董事会权限与决策 - 董事会应确定对外投资等事项权限,建立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组织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7] - 公司发生特定重大交易(除提供担保)达到标准之一应由董事会审议[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关注[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关注[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关注[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关注[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担保除外)需董事会批准[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除外)需董事会批准[8]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8]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应将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 - 股东大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分配利润,股东须退还违规分配利润[10]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10] - 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为增加公司资本[10] - 公积金弥补亏损先使用任意和法定公积金,不足时可用资本公积金[10]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
创兴资源: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29 17:3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3月31日首次发行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25,373,000元,股份总数为425,373,000股,均为普通股[7][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25%[26]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6] - 董事、监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3]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年内未行使则消灭[33][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诉讼或直接诉讼[36]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7]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9] - 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0] - 按担保金额12个月内累计计算,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0] -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0] - 交易涉及资产净额等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等情况需关注[41] - 公司与关联人重大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42]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3][46] - 董事会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5][46] - 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2]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5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63]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5] 董事、监事相关 - 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有股份比例要求[69] - 如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且拟选人数多于1人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72] - 非独立董事等当选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71] - 董事会换届选举当选董事人数不同情况有不同处理方式[71][72] - 因经济犯罪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79]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80] - 兼任总裁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80]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承担忠实义务期限为三年[83]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二名[86]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107]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应由董事会审议[8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等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批准[9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报送中期财报[115]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5]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16] - 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决议后,董事会需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6] - 当年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达60%以上时可不对现金分红[118]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9]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有要求[11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1]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24]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126][127][12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36][137]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40] - 公司解散应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140][142] - 控股股东定义[151] - 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152][153] - 公司应在法规修改等情况修改章程,修改事项按规定处理[148][149][150] - 董事会可制订章程细则,不同语种或版本章程有歧义以中文版为准[151]
创兴资源: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情况的回函
2024-11-26 18:37
控股股东信息 - 公司控股股东为浙江华侨实业有限公司[2] 重大信息与交易情况 - 截至2024年11月26日,控股股东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信息[1] - 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控股股东无买卖公司A股股票情形[1]
创兴资源: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11-26 18:37
业绩数据 - 截至2024年9月30日,营收约4578.84万元,净利润为负[2][9] - 截至2024年Q3,对国兴稀土长投账面价值820.84万元,持股40%,投资收益59.67万元[3][7] 股份情况 - 实控人间接持股101,664,147股,占比23.90%,2024年9月19日被司法冻结[2][9] - 被质押股份累计67,000,000股,占实控人持股比例65.90%[2][9] 风险提示 - 2024年末财务指标未改善,股票有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风险[2][9] - 控股股东无法联系实控人余增云,其因涉嫌集资诈骗被立案调查[2][5][6] - 债权人要求交替科技提前还贷,公司可能提前履行保证责任[5][9] 股价相关 - 2024年11月22 - 26日,A股连续三日收盘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2][4][8] - 本次股价波动,董监高、控股股东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7] 业务现状 - 建筑装饰业务以履行既有项目为主,工程量减少,信息服务业务规模小[5]
创兴资源: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立案调查的公告
2024-11-08 17:08
公司动态 - 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增云因涉嫌集资诈骗被立案调查[1] - 余增云未在公司任职,立案调查与公司无关[1] - 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正常[1] 时间信息 - 公告发布于2024年11月8日[2]
创兴资源: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11-07 19:58
业绩数据 - 截至2024年9月30日营收约4578.84万元,净利润为负[2][10] - 截至2024年Q3对国兴稀土投资账面价值820.84万元,收益59.67万元[3][8] 股价与风险 - 2024年11月5 - 7日A股股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2][4][9] - 若2024年末财务指标未改善,股票有退市风险[2][10] 股权情况 - 实控人间接持股101664147股占23.90%,9月19日被司法冻结[2][10] - 实控人质押股份67000000股,占其持股65.90%[2][10] 业务与其他 - 建筑装饰业务量减少,信息服务规模小[5] - 控股股东核实实控人涉刑事犯罪新闻[2][5][7] - 债权人要求还贷,公司可能提前担责[6][10] - 股价波动期董监高、控股股东无买卖股票情况[8]
创兴资源: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情况的回函
2024-11-07 19:56
控股股东信息 - 公司控股股东为浙江华侨实业有限公司[2] 信息披露与交易情况 - 截至2024年11月7日,控股股东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信息[1] - 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控股股东无买卖公司A股股票情形[1]
创兴资源: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2024-10-30 18:05
业绩总结 -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坏账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994,379.66元[1][3][9]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10,045,663.08元[4]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56,756.13元[4]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5,472.71元[4] 组合依据 - 应收账款组合依据含关联方款项、建筑与装饰等组合[7] - 其他应收款组合依据含关联方款项等[7] - 合同资产组合依据含建筑与装饰、工程质保金相关[8]
创兴资源(600193)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30 18:02
营业收入情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4578.84万元,同比减少53.79%,主要系工程项目工程量减少所致[2][6]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4578.84万元,较2023年同期的9908.37万元下降53.79%[16] 净利润情况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72.56万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 -1964.51万元,下降主要系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新业务扩展费用增加所致[2][6][7] - 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964.51万元,较2023年同期的-755.15万元亏损扩大[17] 现金流量情况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200.99万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96.96万元,本报告期下降系收回工程款同比减少,年初至报告期末增长系支付货款同比减少[3][7] - 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71,667,120.72元,2023年同期为138,546,221.76元[19] - 2024年前三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为1,806.98元[20] - 2024年前三季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198,991.48元,2023年同期为6,301,600.79元[20]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72,867,919.18元,2023年同期为144,847,822.55元[20]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69,601.83元,2023年同期为 - 40,462,260.50元[20] - 2023年前三季度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8,000,000.00元[20] - 2024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64,139,892.57元,2023年同期为74,870,369.54元[20] - 2024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311,082.06元,2023年同期为21,332,579.59元[21] - 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109,827.41元,2023年同期为 - 11,345,376.86元[21] - 2024年前三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844,412.19元,2023年同期为6,637,117.56元[21] 每股收益情况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 -0.03元/股,年初至报告期末均为 -0.046元/股,主要系本期净利润下降所致[3][7] - 2024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46元/股,较2023年同期的-0.018元/股亏损扩大[18] - 2024年前三季度稀释每股收益为-0.046元/股,较2023年同期的-0.018元/股亏损扩大[18] 资产与权益情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为7.33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77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6.56%[3] - 2024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6,506,694.84元,2023年12月31日为5,323,529.23元 [11] - 2024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472,929,681.60元,2023年12月31日为478,205,460.83元 [11] - 2024年9月30日预付款项为11,969,194.14元,2023年12月31日为4,674,023.68元 [11] - 2024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533,492,648.51元,2023年12月31日为531,566,641.05元 [13] - 2024年9月30日固定资产为8,327,046.97元,2023年12月31日为154,346.85元 [13] - 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计732,994,826.22元,2023年12月31日为721,267,115.37元 [13] - 2024年第三季度末流动负债合计45496.67万元,较之前的42334.17万元有所增加[14] - 2024年第三季度末非流动负债合计71.43万元,较之前的112.92万元有所减少[14] - 2024年第三季度末负债合计45568.10万元,较之前的42447.09万元有所增加[14] - 2024年第三季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7731.39万元,较之前的29679.62万元有所减少[15] 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91.42万元,其中债务重组损益68.36万元,其他营业外收支43.53万元,所得税影响额30.47万元[5]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0,434 [8] - 浙江华侨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1,664,147股,持股比例23.90%,其股份存在冻结和质押情况 [9] 实际控制人与股份冻结情况 - 2024年9月9日,华侨实业无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增云取得联系 [10] - 2024年9月19日,华侨实业持有的101,664,147股公司股份被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冻结 [10] 营业成本与研发费用情况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5418.25万元,较2023年同期的9729.54万元下降44.31%[16] - 2024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374.80万元[16]
创兴资源: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10-15 17:17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于2024年10月23日16:00 - 17:00举行[2][5] - 召开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2][5] - 召开方式为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2][5] 投资者提问 - 投资者可在2024年10月16日 - 10月22日16:00前提问[2][5] 参加人员 - 董事长刘鹏、总裁郑坚等参加[5] 联系人 - 联系人常曦微,电话4000 - 960 - 980,邮箱cxzy@shprd.cn[6] 报告发布 - 公司2024年8月31日发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2]